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民族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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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少数民族志·宗教志 上卷》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4294
颗粒名称: 第六章 民族经济
分类号: F127.34;F729.734
页数: 31
页码: 202-232
摘要: 本章记述了1979年~1988年长春市少数民族经济发展情况。
关键词: 经济史 民族经济 长春市

内容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和国家提出了一系列发展少数民族经济的方针、政策和措施。197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了国家民委党组《关于做好杂居、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报告》,提出要做好少数民族特需商品的生产和供应工作。1984年11月,吉林省人民政府印发《全省少数民族地区生产生活会议纪要》,会议认为,吉林省少数民族地区,“生产力水平低,发展速度慢,低于全省平均水平。部分群众的生活还相当困难;有些民族乡村社的经济结构比较单一,多种经营起步晚、发展慢,科技人员少,文化技术落后;思想解放的不够,农村经济政策还没有得到很好落实”。1987年1月,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长春市民委《关于生产经营少数民族副食和饮食行业认真贯彻民族政策的报告》,要求各有关部门加强和改善这个领域的管理。1987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关于民族工作几个重要问题的报告》,要求“杂居地区在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时,应根据自己的特点”,“做好城市少数民族工作”。“要充分发挥他们的产业特长,发展工艺品、民族特需商品、清真饮食企业和部分民族特需用品企业,要订出保护性措施加以扶持,帮助他们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竞争能力,求得稳步发展”。长春市生活在农村的各少数民族,除朝鲜族以种植水稻为特色外,其它各族皆经营旱田作物,与汉族村社无差异性。1979年至1988年间财政补贴216万余元,但受各种条件和因素局限,大多数少数民族聚居村社面貌变化不显著,农民平均收入在500元左右,生活还不富裕。城镇中的民族贸易,主要是供应少数民族(主要是回族、朝鲜族)生活特需品的生产和运销储,如清真食品、饮食业、商业和服务等行业。较著名的有24家,其中市区内较有规模的8家,年经营销售额约183余万元,年利润约60余万元。个体经营的回族与朝鲜族饭店464家,各种清真食品和朝鲜族风味食品摊床920个。
  第一节 农业
  一、种植
  生活在农村的少数民族,农业生产中的种植业,主要种植玉米、高粱、大豆、谷子和水稻。分布在四个民族乡之外的各少数民族聚居的村屯(社),种植业与单一汉族村屯和民族杂居村屯相比,并无自己的显著特色,而且在生产力水平、耕作技术、农作物产量等诸多方面,大多低于单一汉族村屯。朝鲜族的水稻耕作水平和经济收益,略高于其他民族村屯。
  九台市其塔木镇西山前槐村(回族):全村220户1170人,耕地360垧,4个生产合作社皆是回族。1981年实行生产责任制后,粮食总产量由1980年的787吨增到1981年的990吨,平均每人向国家交商品粮573.5公斤,人均年收入由原来的114元增到219元。但是,由于土质不好,粮食产量提高幅度不大。为了改善生产条件,1983年省、市、县民委拨款1.5万元,支持全村打井,井深36米,共挖土方11000立方米,铺主管道1216米,支管道3110米,伸进各农户管长4000米。当年10月,一、二、三社147户764人,破天荒地吃上了自来水,成为吉林省回族农民第一个吃上自来水的村屯。与此同时,又打了5眼农田井,抽水灌溉,改造旱田为水田,1984年播种600亩水稻,获得丰收,全村家家口粮中有了大米。回民说:“吃水不忘打井人,这是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给我们送来的幸福水。”
  九台市其塔木镇新鲜村(朝鲜族):是一个交通不太方便,地理位置比较偏僻的小村,全村有4个自然屯4个农业社,175户867口人(其中汉族2户8人),170垧水田。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各级民族工作部门的帮助下,全面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调动了群众的生产积极性。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全面铺开之后,又适时地调整产业结构,引导群众大力发展多种经营和村办企业。投资1.8万元修建了5垧水面的养鱼池。自筹资金15余万元办起了年产值70余万元的复合肥加工厂。还利用一切空闲地块植树造林,已有3垧林片。现在全村粮食产量达到1300多吨,比1978年增长30%,人均收入达到700元,比1978年增长287%。人民群众的生活得到了很大改善,全村已有10余户住进了砖瓦房,黑白电视已普及全村。村里有一辆汽车、二台履带式拖拉机,平均每4户有一台手扶拖拉机。
  九台市九郊乡新立村(朝鲜族):1981年全县引进两套价值54万元的日本进口塑料大棚设备,全部拨给了该村,县里负担20万元,其余由大队负担,贷款10年还清。1982年又引进五套,除两套给其塔木公社新鲜朝鲜族大队外,其余三套再次拨给新立大队。如今这个村翻地、耕地、育苗、播秧等,全部实现了机械化,粮食生产年年丰收。1982年全村281垧水稻总产2100吨,较1981年增产370吨,全村超购粮食720吨,人均收入379.6元。几年来,村办起了砖厂、安瓶厂、钢管厂、卫生筷子加工厂等。全村1983年工农业总产值230万元,其中村办工业收入达100万元。1984年全村建砖瓦房124栋,平均每栋90~100平方米。全村有电视机350台,普及率达79%。各种生产专业户占全村户数的40%。1988年农村社会总产值299万元,其中农业占157万元,农业商品产值占129万元,企业产值占13万元。村办企业3个。粮食总产1489吨,农民年均收入456元。
  榆树县怀家公社怀家村庆丰屯(朝鲜族):朝鲜族18户83人,25垧土地,1980年前很穷,有12户准备搬走。1982年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一年面貌大变,收获水稻13.4万公斤,较1981年增产三倍多,人均净收入1049元。
  德惠县郭家乡郭家村七社:全社71户,334人,其中回族65户266人。全村土地74垧,主要种植玉米、高粱、谷子、大豆等作物。玉米和高粱每垧产5000公斤,谷子、大豆每垧产2500公斤,人均收入约250元。回族人口生活水平有明显的变化,有些人家住上了砖瓦房。
  双阳县山河镇三家子村:有朝鲜族157户708人,土地126垧。种植水稻,亩产500公斤左右。人均年收入由100元提高到1988年760元。1988年粮食平均亩产400公斤。1987年四个社农民基本都住上了砖瓦房。全村有电视机114台、洗衣机93台、录音机42台、电风扇6台、照像机5台、自行车122辆、摩托车5辆、手扶拖拉机56辆,履带式拖拉机1辆、插秧机5台。
  双阳县为帮助少数民族社队发展多种经营,投资17万元,同时对人多地少、居住分散的少数民族生产队调整地块,规划新村。1981年一次划给土顶公社新村朝鲜族大队山地100垧,种树70万株。1988年在新村(朝鲜族专业村)推广新技术,使少数民族村、社的粮食生产有了显著提高。1984年全乡粮食产量1.4万吨,1988年增加到1.7万吨。双阳县为了支持少数民族社员发展家庭副业,对养牛户、养羊户,都给一定数量的饲料地,每头牛饲料地3分,每3只羊饲料地1分。这一政策性的鼓励,有力地推动了农户发展饲养业的积极性。
