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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社会奉献
知识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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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少数民族志·宗教志 上卷》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4320
颗粒名称:
第二节 社会奉献
分类号:
K280.34;D633
页数:
11
页码:
245-255
摘要:
本文记述了长春市民族政治社会奉献情况,分别记述了参军参战、辛勤创业、民族理论研讨等。
关键词:
长春市
民族政治生活
节 社会奉献
内容
一、参军参战
东北回民支队在长春战绩:1945年9月7日,冀鲁边区的渤海回民支队(番号山东第7师63团),奉令挺进东北地区,支队长刘震寰(回族),政委先是相炜(汉族)后是张荣庭(汉族),政治部主任李子华(回族)。1946年1月,到达黑龙江省肇源、肇州一带,执行剿匪任务。1946年4月14日上午,苏联红军从长春撤出回国,国民党政府正式从苏军手中接管长春。东北民主联军亦做好接管长春的准备,当苏军撤出长春飞机场之际,立即军事攻取长春。东北民主联军担任攻取长春大房身机场任务的部队是西南纵队,司令员杨国夫,政委刘其仁。守敌是东北保安四总队13团(原伪满洲国的铁石部队)约200余人。守敌的重点防御工事构筑在机场北的刘家窝堡,这个地方是通往市区的要道,欲夺取机场必先全歼这个工事的守敌。主攻部队是回民支队。1946年4月14日午后,回民支队四连、七连进入阵地,七连在东面佯攻,四连在西边主攻,迫击炮连和重机枪连配备在四连主攻方面。发起进攻后,四连连长刘金山(回族)以下200余人阵亡,仅剩17人。是日晚,副营长命令三营七连二排长肖飞(回族),指挥本排承担主攻任务。经过侦察发现正面阵地敌堡,布置十四五挺机枪,不停地射击,火力很猛。排长决定,天黑后,秘密接近敌堡边沿20几米处,将40名战士分成9个战斗组。发起进攻时,全体同时投出手榴弹,每人3颗,3分钟内投完120颗,乘浓烟发起冲锋。按原定计划,当集束手榴弹轰击后,40名战士冲向敌堡,我无一伤亡,全歼敌1个连。冲入村内,配合兄弟部队经过巷战,又歼敌1个连俘虏60余人,后援部队占领了飞机场。1946年5月23日,奉命战略转移到松花江北岸陶赖昭一带,与国民党军队隔江对峙。
1946年5月,中共中央东北局决定,渤海回民支队中的回族成份干部战士,调到哈尔滨组建东北回民支队(约200人),先以武装工作队的形式,深入城乡宣传和发动群众,开展回族的“民运”工作。6月底,正式成立东北回民支队,支队长刘震寰(回族),副支队长刘喜山(回族),副政委李子华(回族),政治处副主任张文林(回族)。隶属于东北民主联军第7师。1946年6月7日,东北回民支队第五连奉令,奔袭榆树县弓棚子村敌人据点,是日晚五连从双城子出发,当时没有响导,在夜行军中突遭到敌人袭击,伤亡较大。到达目标后,侦察敌人火力集中在土围子的4个角碉堡上,经过半小时的激烈战斗,攻破敌据点,救出敌人拟在天亮要杀害的许多地方干部。
1947年东北地区转入战略反攻,东北回民支队改属东北民主联军护路军建制,番号护路军第5团。但仍保留东北回民支队称谓,兵额1500余人,含回、汉、朝鲜族。主要任务是武装护路,配合武装部队作战。1947年6月,在哈尔滨正式组建装甲大队,将接收日伪军投降时移交的两列装甲列车编入序列。刘金声(回族)任大队长,辖2个连和1个乘务队。一连的车命名“胜利号”,二连的车命名“前进号”。在吉林省白城子一带铁路线上巡逻,保证了这段铁路线的安全畅通。
1948年2月,护路军5团改名铁道2团,承担护路与抢修铁路任务。4月,吉林市解放,敌人破坏铁路桥梁,扬言要炸毁小丰满水电站和吉林火车站。装甲大队一连由哈尔滨开赴吉林,担负保护和修复吉林至长春间铁路大桥等任务。此时,吉林至长春间的桥梁、土们岭隧道已被敌军破坏,铁路运输中断,企图阻止解放长春。东北军区副司令员兼东北铁路局局长吕正操指示,将牡丹江护路军的四个连编入东北回民支队。1948年4月8日,东北回民支队1600余人,从哈尔滨开赴吉林到达松花江大桥、饮马河大桥、土们岭隧道,开始实施抢修工程。从4月30日开始,在铁路工人、苏联工程技术人员指导下,克服了材料不足、技术不熟悉、敌人不断空袭干扰等困难,用两个多月时间,修复了两桥一洞,使火车通达距长春三四里处,每天从吉林开往长春的火车,运载各种军用物资,供给围城部队,返时接载从长春逃出的难民。东北回民支队修复吉长铁路,对解放长春起了很重要的作用。
