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九台市胡家回族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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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少数民族志·宗教志 上卷》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4273
颗粒名称: 第二节 九台市胡家回族乡
分类号: K280.34
页数: 9
页码: 156-164
摘要: 本文记述了长春市九台市胡家回族乡情况,分别记述了沿革、人口与村屯、生产生活等。
关键词: 长春市 九台市 胡家回族乡

内容

一、沿革
  胡家回族乡隶属于九台市,驻胡家屯。位于北纬44°16′,东经126°19′。在市政府驻地东北41.25公里处。南与永吉县交界。北与本市其塔木镇、东与莽卡满族乡、西与卢家乡相邻。乡境内有回、汉、满、朝鲜等四个民族成分。
  早在清朝初年,这一带地域归打牲乌拉总管衙门管辖,是为朝廷采集贡品、土特产(例如蜂蜜等)和生产牲丁口粮的地方。打牲乌拉“五官庄”就设在这个地域内。乾隆十五年(1750)吉林将军兼理总管后,其区域由京师内务府直辖划入吉林将军镇守区划之内。光绪三十三年(1907)奉令裁撤打牲乌拉总管,宣统三年(1911)裁撤打牲乌拉机构,其地域划归吉林府直辖。
  1913年3月,吉林府改称吉林县。1929年因吉林县与吉林省同名,改名永吉县,胡家屯归之所辖。1932年设立九台县,将永吉县二区、四区划入九台县,胡家屯隶属其塔木二区管辖,随区拨入九台县行政区划之内,延续至今。
  东北沦陷期间,实行保甲制,胡家设保,下辖8个甲、38个屯。
  国民党政府暂短的统治时期,实行乡保制,胡家设乡,下设8个保。
  1947年10月,九台县解放以后,经过土地改革,在回族聚居的蜂蜜营屯、红石砬子屯、宝山屯一带成立了胡家区公所,后改为第五区公所。下辖葛家、宝山、红石、小韩、稗子、锣鼓、周家、双泉等8个村人民政府。
  1952年根据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地方民族民主联合政府实施办法的决定》,由东北人民政府民政部、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民政厅,以及中共九台县委、县人民政府派出干部,帮助当时的第五区(回族人口为3400人,占全区人口总数的20%以上),筹备建立民族民主联合政府。同年10月19日至20日,召开了第五区各族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即第五区民族民主联合政府成立大会。到会代表共80人,其中回族代表23人,占代表总数的29%。会上选举回族干部韩来文为副区长。该联合政府管辖三个回族聚居的地方。
  1956年根据国务院《关于改变地方民族民主联合政府的指示》和《关于建立民族乡若干问题的指示》的精神,九台县撤销了第五区民族民主联合政府,5月19日设立了葛家民族乡(包括葛家村、锣鼓村)、宝山民族乡(包括宝山村、红石村)。
  1958年3月,实行撤区并乡,将葛家民族乡、宝山民族乡、小韩乡合并为胡家民族乡。行政区划相同于原第五区民族民主联合政府。全乡人口为15400余人,其中回族人口为3400人,占全乡总人口的32%。在民族乡干部中有回族6名。
  1958年9月,在农村人民公社化运动中,撤销了胡家民族乡和相毗连的红旗乡、舍岭乡、其塔木乡,建立东风人民公社。
  根据1962年5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委员会、中央民族事务委员会召开的全国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经长春市人民委员会报请吉林省人民委员会批准,于1963年11月恢复九台县胡家回族乡人民公社。
  1964年5月14日,举行庆祝九台县胡家回族乡人民公社成立大会。《长春日报》于1964年5月19日,在第一版作了报道。回族社员们为了迎接回族乡人民公社的成立,提前完成了春耕播种任务。社员们纷纷表示:“感谢党的关怀,一定要在党的领导下,更加紧密地团结起来,为实现今年农业的大幅度增产而奋斗。”但是,在“文化大革命”期间,民族乡被全面否定。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于1979年2月,经中共长春市委批准,在九台县胡家回族乡人民公社建立15周年之际,举行隆重庆祝活动,借以广泛深入地向各族干部、群众进行党的民族政策的再教育,以推动民族政策的认真落实,把民族乡建设好。