  二、养殖
  养殖业主要是指商品化的牛羊养殖。以前,几乎都处于一种自然经济状态,视作副业生产,以满足养殖者家庭生活需求。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牛羊的养殖开始向商品化生产方面转变,在某些民族村屯中初见成效。由于受各种因素影响,今尚未形成规模发展和优势。
  长春市郊区大南乡榆树村小营子屯:仅有耕地面积4020亩,除了种植水稻、玉米、大豆、高粱等作物外,回民群众各户大都兼饲养牛、羊。目前全屯已发展成为“黄牛屯”,家家都养有二、三头牛,1976年全屯养牛32头、羊13只,1979年养牛54头、羊18只,1985年全屯存栏牛186头、羊138只。群众生活也有了较大提高,1958年人均收入只有90元,1978年增加到240元,1985年达到450元。
  榆树县五棵树镇合发村:回民肖景田,用糖化酒糟育牛,快速育肥,进行商品牛生产,摸索出了一条经济效益较高又符合民族特点的回族农民致富途径。育肥牛的饲料,酒糟(约占60%)、稻草(或玉米秸)为主,以玉米面(约占6%)为辅料,配制饲料。每头牛每天喂酒糟,头两个月40公斤,后两个月30公斤;稻草或玉米秸5公斤;玉米面2公斤。每天喂两遍,饮3次水,每三、四天淡一次(喂一些食盐或大酱之类咸的佐料)。由于酒糟里的微量乙醇作用,牛吃完饲料后一般贪睡,并有利于消化,加上牛的活动量减少,促进了牛的增重加快,也使牛的周身增膘均称,提高了肉的质量。利用酒糟糖化饲料喂牛,不仅使酒糟得到综合利用,减少了环境污染,也大大提高了商品牛生产的经济效益,每头牛日增重约2公斤,4个月就增重200公斤,即可出栏,净收入约300元,生长周期和经济效益都远远超过了传统的饲养方法。从1983年以来,肖景田先后从省内外买回445头架子牛,经过科学合理的喂养育肥后已向长春、吉林、黑龙江等地出售395头商品牛,纯收入将近10万元。仅1987年一年就养牛100头,出栏85头,纯收入超过了2万元。
  肖景田科学养牛致富,多次受到各级政府的表彰。从1984年以来,他每年都被榆树县委、县政府评为养牛先进户,1985年被中共吉林省委、省政府授予“发展少数民族经济先进个人”称号,1987年又被吉林省科协命名为全省养牛能手,被中共长春市委、市政府评为市农业战线先进个人。肖景田表示:“眼下政策好,干了几年已有了积蓄,资金没问题,只要广开牛源,坚持科学饲养,糖化酒糟肉牛育肥一定能越干越好。”在他的影响下,五棵树镇回族群众纷纷喂养糟牛,到处都可以看到桩上拴牛,据统计已有100多户回族群众喂养500多头牛。
  推广肉牛快速育肥经验,榆树县五棵树镇现场会议:长春市民委于1988年10月31日至11月2日召开,市、县、区的民族干部,两个民族乡、回族村,以及市民族食品公司、回族养牛专业户等30人出席会议。现场会议推广了辽宁省海城市牛庄镇南关回民肉牛快速育肥的先进经验。这个经验概括:“矮桩短缰三平方(指1头牛占用面积),酒糟为主按配方,定时定量精心管,狠抓基础,母牛繁(殖),改良品种与防疫”。参观现场会议者有五个方面的收获:(一)更新养牛观念,养牛不仅为了使役,还要发家致富;(二)科学饲养,科学管理;(三)自筹资金,不等不靠;(四)结合本地实际,吸收和创造经验;(五)养殖业与粮食生产结合。
  三、财政扶持
  长春地区少数民族补助费,自1979年至1988年间,共拨款约216.5万元,有偿地和无偿地补助少数民族地区,其中绝大部分款项补助乡村,扶助贫困村屯发展农业和养殖业,扶持乡、村开办企业。还有一些用于发展市县的少数民族文化教育事业、民族特需的食品企业等等。据现有资料统计,历年拨款数额如下:1979年13万元,1980年13.5万元,1981年11.5万元,1982年15万元,1983年7万元,1984年30.5万元,1985年26万元,1986年39万元,1987年35万元,1988年26万元。这些补助款的去向主要在农村的少数民族聚居村社,其中扶持农业和养殖业方面有如下记录:
  九台市胡家回族乡和蜂蜜营村(回族),1980年至1987年间,约得款20万元,用于创办乡企业清真罐头厂、砖厂、石棉瓦厂,购置人工授精所需的液氮罐和家禽孵化器,试制使用沼气,打机井,开发水田160垧,最高每垧单产1.8万市斤。购种牛,胶轮马车、拖拉机。开发果园。
  九台市饮马河镇红光村(朝鲜族),1986年至1987年得款2万元,用于村办大理石加工厂。
  九台市龙家堡镇水乡村(朝鲜族),1986年约得款8000元,用于打机井,改善食用水和水田灌溉。
  九台市六台乡团结村(回族),1984年得款1.5万元,用于打机井,发展水稻种植。
  九台市莽卡满族乡三道村(满族),1980年至1987年,约得款7.2万元,用于创办木器加工厂,购买种牛,打机井改善农民食用水条件,防治地方病,发展水稻种植。
  九台市其塔木镇新鲜村(朝鲜族),1980年至1986年,约得款3.3万元,用于发展人工养鱼业和购买拖拉机。
  九台市莽卡满族乡和莽卡村(满族),1982年至1987年间,约得款2.1万元,用于发展乡办企业、畜牧业和浅水养鱼。
  九台市九郊乡新立村(朝鲜族),1980年至1986年间,约得款5.7万元,用于发展村办企业卫生筷厂,产品出口。购买种牛。
  九台市其塔木镇西山前槐村(回族),1981年至1984年间,约得款1.9万元,用于打机井发展水稻种植。购买种牛。
  九台市胡家回族乡红石村(回族),1980年至1986年间,约得款4万元,用于办电、打机井发展水稻种植,购买拖拉机和种牛。
  九台市六台乡团结村(回族),1985年打机井得款1.5万元,以改善农民吃水条件。
  九台市放牛沟乡新盛村(朝鲜族),1982年至1985年间,约得款2万元,用于农电增容和购买拖拉机。
  九台市波泥河子乡波泥河村(回族),1980年得款5000元,用于购买种牛和拖拉机。
  九台市西营城乡石人沟村(朝鲜族),1980年得款4000元,用于购买打稻机、电动机、手扶拖拉机。
  九台市莽卡满族乡塔库村(满族),1982年得款2.5万元,用于购买拖拉机。
  九台市莽卡满族乡金岗村(满族),1982年得款1.5万元,用于购买种牛。
  九台市卢家乡齐家村(回族),1980年至1982年得款8500元,用于办电,解决农户照明问题,购买种牛和拖拉机。
  九台市饮马河乡莲花村(朝鲜族)、胡家回族乡葛家村、双泉村、锣鼓村、龙家堡乡朝鲜族队等,1981年至1982年间,得款5.75万元,用于购买拖拉机。
  九台市胡家回族乡前央村、小韩村(皆是回族),1980年得款4500元,用于购买种牛、种羊。
  九台市卢家乡齐家村三社(回族),生产落后,经济生活贫困。用补助费买1台手扶拖拉机和一些牛羊。经过几年努力,生产稍有好转,人均收入由1979年的80元上升到1986年的90元。
  双阳县四家子公社新光村(朝鲜族),1979年受灾,颗粒无收,拨款4000元,打机电井4眼,1980年丰收,粮食总产40余万斤,每垧产1.2万斤,超过历史最好水平。
  双阳县1984年得款1.3万元,用于发展果树种植,完善清真饮食店设施。
  双阳县双营子回族乡和大营子村(回族),1982年到1987年间,约得款14.5万元,用于开办皮革加工厂、钢球厂(投产后年产值40万元),购买种牛、拖拉机,开发沼气、打机井9眼,开发水田80垧,办农业用电。
  双阳县双阳河乡东方村(朝鲜族),1987年得款3000元,用于创办薄铁加工厂。
  双阳县双阳河乡新杨村(朝鲜族),1985年至1987年间,得款1.5万元,用于购买打草绳机,发展家禽饲养和养鱼业。
  双阳县山河镇羊圈顶子村(朝鲜族),1985年得款2000元,用于购买种牛。
  双阳县山河镇三家子村(朝鲜族)。1987年得款1万元,创办水泥制品厂。
  双阳县双营子回族乡新胜村(朝鲜族),1986年至1987年间,得款1.3万元,用于办电和发展家禽养殖业。
  双阳县双阳河乡莲花村(朝鲜族),1983年得款5000元,用于发展多种经营。
  双阳县土顶乡土顶村(朝鲜族),1983年得款5000元,用于养殖业。
  榆树县延和朝鲜族乡,1982年至1987年间,约得款3.5万元,用于创办企业,在长春市创办民族化工机电研究所和科技器材厂,生产“微机粮食收购机”。改善供水系统工程防治地方病,打机井发展水稻种植。
  榆树县怀家乡义山村(回族),1982年得款3000元,用于购买拖拉机。
  榆树县1986年至1987年间,得款1.9万元,用于创办县的清真食品加工业。
  榆树县五棵树镇(回族),1986年得款3000元,用于创办清真酿造厂。
  德惠县1985年至1986年间,得款3.3万元,用于发展清真食品加工业。
