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清真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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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少数民族志·宗教志下卷》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4410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清真寺
分类号: B967.234
页数: 16
页码: 82-97
摘要: 本节记述长春市清真寺的分布、沿革、阿訇、寺务管理、寺办自养企业。
关键词: 长春市 伊斯兰教 清真寺

内容

一、分布
  解放前,清真寺又称礼拜寺,阿拉伯语“麦斯基德”,意为“礼拜的场所”。它是回族穆斯林宗教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公共场所,是穆斯林沐浴、礼拜和举行宗教仪式,举办宗教教育,传播和学习宗教常识的场所。也是为穆斯林群众主持婚、丧、嫁、娶和纪念亡故先贤集会的地方。因而清真寺自然成为穆斯林社会活动的中心。清真寺的修建及其分布,与当地回族人口落居时间、人口多寡、人口分布等情况有着直接联系。据1985年统计,吉林省有90余座清真寺,诞生最早的清真寺,是九台市蜂蜜营清真寺,创建于清康熙朝,约在1680年之后。1988年长春市区及五县(市),恢复宗教活动的清真寺19座,约占吉林省清真寺总数的21%,分布在长春市内2座,各县城内5座,乡(镇)村屯12座。就修建时间分类,建筑于清代的15座,占长春市清真寺总数的80%。民国时期2座,东北沦陷期间1座,新中国修建1座。宗教职业者32人。
  长春市回族绝大多数是从中原地区迁徙入境定居的,来的早晚不齐,又属于谋生求食而来,既生活贫困,又居住分散,即使小聚居,人口也较少,所以初建的清真寺都比较简朴,规模狭小,有的靠农户、商户施舍田宅园亩,或者临时租赁他人房宅。清代各地清真寺绝大多数是民宅式草房、平房,仅能供少数人沐浴和礼拜。大约到光绪朝以后,由于人口增多,经济生活条件有好转,一些清真寺有了固定的稳定的田园房宅,有的改造成为砖瓦结构民宅式四合院,有的逐渐改建为宫殿式建筑结构。一般地说,长春市各地清真寺的建筑,都具有鲜明的地方特点,农村的清真寺尽管历史悠久,但普遍简陋。
  “文化大革命”期间,长春市各清真寺都遭到了不同程度的破坏,房舍被占用,设施及碑、匾被毁坏,文物和资料被焚烧,宗教职业人员被驱散。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各级党委和政府尽一切努力落实党的宗教政策,拨出款项修复被破坏了的清真寺,迁走占用清真寺的单位和住户,退赔财物。但是,不少清真寺难以恢复原貌了。
  综观长春市各地清真寺建筑风格,大致可划分三类:第一类圆顶尖塔式,类似阿拉伯式尖塔圆顶建筑,如榆树镇和长春市二道河子两座清真寺;第二类类似中国古典宫殿式建筑,传统的砖木瓦结构,砖石台基,灰瓦坡顶,翘脊飞檐,赭红圆木柱撑,雕廊画栋,如长春市长通路清真寺最为典型;第三类中国关东民屋型小四合院套式结构,有草房、砖瓦房、土坯房等,面积小,质朴、简易,各村屯的清真寺大多如此。三种类型的建筑风格,反映了长春地方回族人口少,回族经济生活还不富裕,在长期的多民族杂居中,回族潜移默化地接受了汉族文化的影响等情况。
  清真寺内部主体构建,是由大殿、讲堂、沐浴室构成,另外还有架子房和库房。规模较大的清真寺还建有望月楼。
  大殿:即礼拜殿,通称“窑殿”,是穆斯林聚礼或会礼的地方,是寺内的主体建筑。大殿内部,在西墙中间有一个一人多高的浅窑,称“米哈拉布”,它是标示礼拜的方向,领拜的“伊玛目”①(伊玛目:教职,率众礼拜和主持一地或一寺教务的人;穆安津:教职,在清真寺按时呼唤信徒做礼拜的人,俗称二掌教;海推布:教职,主麻日或节日站在讲坛上.持杖主持念“呼图白”的人,俗称三掌教;屠宰师:亦称刀师傅,教职,负责宰牲,俗称四掌教;木札威尔:在寺内担任烧水和杂务的人,俗称五掌教。),站在它的正对面,领导信教群众礼拜。大殿的西北角放置一个木制的小阁楼,叫“敏拜尔”,也叫“呼图白”楼,意为“坐位”、“讲座”(即宣讲台),是举行聚礼和会礼时宣讲“呼图白”(即宣读“劝谏词”)的讲台。地面一般都是地板,上面铺有拜毡,别无其它设置。
