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礼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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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少数民族志·宗教志 上卷》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4347
颗粒名称: 三、礼仪
分类号: K280.34;K892.321
页数: 3
页码: 285-287
摘要: 本文记述了长春市满族礼仪情况,分别记述了祭祖、丧葬等。
关键词: 长春市 满族风俗 民族风俗 礼仪

内容

祭祖:满族最重视祭祀祖先。每逢家中有娶妻生子、就职荣升、庄稼丰收、修宅迁居等喜庆事,都要举行非常隆重的祭祖活动。祭祖前先由族中各家的年轻媳妇一起动手酿米酒,做祭祀饽饽。饽饽用粘米做,有的做成糕,有的包豆馅并裹以苏叶,还有的做成如棋子的水团子。因为这是敬奉祖先的供品,所以“身体不洁”的妇女不能动手,制做时还不能说笑闲谈。
  解放前,祭祖时,族中人要全部到场,亲戚朋友也可以请到家中,由族长摆好祖匣,捻香列案,祭祖仪式就开始了。各项活动由“萨满”主持进行。“萨满”穿上彩色神衣,戴上神帽,扎起腰铃,手里拿着抓鼓,用鼓鞭敲打着抓鼓,走着舞步,甩动着腰铃,使鼓声、铃声与舞步谐调相合。同时,“萨满”还用满语唱着敬颂祖先功德、向祖宗祈福的神歌。这时,悬在北炕上的大鼓敲起老三点,屋内青年打起萨儿器(一种敲打乐器),随着神歌拍板应和。祭祖仪式十分严肃而又热烈。
  祭祖时要杀猪,并用以招待宾客。祭祖用猪必须选纯黑无杂毛的,若是买猪,不能与卖主争价。杀猪要在神位前,肉熟要先供献给祖宗,叫做阿玛尊肉。
  祭祖活动到了晚上再次掀起高潮,照样要在神位前杀牲祭祖,到一定时候还要把灯熄灭,这叫做“背灯”。这时“萨满”再度舞起腰铃,敲起手鼓,口诵吉词,冥暗之中气氛肃穆。祭祖活动要一连进行三天。所杀的猪不得持送出门,须在家中全部吃掉,吃不完的也要扔掉。唯“背灯”时的祭肉及糕饼可以馈送亲友。客人来时,互相道贺,醉饱离去,不必向主人致谢,主人也不相送。
  婚嫁:解放前,结婚的过程先是男方家长托媒人到女方家去问聘。叫做“问门户”。若女方家长表示同意,男方家的长辈至亲到女方家去“相看”,如果双方都满意就择定日期,先过“小礼”。由男家给女家拿去订婚的四样礼品——粉条、手饰(金簪、金戒指等)、衣料和酒。接着又选择吉日“过大礼”,由男家长辈至亲携带布匹、绸料、金银首饰和粉条四样礼品及钱送到女家。过“大礼”时定准娶亲日期,通知女方家长,并征得同意。
  结婚时,一般都是三天。第一天是摆桌,第二天是过嫁妆,第三天是娶亲。当女家将嫁妆送到男家的次日吉时,新郎同娶亲奶奶坐着喜车,携带离娘酒和离娘肉到女家去迎亲娶妇。到女家大门前,女家不能立即开门迎入,须稍等一个时间方能开门,这叫做“憋性”。等新郎把新妇娶到家里,便在院中供桌前上香,双双跪下“拜天地”。新郎用秤杆揭开蒙在新妇头上的盖头,新郎新妇缓步入室,共同坐下,名曰“坐福”。接着“拜堂”,“拜堂”时先拜祖先后拜父母,接着依辈次拜长亲。这时长亲有的送给金戒指,有的赠给金簪,有的给钱,名曰“上拜”。在这些过程中都燃放鞭炮,并吹喇叭,奏喜乐。晚上新郎新妇喝“交杯盏”,褥被底下放筷子,表示快生孩子。三天后,新郎同新妇携带礼品到女家去串门,名叫“回门”。
  丧葬:在农村,满族的丧葬仪式一般是三天。第一天是入殓。第二天是开吊,也叫吊孝,祭奠死者并慰问家属。第三天是出殡。丧葬仪式虽然简单,但是与汉族毕竟不同。当病人在弥留之际,首先将室内西墙上祖宗板、香盘和祖匣取下,用红布或红纸包好,放在另外洁净的屋中,等到脱孝服后才能复原。若死者为家中长辈,须将屋内外贴的对联贴上一条白纸,并在三年内不贴对联。若贴对联,只可在第三年时贴蓝色纸对联,以示不忘哀悼。棺材内分上下两部分,中间有一块板隔着,外面上部呈脊形,叫旗材,区别于民材。如死者是老年长辈,儿孙穿孝服扎的布条色别不同。子女辈的是白布条,孙辈是青布条,曾孙辈是红布条。三天后上坟添土,清明节和农历十月初一去扫墓,腊月三十晚上烧包袱,以示缅怀。
  据榆树县满族习俗,人只能死在炕上,但死在西炕或北炕上不吉利。死者无论男女皆穿长袍,男戴帽头,身扎腰带。女则梳垂髻,扎包头。均用白布蒙面,头里脚外。长子跪灵前,双手于背后解“九连环”,唱满语哀歌。院内西侧立一高杆,上挂红布幡,棺材上尖下宽,外画图案里糊纸,置一木板为“床”,棺材底垫木炭灰。尸体从窗户抬出入殓。择日出殡。出殡前,长子跪灵前,彻夜烧香,称“辞灵礼”。出殡时,用红布系棺材,长子扛幡,次子捧丧盆,亲友随车后。墓穴多砖砌,若夫亡,妻服重孝,百日不脱孝衫。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少数民族志·宗教志 上卷

《长春市志 少数民族志·宗教志 上卷》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卷宗教志部分包括宗教工作机构、佛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道教、人物、大事记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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