  农安县黄金乡和平村(回族),1980年得款4000元,用于购买拖拉机。
  农安县1986年得款1万元,用于县城发展清真食品加工业。
  长春市郊区,1980年至1986年间,约得款2.2万元,用于购买种牛、拖拉机,发展多种经营。
  长春市水利局自1958年以来,为长春市四个民族乡和其它六、七个少数民族聚居村,投入资金659万元,兴修水利工程17处、单项工程84项,发展水田4000余垧,使少数民族4100人用上了安全的自来水,促进了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榆树县境内拉林河沿岸的朝鲜族聚居村屯,早在新中国成立初,修筑了头道街堆石拦河坝,栏蓄拉林河水自流灌溉水田。但是,1958年旱情严重,水田面积大幅度减少。长春市水利局从发展少数民族经济考虑,于1964年在拉林河上修建一座装机280千瓦的电力提水工程——延和电灌站,修筑了灌区配套建筑物,共投资97万元,做到了自流和提水相结合,有效地解除了因干旱造成的威胁,保证了水田灌溉用水,灌溉面积稳定在500垧,每垧产约在1.5万市斤左右,使当地朝鲜族的水田灌溉实现了“双保险”。由于修了电力提水站,又把电引到乡村,使延和朝鲜族乡告别了点油灯、人推磨的年代。群众说:“以水引电,打场磨面,点灯不用油,铡草不点头了。”1984年又是大旱,拉林河几乎断流,拦河坝失去自流灌溉能力,提水站也无水可提。长春市水利局决定,当年投资15.5万元,为延和朝鲜族乡打井抗旱,用32眼机井提取深层地下水,又一次保证了水田灌溉,水稻生产获得丰收。至此,延和朝鲜族乡水田灌溉实现了“江水自流灌,电力提江水灌,提地下水灌”三保险,使这个民族乡水田稳产高产有了保障。
  双阳县双营子回族乡,耕地大多低洼易涝,长春市水利局1965年投资兴建了小营子水库,开辟以稻治涝的途径,灌溉水田253垧,养鱼1万市斤。1989年又投资62万元,对水库进行了保险加固。现在已经是一座比较完好的防洪除涝、灌溉、养鱼等综合利用的小型水库,对促进双营子回族乡的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此外,长春市水利局在长春市郊区新立城镇先锋朝鲜族村、双阳县土顶乡朝鲜族新村、九台市其塔木镇新鲜朝鲜族村、饮马河镇红光朝鲜族村、双阳县山河镇三家子朝鲜族专业村等等,拨给专款,修建拦河坝或修建治涝、灌溉工程,为这些地方实现水田化奠定了基础。
  有些少数民族居住的地区,水源条件差,人畜饮水比较困难,特别是个别地方因水质差,经常出现一些地方病。为解决这个问题,长春市水利局做了长期努力,先后参与了九台市其塔木镇西山村、胡家回族乡蜂蜜营村、莽卡满族乡邱家村、榆树县延和朝鲜族乡等村屯解决饮用自来水问题。
  第二节 科技致富
  一、科技队伍
  长春市是科学研究机构较密集,科研工作者较多的地区,这里不仅有许多省属、市属的研究院(所),而且中央辖属的驻省院、所,驻省大型企业也比较多。在这些高、精、尖的科研和生产机构中,从事科学研究和生产的职工中,少数民族成份的科技人员,中级职称以上者683人,其中男521人,女162人。具有高级职称者101人。从民族成份看,朝鲜族289人,满族203人,回族148人,蒙古族25人,锡伯族8人,其它族10人。
  长春市朝鲜族高、中级知识分子为振兴长春经济献计献策座谈会:长春市民族事务委员会于1986年9月19日主持召开。应邀出席的有,在长春市的科研机构、大专院校中的朝鲜族专家、学者等19人,吉林省人大常务委员会副主任崔林,吉林省民委主任金荣俊,中共长春市委常委、副市长袁长华等出席了会议。市计委、科委、体改委、经济协作办公室、科技干部局等单位负责人到会介绍市情,听取大家意见。与会的专家学者发表了许多重要意见,例如,发展长春地方经济的战略目标,应注意中小型企业,高度重视乡镇企业;应加快新产品的开发、应用及旧设备的更新、改造;在粮食转化和深加工方面应有所突破;应搞好科技协作与信息反馈;应加快城市建设,发展第三产业;应抓紧教育体制改革,重视培养和使用人才。还建议要加大对外贸易的力度,狠抓产品质量;市长应设科技顾问,重视发挥少数民族知识分子作用等。会后,市民委整理了会议发言材料,写出一份专题报告(长民族字〈86〉16号文件),中共长春市委书记吴亦侠批示:“民委的工作很好,体现了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如果所有部门都能这样积极主动地工作,振兴长春是有保证的。此报告要转发到县、区、局,加写一个按语。同时,要求各部门积极主动地同科研部门、大专院校取得联系,求得支持。对于报告中提出的项目,请计委以及科委主动抓落实。”中共长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以长办发〈86〉47号文件,批转了市民委的专题报告。
  1987年1月,在长春市首届经济技术产品信息交易会上,推荐少数民族专家的科技研究成果,开设少数民族专家经济技术转让和咨询“窗口”。提供的项目有新型铝电焊条、无锡钎料、浮石人造大理石、低温金属焊剂、低银焊剂、轻质防水砌块等8个经济技术转让项目,成交额达32万元,居这次信息市场的榜首。另将20余条经济技术项目和信息反馈给有关部门。1987年间,为发挥少数民族科技人才的优势,市民委组织少数民族知识分子咨询、座谈5次,向有关部门提供有价值的经济科技信息24条。
  长春市少数民族妇女为振兴长春献计献策座谈会:1987年“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前夕,长春市民族事务委员会为了沟通经济与科技协作信息,于3月5日邀请了长春市各科研机关、大学中的少数民族成份的女专家、女学者、女劳模、女能人30余位,听取她们对振兴长春的建议和看法。这种纪念“三·八”节的活动方式和内容很有意义,《民族画报》社、《吉林朝文报》社、《长春日报》社、长春电视台等新闻单位采访了这次会议。与会的女专家们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的应用问题,如吉林大学合成与催化研究所的姜月顺(朝鲜族)提出,长春市对于正在研究和试验的项目,应该掌握信息,接受转让,尽量不外流。他提出4个科技成果信息,如“链状超微碳酸钙”、“导电胶”、“微量元素玻璃丸”、“派力司板”等。长春物理研究所工程师李玉善(朝鲜族),介绍该所研制项目,如“光波导滤膜装置”,用于钢化玻璃质量检验,效果可靠,减少损耗,经济方便。长春物理研究所工程师申五福(朝鲜族),介绍该所最新研制成果,“高压汞灯荧光粉”,具有发光率高,温度效应好,显色指数高于国内目前生产厂家所使用的荧光粉。东北师大地理系副教授杨美华(满族)、郎惠卿(满族)、环境科学研究所副教授郎佩珍(满族)等,就长春市的自然资源的保护与开发,农业与牧业用地结构的调整、城市林木品种改造、污染治理等问题,提出了很有价值的意见。吉林财贸学院讲师朱淑兰(回族)、基础教研部副教授杨秀(满族)等,对长春市面包点心的生产,城市改造和建设的总体规划等问题,详举实例提出改进建议。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医院主治医师赫崇宁(满族)、主治医师关维艳(锡伯族)、白求恩医大环境卫生系副教授舒晴(满族)等,对长春市妇女儿童的卫生保健、计划生育等问题,举出实例提出改进意见。长春市民委将与会者的建议,整理成文反馈给各有关部门,请他们研究。接到建议的各部门,对这项活动深表感谢和称赞。市长王家桐批示:要求有关部门认真研究所提建议,如有条件应积极采纳。
