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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宗教团体
知识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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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少数民族志·宗教志下卷》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4403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宗教团体
分类号:
B922
页数:
9
页码:
64-72
摘要:
本节记述长春市宗教团体,其中包括日伪佛教团体与活动、长春市佛教协会。
关键词:
长春市
佛教
宗教团体
内容
一、 日伪佛教团体与活动
伪满洲国大同佛教会:创办于1929年,创始人是辽宁省铁岭县龙首山药王庙一先和尚,俗名何一鸣。开创时会址在长春东四道街55号处,今长春市九十八中学处。不久自购房舍,移到今南关区北街小学处。东北地区沦陷后延续存在,依然使用大同佛教会名,但修订了《会则》。《会则》十条,其中第二条阐明创会宗旨:“以大乘佛教精神为基础,促进日满两国文化向前发展,共同实现王道乐土的目的”。实际上这个大同佛教会,是在日本国驻长春的西本愿寺和尚入野契则策划下继续存在的。加入这个团体的成员有佛教各宗派、龙华会、一贯道、混元门、大乘门、一柱香、白羊教、未来道、儒教、五位门等。凡是入会者交纳会费3元,可以领到有伪满洲国国务总理大臣张景惠签名的证书,会员佩带徽章。会员凭证书和徽章可以抬高社会地位。会员分三种:正会员、特别会员、特殊会员。团体内分四级机构,中央设总会,省设支部,县设分会,区设区分会。总会理事长崔恩培,副理事长日本和尚入野契则,总裁张景惠,会长张海鹏,理事若干人,常务理事2人,评议员若干人。1936年开始不设总裁,张景惠为名誉会长,增设副会长张镇波。伪大同佛教会的经费由各地会员捐助,但收入支销情况从不公开,引起会员不满,伪新京特别市警察署曾经勒令其停止活动。副会长张镇波以“大同佛教会”名义招股,创立“满洲毛业公司”,后携款潜逃。一先和尚代理副会长职务。1936年长春般若寺举办道场,因“大同佛教会”丑闻,拒绝一先参加法会。6月16日一先和尚突然闯进般若寺,扭打正在讲经的如光方丈,大闹道场。事后,一先和尚被驱逐出“大同佛教会”。1938年统计,“大同佛教会”辖分会105个。1944年理事长白蕴中。
1945年“八•一五”光复后,该佛教会延续存在,但更名“世界大同佛教会”,会长换王宗德,后来王宗德被国民党二十二军逮捕,换李仲三。以后换崔恩培,副理事长施辅忱。1947年2月21日,召开第二次会员会议,订正《世界大同佛教会长春总会章程》(五章)。1949年崔去青岛,施接任理事长(解散时间不详)。
伪满洲国佛教护法会:成立于1934年9月。东北沦陷期间,般若寺的宗教事务归伪新京特别市公署行政处掌管,处长董旸,是皈依谈虚的弟子。董旸与伪新京特别市公署总务处长植田贡太郎(日)关系密切。植田贡太郎与日本关东军参谋长坂垣中将有特殊关系。在日本关东军司令部授意下,由植田贡太郎、董旸等发起,于1934年9月在长春正式成立,植田贡太郎任会长。不久,植田贡太郎调任伪满洲国治安部警务司司长,成为东北地区的警察首脑。植田贡太郎既是“佛教护法会”会长又是警察首脑,“护法佛教会”的性质和佛教界上层人士的政治趋向就一目了然。“护法佛教会”成立后,伪满洲国的高级官吏们,为了密切与日本人的关系,纷纷皈依佛教为弟子,其中有伪国务总理大臣张景惠、侍从武官长张海鹏、民生部大臣吕荣寰等等。他们频频到般若寺参加宗教活动,解囊舍款,一时间,般若寺的香火十分兴旺。