  讲堂:是阿訇进行经堂教育,讲经授业,培养学生的地方。
  沐浴室:俗称水房子,是穆斯林沐浴的地方。内有做“大净”的沐浴间,做“小净”的一些小隔间。沐浴间用一种特制的吊罐装水冲洗全身。在水房子中间,砌有一个很大的长方形排水池,池上备有汤瓶,供洗脸、头、手、脚用。
  望月楼:清真寺内楼(塔亭)形的高层建筑。伊斯兰教历每年八、九两个月的最后一日黄昏,由享有威望的见证人登楼观察新月,以定斋月起止的确切日期,故名望月楼。
  架子房:是存放丧葬用的经匣、“水流子”(木板)、抬经匣的架子等用具的地方。
  伊斯兰教信徒数,很难用统计数反映,那种“回族人就是伊斯兰教徒”、“不信仰伊斯兰教就不是回族”等认识和说法都是片面的,都不能正确反映伊斯兰教与回族的关系。民族与宗教是两个不同的范畴,但是,回族人口中信仰伊斯兰教者,在解放前几乎是全民族性的,伊斯兰教规渗透到回族的一切生活中,回族离开了伊斯兰教,则在生活上有许多不方便之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回族与伊斯兰教依然存在着极为密切关系,回族的经济、政治、文化教育、风俗习惯、心理状态等方面,仍然受着伊斯兰教的影响,但由于种种原因回族人口并不都是伊斯兰教的信徒。因此,解放前各种资料中所反映的伊斯兰教信徒统计数,都不可能正确地反映实际情况,当今,伊斯兰教信徒数亦难用统计数字反映。
  1939年伪《民生年鉴》统计,今长春市行政区域内,有清真寺18座,宗教职业者41人,具体分布如下:
  解放前夕,今长春市行政区域内有清真寺26座。1988年已经恢复宗教活动的19座,失存或尚未恢复活动的7座,即长春市宽城区宋家清真寺,农安县小合隆清真寺,榆树县牛头山清真寺,九台市齐家屯清真寺,九台市营城子清真寺,九台市泉子沿清真寺,德惠县朱家城子清真寺。
  二、沿革
  长春市长通路清真寺:在长春市南关区长通路清真寺胡同1号,创建于清道光四年(1824)。初址在西三道街,规模很小。道光二十二年(1842)韩学成乡老捐平房一间半、草房三间、围墙(延长)40丈,后又有巩万美乡老捐东三道街平房六间做为基金,于咸丰二年(1852)在铁岭屯(现寺址),修建清真寺,平房五间,教长室三间,坟地8垧。是年,石学成乡老在寺内外植树百余株。同治三年(1864)教长韩登庆在吉林募捐,二月二十一日(3月28日)兴工重修正殿抱厦五楹,窑殿三层①(1986年维修窑殿时,发现窑殿内写有:“飞龙,同治三年岁次,甲子二月二十一日兴工重建,吉日谷旦立”字样。),改建北讲堂和小暖殿。购空地10垧。光绪十三年(1887)教长韩来祥,购买寺前许姓地两段。光绪十五年(1889)修建大门一座,东西配房二座,北讲堂三间,东对厅五间。是时,清真寺占地范围:南至今长通路边,北至今长春监狱大墙,东至今清真寺胡同,西至今长春监狱前门马路边。1912年麻永江乡老捐民房五间。1918年教长米英华主持修沐浴房五间。1929年教长于少斋主持修北配房八间。1931年修东瓦房十四间。教长王敬一主持修水房子十一间于门东。1933年将西三道街坟地迁往小房身(今坟地址)。1934年装备锅炉、排水管、电力、水井等设施。
  1948年10月长春解放,人民政府减免了清真寺房地产税。1954年补助清真寺1.5万元维修费。1964年再次拨款8万元维修。
  “文化大革命”期间,清真寺被一〇一中学占用,同时被抄、被砸,宗教职业人员被赶出清真寺,建筑物遭到破坏,宗教活动停止。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政府多次拨款维修。1982年拨款1.2万元重建女沐浴室,1982年至1984年间,拨款7万元修建殡葬服务站。1983年7月,回民群众集资安装暖气设备,1986年7月,拨款3万元维修礼拜殿,改建水房子,整修对厅,开辟女穆斯林小殿,彩画和油刷全部建筑物。