  吉林省暨长春市少数民族科技工作者联谊会:根据中共中央〈87〉13号文件精神,经中共吉林省委批准,1988年5月31日成立。联谊会性质是科技工作者群众性团体,参加者主要是,设在长春市的省直、市直机关、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厂矿企业等单位部门中,高级科技人员、社会科学工作者中的少数民族。联谊会受吉林省民委和长春市民委的双重领导。其主要任务是:开展科技经济咨询,培养少数民族地区各类专业人才,加强同国内少数民族和海外少数民族“三胞”(国外华侨侨胞、台湾同胞、香港澳门同胞)的联系,积极引进技术、资金、人才,为振兴少数民族经济,振兴吉林省暨长春市,为促进祖国统一,加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长春市农科院,很关注少数民族聚居村屯经济的发展与进步,近几年来,充分发挥该院科技优势,从科技兴农入手,为少数民族地区农村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首先,大力推广优质、高产、高效的农作物新品种。长春市农科院水稻研究所,深入到榆树县延和朝鲜族乡、二道河子区英俊乡宏丰村朝鲜族水田专业队及双阳县双营子回族乡等地,广泛宣传水稻新品种,先后推广了通55、吉8945、九稻11以及该院研究的“长选1号”、“89—181”等一批新品种。新品种的推广使用,使水稻产量平均提高了10%到15%。其次,积极推广种植栽培新技术。市农科院在延和朝鲜族乡,反复宣传科学施肥的道理,改变了农户不用钾肥的不合理的施肥习惯。双阳县双营子回族乡栽培水稻历史很短,技术薄弱。市农科院派科技人员深入到村屯,传授育苗、插秧、除草等新技术。在九台市饮马河镇红光朝鲜族村,向农户推广盘育苗、早育苗新技术,育苗下种量由原来的每平方米1斤降至4至5两,不但减少了种子用量,而且保证了壮苗率。再次,用多种形式培训农民,提高农民的农业技术水平。市农科院在双营子回族乡先后举办农业技术培训班163次,培训农民约2.4万人次,先后讲授了玉米栽培、水稻三早栽培、大豆稀植间苗、养鸡、果树栽培等技术。水稻研究所接待少数民族农户咨询2940人次,培训农民3500人次。长春市农科院为了减轻少数民族农户的经济负担,调动农户使用新技术的积极性,在购买新技术所需生产资料的价格上,实行优惠政策。近几年来,先后为少数民族村屯以优惠价格提供封闭剂254吨,水田调理剂410吨,进口丁草铵8吨,草克星5.7吨,总计优惠额达122.6万余元。
  二、科技成果
  长春市少数民族成份的科技工作者,在各自的岗位上,热爱本专业,勤奋工作,刻苦钻研技术,多年来为国家,为吉林省的科学技术发展,创造出许多优异成绩。
  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高级工程师杨毓华(回族、女),长期从事高分子物理研究,发表30余篇论文,获专利权项目2项。1985年参加“稀土络合聚丁二烯生胶表征”研究,获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1987年主持“合成橡胶屈服及应力松弛和力学性能表征”研究,获中国科学院科技进步二等奖。1988年获中国科学院大型仪器管理先进个人奖。高级工程师曹泰祥(回族),研究“激光分离铀同位素”,获1985年国家科技进步成果三等奖。研究所顾问李洪臣(回族),1959年参加研究我国第一台电子自旋“顺磁共振仪”,1961年获国家科委技术进步一等奖。
  长春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崔凤柱(朝鲜族),研究“中国光学晶体标准”,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研究“光学晶体测试方法”,获国家技术进步二等奖。
  长春光机学院计算中心副主任方向荣(回族),曾领导OLDB光学镜头数据库研究工作,获机械电子工业部科技进步奖。
  吉林地矿局第五地调所高级工程师朴青龙(朝鲜族),著“吉林省景观地球化学特征研究”,获1987年地矿部科技成果二等奖。
  长春地理研究所副研究员文圣君(回族),专攻地图专业,主编《吉林省地方病图集》,获中国科学院科研二等奖。
  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底盘厂副厂长兼总经济师白大华(回族),1984年主持计算机应用的软件设计,硬件调试和安装工作并获得了成功。1985年主持的“产品换型设备工装配套管理”项目,获一汽科技进步奖。他组织的“TR4000喷漆机器人应用工程”的项目完成,把喷漆工人从恶劣的尘毒环境中解脱出来,获总厂1987年科技进步奖。
  吉林柴油机厂高级工程师锁必泰(回族),研制出“高压泵喷雾器外体除积炭新方法”,可节约资金5万元。他设计的“水泵试验台”电气部分,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节约资金近3万元。
  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铸模分厂冶炼高级工程师汤锦林(回族),双亲定居香港,他为了祖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自愿到汽车厂工作。他在汽车厂“第二次创业”中,提出合理化建议118条,给国家回收废合金钢220多吨,节约价值100多万元,1984年、1985年被评为吉林省、长春市的劳动模范,1987年荣立一等功。
  吉林大学副教授曹俊魁(朝鲜族),“聚芳矾004的研制”,获1980年国防工办科技成果三等奖;“凝胶色谱用系列化聚苯乙烯标准样品”的研究获1985年国家教委科学进步三等奖。副教授千正男(朝鲜族),从事高压物理超导研究,1988年获国家教委科技进步二等奖。副教授千载虎(朝鲜族),1982年负责研究“甲基异丁基酮催化剂”,获石油化工部科研二等发明奖;1978年负责研制“乙烯水合用团体磷酸催化剂”,获化工部、辽吉两省科技进步奖。吉林大学金属材料所所长教授哈宽富(回族),编著出版了《金属强度与断裂》专著,1983年曾前往美国俄亥俄州立大学讲学。教授金成植(朝鲜族),著《ALGOL60编译方法》、《程序设计语言》、《编译原理及其实现》等,有着重要的价值。
  吉林工业大学副教授南泰渊(朝鲜族),1981年10月22日,在日本富山第一百次全国铸造年会上,发表《用含铈生铁生产蠕〓石墨铸铁的研究》论文,在日本岩手炼铁厂获“CT生铁”专利权书。副教授施广德(白族),与同事合制“治疗骨折新型梯新型自动加压钢版”,获吉林省科技进步二等奖,全国发明展览会铜牌、国家发明三等奖。教授那学忠(满族),设计的“BX6—160型交流电孤焊机”,获1985年轻工业部优秀产品奖。设计的“BXJ6—160型节能交流电孤焊机”,获1986年吉林省优秀产品奖。
  吉林农业大学副教授肖振铎(满族),主持的猪用促长剂“L4—典苯氧乙酸剂研究”,获1983年吉林省科技进步一等奖;“吉林中部农区畜牧业技术开发研究”,获1988年吉林省科技进步二等奖。副教授李明洙(朝鲜族),1987年研制的“耕耙联合作业机”,获日本国专利;1987年研制的“手动抹腻子机”在长春第二届发明与革新展览会获产品三等奖,1988年获中国专利。副教授梁凤锡(朝鲜族),研究的“鹿控光促进鹿茸生长发育研究”成果,1983年获吉林省科技成果三等奖;《麝人工养殖研究》论文获1987年国家医药局二等奖。副教授郑星道(朝鲜族),研究的“袖珍式SCD—Ⅱ型、CbG—87H型兽用超声多普勒检测仪”,获1988年南斯拉夫国际博览会金奖。副教授朴厚坤(朝鲜族),研究的“彩色水貂杂交育种”,获1978年国家科技进步大会成果奖。
  长春邮电学院副教授李振文(满族),1977年参加“SKT—03顺序控制器”研制,负责总体设计、测试和现场调试,1978年获全国科技大会奖。1984年主持试制生产“TP801单板计算机”,承担监控程序和各项测试程序,1984年11月通过省级鉴定,正式在邮电第六实验工厂投产。
  吉林工业大学汽车工程学院院长教授蒋向佩(回族),长期致力于汽车发动机的研究,其中“X3105T柴油机研制”,获1979年吉林省重大科技成果奖;“柴油机燃烧过程研究”获1984年机械工业部科技成果三等奖;“中等吨位载重汽车用柴油机同整车性能匹配的研究”获1987年机械部科技成果三等奖。
  长春地质学院副教授常丽华(回族、女),研究晶体光学,她与其他学者合作研究并撰写了《火成岩结构构造图册》获地质部科研成果二等奖。由于她拼力工作,刻苦进行科学研究,成果卓著,被选为院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省政协委员、省妇代会代表,并获得全国“三·八红旗手”的光荣称号。教授穆石敏(回族),与其他学者合作研究“八方位化极方法”,获1987年全国科技大会奖;与副教授李占德合作,进行中国东部物探资料对地质构造及矿产预测的研究,获1985年地矿部二等科技奖。
  东北师大教授赵士良(满族),研制“Sy—1新型无毒重液”,获1987年国家发明奖。教授高凤岐(锡伯族),撰写《我国全新世泥炭沼泽初步研究成果》,译《阿尔卑斯图式》等多部专著。教授郎惠卿(满族、女),撰写《中国沼泽》、《泥炭的鉴别与利用》、《大兴安岭植被》等专著。教授杨美华(满族、女),撰写了《东北气候·地方气候篇》、《长白山气候》、《部门自然地理》等多部专著。教授郎佩珍(满族、女)所著《第二松花江(吉林江段)水中未知有机物探查》,获1983年吉林省科技成果二等奖。