伪满洲国佛教总会:成立于1938年5月7日。早在1936年长春般若寺举办开光和道场时,伪满洲国文教部借机,召集有关官吏12人、僧侣12人、居士8人,召开“佛教恳谈会”。6月16日至17日,又召开“全国佛教座谈会”,座谈内容有四:(一)关于宗教寺庙之概说及布教方法;(二)关于僧侣资格;(三)关于佛教会及居士林现状;(四)关于附带事项(如僧学院、粥场等)。主持会议者提出,成立“满洲国佛教总会”,会址设在“新京”市,“以统辖全国寺院僧人”。1937年10月5日,伪民生部召集各省佛教代表13人,讨论发展佛教和成立总会两大问题。1939年3月,伪满洲国协和会中央本部宗教班、伪民生部、伪治安部,联合召开会议,地点在伪新京大和旅馆(今长春火车站前国际旅行社址)。出席会议者:日本国驻中国东北地区寺庙代表、 日本佛教天台宗总务厅秘书、驻长春般若寺和尚都筑玄妙,日本国驻长春般若寺和尚佐筑富江、寺川行舟、田代宽谛,日本国驻哈尔滨极乐寺和尚今井昭庆(日本关东军司令部的特务),日本国驻营口楞严寺和尚木村,东北地区各寺庙僧人代表。出席会议者约30人。会议主持者是“佛教护法会”会长植田贡太郎。植田贡太郎阐述了会议宗旨,他指出:“只有成立一个满洲国的佛教独立机构,才能把握人心,才有利于日满亲善。”1939年5月26日,正式成立伪满洲国佛教总会,总会设在长春般若寺院内。在总会之下设立支部,出版杂志《梵声》月刊。伪新京特别市支部支部长是般若寺方丈善果和尚。伪满洲国佛教总会会长如光和尚,哈尔滨极乐寺方丈;副会长澍培和尚、井口道雄(日本国驻长春西本愿寺的姬宫和尚);财务部长滕本(日);主事天儿昊(日),“间岛”省和尚;总干事智眼和尚,营口楞严寺方丈;职员田代宽谛(日),日本国驻般若寺和尚。职员还有日本人荒井、陶井,中国居士陈耀亭;理事中国居士景印涵。1943年春,伪佛教总会成为社团法人。其内部成立四个机构:即总务部(部长意空,千山大佛寺和尚);组织部(部长印空,开原县龙潭寺和尚);教化部(部长景印涵,长春居士);财务部(部长晦山,黑山县和尚);《梵声》月刊发行人澍培,编辑傅颂宇。佛教总会辖分会70余个。
伪佛教总会从它成立之日起,便是日本关东军司令部和伪满洲国政府的御用工具,根据日本帝国侵略的需要,披着佛教的外衣,进行反人民的罪恶活动。在长春有几个主要事例。其一,“新京佛教总会支部”,将监狱里的“犯人”当做“讲经”对象,到各监狱中对“犯人”进行“教诲”。伪民生部于1940年通知佛教总会,部署给各分会、支部,在当地监狱中开展“教诲”活动。“新京”监狱,聘请“新京佛教总会支部”支部长善果和尚为“教诲师”,每月到监狱一次至二次,对“犯人”讲经,“教诲”。般若寺戒尘和尚继善果和尚之后,任“新京”监狱的“教诲师”。“教诲”对象分两类,一类是“一般教诲”,听者是已经判决并在监狱里服刑的人,利用佛教强行“教诲”,向这些人渗入“因果的存在”和“世间的幻化”等佛教思想。1943年善果在“新京”平治街分监狱,对“犯人”讲:“人生如梦,转眼之间就过去了,这个国家(伪满洲国)对犯人有多好啊,大家要多做善事,多种福田。”第二类是“特别教诲”,听者是被判处死刑的人,是利用佛教送往生的仪式进行的。这种“特别教诲”都是在执行死刑前,将教诲师接到狱里,教诲师向将走向刑场的人说:“我今天是特意送你往极乐世界去的。”
其二,日本关东军的佛教“宣抚”活动。1938年春,日本关东军对东北长白山区进行军事大扫荡,意在消灭中国抗日联军。与此同时,由伪满洲帝国协和会中央本部负责,召集“道德总会”、“红〓字会”、“大同佛教会”、“普化佛教会”等团体开会,决定由各团体各派出“宣抚员”2人,组成“宣抚班”,随日本关东军去长白山区,向当地中国群众进行“宣抚”,要求群众断绝与抗日联军的联系和支援。参加受训者60余人,伪佛教总会选定般若寺戒尘、印空两名和尚参加。伪民生部宗教事务官伊藤(日)、伪协和会中央本部主事天儿昊(日本和尚)等人训话,要求各“宣抚员”到现场后,对群众“宣抚”:搬迁、并屯、不要接济反满抗日份子等等。中国老百姓如若抗拒,立即通报日本关东军。这次大规模的佛教“宣抚”,实际上是配合日本关东军的军事扫荡所进行的“攻心”活动。戒尘和尚回到长春后,日本关东军和伪协和会奖给他一座银盾。
其三,在长春般若寺山门外修建“造福观音圣场”。山门前,是一条东西向的长春大街,马路南侧与山门遥对是一片空地。1941年10月13日上午10时,在该地举行“造福观音圣场”奠基式,出席奠基者有伪满洲国中央和地方官吏,日本军政界官吏、吉林省的僧侣、居士等300余人。1942年10月27日,观音像升座,佛身高2.5丈,重160吨,佛坐高3.2丈。1944年9月6日,佛像开光,宣告“圣场”工程造竣。修“造福观音圣场”的发起者和组成的“奉建委员会”,主要成员是伪满洲国佛教总会和伪满洲国政府、伪新京特别市公署的头目,幕后操纵者便是日本关东军司令部。如“发起者”有日本关东军参谋三品以隆(日)、满拓总裁二宫治重(日)、伪满洲国国务总理秘书官松本益雄(日)、伪满洲国协和会首都本部事务科长山田文英(日)、伪佛教总会主事天儿昊(日)和副会长井上道雄(日)、伪满洲国协和会中央本部参事坂井荣三郎(日)、“协和会”首都本部部员田代宽谛(日)、伪新京特别市市长金名世、伪佛教总会会长如光和副会长澍培、长春般若寺方丈善果等53人。