  1979年4月,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了民族团结宣传月活动。评比、表彰、奖励民族团结先进集体和个人。长春市民委将手扶拖拉机和役牛,做为奖品发给先进单位和个人,使各族农民深受鼓舞。
  1979年5月14日,胡家回族乡的回、汉等各族群众1万多人,隆重集会,热烈庆祝回族乡建立15周年。《长春日报》为祝贺胡家回族乡成立15周年,发表了题为《要进行民族政策再教育》的短评。短评指出,民族工作是全党的工作,必须纳入各级党委的议事日程。各条战线、各个部门都要在实际工作中考虑到民族问题,注意到民族特点。要坚持民族平等的原则,培养少数民族干部,重视和使用少数民族的语言文字,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帮助少数民族聚居社队发展经济建设和文化教育事业,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团结一致向前看,为实现四化多做贡献。
  根据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宪法》的规定,于1983年3月,九台县胡家回族乡人民公社改为胡家回族乡人民政府。
  1984年5月14日,胡家回族乡举行建乡20周年纪念活动。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唐广林(回族)作了题为《全乡各族人民团结起来,加快两个文明建设,为振兴中华做出更大的贡献》的报告。
  长春市民族事务委员会为了搞好这次纪念活动,通过纪念活动推动民族工作,提出了一份报告。长春市民委认为,“建立民族乡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旨在认真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各有关部门应结合各自的业务特点,实实在在地帮助民族乡多做些好事,解决实际问题。”长春市人民政府批转了这份报告。据此,九台县政府领导同志召集县直机关负责人会议,要求他们能为回族乡的建设事业做些实事,用实际行动纪念胡家回族乡建乡20周年。各单位一共为回族乡办了10件好事。如县教育局在5月14日当天,给回族中学送去80套新桌椅;县交通局将九(台)胡(家)公路上的一座断桥修复纳入计划,按期施工并交付使用;县民政局决定帮助办好敬老院。银行、农电、卫生、乡企、畜牧、文化、供销等部门也都相应采取了一些措施,为各族人民造福。
  二、人口与村屯
  1958年建立胡家民族乡时,全乡总人口为15358人,其中回族3400人,占全乡人口总数的22.1%。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全乡回族4024人,占全县回族人口总数的48.13%。1984年胡家回族乡总人口为25000人,其中回族4283人,少数民族人口占全乡人口总数的24.75%,其中回族占全乡人口总数的17.13%。其他少数民族人口占7.62%。
  1985年胡家回族乡4823户22976人,其中少数民族6821人,占全乡人口总数的29.7%。其中回族3957人,占少数民族总数的58%;满族2857人,朝鲜族7人。全乡劳动力6988人,其中农林牧渔业者6830人,工业7人,建筑业78人,商业饮食业50人,交通运输业18人,其它5人。1990年全乡5314户22594人,其中少数民族7583人,占全乡人口总数的33.6%。回族3763人占少数民族总数的49.6%,满族3811人占少数民族总数的50.3%,朝鲜族8人,蒙古族1人。
  胡家回族乡辖宝山、稗子、红石、双泉、蜂蜜、葛家、锣鼓、小韩、周家等9个村,82个自然屯,75个农业生产合作社。
  蜂蜜村:在乡政府驻地东北3.5公里处,辖蜂蜜营、蜂蜜营河南、蜂蜜营北山、蜂蜜营西头、北沟、黄家窝堡等6个自然屯。这一带的回族多系清康熙、乾隆朝,由山东、河北等地迁来。当时是一片大松林,盛产蜂蜜,是清朝打牲乌拉总管衙门的蜜场,故称蜂蜜营。1988年土地660垧。1990年全村2256人,其中少数民族1665人,占全村人口总数的73.8%。其中回族1630人,满族35人。