  第三节 民族贸易
  一、百货场店
  朝鲜族百货商场:在长春市大马路31号。早在东北沦陷期间,该处是松竹梅饭店址。长春解放后,改建为市第三职工消费合作社,1955年合并为市第一贸易商店,1958年7月更名为市宽城区朝鲜族百货商店。1959年改隶南关区,1979年9月归市属。1984年省市投资150万元(装潢费54万元),拆除旧楼建新楼。1985年1月2日工程完竣开业。占地面积473平方米,建筑面积2823平方米,营业面积1400平方米,主楼五层。职工143人,其中朝鲜族占90%。店名长春市朝鲜族百货商场,是一个以经营朝鲜族民族服装、生活用品为主体的综合型商场,还经营金银首饰、呢绒毛料、丝绸布匹、针织、服装、鞋帽、家用电器等5000余种商品,年销售额约500余万元。1988年并入汽车城百货大楼,更名汽车城百货大楼朝鲜族百货商场,营业地址不变。
  长春市长通副食商店回族副食门市部:长通路是长春市回族群众比较集中的地段,该店与长春市清真寺隔路相望。门市部已经营30多年,营业面积约180平方米,注册资金59万余元,有职工17人,其中回族8人,经营牛羊肉、副食品及蔬菜等400余种商品,1987年全年营业额47万元。该店每逢年节为当地军烈属和五保户送货上门,并保持清真特色。伊通、双阳、九台等地的回族群众,时常前来购货,门市部在资金短缺、货源不足的情况下,仍然努力克服困难,坚持优质服务。
  此外,市区和五县还有许多回族商店和副食品门市部,诸如长春市朝阳区西安副食品商店西安回族门市部、长春市南关区大经路副食品商店二道街回族门市部、长春市贵阳副食品商店朝鲜族门市部、长春市二道河子区东盛副食品商店民丰回族门市部、德惠县副食品商店回族门市部、德惠镇回族食品商店、九台市糖酒公司回族门市部、双阳县回族食品门市部。此外市区内几家副食品商店尚有清真食品柜台9处。
  二、民族食品厂店摊床
  长春市区内年代最久远的食品店是泰和斋点心铺,创办于清光绪二十四年(1898),创办人回族李金城。制作的糕点以质好价廉而闻名长春府。名点有:“三糕”即西洋糕、槽子糕、芙蓉糕。“上八件”即佛手、栗子酥、桃酥、山楂酥以及枣泥、焦盐、白糖等做馅的三种白皮酥。“下八件”即炉果、核桃酥、到口酥、江米条、麻元、糖元、饼干、薄脆。此外还有冰花、三花、牛舌饼、光头饼、各种月饼、各种烧饼等等。这座食品店历经沧桑已经失存。
  长春市回族食品厂:1956年由一些个体商贩组织起来的合作性质的牛羊肉加工点,1962年开始制作饼干。1964年开始制作糕点。1966年成为桃源路食品商店的食品加工厂,开始制做面包。1982年投资40万元(贷款)新建,正式成立长春市回族食品厂。现有职工109人,回族职工占14.7%,实行较先进的机械化生产,产品有面包、糕点、饼干、冰淇淋等30余种。年产量约700吨,产品除供应本市外,榆树、双阳、伊通、德惠、农安、蛟河、梅河口等市县,以及内蒙古哲里木盟等,也常来厂购货。自1982年以来,与长春市食品研究所合作,先后研制和开发12种新产品,有花粉食品——松黄健美酥、花粉美容糕、八珍益寿糕、儿童强化饼干和系列桃酥——空心酥、小桃酥、奶油酥等。1985年该厂生产的“松黄健美酥”获吉林省优秀新产品称号。1986年生产的“麒麟蛋糕”,吸取苏式、广式蛋糕优点,选用优质原料,采用新工艺,撒上果料,裱上奶黄酱精。蛋糕内心气孔细密,弹性强,松软细腻不沾口,有浓郁的蛋奶香味,获长春市经委“金鹰杯”奖。1987年采用广式造型和京式及回族传统配方,研制出“奶油桃酥”,香甜适度,酥松爽口,溶水快,不糊嘴,易于消化,有奶香风味。被评为吉林省行业名牌产品。儿童高级营养强化食品“丁维钙奶饼干”,选用精粉、白糖、乳酸、鱼肝油、磷钙和多种维生素精制而成,是儿童生长发育的营养佳品,1985年2月通过长春市局级鉴定,达到国内儿童营养强化型同类产品的先进水平。
  长春市民族食品公司:建于1937年的东北沦陷期间,是伪新京特别市屠宰厂。解放前夕,遭到国民党政府军队的严重破坏,整个厂区残垣断壁,只剩下两个大烟囱。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在七马路设立临时屠宰厂,当时的牛羊车间只有100多平方米,手工操作,每天宰牛50余头。1952年迁至全安广场附近,车间面积300平方米,每天宰牛70头。1970年迁到宋家洼子,设一个清真车间,每天宰牛80头,羊500只。1972年实现半机械化。1976年将清真车间扩建成长春市第二肉联厂,有职工540人,其中回族职工130人,每天宰牛80头、羊500只,同时加工各种熟食制品。后来,又发展成为长春市民族食品公司,实行综合经营。该公司已经拥有吊牛机、扒皮机、滑车、天秤等机械设备,实行半机械化作业,生产规模已有很大发展,仅牛肉销售量就由1977年的350余吨增加到1987年的588吨以上。现在,长春市人民政府已将新建清真冷藏库列入市的“七·五”计划,由长春市统筹资金230万元。现正在施工中的清真冷库,建筑面积为1400平方米,1988年末主体工程基本完成,工程全部竣工后容量达500吨。
  德惠镇清真食品加工厂:职工22人皆是回族,市和县资助1.3万元,职工集资7000元。生产月饼、桃酥、蛋糕等清真点心。1988年获利2万余元,每年给清真寺7000元。有仓库、原料库、成品库等659平方米,生产车间120平方米。产品批发零售,1988年月产约七吨糕点。食品厂座落在清真寺前院,但与寺分离管理。
  除上述食品厂店外,分布在市区和五县(市)的还有一些厂店,如九台市食品厂回族糕点车间、九台市肉联厂牛羊车间、双阳县回族食品加工门市部等。街道兴办的食品厂较好的有长春市南关区东安街道办事处兴办的东安回族食品厂,主要生产清真面包、鸡蛋饼。1992年1至6月共生产面包10吨多,鸡蛋饼1吨半,主要供应长春火车站。这是唯一能进销火车站的清真食品,为过往的穆斯林旅客提供了方便。
  清真食杂店:长春市区国营回族副食商店偏少,布局又不够合理,回族顾客购买清真食品不大方便。一批个体清真食杂店应运而生,起到拾遗补缺的作用。这些清真食杂店除经营普通副食外,主要经营清真糕点、方便面、回族厂家生产的香皂、牙膏,还有的经营清真熟食品。城区现有清真食杂店90家,清真食品摊床145户,如新疆羊肉串、河北大名的清真香油、清真烧鸡、豆腐串、茶蛋、粘糕等,方便群众,颇受欢迎。有的进而发展成为批发商店。
  清真食品摊床柜台:长春市区内,有清真标志的,经营牛羊肉的摊床、柜台305处。由于经营的牛羊肉新鲜,当日屠宰当日销售,顾客按需要挑选购买。回民普通反映:“买肉近了,新鲜了,可心啦!”
  朝鲜族咸菜:多由朝鲜族妇女经营。品种少则十几种,多则几十种,咸菜加工精细,色鲜味美,形状各异,受到各民族顾客的喜爱。朝鲜族咸菜摊床遍布全市,约有470余处。
  第四节 饭店
  一、民族饭店
  地址在长春市上海路胜利大街84号,背靠光复路农贸市场,创建于1984年11月22日。是长春市唯一的一家多民族风格的大型饭店,省级先进企业。职工165人,其中少数民族职工8人,占职工总人数的0.5%。平均月营业额约25万元,日顾客平均流量500余人次。该店特级厨师3人,二级以上厨师18人。经营的著名菜肴:生拌鱼(吉林省名优菜)、东坡狗肉(吉林省名优菜)、狗肉全席、朝鲜族风味的烧烤野味、蒙古族风味手扒肉等。主要经营朝鲜族、蒙古族、满族风味以及北京、淮阳、广东等地方风味菜肴。
  民族饭店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建筑面积2564平方米,四层楼房。一楼经营地方风味小吃,主要有风味冷面、汤元、面食、灌汤包、拌菜等。二楼有中餐迎宾厅:附有8个独立贵宾餐厅(可接待10人至百人的餐会),配有正宗满族、蒙古族、汉族和朝鲜族食谱,有点菜、套菜。咖啡厅:供应各式中西小菜、传统美食、国内外佳酿饮料。烧烤厅:供应纯正朝鲜族烧烤野味。上述三厅均设卡拉OK,并备有情侣座。三楼和四楼是旅店部,备有27套客房,80张床位。著名的菜肴有“全狗席”、“风味宴”。
  全狗席:冷菜四围碟。热菜有:东坡狗肉、炸两样(狗条、狗排)、麻辣狗肉、葱烧狗肉、黄焖冬菇狗肉、锅烧狗肉、芹黄狗肉、蒜烧狗肉、尖辣狗肉、开煲狗肉。点心:第一道点心和第二道点心。
  风味宴:冷菜六围碟,即生拌鱼(朝鲜族风味)、陈皮牛肉(北京风味)、怪味白肉(北京风味)、瓜皮辣白菜(朝鲜族风味)、麻辣鸡球(北京风味)、拌散丹(仿回族风味)。热菜有:烧三鲜(虾仁、鲜贝、海参,山东风味)、炸两串(羊肉串、鸟鱼串,仿新疆风味)、手扒肉(蒙古族风味)、东坡狗肉、石板尖辣牛柳(广东风味)、南乳烧肉(淮阳风味)、乌龙望月(北京风味)、翡翠芙蓉鸡(淮阳风味)、拔丝苹果(山东风味)、芙蓉栗米羹(广东风味)、银鱼汤(浙江风味)。点心:第一道点心和第二道点心。