“奉建委员会”有74人,其中有伪满洲国总务长官武部六藏(日)、伪满拓总裁二宫治重(日)、伪民生部大臣谷次亨(日)、伪国务院参事官植田贡太郎(日)、伪宫内府侍卫处长工藤忠(日)、伪满洲国国务总理大臣张景惠、伪满侍卫武官长张海鹏、伪治安部大臣于芷山,以及澍培、善果等人。据伪满洲国政府批准的《奉建要则》规定,建“造福观音圣场”的目的有三:(一)纪念伪满洲国“建国十周年”,为伪满洲国“国运隆昌”祈祷;(二)在日本发动太平洋战争的“非常时局下”,使伪满洲国“国民于精神有以团结,人心有所依托”;(三)在伪满洲国“建国史上竖一精神永久的纪念文化”等。其反人民的目的极为明显,但它却披着“拜观音”的外衣,以遮人耳目。长春市一些民众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将观音像推倒,拆除了场地设施。
五台山普化佛教总会:创立于东北沦陷期间,创办人普化和尚,该和尚与五台山寺庙关系密切,初创时借用长春“惜字局”(慈善机构)的房子(今市九十八中学址),几年之后,在二道河子区今吉林大路某处购房一栋为会址。会长乔润溪(海城人)。乔故去后由孙瀛洲接任。理事长袁××。总会下设分会。这个佛教总会以佛教为名,实则宣传一些非佛教的内容,分会很少。
长春居士部①(居士:正式受戒而不出家的佛教信徒,男、女均称居土。):创立于1941年6月,办公地址在大经路东侧三四马路之间的魁星街,今市九十八中学校址处。居士部设经堂,做为佛教徒聚会、修心养性、诵经的固定场所。最早倡导创办居士团体的是伊通人释道昌和尚。长春居士陈耀亭、原心斋倡议,将慈善机关惜字局改名居士林。居士景印涵接受这一建议,参照上海佛教居士林章程,拟定长春居士林章程,报请伪满洲国文教部,要求成立“满洲国佛教总会新京居士林”,文教部同意成立,但改名称“新京居士部”,居士部正式成立后,长春惜字局宣告解散。“居士部”部长景印涵,副部长陈耀亭、原心斋,常任理事张玉阶、朱惠民、常金声,理事若干人。居士部设有佛经流通处、法华坛、图书阅览室,组织临时性的讲经会及说“三皈”、“五戒”等活动①(“三皈”:梵文“三皈依”的简译。佛教徒在入教时必于师前受“三皈依”,即“皈依佛,皈依法,皈依僧”。意为对佛、法、僧的归顺依附。“五戒”:指佛教在家男女教徒,终身应遵守的五条戒条,即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饮酒。前三防身,次一防口,后一通防身口。)。每逢菩萨诞辰皆办道场。1945年“八•一五”光复后,居士部改名居士林,1948年长春解放时解散。
伪满洲国佛教界“答礼访问团”:1933年夏,日本国佛教比睿山天台宗,派武滕顺应、加藤顺正两和尚,到中国东北地区慰问日本关东军。在哈尔滨期间,访问了极乐寺方丈如光。与此同时还收集了极乐寺、长春般若寺、营口楞严寺的情况。方丈如光提议,组织团体到日本访问,以增进所谓“日满佛教亲善”。1934年春,组成“答礼访问团”,到日本国比睿山天台宗访问。参加者:哈尔滨的普一、普光和尚和王瑞华居士,绥化县的静空和尚,营口的陆炳南、王志一居士等,团长如光。“答礼访问团”在日本国期间,日本天台宗提出,“派日本和尚驻极乐寺和般若寺”、“日本国和满洲国互派留学僧”等等,如光均表同意。从此,披着日本和尚外衣的日本侵略分子,以合法的身份进入东北佛教界。如1939年及其以后,日本天台宗派驻长春般若寺的和尚,有天台宗总务厅秘书都筑玄妙、寺川行舟、田代宽谛等。
伪泛太平洋佛教青年大会:日本国佛教界策划伪“满洲国佛教革新运动”,要求“满洲国”佛教界访问日本,参加在日本国召开的“泛太平洋佛教青年大会”。伪满洲国民生部,选拔佛教界20人,组成代表团(共25人)赴日本国。团长哈尔滨极乐寺方丈如光;副团长般若寺方丈澍培、伪民生部教化司宗教课长王裕如;成员:长春景印涵(居士)、张天一(居士),承德县的清恕,朝阳县的化尘,锦州市的文如,北镇县的盖一,奉天市的心明,龙江县的复圆,齐齐哈尔市的净尘,营口市的王力生,安东市的史品一。另有6名喇嘛。1934年4月1日,会议在日本国东京召开,会议三天,参加会议的各国各地区代表,有缅甸、暹罗、爪哇、越南、印度、马来亚、柬埔寨等国约二百余人。会议决定,成立伪国际佛教青年会。日本国的德田能一为会长,哈尔滨极乐寺方丈如光、暹罗国皇叔(名不详)为副会长。
二、长春市佛教协会