  红石村:位于乡政府驻地西北4公里处。辖红石河北、红石河南(牛窝堡)、红石上头(猴石砬子上头)、红石南沟、南沟(寺南沟)、南沟下沟、七道地、小北沟、高家窝堡、寺河南、双顶子、二道林子、东王家岭、西王家岭、杨家沟等15个自然屯。红石是以猴石砬子山谐音得名。村落始建于清乾隆朝初期。1988年土地775垧。1990年全村2742人,其中少数民族1190人,占全村人口总数的43.4%。其中回族1075人,占少数民族总数的90.3%;满族115人。
  宝山村:位于乡政府驻地即胡家屯,宝山南麓。含胡家屯、胡家屯西沟、宝山(膀汉)、北大沟、关屯、碾子沟等6个自然屯。宝山屯的地势是北高南低,屯南有一条河,由西向东流去。屯落为东西走向的一长条形,屯后有古城遗址一处。据地名普查获悉:此城是800年前辽金时代的古城遗址。据传当时有一氏族部落,后被外来部落打败,城毁人逃,成为废墟。1988年土地714垧。1990年全村3294人,其中少数民族1030人,占全村人口总数的31.2%。其中回族210人,满族813人,朝鲜族7人。
  葛家村:位于乡政府驻地东3公里处。辖葛家沟、葛家沟下头,迟家沟、迟家沟下头、小岭、下洼子、小孤家子等7个自然屯。回族聚居于小岭屯,始建于清乾隆朝初期,系蜂蜜营屯回民迁去定居。1988年土地755垧。1990年全村2096人,其中少数民族379人,占全村人口总数的18%。其中回族259人,占少数民族人口总数的68.3%。满族120人。
  稗子村:位于乡政府驻地西南6.5公里处。辖稗子沟(棒槌沟)、小稗子沟、李家沟、荒岭子、荒岭南沟、果树沟(杨家沟)、石湖沟(石虎沟)、小舍岭(小奢岭)、山圈北沟、山圈等10个自然屯。回族聚居于山圈屯,始建于清乾隆朝初期。据传由黑龙江省阿什河(阿城)迁来回民张氏兄弟(殿清、殿友),最早在此开荒种地。由于该屯四面环山,故叫山圈,沿用迄今。1988年土地598垧。1990年全村2718人,其中少数民族417人,占全村人口总数的15.3%。其中回族243人,占少数民族人口总数的58.3%;满族174人。
  锣鼓村:位于乡政府驻地东南3.5公里处。辖大张家沟、锣鼓屯、三节地、夹沟子、夹沟子下头、大张家沟下头、小张家沟、黑背、北甸子等9个自然屯。1988年土地768垧。1990年全村2608人,其中少数民族744人,占全村人口总数的28.5%。其中满族593人,占少数民族人口总数的79.7%。回族151人,主要分布在黑背屯和小张家沟屯内。
  小韩村:位于乡政府驻地西南5.5公里处。辖小韩家屯、小韩南沟、靰鞡草沟、四道岭子、四道岭子南沟、四道岭子北沟等6个自然屯。1988年土地591垧。1990年全村2434人,其中少数民族942人,占全村人口总数的38.7%。其中满族894人,占少数民族人口总数的95%;回族47人,朝鲜族1人。
  双泉村:位于乡政府驻地西北4.5公里处。辖王家甸子(双泉)、陈家岭(李家窝堡)、白家屯、红旗沟(洪启沟)、红旗沟下头、杨家岭、西杨家岭、后杨家岭、前杨家岭、双泉眼、史家沟、唐家窝堡等12个自然屯。1988年土地749垧。1990年全村2455人,其中少数民族264人,占全村人口总数的10.7%。其中回族148人,占少数民族人口总数的56%;满族116人。
  周家村:位于乡政府驻地西南9.5公里处。辖周家屯、周家东沟(热闹沟)、周家西沟、周家南沟、周家北沟、周家窑、大韩家屯等7个自然屯。1988年土地495垧。1990年全村1991人,其中少数民族952人,占全村人口总数的48%。其中满族951人,占少数民族人口总数的99.9%;蒙古族1人。
  从全乡的回族姓氏看,以韩、马、麻、杨、段、唐、郭、米、张居多。此外,还有丁、沙、回、黑、尹、满等姓。如蜂蜜营屯回族的姓氏韩、杨、段占相当比重。韩姓祖籍为山东省禹城县,是清乾隆年间为了谋生,迁来开荒种地,繁衍生息至今,成为当地的韩家大户。杨姓祖籍山东省济阳县,迄今一般仍沿用“如、立、希、棠、建、发、松、兆、彦、明”十字序辈取名。段、唐二姓祖籍四川,清康熙朝初叶发遣到此地,编为“旗下人”,隶镶黄旗。
  三、生产生活
  胡家回族乡土地总面积为176.5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为6106垧,林地面积为6060垧。全乡地处半山区,山、田面积各半。
  这个乡由于地处九台市的边缘,土地瘠薄,生产结构比较单一,长期处于封闭状态,商品经济很不发达。当地的回族以农业生产为主,农业生产又只是耕种旱田。在多种经营方面,根据回族的生活习惯和特点,擅长饲养牛、羊、鸡、鹅,但也多是家庭式经营,没有形成规模,经济效益不高。
  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党在农村的各项经济政策的逐步落实,家庭联产承包的全面推行,改革开放的方针日益深入人心。1984年粮食产量2.93万吨,比1982年增长28.8%。1985年(歉收)比1981年增长62%,与历史最高水平(1984年)相比,则增长了1.2倍,其各项产值的增长情况见下表:
