一、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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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少数民族志·宗教志下卷》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4411
颗粒名称: 一、分布
分类号: B967.234
页数: 5
页码: 82-86
摘要: 本节记述长春市清真寺的分布行政区域内有清真寺26座。真寺的修建及其分布,与当地回族人口落居时间、人口多寡、人口分布等情况有着直接联系。
关键词: 长春市 伊斯兰教 清真寺

内容

解放前,清真寺又称礼拜寺,阿拉伯语“麦斯基德”,意为“礼拜的场所”。它是回族穆斯林宗教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公共场所,是穆斯林沐浴、礼拜和举行宗教仪式,举办宗教教育,传播和学习宗教常识的场所。也是为穆斯林群众主持婚、丧、嫁、娶和纪念亡故先贤集会的地方。因而清真寺自然成为穆斯林社会活动的中心。清真寺的修建及其分布,与当地回族人口落居时间、人口多寡、人口分布等情况有着直接联系。据1985年统计,吉林省有90余座清真寺,诞生最早的清真寺,是九台市蜂蜜营清真寺,创建于清康熙朝,约在1680年之后。1988年长春市区及五县(市),恢复宗教活动的清真寺19座,约占吉林省清真寺总数的21%,分布在长春市内2座,各县城内5座,乡(镇)村屯12座。就修建时间分类,建筑于清代的15座,占长春市清真寺总数的80%。民国时期2座,东北沦陷期间1座,新中国修建1座。宗教职业者32人。
  长春市回族绝大多数是从中原地区迁徙入境定居的,来的早晚不齐,又属于谋生求食而来,既生活贫困,又居住分散,即使小聚居,人口也较少,所以初建的清真寺都比较简朴,规模狭小,有的靠农户、商户施舍田宅园亩,或者临时租赁他人房宅。清代各地清真寺绝大多数是民宅式草房、平房,仅能供少数人沐浴和礼拜。大约到光绪朝以后,由于人口增多,经济生活条件有好转,一些清真寺有了固定的稳定的田园房宅,有的改造成为砖瓦结构民宅式四合院,有的逐渐改建为宫殿式建筑结构。一般地说,长春市各地清真寺的建筑,都具有鲜明的地方特点,农村的清真寺尽管历史悠久,但普遍简陋。
  “文化大革命”期间,长春市各清真寺都遭到了不同程度的破坏,房舍被占用,设施及碑、匾被毁坏,文物和资料被焚烧,宗教职业人员被驱散。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各级党委和政府尽一切努力落实党的宗教政策,拨出款项修复被破坏了的清真寺,迁走占用清真寺的单位和住户,退赔财物。但是,不少清真寺难以恢复原貌了。
  综观长春市各地清真寺建筑风格,大致可划分三类:第一类圆顶尖塔式,类似阿拉伯式尖塔圆顶建筑,如榆树镇和长春市二道河子两座清真寺;第二类类似中国古典宫殿式建筑,传统的砖木瓦结构,砖石台基,灰瓦坡顶,翘脊飞檐,赭红圆木柱撑,雕廊画栋,如长春市长通路清真寺最为典型;第三类中国关东民屋型小四合院套式结构,有草房、砖瓦房、土坯房等,面积小,质朴、简易,各村屯的清真寺大多如此。三种类型的建筑风格,反映了长春地方回族人口少,回族经济生活还不富裕,在长期的多民族杂居中,回族潜移默化地接受了汉族文化的影响等情况。
  清真寺内部主体构建,是由大殿、讲堂、沐浴室构成,另外还有架子房和库房。规模较大的清真寺还建有望月楼。
  大殿:即礼拜殿,通称“窑殿”,是穆斯林聚礼或会礼的地方,是寺内的主体建筑。大殿内部,在西墙中间有一个一人多高的浅窑,称“米哈拉布”,它是标示礼拜的方向,领拜的“伊玛目”①(伊玛目:教职,率众礼拜和主持一地或一寺教务的人;穆安津:教职,在清真寺按时呼唤信徒做礼拜的人,俗称二掌教;海推布:教职,主麻日或节日站在讲坛上.持杖主持念“呼图白”的人,俗称三掌教;屠宰师:亦称刀师傅,教职,负责宰牲,俗称四掌教;木札威尔:在寺内担任烧水和杂务的人,俗称五掌教。),站在它的正对面,领导信教群众礼拜。大殿的西北角放置一个木制的小阁楼,叫“敏拜尔”,也叫“呼图白”楼,意为“坐位”、“讲座”(即宣讲台),是举行聚礼和会礼时宣讲“呼图白”(即宣读“劝谏词”)的讲台。地面一般都是地板,上面铺有拜毡,别无其它设置。
  讲堂:是阿訇进行经堂教育,讲经授业,培养学生的地方。
  沐浴室:俗称水房子,是穆斯林沐浴的地方。内有做“大净”的沐浴间,做“小净”的一些小隔间。沐浴间用一种特制的吊罐装水冲洗全身。在水房子中间,砌有一个很大的长方形排水池,池上备有汤瓶,供洗脸、头、手、脚用。
  望月楼:清真寺内楼(塔亭)形的高层建筑。伊斯兰教历每年八、九两个月的最后一日黄昏,由享有威望的见证人登楼观察新月,以定斋月起止的确切日期,故名望月楼。
  架子房:是存放丧葬用的经匣、“水流子”(木板)、抬经匣的架子等用具的地方。
  伊斯兰教信徒数,很难用统计数反映,那种“回族人就是伊斯兰教徒”、“不信仰伊斯兰教就不是回族”等认识和说法都是片面的,都不能正确反映伊斯兰教与回族的关系。民族与宗教是两个不同的范畴,但是,回族人口中信仰伊斯兰教者,在解放前几乎是全民族性的,伊斯兰教规渗透到回族的一切生活中,回族离开了伊斯兰教,则在生活上有许多不方便之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回族与伊斯兰教依然存在着极为密切关系,回族的经济、政治、文化教育、风俗习惯、心理状态等方面,仍然受着伊斯兰教的影响,但由于种种原因回族人口并不都是伊斯兰教的信徒。因此,解放前各种资料中所反映的伊斯兰教信徒统计数,都不可能正确地反映实际情况,当今,伊斯兰教信徒数亦难用统计数字反映。
  1939年伪《民生年鉴》统计,今长春市行政区域内,有清真寺18座,宗教职业者41人,具体分布如下:
  解放前夕,今长春市行政区域内有清真寺26座。1988年已经恢复宗教活动的19座,失存或尚未恢复活动的7座,即长春市宽城区宋家清真寺,农安县小合隆清真寺,榆树县牛头山清真寺,九台市齐家屯清真寺,九台市营城子清真寺,九台市泉子沿清真寺,德惠县朱家城子清真寺。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少数民族志·宗教志下卷

《长春市志 少数民族志·宗教志下卷》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书记述了长春市志的宗教志,宗教包括宗教工作机构、佛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道教、人物、大事记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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