第一次佛教代表会议①(中国佛教徒组织是中国佛教协会,1953年成立于北京。协会宗旨:团结全国佛教徒,在人民政府领导下,参加爱护祖国与保卫世界和平运动,协助人民政府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联络各地佛教徒,发展佛教优良传统。现任会长赵朴初。):1983年10月13日至15日,在长春般若寺召开,出席会议代表21人。会议主要议程:听取筹备小组工作报告;制定《长春市佛教协会简章》;确定佛教协会的任务;选举产生长春市佛教协会的领导机构;制定和通过长春市佛教界爱国公约、代表会议决议等(《简章》、《公约》见附录,本书第253、254页)。
长春般若寺方丈成刚,代表筹备小组作《工作报告》。成刚在《工作报告》中指出,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重新得到落实,冤、假、错案得到了平反昭雪,正常的宗教生活得到了恢复。“这种可喜的形势更增加了我们爱国爱教的热情和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大家对我们的佛教事业也更加关心了。在这种形势下,许多道友都感到有必要成立一个全市性的佛协组织。在1981年3月召开的全市佛教代表座谈会上,代表们就这个问题正式提出了建议。1983年5月下旬,在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务处的帮助下,正式由澍培法师、成刚比丘僧、常兴比丘尼、王有章居士、边英杰居士等五人,组成长春市佛教协会筹备小组。筹备小组广泛地听取了全市四众僧俗道友的意见,力求使各项筹备工作能够体现和反映全市佛教徒的心愿。
成刚在《工作报告》中指出,长春市佛教协会成立后应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团结全市佛教徒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我们佛陀弟子是奉行“报国土恩”、“报众生恩”的人,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我们应尽的本分,是我们修德立功的具体表现。因此,“我们应该把全市佛教徒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有一分热,发一分光,慈悲喜舍,忘我利生,为实现四个现代化建设,贡献出我们佛教徒的一份力量”。(二)积极协助政府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做为全市佛教徒的联合组织,长春市佛教协会的主要工作之一,是协助党和政府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维护教徒信仰自由的权利。佛协要通过各种方式,及时地实事求是地向有关部门反映佛教界的情况,反映政策的落实情况,反映信徒的意见和要求,以使各种问题能够尽快地妥善地得到解决。同时帮助广大信徒过好宗教生活。这里必须指出的是宗教信仰自由同爱国守法是统一的。爱国守法是包括我们佛教徒在内的每个公民的义务。“协助党和政府落实宗教政策绝不等于容忍坏人利用宗教搞违法活动。相反,佛协协助党和政府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工作,包括团结教育全市佛教徒爱国守法,开展正常的宗教活动,并自觉地与各种有损于国家利益,违反国家政策法令的行为做斗争”。前年在我省佛教界中出现了一些违法非法活动,值得引起我们的注意,有的人利用非法手段到处拉人入教,诱人出家,还有的人打着宗教的旗号,成立非法组织,鼓吹“宗教治国”、“佛家当政”并扬言要修改佛经,这不但公然违反了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也是对我们高尚的佛教的亵渎。我们广大爱国爱教的佛教徒一定要同他们做斗争,绝不容许他们这种破坏活动得逞。(三)做好对外接待工作。随着我国大好形势的不断发展,来我市探亲访友、旅游观光的国外和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的僧俗道友越来越多。做好这些人的接待工作十分必要。我们在接待过程中应该向他们宣传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介绍各行各业的伟大成就,以消除他们的偏见和误解。