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姻介绍所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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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少数民族志·宗教志 上卷》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4341
颗粒名称: 一、婚姻介绍所
分类号: C913.13
页数: 2
页码: 281-283
摘要: 本文记述了长春市少数民族婚姻介绍所事业发展情况。
关键词: 社会生活 婚姻介绍 长春市

内容

回族婚姻介绍所:关心回族青年的婚姻问题,是各级政府民族工作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长春市回族中,青年占有很大的比重。长期以来,由于回族人口少,居住分散,许多青年男女找对象难。回族青年婚姻有四种状况:一是回族内部婚配,近亲结婚问题日益突出;二是与汉族通婚,但由于风俗习惯的差异,有的婚后不睦;三是与外地回族结婚,易造成两地分居;四是一时难以找到对象,变成大龄男女,因此而苦恼。这不只是长春市城镇的现状,在吉林省内也带有普遍性。据调查,1984年长春市回族青年征婚登记者125人;其中男66人,女59人。从年龄上看,25岁以下者,男10人,女11人;25~29岁者,男31人,女27人;30岁以上者,男25人,女21人。显然,征婚者较多,年龄居大者多。
  回族青年找对象难的事实,引起了党和政府的极大关注。为了避免封建式婚姻,贯彻婚姻法,协助解决大男大女的婚姻问题,在政府民族工作部门的关怀指导下,长春市回族婚姻介绍所于1982年2月成立,设在长通路清真寺院内,工作人员2名(退休职工),由市民委管理,在城市对城市、农村对农村的原则下,为回族未婚男女服务。到1988年7月,已为246位未婚回族男女牵线搭桥,已使114对情侣喜结良缘,22对青年男女正在筹备婚礼。
  回族婚姻介绍所的出现,作为一件新生事物,受到党和政府的大力扶植,受到征婚者的真诚拥护,也受到社会舆论的热情赞扬。1983年9月30日,《吉林日报》在显著位置上,以《鹊桥深得人心》为标题,1988年3月5日《长春日报》以《两位“月下老”,巧联百对婚》为标题,热情报道赞扬了长春市回族婚姻介绍所给回民带来的欢乐和幸福,并祝愿它越办越好。
  长春朝鲜族群众艺术馆婚姻介绍所:1986年12月成立,设在艺术馆内,为朝鲜族间未婚青年男女介绍,不收费义务性服务。到该处登记要求介绍者,女性多,大龄多,与本族青年接触机会少的多。近几年来经过介绍而成婚者约30余对。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少数民族志·宗教志 上卷

《长春市志 少数民族志·宗教志 上卷》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卷宗教志部分包括宗教工作机构、佛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道教、人物、大事记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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