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朝鲜族群众文化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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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少数民族志·宗教志 上卷》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4330
颗粒名称: 一、朝鲜族群众文化艺术
分类号: G812.4
页数: 3
页码: 264-266
摘要: 本文记述了1953年~1988年长春市朝朝鲜族群众文化艺术发展情况。
关键词: 群众文化 民族文化 长春市

内容

长春市朝鲜族群众艺术馆:在上海路28号处。创立于1953年6月,初名长春市朝鲜族文化站,站长李铁(本目项下未注明族别者皆是朝鲜族),10月成立文化站管理委员会。主要任务: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积极组织朝鲜族群众参加文化活动;推动民族文化事业健康发展。1959年初,文化站改称长春市朝鲜族文化馆,编制6人。“文化大革命”前主要活动:扩建图书阅览室,藏书3万余册;添置钢琴、手风琴、小提琴、伽耶琴等乐器;每逢星期日举行舞会,业余演出队一年一次到市内和市属五县巡回演出;辅导音乐舞蹈;协助双阳、九台、榆树等县朝鲜族乡、村,建立农村文化室,排练文娱节目。“文化大革命”期间被迫中止活动,1969年5月文化馆被解散。
  1976年6月8日,成立朝鲜族文艺辅导组。1978年11月20日,恢复朝鲜族文化馆,事业编制15人。1982年市财政拨款10万元,动迁占用房舍的14户职工。1983年1月3日,《长春文艺》(朝鲜文)创刊号正式出版。1986年4月省市拨款109万元,开始翻建文化馆,1986年10月30日竣工,建筑面积1876平方米。一楼是营业性220平方米阿里郎歌舞厅,二楼有280平方米的文化活动室,80平方米的排练场,9个办公室。地下室是阿里郎大酒店。1986年1月6日,吉林省文化厅下发吉文群函字〈86〉1号文件,文化馆更名为长春市朝鲜族群众艺术馆,事业编制30人,隶属于长春市文化局,享受副县(处)级待遇。1988年实有人员28人,其中男11人,女17人。内部设置艺术部、文学部、民俗活动部、美术摄影部、办公室。今馆长南永根。
  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艺术馆积极主动开展活动,主要活动内容有:(一)开展各民族的联谊活动,增强民族团结。凡时逢元旦、春节、“五·一”节、国庆节时,皆举办朝鲜族文娱联欢活动,届时除朝鲜族外还邀请其他各族同胞参加。自1982年以来,每逢端午节皆承办“民族团结大联欢”活动,1986年的联欢大会有13个民族万余人参加。(二)指导市辖朝鲜族聚居地方的民族文化活动。1980年8月至10月,开展“农村群众文化包干活动”,培养九台、双阳、榆树三县农村文化活动骨干12人,协助排练四台节目。1985年7月,在双阳、九台两县开展“农村服务日”活动,内容包括辅导文艺演出、照像服务等,培训文化活动人才2500余人。为提高朝鲜族中学、小学、幼儿园师资的音乐、舞蹈教学水平,1985年8月协助培训40余人;为提高朝鲜族儿童美术乐趣和创作水平,举办学习班,培训师资50余人;还开展了集体舞、友谊舞、现代舞的学习、培训和比赛活动。(三)参加和承办民族联合演出活动。1979年3月,组织“乌兰牧骑式”文娱演出队,到九台、榆树两县朝鲜族聚居村屯演出15场。7月至10月,组织20余人到双阳、九台、榆树、德惠等四县24个村屯演出70场。