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植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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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少数民族志·宗教志 上卷》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4296
颗粒名称: 一、种植
分类号: F326.1
页数: 6
页码: 203-208
摘要: 生活在农村的少数民族,农业生产中的种植业,主要种植玉米、高粱、大豆、谷子和水稻。分布在四个民族乡之外的各少数民族聚居的村屯(社),种植业与单一汉族村屯和民族杂居村屯相比,并无自己的显著特色,而且在生产力水平、耕作技术、农作物产量等诸多方面,大多低于单一汉族村屯。朝鲜族的水稻耕作水平和经济收益,略高于其他民族村屯。但是,由于土质不好,粮食产量提高幅度不大。村里有一辆汽车、二台履带式拖拉机,平均每4户有一台手扶拖拉机。双阳县为帮助少数民族社队发展多种经营,投资17万元,同时对人多地少、居住分散的少数民族生产队调整地块,规划新村。这一政策性的鼓励,有力地推动了农户发展饲养业的积极性。
关键词: 种植业 民族经济 长春市

内容

生活在农村的少数民族,农业生产中的种植业,主要种植玉米、高粱、大豆、谷子和水稻。分布在四个民族乡之外的各少数民族聚居的村屯(社),种植业与单一汉族村屯和民族杂居村屯相比,并无自己的显著特色,而且在生产力水平、耕作技术、农作物产量等诸多方面,大多低于单一汉族村屯。朝鲜族的水稻耕作水平和经济收益,略高于其他民族村屯。
  九台市其塔木镇西山前槐村(回族):全村220户1170人,耕地360垧,4个生产合作社皆是回族。1981年实行生产责任制后,粮食总产量由1980年的787吨增到1981年的990吨,平均每人向国家交商品粮573.5公斤,人均年收入由原来的114元增到219元。但是,由于土质不好,粮食产量提高幅度不大。为了改善生产条件,1983年省、市、县民委拨款1.5万元,支持全村打井,井深36米,共挖土方11000立方米,铺主管道1216米,支管道3110米,伸进各农户管长4000米。当年10月,一、二、三社147户764人,破天荒地吃上了自来水,成为吉林省回族农民第一个吃上自来水的村屯。与此同时,又打了5眼农田井,抽水灌溉,改造旱田为水田,1984年播种600亩水稻,获得丰收,全村家家口粮中有了大米。回民说:“吃水不忘打井人,这是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给我们送来的幸福水。”
  九台市其塔木镇新鲜村(朝鲜族):是一个交通不太方便,地理位置比较偏僻的小村,全村有4个自然屯4个农业社,175户867口人(其中汉族2户8人),170垧水田。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各级民族工作部门的帮助下,全面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调动了群众的生产积极性。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全面铺开之后,又适时地调整产业结构,引导群众大力发展多种经营和村办企业。投资1.8万元修建了5垧水面的养鱼池。自筹资金15余万元办起了年产值70余万元的复合肥加工厂。还利用一切空闲地块植树造林,已有3垧林片。现在全村粮食产量达到1300多吨,比1978年增长30%,人均收入达到700元,比1978年增长287%。人民群众的生活得到了很大改善,全村已有10余户住进了砖瓦房,黑白电视已普及全村。村里有一辆汽车、二台履带式拖拉机,平均每4户有一台手扶拖拉机。
  九台市九郊乡新立村(朝鲜族):1981年全县引进两套价值54万元的日本进口塑料大棚设备,全部拨给了该村,县里负担20万元,其余由大队负担,贷款10年还清。1982年又引进五套,除两套给其塔木公社新鲜朝鲜族大队外,其余三套再次拨给新立大队。如今这个村翻地、耕地、育苗、播秧等,全部实现了机械化,粮食生产年年丰收。1982年全村281垧水稻总产2100吨,较1981年增产370吨,全村超购粮食720吨,人均收入379.6元。几年来,村办起了砖厂、安瓶厂、钢管厂、卫生筷子加工厂等。全村1983年工农业总产值230万元,其中村办工业收入达100万元。1984年全村建砖瓦房124栋,平均每栋90~100平方米。全村有电视机350台,普及率达79%。各种生产专业户占全村户数的40%。1988年农村社会总产值299万元,其中农业占157万元,农业商品产值占129万元,企业产值占13万元。村办企业3个。粮食总产1489吨,农民年均收入456元。
  榆树县怀家公社怀家村庆丰屯(朝鲜族):朝鲜族18户83人,25垧土地,1980年前很穷,有12户准备搬走。1982年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一年面貌大变,收获水稻13.4万公斤,较1981年增产三倍多,人均净收入1049元。
  德惠县郭家乡郭家村七社:全社71户,334人,其中回族65户266人。全村土地74垧,主要种植玉米、高粱、谷子、大豆等作物。玉米和高粱每垧产5000公斤,谷子、大豆每垧产2500公斤,人均收入约250元。回族人口生活水平有明显的变化,有些人家住上了砖瓦房。
  双阳县山河镇三家子村:有朝鲜族157户708人,土地126垧。种植水稻,亩产500公斤左右。人均年收入由100元提高到1988年760元。1988年粮食平均亩产400公斤。1987年四个社农民基本都住上了砖瓦房。全村有电视机114台、洗衣机93台、录音机42台、电风扇6台、照像机5台、自行车122辆、摩托车5辆、手扶拖拉机56辆,履带式拖拉机1辆、插秧机5台。
  双阳县为帮助少数民族社队发展多种经营,投资17万元,同时对人多地少、居住分散的少数民族生产队调整地块,规划新村。1981年一次划给土顶公社新村朝鲜族大队山地100垧,种树70万株。1988年在新村(朝鲜族专业村)推广新技术,使少数民族村、社的粮食生产有了显著提高。1984年全乡粮食产量1.4万吨,1988年增加到1.7万吨。双阳县为了支持少数民族社员发展家庭副业,对养牛户、养羊户,都给一定数量的饲料地,每头牛饲料地3分,每3只羊饲料地1分。这一政策性的鼓励,有力地推动了农户发展饲养业的积极性。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少数民族志·宗教志 上卷

《长春市志 少数民族志·宗教志 上卷》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卷宗教志部分包括宗教工作机构、佛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道教、人物、大事记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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