修复吉长铁路后,东北野战军总部决定,将东北回民支队编入东北野战军铁道纵队(1948年7月5日组建)第二支队,支队长刘震寰(回族)兼党委书记。支队领辖三个团,兵额5800余人。1948年9月14日,二支队乘火车离开吉林省开往新民县,参加辽沈战役。1949年2月6日,二支队开进关内,5月改编为铁道兵团二师(下辖三个大队),对外仍称回民支队,师长刘震寰(回族),政委马凤武(回族)。1951年4月8日,二师从广西柳州出发,参加抗美援朝战争,1954年回国。中央军委决定,铁道兵中回族成份官兵,由刘震寰、张文林率领,分两批从青海、甘肃转业地方,其中大部分到宁夏,少数到新疆、云南等省区工作。回民支队指战员中,长春市籍者:双阳人马连生(副排长)、郭彦财(副指导员),九台人米汉臣、米成和、夏荣山(副指导员,获朝鲜三级军功章)、蒋凤山,长春人满恒华(军药股长,立三等功)等。
解放长春的“朝鲜族团”:;魏振洪:《“首克长春”中的“朝鲜族团”》,《北方民族》,1994年第一期。)1945年10月,国民党政府军队“接收”长春,以陈家祯为首的“国民党长春防守司令部”,从1946年4月开始,“布防”长春,总兵力约2万人。1946年4月初,我吉辽军区奉令,制定《长春争夺战作战计划》,组建西南、东北、东南三路纵队,作为首次攻克长春的主力部队。延边警备一团被编入东南纵队,战斗序列第75团,这个团由朝鲜族组成,俗称“朝鲜族团”,团长朴洛权。
1946年4月14日下午二点,第75团从肖家窝堡出发,进入南岭刁家山、净水场一带。4月15日凌晨攻取了伪满洲国统治期间的工业学校、农学院、理工学院等几处据点,中午,开始沿大同大街(今斯大林大街)从南往北向市中心推进。下午二时,在大陆科学院(今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据点,遇到守敌顽强抵抗。75团第一营担任主攻,几次爆破皆未成功,纵队用炮兵炸开了楼的顶层,爆破一组二组乘浓烟冲近敌碉堡,摧毁了敌工事,一营战士冲进大楼,攻克据点。与此同时,二营攻取了法政大学大楼。16日中午,攻占了兴仁广场(今广场失存)西南角大楼(市人大和市人民政协大楼,1995年拆除),与西北角大楼(市图书馆大楼,1994年拆除)内的敌东北保安第二总队指挥部对峙。黄昏时战斗打响,苦战两天,纵队副司令员吴恒夫牺牲。18日,攻陷敌指挥部,之后分三路纵队逼进大同广场(今人民广场),第75团在兄弟部队配合下,下午二时攻占了伪市公署大楼(今中共长春市委大楼),但伤亡很大。下午5时,向敌总指挥部(约4000人左右)盘踞的银行大楼发起总攻,当75团战士匍匐前进接近广场时,敌人突然从大楼内冲出来,在此紧要关头,朴团长高喊:“同志们,不能退,坚决顶住敌人!”,接着,他高喊:“跟我上!”率领全团指战员冲了上去,战士们紧跟在朴团长身后,端着刺刀冲向敌群,展开了激烈的惊心动魄的白刃战。在白刃战中,朴团长腰部受伤,在送往吉林市医院途中牺牲,年仅29岁。18日午后7时,攻克敌指挥部,俘敌司令陈家祯、吉林省代主席王宁华、长春市长赵君迈等人。“朝鲜族团”在首克长春的战斗中,立下了功勋,永垂青史。
双阳县扩编的“黄河部队”:1947年秋,朝鲜族青年踊跃报名参军参战,保卫土地改革的果实。由于参军群众大量增多,原双阳县大队扩编,组建7个连,组建的部队对外称“黄河部队”,其中三分之一的干部和战士是朝鲜族。这一部队走上战场后英勇杀敌,在县北境阻击了“还乡团”的反扑,保卫了“土改”的顺利进行。1948年参加了解放长春的战斗,其中八连战绩突出,被围困长春部队前线指挥部,授予“光荣英雄连队”称号。东北地区解放后,“黄河部队”只留一个连充实双阳县大队,其余部队编入第四野战军铁道兵团,随军开入关内。
据统计,自1923年至1949年新中国成立前夕,市区及五县为革命事业而牺牲,有姓名可查的少数民族成份烈士137人,占这个历史时期各族烈士总数的4.7%。其中朝鲜族106人,回族5人,满族12人,蒙古族14人(其中13人籍在内蒙古各盟旗)。其中市区占46人,五县占91人。此外,这个历史时期尚有没有留下姓名的长春市各族烈士3596人,其中少数民族民份者占多少,无从知之。据刘振东(80岁)、李民海(70岁)介绍,东北回民支队攻打九台其塔木时,牺牲18名回族战士,姓名不详,遗体葬于榆树县回民墓地。据各回忆录记述,1946年4月,回民支队攻打长春大房身机场,伤亡回族指战员二百余人。“朝鲜族团”攻取长春市区,团长以下牺牲很多朝鲜族指战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抗美援朝、社会主义建设和保卫祖国边防的战斗中,长春市牺牲的少数民族成份烈士233人,其中牺牲在朝鲜战场上的烈士有姓名者222人,内中朝鲜族205人,满族7人,回族10人,藏族1人。
