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僧人自养企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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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少数民族志·宗教志下卷》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4402
颗粒名称: 四、僧人自养企业
分类号: B947.234
页数: 2
页码: 60-61
摘要: 本文记述长春市僧人自养企业,其中包括了长春市爱国纸盒厂、劳保服装厂。
关键词: 长春市 佛教 僧人自养企业

内容

从1950年起,在政府的倡仪和领导下,佛教界发扬农禅并重的传统,凡是有劳动能力的僧人,分别从事农业、手工业的生产劳动,以及从事不同内容的服务性劳动,先后办起了几个劳动生产组。据1954年统计,长春市区16座佛教寺庙174名僧人参加了各种生产劳动(见统计表)。后来这些分散的生产劳动组织,逐渐形成为比较稳定的生产企业即劳保服装厂和纸盒厂。
  长春市爱国纸盒厂(“文化大革命”期间更名红卫纸盒厂):创办于1958年,隶属于长春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务处,厂址在般若寺院内,这个厂创立的目的,在于为佛教、天主教、基督教界人士,提供稳定的生产劳动自养的场所,同时吸收了一些社会上的技术人员,企业管理人员和工人。办厂资金由政府财政部门提供。“文化大革命”开始后,这个厂改隶于长春市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1969年1月14日,移交给南关区人民政府。1972年3月,移交给长春市革命委员会政治部,1973年8月移交给中共长春市委统一战线工作办公室。1975年7月24日,移交给长春市民政局,移交时全厂职工210余人,其中宗教界人士70余人。1980年11月,宗教界人士退休33人。1985年8月15日,移交给吉林省华侨企业公司,10月工厂迁出般若寺。由于在厂劳动的宗教界人士大多数年龄过高,相继退休,工厂已经失去宗教界人士劳动自养的意义。
  劳保服装厂:慈航寺尼僧为了劳动自养,1952年创办一个生产劳动服务组,置设在慈航寺院内,生产加工麻袋、麻捻等。1956年合作化运动时,成立南关区第二十一生产合作社,负责人是净土庵尼僧慧一,参加生产劳动的尼僧20余人。1958年易名南关区第八服装社。1962年易名清明服装社,而实际上仅是一个为一些工厂加工劳动保护用品如手套、保洁布的服务性劳动组。“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改名文革服装厂,职工45人,其中尼僧43人,居士2人,以后又招收一些社会青年入厂。1973年与胜利服装厂合并,名劳保服装厂,后又易名第八服装厂。“文化大革命”期间及其以后,在厂劳动的尼僧,大多年事已高,丧失了劳动能力,1978年退休35人,服装厂完全失去了僧人劳动自养基地的意义。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少数民族志·宗教志下卷

《长春市志 少数民族志·宗教志下卷》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书记述了长春市志的宗教志,宗教包括宗教工作机构、佛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道教、人物、大事记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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