1980年6月10日,举办朝鲜族音乐比赛演出,有28个单位202人参加演出,表演71个节目。事后艺术馆选出优秀节目单独演出8场。1981年4月,参加长春市“春城音乐会”、“长春之夏”演出活动,艺术馆以25人组成演出队参加,事后将演出的节目带到省内15个县演出56场。1984年8月,参加东北三省首届朝鲜族业余歌手演唱比赛会。1986年6月参加长春市“小天鹅”音乐舞蹈比赛演出,事后组织了朝鲜族儿童专场演出。(四)向国外友人开展宣传活动。近几年不同国籍的朝鲜人到长春市旅游、观光、洽谈贸易、访亲会友者日益增多,艺术馆抓住机遇宣传我国改革开放政策,收到了良好效果。近几年接待60多个国外旅游团(队)、1600多位不同国籍的朝鲜人。韩国《朝鲜日报》人士感言:“中国的朝鲜族人,物质生活水平虽不如我们富裕,但你们的政治地位很高,议会中有要员(指人大代表),政府中有官员,这在别的国家朝鲜人中是看不到的。”韩国画家朴锭一说:“在国内听说中国穷,啥也不是,我这次是第7次来华,对中国的印象一次比一次深刻。我亲眼看到长春朝鲜族老年协会开展的丰富多彩、有鲜明的朝鲜族特点的活动,看到老人们精神焕发,过着幸福晚年生活,既感到惊奇,又替他们高兴,可真是安居乐业、福份不浅啊。”
  该馆1988年承担了第三届东北三省朝鲜族业余音乐舞蹈比赛吉林省代表队的组建任务,还承担了全国部分省市自治区朝鲜族少儿艺术节的四平、辽源、白城、长春四个地区代表队的组建工作。
  朝鲜族文艺演出获奖节目(获三等奖者皆略):
  1981年4月1日,参加“春城音乐会”和“长春之夏”音乐会,轻音乐《道拉吉》、《华灯圆舞曲》、伽耶琴弹唱《亲朋好友》,被选为优秀节目。
  1984年5月4日,长春市朝鲜族纪念“五·四”青年节,朝鲜语诗歌朗诵、讲演、讲故事比赛大会,青年组崔京玉获一等奖,于玉莲、崔真实获二等奖。儿童组吴基玉、郑玉姬获一等奖,金海兰、金淑芬获二等奖。
  1986年6月4日,长春市举办“小天鹅”音乐舞蹈比赛,朴贞淑创作的三人舞《欢庆》,获创作奖和优秀表演奖。金吉子创作的顶水舞《布谷鸟与小姑娘》,获优秀表演奖。申今子辅导的伽耶琴弹唱,获优秀表演奖。吴基哲辅导的手风琴合奏,获优秀表演奖。
  1988年7月21日至23日,参加东北三省第三届朝鲜族独唱、双人舞、三人舞、群舞比赛,获得如下奖励:独唱民歌一等奖姜月仙(女)。二等奖:通俗唱法黄海月(女),美声唱法金吉顺(女)、权太焕(男)。舞蹈三人舞《生命的力量》,获创作表演一等奖(金吉子编舞,崔昌奎作曲);群舞《伟大的双手》获创作表演一等奖(智贞鲜编舞,高昌模作曲)。舞蹈表演一等奖(5人)、舞蹈表演二等奖(3人)。歌曲创作《故乡的绿山》(金成词,朴佑曲)获一等奖,《渔夫之歌》(姜章熙词,李芳日曲)获二等奖。另获精神文明奖、轻音乐队伴奏(10人)一等奖。
  1988年8月10日,参加全国部分省市自治区首届朝鲜族少儿艺术节文艺比赛(在延吉市召开,15个省区),长春市朝鲜族少儿艺术代表队共演出9个节目,其中7个节目获奖。名录如下:群舞《春芽》(金吉子编舞、金胜吉曲),获创作一等奖和表演一等奖;钢琴独奏《斯卡拉蒂大调》(吕萌演奏,8岁)、小提琴独奏《新春乐》、《大调协奏曲》(张云聪演奏,5岁)皆获二等奖。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少数民族志·宗教志 上卷

《长春市志 少数民族志·宗教志 上卷》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卷宗教志部分包括宗教工作机构、佛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道教、人物、大事记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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