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图书馆
长春图书馆
机构用户
长春图书馆(机构用户)
登录
注销
首页
知识图谱
颗粒列表
全部
基础数据
精细化标引
析出资源
图表颗粒
知识抽取
人物
New
机构
事件
地理名称
专题
作品
实物
知识片段
资源阅读
近现代图书
其他
资源统计
加工标准
相关文档
首页
知识信息
第二节 当代人口与分布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少数民族志·宗教志 上卷》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4255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当代人口与分布
分类号:
C924.2;K280.34
页数:
35
页码:
94-128
摘要:
本文记述了长春市当代人口与分布情况,分别记述了长春市区民族人口、县乡(镇)民族人口、族别分布等。
关键词:
长春市
当代人口
分布
内容
一、长春市区民族人口
1953年第一次人口普查时,长春市内有15个区,其中一区至六区是市区,七区至十五区是市郊农村。一区含新村、新民、新立、永长、长春、桃源、东天、东大、东安、兴运等街道。二区含北京、上海、公园、胜利、南京、西广场、东广场、站前、东二条等街道。三区含自强、北大经、文化、永吉、南岭、清明、民康、全安、南大、至善、南街等街道。四区含重庆、白菊、康平、朝阳、桂林、兴仁、永昌、清和、安民等街道。五区含和顺、吉林、岭东、东盛、东站、信和、远达、荣光等街道。六区含新泰、开泰、团山、宽城、二道沟、菜市场、宋家、民主等街道。15个区有18个少数民族计18307人(含外国人入籍)。其中分布在一至六区者15716人,七区至十五区者2591人。
1964年第二次人口普查,长春市区少数民族38211人。其中回族14207人,满族11690人,朝鲜族11244人,蒙古族747人,锡伯族59人,其它族264人(详细分布情况缺资料)。
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长春市区少数民族57080人,长春市少数民族总数的35.6%。其中南关区13473人,占全区人口总数的3.68%。宽城区8778人,占全区人口总数的3.0%。朝阳区18779人,占全区人口总数的3.98%。二道河子区6242人,占全区人口总数的3.47%。郊区9808人,占全区人口总数的2.18%。
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长春市区少数民族95329人,占长春市少数民族人口总数的40%,占长春市区人口总数的4.16%。其中分布在南关区21041人,占全区人口总数的4.5%。宽城区12688人,占全区人口总数的3.34%。朝阳区40058人,占全区人口总数的4.8%。二道河子区12088人,占全区人口总数的4.46%。郊区9454人,占全区人口总数的3.7%。少数民族分布农村者18596人,占市区少数民族人口总数的19.5%,分布在各街道者76733人,占市区少数民族人口总数的80.5%。
二、县乡(镇)民族人口
1953年第一次人口普查,五县少数民族人口55123人。分布在榆树县6930人,农安县943人,德惠县1627人,九台县29008人,双阳县16615人。其中九台县少数民族人口居首位,占五县少数民族人口总数的52.6%。
1964年第二次人口普查,五县少数民族人口64845人。九台县少数民族人口居第一位,占五县少数民族人口总数的48.5%,双阳县居第二位占30.8%。
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五县少数民族人口103221人。分布在榆树县13949人,占本县人口总数的1.25%,占五县少数民族人口总数的13.5%。农安县2070人,占本县人口总数的0.21%,占五县少数民族人口总数的2.0%。德惠县4194人,占本县人口总数的0.55%,占五县少数民族人口总数的4.1%。九台县51499人,占本县人口总数的6.76%,占五县少数民族人口总数的49.9%。双阳县31509人,占本县人口总数的8.22%,占五县少数民族人口总数的30.5%。
第四次人口普查,五县(市)少数民族人口142632人。分布在榆树县20397人,占五县(市)少数民族人口总数的14.3%,占本县人口总数的1.7%,占长春市少数民族总数的8.6%。农安县4781人,占五县(市)少数民族人口总数的3.4%,占本县人口总数的0.45%,占长春市少数民族总数的2.0%。德惠县7157人,占五县(市)少数民族人口总数的5.0%,占本县人口总数的0.8%,占长春市少数民族总数的3.0%。九台市66293人,占五县(市)少数民族人口总数的46.5%,占本市人口总数的8.4%,占长春市少数民族总数的27.9%。双阳县44004人,占五县(市)少数民族人口总数的30.8%,占本县人口总数的11.1%,占长春市少数民族总数的18.5%。
三、族别分布
满族
第一次人口普查(1953年),长春市区及五县满族44563人,占人口总数的1.38%,占少数民族人口总数的60.7%。其中分布在长春市区6727人,占市区人口总数的0.85%,占市区少数民族人口总数的36.7%。分布在榆树县3610人,农安县41人,德惠县379人,九台县21989人,双阳县11817人。五县合计37836人。