  今清真寺院落规整,海青色砖瓦,彩画耀眼,建筑群是清代的建筑风格。大殿起脊五楹四节殿。窑殿为三阶的六密亭,高32米。大殿面积653平方米,可容纳五百余人聚礼。教长室及会客室187平方米,对厅185平方米,男沐浴室及男暖殿323平方米,女暖殿87平方米,“买宜台”房158平方米,清真寺民主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回族婚姻介绍所办公室,两处合计167平方米,女沐浴室142平方米,回族殡葬服务站办公室、殡葬车库,两处合计66平方米,收发室、锅炉房、仓库等三处计115平方米,自养企业回族铆焊工厂200平方米。清真寺占地面积12878平方米。庭院内有一棵树龄达130余年的榆树,有如九龙架荫,俗称“九龙榆”,又誉称“伞树”,长春市园林部门将其列为长春重点保护树木。
  1966年前,清真寺悬挂金字木匾两方,一方马良题匾额:“开天古教”①(马良:1916年中华民国政府山东省济南镇守使。日本帝国侵占山东省后,出任日伪山东省省长,日伪华北政务委员会委员。),一方马福祥题匾额:“道冠古今”②(马福祥(1876~1932):1927年以后历任中华民国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国民党中央候补执行委员、国民政府委员、青岛市长、安徽省政府主席、中央蒙藏委员会委员长。)。两方木匾毁于“文化大革命”期间。
  大殿花墙南侧,竖无字石碑一座,系东北沦陷期间,日本人川村狂堂欲立,遭到穆斯林拒绝。解放后于1987年穆斯林将石碑竖立,做为日本帝国主义统治压迫回族穆斯林的历史物证。
  吉林省伊斯兰教协会、长春市伊斯兰教协会,均设在清真寺内。
  长春市人民政府于1985年12月18日以〈85〉257号文件批准,将该寺列为市级第四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吉林省人民政府〈87〉138号文件批准,将该寺列为省级第四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长通路清真寺自开放以来,接待台湾、香港、澳门等地区穆斯林等400余人次。1988年阿訇4人,刀师傅1人。
  长通路清真寺教长名录(1824~1988):道光四年(1824)韩学成,咸丰二年(1852)石学成,同治三年(1864)韩登庆,光绪十三年(1887)韩来祥,光绪十五年(1889)张宝珍,光绪二十六年(1900)韩兰瑞,宣统二年(1910)韩同祥,宣统三年(1911)杨悦庆,1915年米英华,1921年于少斋,1933年王敬一,1939年于少斋,1953年满鸿学,1961年何富诚,1966年马延增,1981年至今满敬恒。
  长春市长通路清真女寺:在长通路清真寺后院。创建于1942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落实宗教政策,经市伊斯兰教协会研究,不再恢复女寺。1982年市财政拨款1.2万元,在长通路清真寺院内特修建女沐浴室六间。1983年为女沐浴室安装暖气设备。1990年特拨款1万元,在长通路清真寺礼拜殿北侧接建女礼拜殿,建筑面积179平方米。此后对外不再称清真女寺。原女寺阿訇有杨若君(女)、马淑琴(女)。马淑琴阿訇逝世后再无女阿旬。
  长春市二道河子清真寺:创建于1941年,当时有两处,一处是男寺,在东盛三条,另一处是女沐浴所,在东盛六条。阿訇是马延增,乡老有麻郁周、马鹤年、杨清源等人,刀师傅王文海。“文化大革命”期间,男女两寺(所)均被居民占用,其中东盛三条清真寺,1972年被二道河子区房产处拆除,翻建成民宅。1986年开始落实宗教政策,解决两寺(所)房产问题。经过协商,长春市房地产管理局于1986年3月1日决定,东盛三条房子已经翻建退还有实际困难;退还原东盛六条9~1号房产给清真寺,并将9~2、9~3、9~4号(建筑面积129平方米)给清真寺,与被占房屋产权交换。事结后,二道河子清真寺在东盛六条9~1号处,重建清真寺,政府拨款7万元。新落成的清真寺,基本属于阿拉伯尖塔圆顶式建筑风格。1989年8月,正式开始恢复宗教活动,阿訇杨瑞强。
