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宗教理论研讨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少数民族志·宗教志下卷》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4388
颗粒名称: 五、宗教理论研讨会
分类号: B929.234
页数: 2
页码: 28-29
摘要: 本节记述了长春市的宗教志的宗教工作机构的宗教事务管理的宗教理论研讨会,1987年8月12日至13日,在榆树县召开了“长春市新时期宗教与社会主义相协调研讨会”,这次研讨会,是榆树县伊斯兰教界发起的,是新中国以来长春市首次召开的宗教理论问题研讨会的内容介绍。
关键词: 长春市 宗教 理论研讨

内容

1987年8月12日至13日,在榆树县召开了“长春市新时期宗教与社会主义相协调研讨会”。市县区宗教界人士、政府民族事务工作和宗教事务工作干部、政治理论工作者等3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上宣读了16篇论文。
  这次研讨会,是榆树县伊斯兰教界发起的,是新中国以来长春市首次召开的宗教理论问题研讨会。根据参加会议人员的情况,研讨会规定:不研讨有神和无神的问题;不专门研讨各教教义,各教教义之间不进行比较;不研讨伤害宗教感情的内容。这次研讨会对下列一些问题取得了共识。
  我国国情使宗教与社会主义相协调有了客观可能性。党的十二届六中全会《决议》指出:我国目前正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无神论者和宗教信仰者可以团结起来,为实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而奋斗。就是说,信教的人和不信教的人,在思想信仰上的差异是比较次要的差异,这种差异不影响他们在政治目标和经济利益上的一致性,他们完全可以在建设社会主义强国这个共同目标上一致和协调起来。这一思想,为促进宗教与社会主义相协调提供了理论和实践依据。从这一思想出发,相协调是以爱国主义、社会主义为基础,以宪法为准绳的;而不以唯物主义为标准,更不是以消灭宗教或宣扬宗教教义为目的的。
  中国共产党实行了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使宗教与社会主义相协调有了可能性。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和我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产物,是党在分析了宗教的长期性、群众性、民族性、国际性和复杂性的基础上制定的,是符合历史发展规律的,是一项长期的政策,绝不是什么权宜之计。实行这一政策,有利于信教、不信教群众的团结,有利于信教群众之间的团结,有利于各民族之间的团结,有利于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为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做贡献;实行这一政策有利于发展我国人民和世界各国人民的文化交流;实行这一政策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搞活的方针,实现“一国两制”,实现祖国统一,保卫世界和平是完全相适应的。正因为中国共产党实行了这样完全正确的政策,宗教才能谈到与社会主义相协调、相适应。
  新中国宗教发生的根本变化,使宗教与社会主义相协调有了内在的可能性。我国宗教在政治方面,摆脱了帝国主义、殖民主义宗教势力的控制,实行了“独立自主、自办教会”、“自传、自治、自养”的方针;实行了民主改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宗教思想方面,在爱国爱教思想的指引下,各教分别提出了“爱国爱教,荣神益人”、“庄严国土,利乐有情”、“两世吉庆”等有益于社会发展的口号;宗教道德的某些内容可以与社会主义道德相适应。从信徒成分方面看,绝大多数人是拥护社会主义的劳动者和爱国者。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一样,是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的重要力量。宗教职业者的绝大多数是爱国守法、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的,是爱国爱教的带头人。
  我国宗教文化是祖国文化的一部分,宗教界整理发掘优秀的宗教文化遗产,结合新时期特点研究宗教学术,对社会主义文化的发展将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
  在当前对外开放的形势下,宗教界人士同各国宗教界友好人士的友好往来日益频繁。宗教界人士可以在这一过程中,为增进我国人民同世界各国人民的友谊做贡献。宗教界人士还可以在同香港、台湾、海外侨胞中的宗教信仰者的交往中,为实现“一国两制”和祖国统一做贡献。
  在探讨宗教与社会主义相协调可能性及表现同时,与会同志也摆了当前宗教与社会主义不协调的因素。在宗教方面,有的地方有人以落实政策为名,主张恢复民主改革时已废除的封建特权和压迫剥削制度;利用宗教干涉婚姻,干预司法、教育等国家事务;印刷、发行、流传非法的宗教刊物;鼓吹宗教方面的事务是“禁区”,教外人不准介入,进而反对或抵制党和政府对宗教活动场所的行政领导和对宗教职业人员的团结、教育、培养工作;维修宗教活动场所标准太高,增加了信教群众的负担;宗教活动规模过大,影响了社会秩序;有的人在群众患病时,不支持患者去医院就医,主张用宗教医病赶鬼;境外宗教敌对势力对我国实行渗透,反对社会主义,等等。在党政工作人员方面,有的同志有时对不正常的宗教活动没有制止,放任自流;有时干涉信教群众正常宗教活动,不尊重信教群众的宗教感情,该落实的政策不落实,等等。大家认为,为了克服不协调因素,促进宗教与社会主义相协调,要做到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全面正确地理解和执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宗教界人士要努力学习党的宗教政策和时事政治;要注意发挥爱国宗教组织的作用。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少数民族志·宗教志下卷

《长春市志 少数民族志·宗教志下卷》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书记述了长春市志的宗教志,宗教包括宗教工作机构、佛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道教、人物、大事记等内容。

阅读

相关地名

长春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