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榆树县延和朝鲜族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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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少数民族志·宗教志 上卷》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4281
颗粒名称: 第四节 榆树县延和朝鲜族乡
分类号: K280.34
页数: 8
页码: 171-178
摘要: 本文记述了长春市榆树县延和朝鲜族乡情况,分别记述了沿革、人口与村屯、生产生活等。
关键词: 长春市 榆树县 延和朝鲜族乡

内容

一、沿革
  延和朝鲜族乡隶属于榆树县。位于北纬45°05′—45°08′,东经126°2′—126°58′。在县城东北60公里处。东北以拉林河为界与黑龙江省五常县背荫河镇相望,西、南与榆树县青山乡接壤。幅员东西宽7公里、南北长5公里,呈三角形,总面积20平方公里。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是延和村,隶属关系多经调整。1948年4月3日,隶属青山区公所。1948年10月25日,划归二十区(泗河区)。1955年延和村政府改称延和集体农庄。1956年1月31日,建制延和乡,隶属于泗河区。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民族乡若干问题的指示》,1957年12月30日,将延和乡改建为朝鲜族乡,隶属于县人民政府。1958年10月1日,在农村人民公社化运动中,撤销延和朝鲜族乡,建制延和作业区管理委员会,隶属于县人民政府。1959年5月21日,作业区改称延和人民公社。1960年初,延和人民公社改称延和生产大队,隶属于青山人民公社。1963年11月,经吉林省人民委员会批准,于1964年4月9日,正式恢复延和朝鲜族乡人民公社。1967年3月9日,成立延和人民公社生产领导小组。1968年3月2日,成立延和人民公社委员会。
  1979年3月26日,中共长春市委批转市委统战部《关于两个民族乡人民公社建乡15周年庆祝活动的请示报告》,是年4月20日,延和朝鲜族乡人民公社集会庆祝建立15周年。
  1980年10月15日,撤销延和朝鲜族乡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恢复延和朝鲜族乡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1983年3月,延和朝鲜族乡人民公社改为延和朝鲜族乡人民政府。
  延和朝鲜族乡历届领导人
  延和村人民政府 村长 张成益 汉族 1948、3~1948、10
  延和村人民政府 村长 玄云植 朝鲜族1948、10~1954、12
  延和集体农庄 主席 李龙根 朝鲜族1955、1~1956、1
  延和朝鲜族乡 乡长李龙根 朝鲜族1956、1~1960、1
  青山乡延和大队 大队长吴甲默 朝鲜族1960、1~1963、4
  青山乡延和大队 大队长 金守益 朝鲜族1963、4~1964、4
  延和朝鲜族乡人民公社 主任 李龙根 朝鲜族1964、4~1966
  延和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 主任 许国浩 朝鲜族1968、3~1969、4
  延和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 主任 崔今锡 朝鲜族1969、4~1976、10
  延和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 主任 崔今锡 朝鲜族1976 10~1980 10
  延和朝鲜族乡人民公社管委会王仕隹锡朝鲜族197b、W 1980、10
  延和朝鲜族乡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 主任 金炳焕 朝鲜族1980、10~1983、2
  延和朝鲜族乡人民政府 乡长 朴东南 朝鲜族1983、3~1983、6
  延和朝鲜族乡人民政府 乡长 金炳焕 朝鲜族1983、6~1988、12
  
  二、人口与村屯
  1948年秋至1949年冬,吉林省人民政府从省内延吉、和龙两县,有组织有计划地迁入朝鲜族人口730户4000余人,落居后开辟水田,建16个自然屯,取两县名的首字,名延和。1959年3月至4月,根据国务院《动员中国籍朝鲜族赴朝参加朝鲜建设》的指示,动员朝鲜族500余人,去支援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建设。由于人口减少而缩划聚居点,建8个自然屯10个农业生产合作社。根据长春市人民政府长府〈87〉58号《关于榆树县延和朝鲜族乡建立村民委员会的批复》,延和朝鲜族乡设延和、龙和、长福3个村、8个自然屯、16个农业生产合作社。
  1981年全乡560户2426人,其中朝鲜族2338人,占全乡人口总数的96.3%。汉族88人。1982年全乡550户2413人。1984年全乡2480人,朝鲜族2400人,占全乡人口总数的96.8%;汉族80人。1986年全乡535户2217人。1988年全乡582户2260人。1990年全乡583户2057人,其中少数民族1927人皆是朝鲜族,占全乡人口总数的93.7%,占全县朝鲜族总数的63.6%,余皆汉族。