  1988年全乡粮食产量:水稻1263吨,玉米11588吨,高粱1139吨,谷子676吨,杂粮105吨,大豆2651吨,经济作物74吨,薯类285吨。牛马驴骡存栏4175头,羊存栏1932只,家禽45961只。1988年总收入1298.5万元,总支出316.8万元,净收入981.7万元。减去税金、提留等,人均收入416元。
  为了扶持少数民族发展生产,提高生活水平,以及发展民族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事业,解决他们的特殊困难,中央和省市每年都拨发少数民族地区补助费、扶持少数民族生产专项资金,予以特殊的照顾。自1957年以来(“文化大革命”期间曾中止),截至到1985年,为胡家回族乡以及其管辖范围内的村社专拨资金达23.4万元,用于购置农业机械、车辆、牲畜、办电、牲畜配种、家禽孵化设备、兴办乡镇企业、果园以及民族教育、卫生事业。其中拨给在全乡回族人口最多的蜂蜜村(回族占全村人口总数的75%以上)达11.9万元。这个村底子薄、基础差,生产结构单一,均为旱田,涝洼地减产严重。为了帮助他们调整产业结构,以改革促生产,从1984年以来,上级民族事务部门拨款,水利部门在技术、经济上也给予了支持,这个村先后打了28眼机井,共开垦水田178垧,实现了以稻治涝。1985年在多雨寡照的严重自然灾害情况下,水稻获得了大丰收,亩产近500公斤,仅此一项人均收入增加了100元,从而结束了全村不产水稻的历史,农民的口粮开始由玉米变成大米。有的老农民风趣地说:“这几年生活一年比一年好。可外村人总说我们老回回是‘的确良’裤子,苞米肚子,如今也是大米肚子啦!”从内心里迸发出对党的感激和自豪感。随着粮食生产的发展,多种经营也有了较大的发展,全村大牲畜存栏数1980年为180头,1983年增加到288头,1984年增加到350头。全村养羊980只,家禽2万多只,蜜蜂17箱。
  1984年是胡家回族乡建乡20周年。从1964年到1984年,全乡粮食总产由年产8000吨增加到23800吨。每年向国家交商品粮数也逐年增加,如1981年为4100吨,1982年为7000吨,1983年为12000吨。多种经营也同步增长。全乡有人工林1200垧,果园21处共200垧。养牛6000余头,养羊6000余只,养鹅4万余只。1985年全乡粮豆总产22398吨。大牲畜4905头,其中牛3699头,全乡牛肉产量23240公斤,羊肉产量9262公斤,禽蛋13万公斤,蜂蜜600公斤。1990年全乡农村社会总产值2743.4万元,其中农业约占68.1%,工业约占27.7%。农业总产值中,农业占84.5%,牧业占14.2%,副业占0.9%,林业占0.4%。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513元。
  现有乡级文化单位6个,村级9个。回族中学1所,回族小学校4所。乡级卫生院1所,村级医疗机构9个,共有医护人员45人,病床15张。
  随着生产的发展,全乡各族人民的生活条件有了一定的改善,生活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蜂蜜村从打了机井以后,全村6个社有4个社的回、汉族农民吃上了自来水。这是吉林省农村回族聚居地方,继九台市其塔木镇山前槐村之后第二个吃上自来水的回民村屯。农民的住房条件也开始有所改善。
  300年来这个村子除清真寺的房屋是砖瓦结构之外,居民住房都是草房,有的甚至是常年住“马架子”。从1983年到1984年,村里就盖起新房12栋,其中砖瓦结构的有8栋。该村第五农业生产合作社近几年新盖砖瓦结构住房7栋。全社共有70多户(均系回族),1983年有电视机6台,到1985年增加到54台。
  胡家回族乡于1988年被评为长春市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少数民族志·宗教志 上卷

《长春市志 少数民族志·宗教志 上卷》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卷宗教志部分包括宗教工作机构、佛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道教、人物、大事记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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