  长春市宋家洼子清真寺:在宽城区宋家街七委菜市场南40号,创建于1949年初。当时,由40余户穆斯林自筹资金,购买田财家地基,建砖瓦铁皮盖结构房三间,东间做教长室,西间做大殿,中间做沐浴室,占地面积约600余平方米。周边的小南、铁北、二道沟、城西等一带地方的穆斯林,到寺礼拜。首任教长赵姓(名不详),1953年教长王志忱。“文化大革命”期间,清真寺被第七居民委员会占用,停止了宗教活动,今被铁北房管所接管,至今房产权问题未获解决。
  长春市郊区小营子清真寺:在郊区大南乡榆树村小营子屯,创建于1985年12月20日。榆树村的回民,分布在孤榆树屯和小营子屯,两屯回族58户420人。建寺前,当地回民须分别长途跋涉到长春、双阳、伊通等地清真寺过宗教生活,很不方便。为满足当地回民的要求,市郊区政府特拨款1万元,修建一座红砖瓦木结构的清真寺,占地92平方米,礼拜殿三间,沐浴室一间,教长室二间。1985年12月20日,举行落成典礼,掌教马伯峰,寺管理小组负责人王佐臣。翌年1月正式开始宗教活动。
  榆树镇清真寺:在榆树大街东侧,吉林省动力机械工厂南侧。创建于清光绪二十六年(1900)。初建时草房三间,毁于1902年火灾。是年,回民集资在原地重建,1945年又遭火灾,后重建大殿五间,水房和架子房各三间。“文化大革命”期间,被占用后改建为县柴油机厂。1984年省县拨款9万元,重建清真寺,1985年11月1日,举行落成仪式。今清真寺占地面积1200平方米,建筑面积344平方米。两层楼房,尖拱门窗,房上端建绿色圆顶,楼上西侧有接高而起的望月楼,具有阿拉伯尖塔圆顶式建筑风格。楼内设大小礼拜殿、男女沐浴室、教长室、讲堂、会议室等。大礼拜殿可容纳百余人。教长先后历经:刘姓(名不详)、顾振邦、马秉祯、金少田、杨志国。1986年5月,阿訇万凤肖,刀师傅米长荣。寺管委会由7人组成,主任张正午。
  榆树县五棵树镇清真寺:创建于清道光元年(1821),初建房三间。光绪三十二年(1906)建礼拜殿、沐浴室等九间,购墓地3.7亩。1945年至1949年间,进行过翻修。曾有学经者40余人。“文化大革命”期间,先被镇公安派出所占用,后被拆除。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修复占用的房子五间后退还给清真寺,1980年政府拨款7000元,修建大殿。今清真寺占地约1196平方米,其中礼拜殿88平方米一间,沐浴室二间,教长室一间,水房一间。民宅式建筑风格。教长先后历经:郭承一、常鸿福、满敬恒、万凤肖、马连方、白顺安。今阿訇张鸿儒,刀师傅金兰瑞。寺管委会由7人组成,主任马成。
  榆树县牛头山清真寺:在怀家乡义山村牛头山屯,始建于本世纪30年代。1958年的“大跃进”期间,被怀家公社占用办砖厂。1988年县拨款1.6万元重建,正在施工中。
  农安镇清真寺:在兴华路北侧德彪街、粮食七店后院,创建于清咸丰二年(1852)。当时,由回民石朝贵等人在小西门地方,租赁民房三间,辟为简易清真寺。光绪二十四年(1898)在现址购地基,重建清真寺,青砖灰瓦,正房五楹,西配房三楹。光绪三十四年(1908)增建望月楼、东对厅五间,门房十五间,共占地约2500平方米,建筑面积170余平方米。望月楼耸立于礼拜殿之上,高达11.5米,是一座青砖灰瓦的古典建筑,翘脊飞檐,檐头饰有瓦当和滴水,檐下有雕成各种图案的建筑饰件。楼顶呈椭圆形,中有一木柱,木柱顶端为白色荷花托一月牙,月牙弯部向西,称荷花托月。在南面墙外竖雕“清真教”三个大字。站在楼上可以俯瞰全寺,遥望全城。正殿内设男女沐浴室,皆为单室单间。礼拜殿分前厦后室,地铺草毯。东对厅设黑板和桌椅,供穆斯林学习宗教功课。前门房是住宅。“文化大革命”期间,除一栋正殿外,其余全部被拆毁。1981年人民政府拨款,维修了五间正殿,修建了四间讲经堂、三间阿訇住室。1989年自筹资金,建七间砖瓦房,做讲堂、沐浴室。阿訇夏崇民,刀师傅杨景生。管委会由5人组成,主任沙宝荣。