  二、回族饭店
  长春市回族饭店:始建于1938年,原名西域楼,建筑面积762平方米。1956年公私合营时,由回宝珍饺子馆、西域楼、西来顺、义发园、二友轩、三合顺等8家清真饭店合并,联合成立长春市公私合营回族饭店。回宝珍(回族)担任第一任私方副经理。1986年5月,长春市人民政府筹款120万元,兴建新楼,1987年12月12日竣工,建筑面积2542平方米,5层楼结构,座落在商业繁华的长春市南关区西四马路。开业之际,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副主席杨静仁(回族)亲笔题写匾额,《人民日报》及其海外版分别发表发消息、图片新闻。
  长春市回族饭店一、二楼为餐厅,三、五楼为旅店部。一楼营业厅面积170平方米,有大、小两个餐厅。大餐厅占120平方米,以经营大众小吃为主,如什锦粥,大米肉粥,各种烧饼,各种酱、熏、抢拼盘;小餐厅50平方米,经营风味食品,如烧麦等。一楼共有46名职工,其中回族占60.04%。二楼餐厅营业面积300平方米,是甲级中高档餐厅,由大型宴会厅(容纳200人)、“西域”、“瑞雪”、“春馥”、“鸿宾”等4个高间雅座组成。西域厅装饰古朴典雅,有浓厚的伊斯兰教特色,配有清真专用器具,用以专门接待伊斯兰界人士。二楼餐厅有职工27人,其中回族占66%。旅店部面积1500平方米,有27间客房,72张床位。
  长春市回族饭店拥有特二级厨师1人,一级厨师2人,二级厨师7人,三级厨师7人,二级服务员2人。1988年8月,长春市财委、市劳动局、市总工会命名表彰业务技术标兵,面点第1名马秀玲(回族、女)、烹调第3名马长利(回族),均系该店职工。他们的技术力量,目前位居全省回族饭店之首。经营的主要品种有全牛席、涮羊肉、扒肉条、烧子盖、熘口白、熘肚岭、爆肚仁、水爆肚、熘胸口、羊肉串、清炖牛肉、红松羊肉、清蒸羊肉、清炖牛尾等。主食有回宝珍饺子、烧麦、各种烧饼等。一般每天接待顾客约500人次,最多接待千人次左右。该店还承担为省内各地饭店培训回族厨师的任务。
  著名菜肴有清真宴。是回族饭店首创的回族宴席,由特级厨师主灶。清真宴继承和发展了回族饮食文化,集听、视、味三美于一席,一席清真宴可品尝全牛可食精华部位,既有牛主料又有羊、禽、水果、海产品等辅料,共四道冷盘,十道热菜,二道点心,具有咸、鲜、甜、酸、辣口味特点。冷菜:牛上腭酱制拼盘(名上天梯),牛耳朵炝拌冷拼盘(名千里风),牛前腿煨制冷拼盘(名云花腱),牛肚炝拌冷拼盘(名情丝会)。热菜:牛眼睛猴头蘑鸡泥(名首献明镜)特点形真味正,鲜咸纯秀;牛里脊牛肝炸制(名米隆云片),特点鲜香麻辣,色泽分明;牛舌鸡蛋鱼扒蒸(名落水芙蓉),特点纯香稀烂,鲜咸美观;牛心虾仁炸蒸(名灯笼金钟),特点形象逼真,纯香鲜咸;牛百叶羊肉片爆制(名飞瀑千层),特点脆嫩鲜香,开胃健脾;牛肚岭鱼滑水熘制(名玉岭滑水),特点甜鲜散咸红白分明;牛蹄筋和鸡片滑烧(名金凤登云),特点清淡不腻,咸香嫩韧;牛后脚肉炸挂霜烹制(名甜密紫盖),特点花甜焦嫩,色泽火红;牛胸口清蒸烹制(名雨后彩虹),特点散辣,鲜香,肥而不腻;全牛尾清炖(名十全牛尾),特点肉烂汤鲜,入口脱骨。
  国家商业部副部长张世尧,为“清真宴”题词:“一席清真宴,满座民族情,神思创佳肴,妙手夺天工。”汽车厂转向机厂回族工人金凤国的姑表姐常××、表姐夫周××,于1988年2月22日从台湾取道日本来长春探亲。转向机厂有关领导在市回族饭店宴请两位台湾同胞,受到饭店的热情接待。金凤国的这位姑表姐是17岁离开大陆,40年来第一次来大陆探亲。她看到长春市有这处规模较大、设备较好的回族饭店,感到惊讶。她说:“我真没想到长春还建设这么大的回族饭店。”她们在二楼雅座就餐时,服务员接待热情。客人高兴地说:“到了大陆与亲人团聚,除了掉泪就是说话,嘴里可干渴啦!喝了热茶太舒服啦!”连声向服务员道谢。饭后,在回宾馆的路上,常××还谈论这个饭店讲究、干净、客气。
  1985年调查的回族饭店中,尚有汽车厂锻造分厂投资30万元创办的域宾楼清真餐厅、长春市朝阳区西安回族饺子部、长春市朝阳区桂林回族小吃部、长春市朝阳区清和回族饭店、长春市朝阳区四季春回族饭店、长春市朝阳区独一处回族饭店、长春市朝阳区牡丹回族饭店、长春市朝阳区红旗回族馅饼铺、长春市南关区工农回族饭店、长春市南关区胜利回族饭店、长春市南关区四道街回族饭店、长春市宽城区长江饭店回族门市部、长春市二道河子区八道街回族饭店、长春市回宝珍饭馆、回宝珍饺子馆分号、长春市天池饭店回族小吃部、长春市重庆路饭店清宴芳烧麦部、长春市义发园回族饭店、榆树县回族饭店、榆树县五棵树镇回族饭店、农安县清真饭店、德惠县回族饭店、德惠镇回族饭店、九台市回族饭店、双阳县回族饭店。
  三、朝鲜族饭店
  长春市朝鲜族饭店,在长春市上海路14号,地处朝鲜族聚居区域内。创建于1973年初。1987年12月划归长江路饭店,成为该饭店的朝鲜族冷面部。冷面部有职工20人,其中有朝鲜族5人,二级厨师2人。投资14万元维修的冷面部,营业面积293平方米,主要经营朝鲜族风味主食冷面。菜肴有朝鲜族风味的拌菜、酱狗肉、狗肉汤、桔梗菜、山野菜等多种。日接待顾客平均800余人次,年营业额约在50万元左右。
  解放前和新中国成立初,一些国有和集体所有制经营的饭店,几乎都有自己的名厨、名菜、名食品,都有自己的经营特点和服务规范。但随着光阴的流逝,一些名厨和“手艺人”谢世,名艺失传;更由于服务观的变化和个体经营者的高薪竞聘名厨,加之营业管理不善等诸多原因,致使一些国有饭店的状况日渐不景气。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这些问题正在得到解决,某些传统食品和优质服务开始振兴。在现有条件下,地方政府亦正千方百计地尽可能在各方面帮助国有饭店开创新的局面。例如,1983年10月中国民主建国会长春市委员会、长春市工商业联合会组织成员回俊岭(回族)、陈绍禹,在市民委负责同志陪同下,到双阳县回族饭店传授馅饼、丝饼、京烧羊肉、香酥鸡、红烧鱼、扒肉条、香辣肉丝等饭菜烹调技艺。当地群众纷纷闻名前来就餐,高兴地表示:“我们双阳县回民早就盼望着能有这样一个回族饭店。”9月份营业额明显上升,10月份17天营业额达6000元。10月29日该店举行拜师仪式,店内5名职工分别拜回、陈两人为师,签订了师徒合同。10月12日长春市糕点技师翟振玉,到双阳县回族饭店食品店传授技艺,5天中传授微微笑、椒盐花、鸡蛋果、花生酥等11个品种的制作技术,帮助食品店改进了月饼、酥饼、炉果等3个品种的制作工艺,留下400多种糕点食品的配方和操作规程资料。这些做法对于提高各地回族食品质量起着积极作用,受到广大回族群众的称赞。
  长春市区个体经营的少数民族饭店,1987年7月统计324家,其中回族饭店103家,朝鲜族饭店221家。1990年各饭店合计464家,其中朝鲜族饭店266家,主要是经营具有朝鲜族风味的冷面、狗肉汤菜、炒菜、烤牛肉等;回族饭店198家,主要是经营具有清真风味的烧麦、羊汤、涮羊肉、熘炒菜等。这些个体饭店,一是分布广,不仅在闹市区,就是在距市中心较边远、较偏僻的街道、胡同也易找到;二是营业时间长,早开门,晚闭店,既或已经停止营业,只要叫开门就可以吃上饭;三是服务态度好,不少个体回族饭店以茶迎客,待人热情;四是结算灵活,熟人、“关系单位”,可记帐,到月末甚至年末一次结算。由于具有上述优势,尽管个体饭店林立,但其营业情况普遍看好。这些饭店从接待顾客人数、营业额和获取利润等方面,大多超过了国有和集体饭店。
  第五节 民族风味食品
  一、回族风味
  回宝珍饺子:是驰名长春和吉林省的传统清真风味食品。回宝珍(1897—1985)河北省青县辛集人,回族,世代务农,生活贫苦。光绪二十八年(1902)全家北走天津、营口,他学徒和沿街叫卖包子、烧饼。23岁时转徙到哈尔滨,5个人合伙开了个炒菜馆,生意不振,后来改为饺子馆,请刘子清做调馅师,生意兴隆起来。1924年迁到长春,在新民胡同开“犇羴〓”炒菜馆,以后相继改名“三庆和”、“集贤村”。1925年改名“回记饺子馆”。饺子馆开业后,回宝珍在饺子馅上下功夫,每碗20个下4两面。不久,“回宝珍饺子”名声不胫而走,成为“近者悦远者来”的有名小吃。新中国成立前,餐馆内可以同时容纳七八十名顾客就餐,最盛时期一天卖300多斤面,顾客达到上千人次。回宝珍自己有一套生意经,一要货真,二要薄利多销,三要用人少而精,四要礼貌待客,五要清真洁净。
