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县(市)区民族事务工作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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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少数民族志·宗教志 上卷》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4220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县(市)区民族事务工作机构
分类号: K280.34;D638
页数: 2
页码: 13-14
摘要: 本节记述了1956年~1988年长春市各县(市)区民族事务工作机构发展情况。
关键词: 委员会 民族机构 长春市

内容

一、县(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九台县(市)民族事务委员会:1956年7月,设立九台县人民政府民族事务委员会,配备专职主任1人,科员1人。1963年1月,召开第一次委员(扩大)会议。“文化大革命”期间,县民委撤销。1979年5月,恢复县民委机构,兼管宗教事务工作,直属于县革命委员会,配备专职副主任1人,科员2人。1983年专职副主任增至2人。1983年11月7日,中共长春市委下发<83>67号文件,决定九台县人民政府设立民族事务委员会。是年11月23日,长春市编制委员会下发长编<83>53号文件,将县民委并入县政府办公室,对外保留民委名义。1988年县改市后,编制未变。
  九台县(市)民委历届负责人
  韩来文 回族 副主任 1956.7~1957.2
  王如恒 汉族 主任(副县长兼)1963.1~1967.5
  韩来文 回族 副主任(胡家回族乡人民公社社长兼)1963.1~1967.5
  杨文健 满族 副主任(九台县一中副校长兼)1963.1~1967.5
  李永祚 朝鲜族副主任(饮马河公社副社长兼)1963.1~1967.5
  杨树春 回族 副主任 1979.5~1985.4
  李 峰 汉族 主任(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兼)1981~1983.12
  金相培朝鲜族副主任 1983.3~1983.12
  曲春华 汉族 主任(县〈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兼)1985.5~1992.2
  金春植朝鲜族副主任 1986.10~1994.10
  双阳县民族事务委员会:1956年10月17日成立,1967年因受“文化大革命”冲击而停止工作。1979年12月,恢复民族事务委员会,1983年裁减。1984年7月决定,保留民族事务委员会名义,但归到中共双阳县委统战部办公。1988年4月,改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办公。
  双阳县民委历届负责人
  赵梦晖 汉族 主任(县长兼)1958.3~1961.5
  柴寿森 汉族 主任(县长兼)1961.6~1963.1
  熊兆林 汉族 主任(县长兼)1963.2~1966.4
  王成章 汉族 主任(县长兼)1966.5~1976.10
  金凤山 朝鲜族 副主任 1979.12~1988.3
  二、县(区)民族科
  榆树、德惠、农安三县和市内五个区,民族事务工作归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掌管,各配备一至二名干部。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少数民族志·宗教志 上卷

《长春市志 少数民族志·宗教志 上卷》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卷宗教志部分包括宗教工作机构、佛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道教、人物、大事记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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