第二次人口普查(1964年),长春市区及五县满族53367人,占人口总数的1.26%,占少数民族人口总数的51.78%。其中分布在长春市区11690人,占市区人口总数的0.9%,占少数民族人口总数的30.6%。分布在榆树县5830人,农安县552人,德惠县658人,九台县21130人,双阳县13507人。五县合计41677人。
第三次人口普查(1982年),长春市区及五县满族77861人,占人口总数的1.35%,占少数民族人口总数的48.3%。其中分布在长春市区17259人,占市区人口总数的0.98%,占市区少数民族人口总数的30.23%。分布在南关区2847人,宽城区2258人,朝阳区5351人,二道河子区1342人,郊区5461人。分布在榆树县7783人,农安县868人,德惠县869人,九台县31766人,双阳县19316人,五县合计60602人,占五县人口总数的1.52%。
第四次人口普查(1990年),长春市区及五县(市)满族141273人,占人口总数的2.1%,占少数民族人口总数的59.3%。其中分布在长春市区39942人,占市区人口总数的1.82%,占市区少数民族人口总数的41.8%。五县(市)合计101331人,占五县人口总数的2.3%。分布在南关区7833人,宽城区4567人,朝阳区15297人,二道河子区4557人,郊区7688人。分布在榆树县15474人,农安县2262人,德惠县3435人,双阳县32727人,九台市47433人。
蒙古族
第一次人口普查,1953年长春市区及五县蒙古族565人,占人口总数的0.01%,占少数民族人口总数的0.48%。其中分布在长春市区352人,占市区人口总数的0.02%,占市区少数民族人口总数0.75%。五县合计蒙古族人口213人,占五县人口总数的0.009%,占五县少数民族人口总数的0.39%。其中分布在榆树县39人,农安县115人,德惠县36人,九台县20人,双阳县3人。
第二次人口普查,1964年长春市区及五县蒙古族人口1049人,占人口总数的0.02%,占少数民族人口总数的1.0%。其中分布在长春市区蒙古族747人,占市区人口总数的0.05%,占市区少数民族人口总数的1.95%。五县合计蒙古族人口302人,占五县人口总数的0.01%,占五县少数民族人口总数的0.4%。其中分布在榆树县20人,农安县173人,德惠县51人,九台县56人,双阳县2人。
第三次人口普查,1982年长春市区及五县蒙古族人口2122人,占人口总数的0.03%,占少数民族人口总数的1.32%。其中分布在长春市区蒙古族人口1293人,占市区人口总数的0.07%,占市区少数民族人口总数的2.26%。其中分布在朝阳区629人,南关区304人,宽城区177人,二道河子区121人,郊区62人。五县合计蒙古族人口829人,占五县少数民族人口的0.02%。其中分布在榆树县78人,农安县354人,德惠县118人,九台县161人,双阳县118人。
第四次人口普查,1990年长春市区及五县(市)蒙古族5838人,占人口总数的0.09%,占少数民族人口总数的2.45%。其中分布在长春市区3526人,占市区人口总数的0.16%,占市区少数民族人口总数的3.69%。其中分布在南关区843人,宽城区371人,朝阳区1826人,二道河子区343人,郊区143人。五县(市)合计2312人,占五县(市)人口总数的1.62%。其中分布在榆树县176人,农安县1154人,德惠县325人,双阳县292人,九台市365人。
回族
第一次人口普查,1953年长春市区及五县回族人口19477人,占人口总数的0.6%,占少数民族人口总数的26.5%。其中分布在长春市区回族人口9045人,占市区人口总数的0.11%,占市区少数民族人口总数的49.4%。五县合计回族人口10432人,占五县人口总数的0.43%。其中分布在榆树县911人,农安县482人,德惠县850人,九台县5246人,双阳县2943人。
第二次人口普查,1964年长春市区及五县回族人口27182人,占人口总数的0.64%,占少数民族人口总数的26.4%。其中分布在长春市区回族人口14207人,占市区人口总数的1.1%,占市区少数民族人口总数的37.2%。五县合计回族人口12975人,占五县人口总数的0.44%,占五县少数民族人口总数的20%。其中分布在榆树县1036人,农安县584人,德惠县1586人,九台县6353人,双阳县3416人。
第三次人口普查,1982年长春市区及五县回族人口36981人,占人口总数的0.64%,占少数民族人口总数的23.06%。其中分布在长春市区回族人口19585人,占市区人口总数的1.11%,占市区少数民族人口总数的34.3%。其中分布在朝阳区4842人,南关区7441人,宽城区2932人,二道河子区3539人,郊区831人。五县合计回族人口17396人,占五县人口总数的0.43%。其中分布在榆树县1644人,农安县726人,德惠县2074人,九台县8360人,双阳县4592人。
第四次人口普查,1990年长春市区及五县(市)回族40972人,占人口总数的0.63%,占少数民族人口总数的17.2%。其中分布在长春市区22938人,占市区人口总数的1.04%,占市区少数民族人口总数的24%。其中分布在南关区6985人,宽城区3458人,朝阳区7766人,二道河子区4338人,郊区391人。五县(市)合计18034人,占五县(市)人口总数的0.42%。其中分布在榆树县1693人,农安县889人,德惠县2473人,双阳县4602人,九台市8377人。