  全乡人口呈增长趋势。1982年人口普查,550户2413人,与1964年比较增长630人,增长率35.33%,平均年增长1.69%。1982年总人口2413人中,男性1217人,占50.44%;女性1196人,占49.56%。人口就业构成:在业人口1335人,占全乡人口总数的54.94%。在业人口中,农林牧渔业人口1212人,其中男624人,女588人,占全乡在业人口总数的90.79%。在制造业中10人,在交通运输邮电通信业中4人,在商业饮食业物资供销及仓储业中28人,在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事业中5人,在教育文化艺术事业中51人,在金融保险业中4人,在国家机关政党群众团体中21人。不在业人口包括学生、家务、退休职工等343人。在业人员中,各类专业技术人员60人,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事业单位人员21人,办事人员13人,商业工作人员19人,服务性人员8人,农林牧渔业劳动者1172人,生产运输工人42人。上述各职业中男性716人,女性占619人。
  1981年人口自然变动情况,出生人口45人,其中男22人、女23人。死亡人口12人,其中男5人、女7人。出生率18.32‰,死亡率4.89‰,自然增长率13.43‰。
  1982年文化程度人口1843人,其中大学毕业16人,占文化程度人口0.86%。大学肄业和在校读书7人,占0.34%。高中308人,占16.7%。初中807人,占43.8%。小学705人,占38.3%。12岁以上文盲半文盲224人,占24.17%;其中男性51人,女性173人。
  1984年节育人口情况,15岁至49岁的育龄妇女644人。已婚育龄妇女458人。有生育条件已婚育龄446人。有生育条件育龄妇女只有1孩者147人,占有生育条件已婚育龄人数的33%。领取独生子女证者48人,占有生育条件育龄妇女人数的32.7%。采取各种办法节育者414人,占已婚育龄妇女人数的90.3%。
  龙和村:驻明新屯,在乡政府驻地东0.5公里处,辖明新、龙和、城新等3个自然屯。明新屯:1948年从延吉市的龙甫、和龙县的和新两处迁来30户,创立自然屯,“明新”地名意发展光明,又保留原住地的“新”字。1988年全屯56户223人,皆是朝鲜族,建1个生产合作社。龙和屯:在乡驻地东南2公里处,1948年从龙井、和新两处迁来62户,创立自然屯,取原住地地名首字,名龙和。1988年全屯87户345人,朝鲜族占全屯人口总数的95.5%。建1个生产合作社。城新屯:在乡驻地南0.5公里处,住户皆从延吉市西城屯和明新屯迁来,创立自然屯,取原驻地地名尾字,名城新。1988年全屯41户172人,皆是朝鲜族,建1个生产合作社。
  延和村:驻兴新屯,在乡政府驻地南0.5公里处,辖兴新、中新、二和等3个自然屯。兴新屯:1949年从和龙县西城区和新乡迁来30户,创立自然屯。1988年全屯70户256人,皆是朝鲜族,1个生产合作社。中新屯:在乡驻地西南1公里处,1949年立屯,因地处乡的中部而得名。1988年全屯43户183人,皆是朝鲜族,建1个生产合作社。二和屯:在乡驻地北0.5公里处,1949年建屯。1988年87户350人,皆是朝鲜族,建1个生产合作社。
  长福村:驻长安屯,在乡政府驻地西北1.5公里处,辖长安、福兴等2个自然屯。长安屯:1949年建屯,住户皆是从延吉市长安区迁来,借用原长安地名定屯名。1988年全屯155户573人,其中朝鲜族占全屯人口总数的89.5%,建3个生产合作社。福兴屯:在乡驻地西北1公里处,1948年立屯。1988年全屯43户158人,朝鲜族占全屯人口总数的96.3%,建1个生产合作社。
  三、生产生活
  延和朝鲜族乡地处拉林河南岸和西岸,全乡两面环水,地势低洼。耕地面积396垧,其中水田387垧,占全乡耕地面积的98%,是榆树县水稻主要产区。由于地处县的边缘,交通不便,生产结构单一。近几年养牛、猪、熊和家禽等多种经营,稍有发展。
  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粮食生产形势见好。例如水稻种植,1950年耕种面积500垧,总产量1550吨,1988年减少到387垧,但总产量增加到2554吨。若按年亩产计算,1950年207公斤,1978年342公斤,1988年440公斤。以1950年为基数计算,1988年增长到112.56%。由于粮食产量逐年增加,向国家交售商品粮亦随之增加,如1978年720吨,1988年1700吨,十年间增长了136%。1990年全乡农村社会总产值2530万元,其中农业约占92.7%,工业约占4.3%。农业总产值中,农业占90.4%,牧业占6.7%,其它占2.9%。
  新中国成立以来,各级政府加大了对民族乡的农业资金投入,帮助民族乡发挥种植水稻的优势。1964年国家投资100万元,兴建延青电灌站。1981年县投资8万元,更新和修建四号排水涵闸。1982年遭到严重干旱,县投资18万元,打32眼机井。1989年有关部门投资40万元,购进各种水泵140余台。是年,国家投资74万元,修复了被洪水冲毁的拦河坝。上述四项工程(设备),共投入200余万元,使延和朝鲜族乡种植水稻的水利设施基本配套。此外,又购置大中型拖拉机3台,小型拖拉机46台,以及插秧机、机动脱粒机等,水稻生产基本实现了机械化。