各族青年应征入伍,尽公民义务,其中少数民族成份者难以统计齐全,据长春市有关部门提供资料,长春市区及五县每年征兵入伍约4000余人,其中少数民族成份青年约占入伍总数的15%左右,即每年约600人左右。长春市朝阳区1961年至1987年间统计,15年间应征入伍的少数民族青年约234人。九台市1954年至1985年间,仅回族青年入伍者159人。双阳县1984年入伍青年372人,其中少数民族成份33人,占入伍人数的8.87%。据有关部门提供资料,自实行义务兵役制以来,少数民族入伍者约1100余人。
入伍后战士,在军事训练或执行战斗勤务中,有一些人表现突出,荣立战功,擢升军衔,其中突出者“抗洪抢险硬骨头战士”崔东春。崔东春(朝鲜族)辽宁省驻军某部副班长,九台市龙家堡镇水乡村人。1984年1月入伍,入伍后两年间,被5次嘉奖,全团训练标兵,全班立三等集体功。1985年8月,在盘锦抗洪抢险中,以惊人的毅力共肩扛340袋砂土。由于疲劳过度坠入水中,致第五颈椎错位,中枢神经严重损伤,诊断为高位截瘫。沈阳军区命名“抗洪抢险硬骨头战士”。1985年9月4日,中央军委批准为其荣记一等功。
九台市胡家回族乡复员军人韩刚(回族),在1984年1月的一次军事训练、实弹演习过程中,当一名民兵投弹失误(手榴弹落到身边)、在场的5名同志生命受到严重威胁时,他舍己救人,身负重伤,而使其他4名同志安全脱险。有关部门为韩刚同志荣记三等功。
二、辛勤创业
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祖国,是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长春市区及五县(市)各少数民族中的工人、农民、各行各业的职工和干部在各自的岗位上,积极地热情地致力于工作、劳动,开拓进取,都做出了不同程度的贡献,其中涌现出许多先进分子、先进集体,他们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尊敬,他们的先进事绩在各族人民中传颂。市县(区)各行各业系统,曾召开各种形式和不同规模的表彰会,促进民族团结进步。
长春市人民政府于1954年9月,召开了第一次民族团结代表大会。与会代表包括汉、回、满、朝鲜、蒙古、土家等民族共300余人。市政府各局、各区及有关单位,都派代表列席了会议。与会代表介绍了回族、汉族之间,朝鲜族与汉族之间以及回族与朝鲜族之间互相尊重,和睦相处,加强团结,增进友谊的经验。在讨论中,各民族代表都表示:“要进一步巩固与加强各民族之间及民族内部的友爱团结,消除民族之间的隔阂,继续克服大民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的残余思想,同心协力,为实现国家在过渡时期总任务而奋斗。”大会最后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的决议。会后,组织了广泛的传达、宣传活动。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召开的这次大会,对少数民族杂居、散居的长春市,起到了宣传民族政策、加强民族团结教育的积极作用。
1977年长春市人民政府与市总工会表彰长春市劳动模范,其中少数民族成份者2人,即:宋鸠翼(朝鲜族),市宽城区汉口路副食品商店主任;于本泉(满族),市人民医院主任医师。
1978年长春市人民政府与市总工会表彰长春市劳动模范,其中少数民族成份者8人,其中有宋鸠翼、于本泉、刘靖慧(特等劳模),还有:孙青发(满族),市郊区新立城镇供销社司机;李贞熙(女,朝鲜族),第一汽车制造厂保育员;许振松(朝鲜族),东北勘测设计院司机;吴永根(朝鲜族),市食品水产公司肉联厂司机;李新(女,朝鲜族),二道河子区东盛路副食品门市部工人。
长春市第二实验小学教师刘靖慧(满族,女),长期从事小学教育,被评为全国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劳动模范,出席了全国文教群英会。是中共十二大代表,吉林省第五、六届人大代表,吉林省第五届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春市教育学会会长。
1981年长春市人民政府与市总工会表彰长春市劳动模范,其中少数民族成份者10人(见人物录)。
1982年7月17日,市民委与市商业局表彰民族贸易单位的民族团结先进集体和模范人物。受表彰的行业职业范围:市蔬菜、副食、百货、食品、食品工业、饮食、服务等公司所属的少数民族副食门市部、饭店、百货、商店、回族糕点、朝鲜族酱菜加工厂、民族旅社及综合副食商店内的牛羊肉、清真糕点专柜、原二肉联厂等,还有五个县和郊区的商业、民族工作部门等。