  德惠镇清真寺:在德惠镇西六道街路南,创建于1916年,由六姓八户回民捐款创建,占地100余平方米,草房三间,仅有礼拜殿和简易的沐浴室。1929年改建,由教长带头奔走于黑龙江、辽宁、北京、天津、山东等地筹募资金,占地面积扩大到400多平方米,修起砖瓦结构的五间大殿和望月亭,同时建土平房小暖殿二间,沐浴室三间。大殿内墙壁全用白灰粉刷,地上铺着地毯,上边罩白布,供礼拜用。大殿门上高悬着巨幅黑地金字匾额,正面阳刻“亘古清真”四个大字,大殿雕梁画栋、紫柱横臼,柱与梁接头处形似雁尾,上面画着朵朵祥云,大殿上的十二扇殿门,彩绘博古繁花,用色考究,姿态各异。殿门四柜,画着典雅隽秀花纹,每扇门上都有木扶手。门前有三级台阶,大殿殿门两侧的砖垛墙壁上,均有精致的国画,青山绿水,景色娇美,上面写着阿拉伯文、下边各有题词:左边是:“文通生杰志,学广化愚心”,右边是“清真传古今,古教继世存”。大殿的正沿处是兰地白字阿拉伯文“都瓦宜”,大殿深处为窑殿,墙壁上的门头里也写着阿拉伯文“都瓦宜”,连接大殿后面是望月亭圆柱式尖脊,顶端镶嵌着冠状黄帽,放射着缕缕金光,三层挑檐五颜六色,绚丽夺目,周围有六处窗口。亭侧上半部檐下长方形兰地里阴刻隶书“清真寺”三字。大殿的左前侧是一栋五间土草房,设有小暖殿和沐浴室,供礼拜、学习经文和沐浴之用。“九•一八”事变之前,院内还竖有高20米涂蓝漆的大旗杆,上边装有系绳滑车,供每年“斋月”时,升降以示开斋的红灯使用。同时,还制做了一个“大架子”(葬具)放于寺内供回民殡葬使用。第三次扩建是1938年,将大殿由原80平方米,扩展到150平方米。在大殿前又单建二间土房作女沐浴室(已被拆除),另将原五间土房改为砖瓦房,“文化大革命”期间,清真寺曾遭到一定程度的破坏。1982年政府拨款1.7万元维修,将大殿周围砖墙全用水泥罩面,屋顶涂上绿漆,大殿明柱重涂红漆,窑殿琉璃瓦换成白铁盖,再加一层护檐,比原来更加大方美观。另将庭院木门改为铁门,涂上油漆,周围修起3米高院墙。大殿左侧的五间瓦房重新维修。北端二间为小暖间,中间教长居室、南端二间分别隔成男女沐浴室,每间约占3平方米。沐浴间还修了一个长2米、深0.5米、宽1米的水池子。德惠镇清真寺阿訇前后历经13位:张凤澜、石朝秀、石俊章、石同春、马瑞杰、王向臣、李姓(名不详)、朱月波、米长治、穆瑞桐、刘贵明、杨振芳、李清恩等,其中石同春阿訇在解放前后曾三次出任教长。今阿訇唐树林,刀师傅麻振刚。管委会由7人组成,主任满占恩。
  德惠县郭家清真寺:在德惠县郭家乡郭家村,创建于清光绪十三年(1887)。“文化大革命”期间仍保持原状。但房舍因年久失修已破烂不堪。1985年政府拨款1万元,县政府供给沙石水泥,1987年维修。今清真寺占地面积800平方米,建有大殿二间、水房子二间、阿訇住房一间。今掌教郭磊,管委会主任王国君。
  德惠县朱家城子清真寺:在德惠县朱家城子镇,创建于清光绪八年(1882)。建礼拜殿三间、沐浴室二间、架子房一间,系砖木瓦结构家屋式建筑。“文化大革命”期间,清真寺遭到严重破坏,1976年秋,朱家城子公社社直企业拆除清真寺全部建筑物,拆下的木料用于社直企业建筑。院内大树砍伐加工为学校的桌椅。落实宗教政策时,公社给盖了两间小仓库,做为存放“经匣”、“架子”的地方。1988年时尚未恢复宗教活动。
  九台镇清真寺:创建于1912年,1932年扩建。1937年统计,占地面积约2949平方米,房舍七间,土地1亩多,宗教职业者3人。1980年以后政府拨款2万元,穆斯林自筹一部分资金,1984年10月开始全面翻修,建起赭红柱身、砖石台基的礼拜殿,建筑面积180平方米,围砖墙200延长米。1987年12月8日竣工举行启用仪式。历任阿訇有:孙姓(名不详)、马姓(名不详)、东北沦陷期间米长志,解放后至1987年1月马清奎,马清奎病故后孙国彦接替,刀师傅哈增生。
  九台市蜂蜜营清真寺:在胡家回族乡蜂蜜营村,创建于清康熙朝初。初在张庄子河岸边建起一幢平房,做简易清真寺。宣统元年(1909)遭水灾。洪水过后,回民募捐重建,两年竣工。新落成的清真寺占地3317平方米,房十七间,主要有大殿五间,南北讲堂各五间,后侧建望月楼。望月楼为两层,与大殿相通。在望月楼的窗户上边,书写:“礼塑先天,清真古教”八个大字。现只存大殿五间,北讲堂五间。清真寺的围墙系土筑,高达两米,宽近一米。墙顶枕子一面是秫秸,一面是木头。大门朝东,木制,装有铁折叶,砖瓦门楼,平时只开小门,只有抬架子或进车时才开大门。
  大殿为七檩接架(即九檩九臼),前出廓檐后出厦,屋上房脊装饰有盘龙、脊兽。盘龙张牙舞爪,栩栩如生;脊兽作昂首吠天状,异常壮观。兽的嘴巴上挂有铜制惊鸟铃,微风吹动,发出清脆悦耳的声音。大殿的前沿有五根紫红色明柱脚。柱脚底下垫着鼓形柱脚石。南北讲堂式样相同,房檐上有滴水瓦,前沿有五根明柱脚,下垫鼓形柱脚石,檐下的地面上铺有方形大理石。