  多种经营多属家庭自然经济,生猪饲养1980年1032头,1982年982头,1984年722头,1987年667头。家禽1980年1140只,1982年1950只,1985年11165只,1986年6250只,1987年5060只,1988年12000只。近几年兴起养熊业,旨在提取药用胆汁,销售胆汁粉末。1988年全乡有养熊专业户16个,存栏熊56头。1981年黄牛存栏210头,1984年146头。近几年由于购进42台手扶拖拉机,用牛耕作户减少。牛存栏数下降,1988年仅有78头。养鱼18万尾,水面积约占地29垧。乡办企业有食品化工厂、机电设备厂(在吉林市),科技器材厂(在长春市)等9家,从业人员84人,年总产值74万元,利润3万元。
  延和朝鲜族乡有朝鲜族中学、小学各1所,幼儿园3所。龙和屯幼儿园创立于1975年10月,占地面积175平方米,建筑面积58.5平方米,招收幼儿38人。延和屯幼儿园创立于1975年10月,占地面积320平方米,建筑面积40平方米,招收幼儿32人。长福屯幼儿园创立于1975年,占地面积237平方米,建筑面积40平方米,招收幼儿49人。3所幼儿园共有保教人员7人。
  民族文化事业方面,1985年省市投入8万元,县投入7万元,修建了乡俱乐部。建筑面积876平方米,场内座位404个,全乡的文化娱乐活动在这里举行。电影放映队有3台放映机,4个固定放映点。广播站设在乡和村的所在地,安设7处高音扬声器,村民户户安装了小喇叭。电视机普及率50%,有电视机294台,其中彩色电视机25台。报刊发行1603份(含汉文和朝鲜族文字版)。
  县人民政府投资6.8万元,修建了260平方米的乡医院。1982年至1988年间,省市县共拨款11万元,对卫生院进行维修并添置了各种医疗器械。今有床位5张,职工8人,卫生技术人员6人。
  农民生活水平有提高但不稳定,人年均收入,1980年232元,1981年183元,1982年134元,1983年318元,1984年459元,1985年338元,1986年544元,1987年550元,1988年521元,1990年590元。居住条件有所改善,1980年以前住房是土木结构的苫草房,今有15%的农户住上了砖瓦结构的新房。
  防治地方病工作。由于种植水稻,长期施用农药、化肥、除草剂,致使饮用的地表水,遭受严重污染,造成多种疾病频发。1985年长春市民族事务委员会邀请农工民主党长春市委员会,五次派出医疗队到该乡查病治病,在榆树县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县防疫站配合下,对该乡饮用水进行化验,发现在朝鲜族群众中,患地方病48人、大骨节病17人、肝炎85人,还有一些人患有肝细虫病等疾病。1986年1月16日,中共长春市委副书记、市委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组长范业本,带领市民委、市财政、水利、卫生等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到该乡现场办公,实地考察,慰问群众,倾听意见。现场办公会议决定,采取国家、集体、个人集资办法,修建防病饮水工程。经协商确定由各单位拨款,市财政局15万元、市水利局5万元、市民委5万元、县财政局4.5万元。群众自筹5万元。请省水利厅支援5万元。是年7月开始施工,11月6日竣工,建成高27.3米、贮水50吨水塔1座,泵房1处,铺设自来水管主管道25.5延长公里,支管道万余米,挖土方5.15万立方米。535户居民、22个乡直单位全部安装了自来水,受益人达2500余人,结束了朝鲜族妇女世世代代用头顶水的历史。11月18日,召开全乡庆祝大会,中共吉林省顾问委员会主任兼省委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组长王大任、中共长春市委副书记范业本、副市长吕久权、中共榆树县委书记韩树文等省、市、县领导人,市、县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当地群众约300余人,参加了庆祝大会。水塔上挂着彩色汽球,球下悬挂巨幅标语,用朝鲜文、汉文合璧书写:“民族政策放光芒,幸福之水源流长”。王大任为工程题词:“防病送瘟神,民族倍繁荣”。延和朝鲜族乡干部和群众,把绣有:“幸福之水源流长,吃水不忘共产党”14个字的锦旗,以及朝鲜族男士服装,赠送给省、市、县领导人。《人民日报》、《民族画报》、中央电视台均作了报道。1987年秋,王大任身着朝鲜族服装到延和朝鲜族乡,与当地群众一起载歌载舞欢庆丰收。县委书记韩树文调离榆树县时,将朝鲜族乡赠送给他的朝鲜族服装,转赠给接任的榆树县委书记。
  延和朝鲜族乡于1988年被评为长春市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乡长金炳焕被国务院授予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称号。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少数民族志·宗教志 上卷

《长春市志 少数民族志·宗教志 上卷》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卷宗教志部分包括宗教工作机构、佛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道教、人物、大事记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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