这对增进互相了解和友谊,争取台湾回归祖国,实现祖国统一和促进四个现代化建设都是有益的。在同他们的交往中,“我们要特别警惕有些人假借探亲访友旅游观光的名义,进行渗透和破坏活动。遇有这种情况,我们一定要坚持原则,同他们进行针锋相对的斗争,并向领导机关反映情况”。我们在与国外和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的僧俗道友的一切交往中,都应坚持我国教会独立自主的原则和爱国爱教的立场。一切从有利于台湾回归祖国,实现祖国统一和反对霸权主义的大业出发,做到不利的话不说,不利的事不做。今后我们要继续加强学习,提高我们政策水平,并且要注意总结交流经验,切实做好接待工作。(四)整理研究文史资料。佛协成立后,尽量利用一切有利条件对我市的佛教界的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进行有计划的搜集整理和综合研究。从中吸取经验教训,做为我们今后坚持爱国爱教方针的借鉴。同时,协助有关部门保护好佛教方面的历史文物和寺庙建筑。
长春市佛教第一次代表会议代表:长春市区18人,即王有章、边英杰(女)、孙盛云(女)、赵殿双、释圣林(女)、释成刚①(和尚、尼僧通姓释,意思是释迦佛弟子。僧不言俗。本志书僧人法名之前的释姓,大多省略。)、释宝勋(女)、释相宝、释显法(女)、释觉悟、释觉禅(女)、释息梵、释常兴(女)、释常如(女)、释常智(女)、释常妙(女)、释普贵(女)、释澍培。农安县2人,即释显志(女)、释慧通(女)。九台县1人,即释洞辉(女)。
长春市佛教协会第一届理事会:会长释澍培;副会长释成刚、王有章、释常兴(女);副秘书长边英杰;理事王有章、边英杰(女)、孙盛云(女)、赵殿双、释圣林(女)、释成刚、释宝勋(女)、释相宝、释显法(女)、释洞辉(女)、释显智(女)、释息梵、释常兴(女)、释澍培、释常如(女)。
第二次代表会议:1984年10月29日,在长春般若寺召开。这次会议并不是代表大会,实际上是第一届理事(扩大)会议。会议讨论了第一届代表大会闭幕以来的主要工作,经过讨论,与会理事共同认为,市佛协第一届理事会在中共长春市委、市政府领导关怀和支持下,团结广大佛教徒,协助党和政府,进一步落实宗教政策,特别是为落实佛教寺庙的房产等政策做出了努力,经过几年的努力,政策性的问题都已全部得到解决。为解决各寺庙修建资金短缺问题,市佛协领导成员会同般若寺,先后给市区城乡各寺庙,提供修建款30余万元,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几年来,各寺庙在边修复边开放的过程中,逐步加强了管理。健全了各寺庙执事班子或领导小组。同时还健全了有关人事、财务和佛事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基本上做到了“寺像寺”。坚持中国佛教传统,执行教规教义,加强对寺庙人员的管理,严格掌握僧人进单审批手续和试住考察制度,整肃威仪,使僧人独身、素食、僧装、讲究学修并重。提高了僧人素质,使出家人真正做到了“僧像僧”(见附录《长春般若寺共住规约》,本书第254页)。在开展教务活动,培养僧伽人才等方面做了许多事情。为了把前辈长老法师的道艺继承下来,重新编印了澍培法师的《金刚经笔录》,满足了佛教徒学修的需要。
理事会认为,协会章程、爱国公约,得到了贯彻执行,暂不修改,不再另行召开代表大会,但由于各寺庙僧人变化情况,决定调整理事会人选。经过讨论和表决,组成市佛协第二届理事会。会长释成刚;副会长释常兴(女)、释显智、赵殿双;副秘书长边英杰(女);理事边英杰(女)、孙盛云(女)、赵殿双、释圣林(女)、释成刚、释宝勋(女)、释相宝、释显法(女)、释洞辉(女)、释显志(女)、释息梵、释常兴(女)、释常如(女)、释慧通(女)。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少数民族志·宗教志下卷》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书记述了长春市志的宗教志,宗教包括宗教工作机构、佛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道教、人物、大事记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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