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民政协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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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少数民族志·宗教志 上卷》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4317
颗粒名称: 二、人民政协委员
分类号: K280.34;D633
页数: 4
页码: 235-238
摘要: 本文记述了长春市少数民族人民政协委员情况。
关键词: 长春市 民族政治生活 人民政协委员

内容

少数民族人民在各级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中参政议政,是宪法所赋予的保障民族平等权利的重要方面。通过民族工作部门的工作,为少数民族委员参政议政创造一个宽松的外部环境,是各级民委的一项重要任务。新中国成立以来,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在中共长春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积极推荐少数民族代表人物参加各级人民政协组织,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积极引导他们在参政议政中充分行使民主权利,反映少数民族人民的意见和要求,从而切实保障了少数民族人民的平等权利,巩固和发展了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不断发展,激发了他们的社会主义积极性,为长春市的两个文明建设做出了贡献。
  长春市区及五县(市)少数民族,参加吉林省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委员情况:1955年2月第一届政协委员6人。1959年11月第二届政协委员15人;被选举为常务委员9人;副主席1人。1981年5月第四届政协委员9人;常务委员7人;副主席2人。1983年4月第五届政协委员26人;被选为常务委员10人;副主席2人。1988年3月第六届政协委员36人;被选为常务委员10人;副主席2人。
  长春市历届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委员中,都有少数民族成份的委员。第五届政协(1978年)委员39人,占该届委员总数的9.8%;第六届政协委员47人,占该届委员总数的9.2%;第七届49人,占该届委员总数的11.4%。在历届政协常务委员会中,少数民族成份常务委员均占有一定名额。第一届(1955年)8人,第二届(1959年)5人,第三届(1961年)3人,第四届(1963年)5人,第五届(1978年)6人,第六届(1983年)5人,第七届(1988年)6人。第一届至第七届常务委员中,少数民族成份常委总数38人,占常委平均数的9.7%。
  长春市各区历届人民政协委员中,都有少数民族成份的委员。朝阳区第七届(1984年)政协委员中,少数民族成份委员5人,占委员总数的3.9%;第八届(1987年)19人,占委员总数的10.7%。市郊区第七届委员中,少数民族成份委员4人,占委员总数的4.3%;第八届6人,占委员总数的5.4%。在常务委员中,第七八两届合计5人,占两届常委平均数的9.3%;两届主席副主席3人,占两届主席副主席平均数的18.8%。
  在各县(市)历届人民政协委员中,都有少数民族成份的委员。九台市第六届(1980年)委员中,少数民族成份委员24人,占委员总数的21.2%;第七届(1984年)占18.4%;第八届(1987年)占15.8%。双阳县第六届(1980年)委员中,少数民族成份委员19人,占委员总数的21.1%;第七届(1984年)25人,占委员总数的23%;第八届(1987年)22人,占委员总数的15.1%。德惠县第四届至第八届的委员中,少数民族成份委员合计27人,占五届委员平均数的5.2%。常务委员中,第六至第八届合计13人,占三届常委平均数的12.7%。少数民族人口较少的榆树县,县政协第一届至六届委员总数553人,其中少数民族成份委员22人,占委员总数的4%。
  长春市的10个县(市)区,最近一届的政协委员会,少数民族成份委员总数144人。在人民政协中,少数民族成份委员所占比例,高于少数民族人口占10个县(市)区总人口的比例。
  吉林省政协副主席富振声(满族)、东北师范大学教授傅桐生(满族),曾被选为全国政协第五届委员会委员。
  少数民族成份的政协委员参政议政有不同层次,多种形式。从长春市的实际情况看,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少数民族成份的政协委员参加各级人民政协会议的例会,与汉族委员一起,共商国家和地方大事。其中包括审议、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参加选举等。在这些例会上,少数民族的政协委员积极发挥作用。在长春市第七届二次、三次政协会议上对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一些有益的意见、建议,充实了关于民族工作、民贸供应等方面的内容,均被采纳。
  第二,充分运用人民政协提案,反映少数民族人民为振兴长春多做贡献的强烈愿望,为长春市的两个文明建设献计献策。长春汽车研究所高级工程师、市政协委员李大治(蒙古族),在七届二次会议上,提出了解决长春市饮用水水源污染问题的提案,引起了高度重视。省、市政协组织部分政协委员,同省、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一起,对污染区进行了视察。政协委员们向省、市政府提出全流域治理长春市水源污染的三点意见。省政府根据委员的意见,专门召开了协调会议,并对造成严重污染的齐家金矿做出了停产治理的决定。市政府对重点污染源鸭子湾水库进行了综合治理,并向28个造成污染的单位下发了限期治理的通知书。
  第三,少数民族的政协委员通过参加视察活动,进行调查研究,发挥参政议政作用。市民委每年都配合省、市政协组织少数民族政协委员参加视察活动,帮助他们了解工农业生产、市政建设、市场供应、物价管理、文教卫生、民族工作等方面的情况,推动他们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市区有些个体回族饭店存在着“清真不清”的问题,有的汉族让回族“顶帽”开办“清真”饭店;有的回族人,将清真饭店营业执照转让给汉族人经营;有的回族饭店、副食店回族干部、职工比例偏低。回族群众对此很有意见。对此,市民委于1988年配合市政协,组织市政协中的回族委员进行视察,听取了他们的意见。之后,市工商局、市民委、市卫生局采取了相应的整顿措施,并经市政府批准,制定了《长春市清真食品饮食业加工经营暂行管理办法》,对开办回族饭店严格审查,并进行经常性的检查,逐户清理整顿。1990年已吊销了13户汉族人开办和8户转给汉族人经营的“清真”饭店的营业执照,责令28户个体饭店撤下主要岗位上的非回族人员42人。同时,经市民委协调,市二商业局加强了对回族副食品商店、回族饭店回族干部和职工的配备。这样,使“清真不清”的问题得到了进一步解决。
  第四,少数民族委员参与涉及少数民族权益问题的协商。1985年市政府关于对市民肉类供应补贴由暗补改为明补的政策出台前,市民委邀请回族政协委员等代表性人物进行座谈协商,征求他们的意见。会后,市民委将意见转达给市财政局、第二商业局。最后,按回族委员的意见,市政府决定对回族不发肉票,发放补助金。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少数民族志·宗教志 上卷

《长春市志 少数民族志·宗教志 上卷》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卷宗教志部分包括宗教工作机构、佛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道教、人物、大事记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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