  在大殿檐下靠近南山墙的地方,有一座光绪二十四年六月十日(1898年7月28日)勒立的白色大理石雕成的石碑,碑身通高179厘米,碑身宽74厘米,碑厚20厘米。碑座高51厘米,长84厘米,宽60.5厘米。碑的正面首部刻有云龙纹,中下部刻有“万善同归”四个字,碑身上的碑文记载着清真寺的范围,捐款施地人的姓名及所施地的范围。碑的背面首部刻有阿拉伯文“都瓦宜”,碑身刻有碑文(碑文见《九台文史资料》第一辑)。殿内有四根紫红色明柱,可容纳三、四百人作礼拜。殿内的地面上曾有一月台,中间用斗大方砖铺成,四周镶有砖牙子,四个角是用石条镶成。南讲堂是学习阿拉伯文的课堂。北讲堂是小型礼拜堂兼净身房,室内修有四个沐浴间,各沐浴间都是用木板作间壁,室内还有一个大池子,作为净身后洗漱之用。“文化大革命”期间,望月楼、南讲堂、沐浴室等均遭拆毁,大殿门窗、地板亦遭破坏,围墙倒塌。1984年至1985年9月间,政府三次拨款约11万元,进行修建和彩画,主体建筑基本保存,大殿五间200平方米,南北讲堂各五间150平方米,砌起砖围墙。修复后的清真寺已经不是原貌。
  蜂蜜营清真寺是吉林省创建最早的一座清真寺,1985年8月1日,被列为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87年10月24日,吉林省政府以〈87〉138号文件批准,将其列为省级第四批文物保护单位。今阿訇麻忠林,管委会主任韩来昌。
  九台市波泥河清真寺:在九台市波泥河乡波兴村,创建于清乾隆朝。1915年前后曾扩建。1937年统计,建筑面积737平方米,房四间,土地11亩,宗教职业者2人,阿訇蒋宝钧。由于房舍年久失修,1965年拆除。1980年政府拨款2万元,1981年重建砖瓦房三间,建筑面积120平方米。阿訇刘俊生。
  九台市团结清真寺:在九台市六台乡团结村,原名小房身清真寺,创建于清宣统朝。初建时砖瓦房五间。1937年统计,建筑面积500平方米,房七间,土地10亩,阿訇张瑞祥。“文化大革命”期间被拆除。1984年政府拨款1万元,新建大殿、沐浴室、教长室,建筑面积200平方米。阿訇华维新,刀师傅米长久。
  九台市前央清真寺:在九台市卢家乡前央村,创建于清雍正朝,1920年曾扩建。1937年统计,占地面积1474平方米,房舍五间,土地7.6亩,宗教职业者2人。1984年政府拨款5000元维修,今大殿三间、沐浴室二间,建筑面积220平方米。掌教满玉祥。
  九台市西山清真寺:在九台市其塔木镇西山前槐村,创建于清乾隆五十一年(1786),1920年曾扩建。1937年统计,占地面积3072平方米,大殿一处,北讲堂一栋五间,水房一栋二间,土地0.6亩,宗教职业者2人,附设私塾1处。“文化大革命”期间,礼拜殿被拆毁,沐浴室、讲堂、水房等被当地回族小学校占用。1981年学校迁出,1984年政府拨款1万元维修,今小殿一间,教长室一间,沐浴室和厨房各一间,建筑面积96平方米。掌教马玉明。
  九台市红石清真寺:在九台市胡家回族乡红石村,创建于清乾隆朝,1920年前后曾扩建。1937年统计,占地面积约640平方米,大殿一处,土坯建筑,讲堂、水房一栋五间,土地18亩。附设私塾1处,宗教职业者4人。“文化大革命”期间,穆斯林自行拆除卖料,村民每人均分1.5元。1985年政府拨款5000元,回族群众自筹一部分资金,建砖瓦土坯结构小殿一间,沐浴室、架子房各二间,厨房一间,建筑面积132平方米。阿訇王景华,掌教韩云涛。
  九台市宝山清真寺:在九台市胡家回族乡宝山村,创建于清雍正朝,1910年前后曾扩建。1937年统计,占地面积2211平方米,大殿一处,草房一栋三间做讲堂和水房,宗教职业者2人,土地17亩。“文化大革命”期间被生产队占用。1983年4月政府拨款1万元,重建大殿三间,小殿二间,沐浴室和厨房各一间,建筑面积198平方米。阿訇马国生。
  双阳镇清真寺:在双阳镇内,创建于光绪二十三年(1897),两栋房九间,占地约200平方米。“文化大革命”期间,被县粮食局占用后拆毁。1982年粮食局赔偿2万元,修复后恢复宗教活动。阿訇杨恩庆。