先进集体14个:回族饭店,长江路饭店所属回族饭店,重庆路饭店所属清宴芳烧麦馆,回族饭店所属回记饺子馆,长白路饭店所属回族馆,大经路副食商店二道街回族副食店,长通路副食品商店所属回族副食店,朝鲜族百货商店丝绸布疋组,朝鲜族饭店冷面部厨师班,第二肉联厂牛羊车间二班,回族食品厂三班,回族饭店楼上营业组,长江路副食商店回族糕点专柜,永春路副食商店牛羊肉专柜。模范人物55名(见人物录)。
在表彰大会上,中共长春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孙景荣作了题为《认真落实党的民族政策,进一步做好民族特需商品生产和供应工作》的报告。经过讨论制定了《长春市民族贸易单位服务公约》(会后印发张贴在民贸基层单位)。主要内容:(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树立马克思主义的民族观,认真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全心全意为各民族人民服务。(2)进一步端正服务方向。民族贸易企业的商品经营,要重视民族特点,树立正确的民族观点,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3)认真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和语言文字。对清真食品在采购、搬运、加工、冷藏、运输以及使用衡器、柜台等方面,与非清真食品严格区别开来。要单独印制有“清真”或“回族”标记的商标。(4)在“两个文明”建设中,要树立汉族和少数民族谁也离不开谁的观点,克服和防止大民族主义,也要克服和防止地方民族主义。(5)自觉地维护和增强民族团结。做到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民族团结的事不做。各民族之间要互相信任、互相尊重、互相帮助、互相谅解,发展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1983年吉林省人民政府与省总工会,表彰吉林省特等劳动模范,其中长春市属单位少数民族1人即卞忠云。劳动模范中长春市属单位少数民族17人(见人物录)。
长春市纺织厂工人卞忠云(朝鲜族,女),在织布档车工的生产岗位上劳动27年。自1979年至1986年间,共实现112个万米无疵布,累计超产3.48余万米,为国家多创价值4.7余万元。身患六种疾病,仍坚持生产劳动,27年早来晚归,义务献工1100余工时,累计超产8万余米。所带的12个徒弟中有6名评为先进生产者、优秀团员,有10人成为万米无疵布能手。1980年以来先后获市级和市纺织公司的质量标兵、先进生产者、“三·八”红旗手、省级特等劳动模范称号。1984年评为全国轻化纺织系统劳动模范。1986年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长春市特等劳动模范称号。
1983年长春市人民政府与市总工会表彰长春市劳动模范,其中少数民族成份者17人(见人物录)。
1985年10月21日,吉林省召开民族团结和发展少数民族经济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电视广播表彰大会,受表彰的属于长春市者,先进集体10个,先进个人24名(见人物录)。先进集体是: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东北师范大学少数民族预科班,九台县胡家回族乡,九台县饮马河镇红光村,德惠县房产建设经营公司,双阳县双阳河乡新杨村,长春市朝鲜族群众艺术馆,长春市妇女联合会,长春市二道河子区东盛街道办事处,榆树县水利局等。
1985年长春市人民政府与市总工会表彰市特等劳动模范(卞忠云)和劳动模范,其中少数民族成份者19人(见人物录)。
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是一个多民族职工的大型企业,有15个少数民族2309人,占全厂职工总数的4%。1985年被评为吉林省民族团结先进集体。工厂多年来十分注意做好领导干部的政策教育,编印四批材料发到支部、车间,对职工群众进行民族团结教育。在尊重回族风俗习惯、解决实际问题方面做了大量细致工作,全厂有559户回族职工,其中有47户与汉族职工共用厨房,经过几年努力,这一问题已经妥善解决。又整顿完善了回族职工食堂,办起了回族幼儿班,在厂区办起了三个少数民族饭店。对个别少数民族的实际困难,想方设法帮助解决。工具厂柯尔克孜族职工吴金有,两个女儿有病,住房困难,引起家庭不和,但已经达到人均住房面积标准。单位领导考虑到该职工的实际困难,动用厂长3%的机动指标,解决了吴家的困难。热电厂一位1965年朝鲜族大学毕业生,业务能力强,有实干开拓精神,但汉语表达能力差,论文答辩有困难,经全面研究和主管部门批准,未经答辩晋升为工程师。