  回宝珍饺子之所以能成为风味,关键在于“货真”,即面、肉、菜、调料的定量比例和成品饺子的数量从来不变。回宝珍饺子之所以好吃,第一,严格掌握投料标准。500~520个饺子用面10斤、精肉6.5斤、净菜(挤掉水份的)3.5斤、花椒水0.8斤、鲜姜0.15斤、大葱1.5斤、味素0.04斤、豆油0.8斤、香油0.7斤、鸡汤0.6斤、煮腱子汤0.6斤①(回宝珍口述,杨峰整理:《回宝珍饺子》。)。第二,严格按标准选料、用料。有“八用八不用”之规,即饺子面用硬而不用软面;用鲜肉不用陈肉;在肉的部位上用上脑、腰条,不用胸口、腱子;白菜入窖前,用帮不用心,入窖后,用心不用帮;用大葱不用元葱,大葱用葱白不用葱叶;用花椒水不用花椒面;用上等母油不用普通酱油;调馅用鸡汤、腱子汤,不用水。第三,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做到先汤后油,先肉后菜,肉、菜、葱、味素不先混调,包制时现用现调。操作时实行“三定”,即定人、定质、定量。“五专”即专人选料,专人上馅,专人合面,专人包制,专人看锅。在销售时做到“三不做三不卖”,即牛肉不鲜不做、不卖,配料不全不做、不卖,面质不符合要求不做、不卖。
  回宝珍饺子具有独特风味,在吉林省久负盛名,慕名前来品尝者络绎不绝,顾客经常排队待餐,甚至来长春的日本人、港澳同胞也来光顾。1981年2月,香港汉马企业综合投资有限公司总裁邹先生,专程到饺子馆品尝三次,临走时赋诗赞美回宝珍饺子:“北回再思回,三宝增一宝(人参、貂皮、鹿茸角、回宝珍饺子),传真更是真,情深意尤深。”
  三合顺焖饼:创始人回长春(1890~1972),回族,河北青县人。1914年因家境贫寒,迁徙长春,1920年联合另外两人开设清真饭铺,取名“三合顺”,开业于长春新民胡同。回长春借鉴天津大饼、烩饼的特点,独创美味可口、经济实惠的焖饼,生意兴隆。后来,他的弟弟5人先后来到长春,一起独家经营三合顺焖饼,公私合营时并入回族饭店。“文化大革命”期间中断。1988年3月,回俊岭(回族)承包经营玉美斋饭店,恢复焖饼品种。焖饼的主料是大饼、大头菜、粉条、生牛肉丝。以蒜、葱为副料。色呈棕茶,食而不腻,清香可口,既可做主食,也可以做为酒菜。此后又改制“炒饼”,也颇有风味,即将大饼切成丝,经油炸后,再按焖饼操作方法加工,但副料不放粉丝。
  马忠烧饼:马忠生于1914年,回族,北京人。马忠烧饼系长春市传统名食,已有60多年历史。烧饼听起来是一般的点食,而且品种样式很多,而马忠烧饼则别有特色和风味。特点:第一,在用料上,选用精粉、白糖、青红丝、玫瑰、香油、芝麻、枣泥、山楂等为原料。第二,在操作上,熟油炸酥,熟面拌糖馅。第三,在烤制上,采用电炉烘烤,经常清理炉内碎渣,注意烘烤火候。做出的烧饼外焦里嫩,香酥可口,甜咸酥软,不粘不腻,有时存放几天仍无异样。种类有糖馅、椒盐、豆沙、麻酱等四种。1980年在长春市长江路饭店回族门市部重新上市。马忠烧饼不仅在省内著名,还受到新加坡、韩国、香港等客人的青睐。1980年1月8日,《吉林日报》第一版,以《受欢迎的马忠烧饼》为题,介绍了烧饼的风味。同年11月被长春市回族饭店评为拿手品种,马忠获得特殊津贴。
  韩家(老韩头)豆腐串:老韩头豆腐串是长春市区新出现的清真风味小吃。发明人韩再发,回族,由于很少有人知悉其名,便俗称“老韩头”。韩再发,年轻时曾注意到有人用熏好的豆腐卷,夹上馅(葱花、辣椒末、芝麻、香菜等),在街上叫卖,生意红火。市场开放后他想,如果把豆腐卷变得小些,串成一串一串的,这样卖也方便,吃也方便,一定会畅销。经过反复试验,终于成功。豆腐串一上市,果然引起食者的极大兴趣,购买者络绎不绝。老韩头豆腐串的做法是:首先调好老汤,汤内放入肉料、花椒、大料、味素、食盐等佐料,将汤煮开,然后把切成条的干豆腐用小竹签串起来(一斤干豆腐大约串10串左右),放入锅里用老汤蒸煮,等汤内的味道煮进豆腐串里,捞出来控干水份,再刷上些香油,这便是味道淳香的“豆腐串”。老韩头豆腐串虽然只有十几年的历史,但自从上市后,不仅受到长春人的欢迎,而且在省内以及省外的北京、天津、大连等地也有一定影响。老韩头豆腐串的出现,掀起了一股豆腐串热。近几年来,在春城的大街小巷,繁华热闹之地,到处可以听到豆腐串的叫卖声,并大有推陈出新者,诸如鸡汤豆腐串、麻辣豆腐串、老黑头豆腐串、老太太豆腐串……等等。
  二、朝鲜族风味
  酸辣白菜:是朝鲜族喜食的著名咸菜中的一种,外形美观,洁白晶莹,酸辣爽口,老少喜食。主要原料是满心的白菜,以熟牛肉、鲜黄花鱼、栗子、松仁为佐料,以鲜蛎黄、虾酱汁、葱丝、蒜末白、姜丝、辣椒末、芹菜段、萝卜丝、雪里红段、精盐、白糖为调料,搅拌成馅,在每叶白菜之间涂上簿馅,再夹入熟牛肉片、鲜鱼片,横刀切成一寸多长的整段,白菜叶配上松子仁、栗子仁,包好后装缸,注入适量调好的凉牛肉汤,封好缸口放入地窖,在10摄氏度下发酵15天即成。味道醇香,食之爽口,含有多种氨基酸、蛋白质和无机盐。
  打糕:朝鲜族风味食品,将蒸熟的糯米,放在木槽中或石板上,用木碓打成粉团状,制成粘糕,切成50克重的条块装盘,吃时蘸豆面,筋道香甜。
  补身汤:朝鲜族风味食品。将全狗置火上烤成金黄色,切成6大块,带皮、带骨,洗净后入冷水浸泡,放水锅内加香菜,烧开后撇去血沫,打出浮油,再煮至十分熟时捞出,拆骨,再把狗骨放回汤内连续炖熟。狗肉撕成丝,拌入胡椒粉、酱油、葱丝、熟芝麻等调料,腌制片刻,抓入碗中,撒入香菜段及油炸辣椒面加浮油而成的调味酱后,再倒回滚开的原汤,甩适量的鸡蛋液,用精盐、韭菜花、芥末酱调好味,制成,趁热吃,味热辣、鲜香。
  神仙汤:朝鲜族风味火锅。以蘸上蛋糊煎熟的牛肉片、牛肝片、牛百叶片、牛脑丸子、鱼肉片、蛤肉片、海参片、元蘑、元葱等做原料,粉条、核桃仁、栗子、松仁、红枣、银杏等做配料,装入火锅中,上撒红辣椒丝,再浇入鸡汤即成。
  狗肉火锅:朝鲜族风味食品,狗勒死后放血褪毛,火烤后置于冷水中,浸泡刮污,入锅煮烂去腥,把乳白色原汤舀入火锅中煮沸,将熟狗肉撕成丝摆在大盘中,备好葱丝、野苏子、胡椒粉、韭菜花、辣椒油、精盐、味素等分放碟中,由食者自选自配于自己的小碟中,吃狗肉时蘸碗中佐料,边吃边喝火锅中原汤。肉香不腻,汤鲜爽口,冬可驱寒,夏可避暑。
  铁锅里脊:朝鲜族风味食品。选用嫩里脊肉250克,切成一分厚的肉片,用酱油、盐、味素、料酒等卤20分钟,铁勺放油,将里脊肉放入煸炒八分熟,添汤后再放入葱姜丝、蘑菇丝、花椒水、盐,烧开锅,撇去浮沫,倒入小铝锅中,再打入5个鸡蛋,加盖后移到慢火上,待蛋半熟时撒上松仁米、辣椒丝即成。脊肉软嫩可口,汤汁辣香。
  冷面:朝鲜族风味食品。选用精制的荞麦粉、土豆淀粉、合成汤面,压成面条。将面条放在锅中煮,煮到表面呈光泽时即熟。捞出缕成团形装入碗中,碗内放朝鲜族咸菜、熟牛肉片、鸡肉丸子、鸡蛋丝、苹果(或梨)片等“盖帽儿”。再撤上熟芝麻、红辣椒丝,最后倒入凉煮牛肉原汤,调味汁,淋上芝麻油即成。色彩艳,食之柔软筋道,光滑凉爽,香辣开胃。
  三、满族风味
  萨其玛:满语音译,有的写“撒其玛”,意“金丝糕”,是满族传统风味食品。约有300余年历史。长春市鼎丰真食品厂生产鼎牌萨其玛食品,已经有70余年历史。选用精粉、鲜蛋、砂糖、葵花油、葡萄糖液、芝麻、青红丝原辅材料,经过合面、擀皮、切条、炸制、熬浆、成型等工序制成。色泽鲜艳、外形美观、蛋黄色方块,油润光亮。食之甜酥绵软,具有蛋香的果料之香味,不撞嘴,不粘牙,很适合老年人及儿童食用。1982年被评为省优质产品。
  第六节 清真食品管理
  197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了国家民委党组《关于做好杂居、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报告》,在这份报告中提出,要做好少数民族特需商品的生产和供应工作。为照顾少数民族在长期历史发展中形成的生活习惯,如回族的吃牛羊肉等,商业部门要认真做好城镇中禁猪少数民族的肉食和其它副食品的供应工作。要积极扩大货源,在市场供应上尽可能满足这些民族的需要,保证对他们的肉食和食油的供应量,力争在可能的条件下,逐步有所增加。各地要根据方便群众的原则,增加供应网点和人员。凡供应禁猪民族的肉食、糕点等,加工、储运、销售所需的工具、容器、车子、仓库等等都应与供应汉族群众的食品分开。为少数民族生活服务的单位,要配备本民族的职工和领导干部。同时,要教育在这些单位工作的汉族职工,认真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为了尊重回族牛羊屠宰方面的习惯,1980年商业部在《关于回族等食用的牛羊屠宰和加工问题的通知》中指出,禁猪民族食用的牛羊肉,原则上应由阿訇屠宰,不具备条件的地方,也可以由禁猪民族职工按民族习惯屠宰和加工。1980年2月,农业部、商业部、全国供销总社、国家民委在《关于鼓励杂居、散居禁猪的少数民族发展养羊、养牛和做好收购供应工作的通知》中提出,要积极支持和鼓励禁猪民族发展养羊、养牛业。在杂居、散居地区,放手让禁猪民族养羊、养牛。取消那些限制社员饲养牛羊等家畜的禁令……。