  双阳县大营子清真寺:在双阳县双营子回族乡大营子村西隅,创建年代说法有三:清康熙十五年(1676),乾隆十三年(1748),乾隆十九年(1754)。据对当地回族人口源流调查,该寺建于1748年之说较为可信,清真寺初建于大营子岭下,三间草房。光绪六年(1880)搬迁至岭上,1926年扩建。占地面积约700平方米,大殿三间,面朝东,殿门上方有用蓝色涂写的阿拉伯文“都瓦宜”。大殿建筑前出廊檐后出厦,挑檐斗拱,雕梁画栋,所雕刻的飞禽走兽花卉,栩栩如生。殿前修筑一个砖砌月台,台下地面铺方砖。南配房是沐浴室,北配房是教长室和学经的地方。与大殿相对的一栋房是伙房和仓库,均是尖脊瓦盖,殿梁殿柱均是红松木。土围墙,高2米。土地12垧,寺周围榆树成行。
  “文化大革命”期间,1976年大殿被当地生产队拆除,仅剩伙房和仓库,且改为他用。水井废塞,围墙倒塌,榆树砍伐殆尽。1984年市宗教事务处拨款7万元,县人民政府拨款2万元,4月9日动工,在原址修建大殿,长12米,宽9米,砖木瓦结构。在大殿之西,用白色铁皮构建类似挑檐斗拱凉亭式的窑殿,在大殿之东,建月台,用四根朱红色明柱,支撑月台上盖。1985年工程竣工,恢复宗教活动。教长前后历经七位:马宝贵、郭清瑞、沙呈祥、郭振英、沙恩锡、刘锡坤、李清温,今李宝亭。
  双阳县韩家屯清真寺:在鹿乡镇育民村韩家屯,创建于咸丰元年(1851)。“文化大革命”期间被生产队占用。落实宗教政策后恢复宗教活动。刀师傅魏时阳。
  三、阿訇
  阿訇是波斯文的音译,汉文有异写“阿洪”“阿衡”等。原意为教师。在通用波斯语的穆斯林中,是对伊斯兰教学者或教师的尊称。在中国是对伊斯兰教宗教职业者的通称。一般主持清真寺教务,为“海里凡”教经。担任教坊的最高宗教首领、“经文大学”教师的阿訇,称“开学阿訇”。
  阿訇的职责,是全面主持清真寺教务。具体工作是向穆斯林讲经传道,传授宗教知识,培养“海里凡”,主持婚礼、葬礼,以及带领寺内其他宗教职业人员,在寺内礼拜或参加穆斯林各家的祭祀等活动。阿訇是信徒们请来的。长春市各清真寺的阿訇,早期,原籍大多是山东、河北两省。阿訇一生的宗教活动地点,流动性比较大。阿訇三年一任,亦可连任。开斋节为起止时间,由当地当时“乡老会”或穆斯林代表决定,由寺民主管理委员会主持,或聘或辞。辞聘方法:(一)在任阿訇,任届期满后不论愿意留任与否,按制度在开斋节时,都得主动向众穆斯林提出,请乡老会(今管委会)考虑。众穆斯林要求留任,可当场表示应允,否则即行辞退;(二)清真寺新聘阿訇,事先由寺内管事人员或穆斯林与外界联系,通过发聘书方法请阿訇到任,寺内管事人员举行见面礼,也有的设宴,即摆“公席”请阿訇上任。
  阿訇的待遇:(一)经济生活方面,除参加葬礼以及各家的祭祀等宗教活动,有“经礼”等收入外,解放前,由当地穆斯林每年给一次“束修”,供阿訇养家糊口之用。经济收入宽裕的清真寺,亦可从寺的经费中直接支给,数额不等。解放后,阿訇、掌教等宗教职业人员的经济生活来源,除有单位工资收入、宗教活动收入外,均由该寺经费或政府部门,发给适当生活补贴。一般来说,保持阿訇的生活水平相当于当地群众中上等的状况。(二)政治生活方面,一些德高望重者,多年从事宗教职业者,有的被选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各级人民政协委员。长春地方,被选进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伊斯兰界人物,1988年10月统计15名,其中在省市县区人民代表大会中的代表1人,各级人民政协委员14人。例如马延增阿訇,被选为吉林省人大代表。满敬恒阿訇,被选为吉林省和长春市政协委员。马淑琴(女)阿匍,被选为吉林省妇联执委、长春市政协委员。
  “文化大革命”前的1963年,据不完全统计,长春地区有阿訇30名,当时的平均年龄57.7岁。1988年统计,长春市区和五县宗教职业人员32名,其中阿訇17人,掌教10人,刀师傅5人。
  四、寺务管理
  清真寺管理分两部分,一是属于教务管理,一是属于寺务管理。教务管理:吉林省各寺常住人员一般是一至三人。阿訇主持全寺教务;四掌教(也叫四师傅、刀师傅),负责一般的宰牲;五掌教(也叫五师傅),负责水房烧水、沐浴灌水和打扫寺院。没有五掌教的清真寺由四掌教兼做。有条件的清真寺还设有“经学班”,招收和培养“海里凡”(学员)若干人。较大的清真寺除有阿訇外,还有若干名不主持寺务管理的阿訇。现在农村清真寺多数只有阿訇或掌教主持教务。寺务管理:解放前,由当地一些德高望重的穆斯林组成“乡老会”(人数不等),管理寺内一切事务。1958年吉林省宗教制度民主改革时,废除了乡老制度,普遍成立了清真寺民主管理委员会(或小组)。委员从穆斯林中推选产生,其中有寺内宗教职业人员参加,共同掌握和管理寺内宗教活动一切事务性工作,协助政府全面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宗教政策。