1986年吉林省人民政府与省总工会表彰吉林省劳动模范,其中属于长春市属单位少数民族11人,其中特等劳动模范3人即韩庆元、卞忠云和李英子。劳动模范10人(见人物录)。
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二道河子区大队民警韩庆元(回族),1957年调入公安系统工作,30年如一日,牢固树立为人民管好交通的思想,在实践中摸索出“三勤”经验:“勤看、勤喊话、勤转身”,练成了百米之外发现、判断违章和险情的硬功夫,多次将事故消灭在将发而未发之际。他虽然身体虚弱,但仍坚持正常执勤,此外,业余时间多出勤,节假日也很少休息。仅1984年就多出勤480个小时。他坚持文明执勤,切实加强交通管理,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从1978年以来,韩庆元同志执勤的长春市二道河子区一面街口,从未发生过任何交通事故。他结合交通管理工作,为群众排忧解难,自己花钱买胶水、修车工具、自行车零件、气筒等,建立便民服务台。他拿钱给和顺中心幼儿园的各族小朋友购买玩具、图书;给“五保户”买烧柴和衣料。老人感动得热泪盈眶,激动地说:“只有新社会的警察才能做得到啊!”由于事迹突出,韩庆元同志先后评为优秀党员、模范干部、省文明职工标兵,1980年和1986年分别被吉林省和长春市命名为特等劳动模范。《民族画报》社派记者专程采访,用文字和6幅画面报道了韩庆元的事迹。
1988年1月30日,中共长春市委员会和长春市人民政府决定,表彰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其中先进集体32个,先进个人68人(见人物录)。2月2日召开表彰大会。
先进集体:东北师范大学少数民族预科班、吉林工业大学党委、第一汽车制造厂党委统战部、吉林大学党委统战部、吉林工学院党委统战部、长春客车工厂党委统战部、国营吉林柴油机厂党委工作部、长春拖拉机厂党委统战部、中国人民解放军三五〇四工厂、长春民族医院、长春市财政局、长春市妇女联合会、中共长春市委办公厅信息处、长春电视台、长春橡胶厂、长春市园林处、南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二道河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中共长春市委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长春市朝鲜族群众艺术馆、宽城区朝鲜族老年协会、南关区回族小学校、宽城区朝鲜族小学校、朝阳区朝鲜族小学校、九台县胡家回族乡、九台县莽卡满族乡、九台县饮马河镇红光村、双阳县双营子回族乡、双阳县水利局、榆树县延和朝鲜族乡、德惠县房产建设经营公司等。
1988年4月25日,国务院召开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表彰长春市先进集体2个即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东北师范大学少数民族预科班,先进个人1名即金炳焕。
榆树县延和朝鲜族乡乡长金炳焕(朝鲜族),长春市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他领导全乡工作取得了优异成绩。1983年省市县共投资28万元,打电机井28眼,解决了水田因干旱插不上秧的问题,使全乡农田全部变成了旱涝保收田,1987年粮食总产达到3024吨,较1978年增长41%。近几年来调整农村生产结构,抓了多种经营,多种经营产值从1978年的7.7万元,增加到1987年的32万元,九年增长了三倍。乡办食品化工厂、塑料制品厂、科技器材厂等皆见成效。村办企业产值达73万元。随着稻米产量增加和企业的收益增加,1987年全乡人均收入550元,较1978年增长二倍。金炳焕乡长11岁失去母亲,14岁失去父亲,他说:“我在延和长大,我对延和这块土地亲,对延和人民亲。是党和人民把我培育成人,我要对得起党,为党的事业尽职尽责。”延和乡地表水水位高,又长期施用农药,一些群众得了地方病,多发病亦显著增加,经过多方奔走后,1986年有关部门给全乡修建了自来水工程,农村群众破天荒地饮用自来水。金炳焕长期带病坚持工作,住院期间病房好似办公室,多次拒绝去疗养。金炳焕全心全意抓全乡的生活水平的提高,拒绝翻建办公室,暂时不买吉普车等。
在各县区中,年度或特定条件下,对本县区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亦进行表彰。九台市1982年到1987年间,共表彰少数民族成份先进工作者65人,其中朝鲜族14人,满族39人,回族12人。
