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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四、语言文字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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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少数民族志·宗教志 上卷》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4357
颗粒名称:
四、语言文字
分类号:
K280.34;K892.313
页数:
3
页码:
296-298
摘要:
本文记述了长春市回族语言文字风俗情况。
关键词:
长春市
回族风俗
民族风俗
语言文字
内容
回族是在中国的土壤上产生形成的民族,没有回语、回文,通用汉语、汉文。但由于族源上的历史原因,回族人民群众在通用汉语汉文的同时,在内部或对外交往中,还使用一些阿拉伯语和波斯语的词汇,特别是老年人中使用者多见。对他们来说,使用这些词汇,比使用同义的汉语更能表达自己的心意,更富有民族感情。现在长春市回族民间常用的阿拉伯语、波斯语,大约有如下几个方面。
称谓和问候用语
阿訇:波斯语的音译,意为伊斯兰教学者或教师的尊称。在中国是伊斯兰教宗教职业者的通称。
穆斯林:阿拉伯语(以下简称阿语)的音译,意为伊斯兰教信徒。原意为“顺从者”,即顺服安拉旨意的人,现多泛指回民。
多思蒂:阿语,穆斯林之间的相互称呼,兄弟之意。
安拉:阿语,意为真主。
安色俩目尔来库姆:阿语,意为主的安宁在您的身上。是穆斯林相互间祝安和问候语。回答时说:“瓦尔来库姆安色俩目”(意为主的安宁也在您的身上)。
哈里发:阿语,继位者,中国对伊斯兰教宗教学员也称哈里发或海里凡。
阿林:阿语,意为学者,大阿林即大学者。
低卢孩:卢孩是阿语,灵魂之意。低是汉语,意为本性不好,品质坏。
易卜劣斯:阿语,坏人、恶魔名。
伊斯兰教用语
伊斯兰:阿语,意为顺从。
古兰:阿语,意为诵读。《古兰经》(又称《可兰经》)为伊斯兰教的经典。
伊玛目:阿语,意为“站在前列的人”、“首领”、“表率”;或指清真寺教长。
伊玛尼:阿语,意为信仰。
索拉:阿语,意为章,指《古兰经》中的章。
主麻:阿语,意为聚礼,指穆斯林每星期五正午过后于清真寺举行的集体礼拜。
呼图白:阿语,意为演讲。
乃玛孜:波斯语,礼拜。
哈迪斯:阿语,逊奈的同义词,本意为言语,通译为“圣训”。
逊奈:阿语,意为行为、道路,指穆罕默德创教过程中的种种行为,简称“圣行”。
法谛哈:阿语,意为开端,专指《古兰经》首章。
阿敏:阿语,意为真诚,亦译“阿门”,伊斯兰教徒凡诵毕《古兰经》首章后,均应诵此词,意为主啊!你答应我们的祈求吧。
克尔白:阿语,意为立方体形的房屋,指麦加圣寺内一座方形石殿。舍希德:阿语,殉教者。
垛死海:波斯语,对“火狱”的称呼。
哈吉:阿语,伊斯兰教徒朝拜过“克尔白”(即朝觐)者称号。
热麦丹月:阿语,斋月。
乜贴:阿语、波斯语通用,意为举意。现已引申为“施舍”。“纳乜贴”,即为施舍。
瓦尔兹:阿语,意为劝戒,阿訇宣讲教义称讲瓦尔兹。
都瓦宜:阿语,意为祈祷。
婚礼用语:
依扎布:阿语,意为确定,穆斯林结婚请阿訇写结婚证书,称写依扎布。葬礼用语:
者拿则:阿语,殡礼之意。伊斯兰教指穆斯林的安葬仪式。
克凡:阿语,意为寿衣,指裹尸体(亡人)的白布。
拉哈:阿语,意为掏窑,指回族墓穴之一种。
沐浴用语:
阿布德斯:波斯语,意为小净。
务斯里:阿语,意为大净。
其他用语:
讨白:阿语,意为忏悔。
白俩:阿语,意为不允许的事情。
乃吹布:阿语,意为福气。
色拜布:阿语,意为机会。
色哇布:阿语,谢意。
太思迷:阿语,意为称谓,指举安拉之名的称名句,即:“奉普慈特慈安拉之名”一语。
哈拉木:阿语,意为禁忌,被禁止的行为。
此外参加葬礼时,每人还要会用阿语念“传经都瓦宜”、“拿手都瓦宜”;平时还要会念“清真言”,即承认安拉和穆圣。
上述词语,在长春市一般回族中只会说,不会写,尤其青年人会用这些词语的逐渐减少,只有宗教职业人员和少部分穆斯林会说会写。
在使用汉语上,在长春市回族中还有些特殊意义的语汇。这类语汇以汉字组成,但它已为回族群众特定使用。除部分单词历来使用标准音(如热、日、肉、水、人等)外,买肉不能说“砍肉”,要说“称肉”;“宰牛”、“宰羊”,不说“杀牛”、“杀羊”。对“清真寺”不能说“清真庙”。纪念谢世者不能说“烧七”、“烧周年”,要说“做七日”、“做周年”,或说“做事儿”,“了事儿”。同意或允许有时说:“口唤了”。送葬要说“发送人”,不说出殡。死人了,要说“无常人了”或说“归顺了”。尸体叫“亡人”或“买宜台”,不能说死尸。做小净时用以盛水的水壶叫“汤瓶”,做大净时用的盛水器具叫“吊罐”等等。以上语言在回族中有一定的群众性,即使不识字或识字不多的人,也会说出这些习惯语言,凭着这些习惯语言,陌生的回族人到另外一些回族聚居区,很快会受到热情的接待。①(参考杨树春:《吉林回族》,第八章《风俗习惯》。)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少数民族志·宗教志 上卷》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卷宗教志部分包括宗教工作机构、佛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道教、人物、大事记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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