  长春市长通路清真寺首届民主管理委员会(1981年4月19日)
  主任:马则周。副主任:马延增、马雨田、吴宝珍、哈德有、回凤林、王连贵、满敬恒。委员:马淑琴(女)、洪汉文、马朝明、王振生、马忠、张连江、杨国恩、仉德林、张吉余、马淑兰(女)、杨磊、杨淑兰(女)
  长春市长通路清真寺第二届民主管理委员会(1986年8月9日)
  主任:马则周。副主任:李洪顺、马雨田、马延增、马淑琴(女)、吴宝珍、回凤林、杨磊、满敬恒。常务委员(主任、副主任均是常委):尹义华、李盛洪、金桂兰(女)、辛守增。委员:马忠、马鸿彬、王振生、回常龙、杨松余、杨国恩、杨盛恩、张玉华(女)、张连江。
  在本届会议上修订了《长春市清真寺民主管理委员会章程》八款(见附录,本书第259页)。
  五、寺办自养企业
  清真寺经费,解放前来自两个方面。第一,靠回族群众捐助,每建一处清真寺,当地回族在乡老会的主持下,自动拿“钱粮”,不足还可以派人去外地回族中募捐,称“写钱粮”。寺内用费,亦均由当地回族群众负担。阿訇的“束修”(年薪),每年付给一次,各地数量不等。寺内花费,每月还要在群众中写一次“月费”,数额不限。此外,每星期五(主麻日)收一次“桶子费”,由寺内掌教手持小木桶,到回族人家,不分男女老少自愿往桶里掷钱,统一拿回寺内。第二,靠清真寺房地产收入。城镇置房出租,农村靠土地出租。例如长春市清真寺,1941年房租、地基租、施舍、月费、柴炭补助、桶子费等9项收入为16684元,1942年工薪、赏与、伙食、文具、水电煤柴、修缮等9项开支为15655元,余1029元。第三,屠宰刀费收入。各清真寺屠宰牛羊的收费,俗称“刀费”,数额因地而异。
  清真寺经费,解放后废除了宗教封建剥削制度,解除了回族群众的经济负担。寺的经费来源主要靠自养,即靠清真寺办小型企业,以企业的收益养清真寺的经济开支。例如九台镇清真寺,“文化大革命”前办了一处食品代销店,1984年办了一座圆盘锯木材加工厂,靠加工厂的经济收入解决清真寺经费问题。长春市长通路清真寺于1987年6月创办了铆焊厂,工人12名,年创收约2.3万元。德惠县德惠镇清真寺,市县拨款4万余元,又自筹和借贷一部分资金,1985年创办回族食品厂和回族食品门市部,建筑面积146平方米,是年中秋节前投产,生产加工各种清真糕点,中秋节之际,向市场投放了4000公斤清真月饼,满足了城镇回族群众的需求,且供应德惠火车站过往的回族旅客,远销榆树,农安等县。食品厂和门市部,安排了25名回族青年就业。该厂平均每年向清真寺提供1万元经费,清真寺完全实现了自养。榆树县五棵树镇清真寺1985年办起一处酿造厂,生产酱油、醋等,日产量400余公斤,年获利约3000余元。它的创办既满足了城镇回民群众的清真食品需要,又解决了清真寺自养问题。农安县农安镇清真寺于1983年创办清真饭店,营业情况较好,月平均给清真寺1600元,做为寺的自养经费。榆树县榆树镇清真寺于1988年创办牛羊屠宰厂。九台市团结清真寺于1984年创办电锯加工厂和建材经销部。这些寺办企业的经济效益表明,寺办自养企业政策是可行的。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少数民族志·宗教志下卷

《长春市志 少数民族志·宗教志下卷》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书记述了长春市志的宗教志,宗教包括宗教工作机构、佛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道教、人物、大事记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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