在各行业系统中,适时举行表彰大会,表彰本系统的先进分子和先进单位。何莉(女,蒙古族),1974年任宽城区铁北二路小学校长,身患多种疾病。她以很大的精神力量,战胜疾病折磨,坚持工作,到1982年与全体员工一道改变了学校穷、脏、乱面貌,1985年办起校办企业,一跃成为区的先进学校。何莉于1985年被评为市劳动模范,1986年被评为全国教育系统劳动模范,获“人民教师”奖章,1987年获市级记二等功奖励。吴亚云(女,满族),农安县德彪小学教师。长期以来她勤勤恳恳地教书育人,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优异的成绩。1977年至1984年间,获县级优秀教师称号6次,市级2次,省级1次;1978年出席省的优秀教师代表大会。沙凤云(女,回族),农安县农业技术推广站技术员。她注意学习先进的种植技术并加以推广,如引进日本种植甜菜先进技术,早育苗早种植,延长了生育期,由原来亩产1500公斤提高到3500公斤左右。1985年开始大面积推广。又引进了匈牙利四号向日葵种子,其含油量、产量都高于中国品种,经试种产量增加31%,产油量每垧提高1750公斤左右。1985年引进和推广了玉米中单二号优良品种。先后发表了《甜菜亩产2.6吨高产典型栽培技术》等论文。1984年被评为长春市先进工作者。
三、民族理论研讨
1985年8月6日,长春市民族事务委员会、长春市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会,在九台县联合举办了首次民族理论讨论会。这是工作在民族工作战线的同志们研讨民族理论的一次尝试,亦是长春市少数民族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新事物。与会同志认为,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民族和民族问题的理论,是对民族和民族问题发展规律的科学的说明,是党和国家制定民族政策的理论基础和指导思想,是正确处理民族问题的依据和准绳。弄清马克思列宁主义经典作家对民族问题的论述,对从事民族事务工作、理论研究工作都是很有意义的。会上,宣读和讨论了16篇阐述民族理论、民族政策的论文。有14篇文章收入《论文集》。这次讨论会的召开,引起了各方面的关注。中共中央统战部的理论刊物——《统战理论动态》、中共吉林省委统战部刊物——《吉林统战工作》,分别刊载了讨论会纪要的全文或摘要。这次研究会,为长春市民族工作干部深入学习和讨论民族理论开创了一条道路。
《吉林回族》专著写作与出版:1989年4月,马鸿超(回族)、田志和主编,吉林教育出版社出版,印行一万册。作者从1985年开始进行社会调查,收集了几十万字的资料。1986年开始讨论研究资料,经过1987年至1988年的写作,1988年12月付梓。这部专著对研究吉林省和长春市的回族历史与现状,具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据发表于中国《民族研究动态》的书评认为:“这部作品以丰富翔实的资料,揭示了吉林回族的源流、分布及特点,这些珍贵资料,对于研究中国回族在清代、民国两个历史时期,向关外迁徙的社会原因、流向、分布、民族关系等问题,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和社会意义。”“这部书以饱满的政治热情,记述和讴歌了我国在实现民族平等原则和各项政策,体现在吉林回族方面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吉林省副省长回良玉(回族)认为,身居长春市的作者们所著《吉林回族》一书,通过回族群体,多角度多层次地通论了历史与现状,有助于我们从理论上、政策上、学术上、民族事务工作上,深刻地认识、总结其中规律性问题。“这是一部310年来记述吉林回族历史的开拓之作”。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少数民族志·宗教志 上卷》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卷宗教志部分包括宗教工作机构、佛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道教、人物、大事记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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