朝鲜族
第一次人口普查,1953年长春市区及五县朝鲜族人口8760人,占人口总数的0.27%,占少数民族人口总数的11.9%。其中分布在长春市区朝鲜族人口2118人,占市区人口总数的0.27%,占市区少数民族人口总数的11.5%。五县合计朝鲜族人口6642人,占五县人口总数的12%。其中分布在榆树县2370人,农安县305人,德惠县362人,九台县1753人,双阳县1852人。
第二次人口普查,1964年长春市区及五县朝鲜族人口21110人,占人口总数的0.5%,占少数民族人口总数的20.5%。其中分布在长春市区朝鲜族人口11244人,占市区人口总数的0.87%,占市区少数民族人口总数的29.42%。五县合计朝鲜族人口9866人,占五县人口总数的0.34%,占五县少数民族人口总数的15.21%。其中分布在榆树县2503人,农安县74人,九台县3929人,德惠县304人,双阳县3056人。
第三次人口普查,1982年长春市区及五县朝鲜族人口42676人,占人口总数的0.74%,占少数民族人口总数的26.62%。其中分布在长春市区朝鲜族人口18366人,占市区人口总数的1.04%,占市区少数民族人口总数的32.17%。其中分布在朝阳区7648人,南关区2780人,宽城区3304人,二道河子区1201人,郊区3433人。五县合计朝鲜族人口24310人,占五县人口总数的0.6%。其中分布在榆树县4427人,农安县94人,德惠县1117人,九台县11191人,双阳县7481人。
第四次人口普查,1990年长春市区及五县(市)朝鲜族47900人,占人口总数的0.74%,占少数民族人口总数的20.12%。其中分布在长春市区27241人,占市区人口总数的12.42%,占市区少数民族人口总数的28.57%。其中分布在南关区4974人,宽城区4090人,朝阳区14222人,二道河子区2765人,郊区1190人。五县(市)合计20659人,占五县(市)人口总数的0.48%。其中分布在榆树县3022人,农安县358人,德惠县865人,双阳县6366人,九台市10048人。
锡伯族
第一次人口普查,1953年长春市区及五县锡伯族人口14人,皆分布在长春市区,五县无锡伯族人口。长春市区锡伯族人口占市区人口总数的0.001%,占市区少数民族人口总数的0.07%。
第二次人口普查,1964年长春市区及五县锡伯族人口62人,分布在长春市区59人,占市区人口总数的0.004%,占市区少数民族人口总数的0.15%。农安县3人,其它县无锡伯族人口。
第三次人口普查,1982年长春市区及五县锡伯族180人,占人口总数的0.11%,分布在长春市区177人,占市区人口总数的0.01%,占市区少数民族人口总数的0.31%。其中分布在朝阳区78人,南关区38人,宽城区56人,二道河子区3人,郊区2人。德惠县2人,双阳县1人。
第四次人口普查,1990年长春市区及五县(市)锡伯族630人,占人口总数的0.009%,占少数民族人口总数的0.26%。其中分布在长春市区594人,占市区人口总数的0.02%,占市区少数民族总数的0.62%。其中分布在南关区113人,宽城区116人,朝阳区339人,二道河子区22人,郊区4人。五县(市)合计36人,其中榆树县无,分布在农安县11人,德惠县6人,双阳县6人,九台市13人。
其他各族
第一次人口普查,除上述五个民族之外,其它少数民族51人,皆分布在市区内,占市区人口总数的0.005%,占少数民族人口总数的0.2%。
第二次人口普查,市区和五县合计286人,占长春市人口总数的0.006%,占少数民族人口总数的0.28%。其中占市区人口总数的0.02%,占市区少数民族人口总数的0.69%。分布在五县者22人。
第三次人口普查,长春市区及五县480人,占人口总数的0.008%,占少数民族人口总数的0.29%。其中分布在市区399人,占市区人口总数的0.02%,占市区少数民族人口总数的0.69%。
第四次人口普查,长春市区及五县(市)的藏族、维吾尔族、苗族、彝族、壮族、布依族、侗族、瑶族、白族、土家族、哈尼族、哈萨克族、傣族、黎族、傈僳族、畲族、高山族、拉祜族、水族、纳西族、柯尔克孜族、土族、达斡尔族、仫佬族、羌族、撒拉族、仡佬族、普米族、俄罗斯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赫哲族等32个民族,以及未识别的民族和外国人加入中国籍者合计1348人,占人口总数的0.02%,占少数民族人口总数的0.56%。分布在五县(市)260人。分布在市区1088人,占市区少数民族人口总数的8.07%。
附注
①(长春市人口统计汇总表是57079人,分区统计却是57080人。误在宽城区藏族1人,汇总表中遗漏。)。 ①(第一至四次人口普查数,皆以统计局出版的人口普查资料为据(电子计算机汇总)。)。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少数民族志·宗教志 上卷》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卷宗教志部分包括宗教工作机构、佛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道教、人物、大事记等内容。
阅读
相关地名
长春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