  1982年9月,长春市人民政府发出《转发〈长春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商业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少数民族商品供应工作的几点意见〉的通知》,强调必须把清真食品与非清真食品严格区别开来。
  1983年12月,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特发出长工商〈83〉66号文件,通知各县工商局认真贯彻民族政策。通知如下四个问题:(一)尊重少数民族的语言文字,正确称呼少数民族。对少数民族应称“回族”、“朝鲜族”、“满族”、“蒙古族”,不能把朝鲜族简称为“鲜族”。有的朝鲜族饭店或狗肉馆牌匾上写“鲜族风味”、“鲜族冷面”、“鲜族狗肉馆”等,均为不妥,要认真清理,迅速改过来。应改为“朝鲜族风味”、“朝鲜族冷面”、“朝鲜族狗肉馆”。少数民族经营的饭店、商店,牌匾上书写的少数民族文字,要请通晓少数民族文字的人书写,检查用字、用词是否正确,避免发生差错,造成不良影响。发现用错的要立即纠正。(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商店、市场都必须把清真食品与非清真食品严格区分开来。销售清真食品的柜台、摊床要与非清真食品柜台、摊床保持一定距离,不能毗连;经营清真食品的柜台要稳定,并有明显标记。(三)凡是回族饭店,回族职工的比重不能少于三分之二。其中厨师、采购员、保管员、服务员均应为回族,不具备这些条件的不准开业。
  (四)对冒充少数民族从事欺骗经营,违反民族政策的,要严肃处理。
  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长春市民族事务委员会,1986年联合发出《关于颁发经营清真食品的有关规定的通知》。主要内容:(一)汉族人不能开办个体回族饭店,不准经营清真食品。(二)汉族人经营牛羊肉,不准带有“清真”字样。(三)凡开办个体回族饭店,回族人员不能少于从业人员的70%。(四)个体回族饭店的厨师、采购员、保管员、售货员等必须是回族,悬挂回族的牌匾或幌子。(五)各农贸市场,要划定出售清真牛羊的专用柜台和摊床,与非清真食品摊位保持一定的距离。(六)回族厨师及其它从业人员,不准同时在两家以上(含两家)回族饭店从业。(七)到回族饭店就餐者,不应携带非清真食品就餐。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于1988年4月10日,发出长府办〈88〉34号文件;《长春市关于加强进入我市城镇经商、旅游的边疆少数民族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通知》的主要内容如下:(一)要充分认识边疆、边远山区和牧区少数民族人员,进入长春市经商、旅游、参观学习的积极意义。各有关部门要热情欢迎,尽可能提供方便;要向干部和群众广泛宣传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对少数民族要正确称谓,以诚恳、热情的态度对待他们;在接触和交往中,要尊重少数民族的语言文字、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严防歧视和侮辱少数民族事件的发生。(二)各有关部门要主动向这些外来的少数民族人员,宣传有关政策、法令和规定,使他们自觉守法,服从长春市行政、工商、税务、治安、交通、卫生、城建等方面的管理。对进行非法活动的,要依据情节区别对待,情节轻微、属于初犯的,要以教育为主;情节比较严重的,要依照有关规定处理;违法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冒充少数民族进行投机倒把、走私、扰乱社会治安、损害民族团结的要从严处理。(三)对进入长春市城镇的少数民族人员之间,及他们同长春市人员发生的矛盾问题,民族工作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多做教育、疏导工作,实事求是,慎重稳妥地予以解决。对具体问题要具体分析,该是什么问题就是什么问题,不能把不同民族间发生的经济、民事纠纷,都当做民族问题对待。对重大案件和棘手的问题,要及时同少数民族人员原籍的有关部门联系,争取他们的协助,及时妥善解决。
  1988年8月2日,长春市人民政府批准了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卫生局联合制定的《长春市清真食品饮食业加工经营暂行管理办法》。这个《办法》中有如下一些规定:
  (一)凡加工、经营清真食品饮食的单位,必须有回族负责人、采购员、保管员和主要操作者。其职工总数中回族比例应占60%以上。汉族不准开办清真饭店、经营清真食品(含由回族“顶冒”)。(二)凡加工、经营清真食品、饮食业的单位或个人,除具备“食品生产经营卫生许可证”、健康证、营业执照外,还必须向市民族事务委员会申领《长春市清真食品加工经营许可证》,使用统一监制的“清真”标牌。上述牌、证同时使用,缺一无效。(三)凡加工、经营清真食品、饮食业的网点,应设有专用的生产、运输、储存、检疫、售货、计量等设施。(四)凡加工、经营清真食品、饮食业的单位或个人,应制定相应的经营操作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严禁将回族禁忌食品携入厂、店加工或存放;操作人员必须先净手;操作间、工具、餐具不得与非清真物品混用。(五)《长春市清真食品加工经营许可证》和“清真”标牌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卫生局、市民族事务委员会监制,由市民委办理签发手续。《长春市清真食品加工经营许可证》及“清真”标牌不得伪造、借用、转让。(六)各农贸市场,要划定出售清真食品的地点,必须设有专用柜台或摊床,并要与非清真摊床保持一定距离。(七)管理办法由市民委会同市工商局、卫生局监督执行。市民委要聘请懂政策、责任感强的回族义务检查员,持《长春市清真食品生产经营检查证》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八)对不符合清真食品饮食加工经营要求的单位或个人,由市民委会同工商、食品卫生部门责令停业、限期纠正;对不尊重回族风俗习惯,随意违反管理办法又不听劝告的,视其情节进行严肃处理;对严重违反民族政策,损害民族团结,以致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九)管理办法的规定,同样适用于长春市各单位的清真食堂。
  市政府要求,在牛羊屠宰、冷藏、运输、销售过程中,各经营部门必须尊重回族的禁忌要求,切切实实地贯彻执行民族政策,各级政府要认认真真地处理违纪事件,有错必纠。在回族饭店的经营中,曾先后出现了少数单位和个别经营者,不尊重回族风俗习惯、违反民族政策和有关规定问题,也损害了本店的形象、声誉。诸如有些回族饭店,回族职工达不到规定比例数;回族食品与回族禁忌食品混杂;不遵守操作规程;缺乏职业道德等等。这些问题被发现、举报后,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民族工作部门都进行了认真严肃处理,有关店主也做了认真检查,采取了整改措施。

附注

①(回宝珍口述,杨峰整理:《回宝珍饺子》。)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少数民族志·宗教志 上卷

《长春市志 少数民族志·宗教志 上卷》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卷宗教志部分包括宗教工作机构、佛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道教、人物、大事记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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