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大跃进”时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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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商业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4173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大跃进”时期
分类号: F727.34
页数: 5
页码: 57-61
摘要: 本文记述了长春市“大跃进”时期的商业市场发展情况,其中包含合并商品流通渠道、凭票、证供应商品、大购大销、大办工业。
关键词: 长春市 商业市场 大跃进

内容

一、合并商品流通渠道
  供销合作社并入国营 1958年初,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的决定,市供销合作社与市第二商业局合署办公。1958年4月19日,国家第二商业部与财政部发出《关于各级供销合作社停止执行所得税制度,改按利润入库并实行利润分成的联合通知》,长春市从1958年起,供销合作社执行国营商业财会制度,停止从利润中提取各种奖金,所得税按利润形式上缴国库,并实行利润分成。1959年,供销合作社的自有资金、调济资金一并移交人民银行。供销合作社全部机构、人员由集体所有制转为全民所有制。国营商业与供销合作社合并为一体。
  合作商店、合作小组并入国营 1958年,合作商店、合作小组并入国营,按国营商业管理办法管理,实行统一核算。对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后残存的1200名小商、小贩也分别纳入国营和高级合作社。
  取消自由市场 1956年,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有关农村市场管理的指示,市人委决定,凡供应不足的物资,一般不准到自由市场买卖。1957年,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国家计划收购和统一收购的农副产品和其它物资不准进入自由市场的规定》,市人委再次决定,凡统购和统一收购的物资,只准卖给国家指定部门,不准在自由市场出售。农民到自由市场出售的商品只限于小土特产品。同时还规定,工商之间加工订货、统购包销关系不变;凡是对国计民生影响重大的供不应求的商品恢复加工订货;凡是对国计民生影响小而且供求大体相应的商品可以保持选购自销。自由市场买卖的商品只限于小商品。农村人民公社化高潮期间,取消了农民自留地。社员失去了家庭副业。农民出售自给有余的副产品渠道也被断绝。特别是在各行各业实行“生活集体化”、“行动军事化、战斗化”,自由市场随之关闭。
  随着商品流通渠道的合并,商业系统的管理体制又由条条管理改为块块管理。撤销了国营专业公司,商业、服务网点下放到区,不少零售网点改作它用,商业、服务网点逐渐减少。1958年,商业、服务网点减少了655个。“大办工业”期间,商业部门抽调了970名男职工充实工业。“大炼钢铁”期间,又抽出1000余人去炼钢铁,一部分网点被合并。到1959年,商业网点又减少了2244个。1960年,城市实行人民公社化后,又有一批合作商店、合作小组合并到国营商业、服务网点又减少了221个。到1960年,市区商业、服务网点只剩下2136个,比1957年的5256个减少了59.3%。
  二、凭票、证供应商品
  1958年“大跃进”后,城市人口增加。1958年为1020867人。1959年为1157629人。1960年为1287741人。与1957年相比,分别增长了2.5%、18.6%和32%。再加以生产不足,流通渠道不畅,同全国各地一样,市区商品供应开始紧张,不得不对主要商品采取凭票、证、券供应。对一部分不能敞开供应的中、高档商品,如手表、怀表、自行车、名牌收音机、毛线等实行按职工(人口)比例发票到机关、团体、部队、工矿企业、居民组,持票购买;对纺织品中的毛巾、袜子、汗衫、背心、民用线等商品,实行凭证(不限量)购买;对副食品中的猪肉、牛羊肉、蛋、禽、鱼、粉条、秋菜、糖果、白酒凭票限量供应。1959年底,实行凭票、证供应的商品有163种。1960年,工业产品和农副产品普遍供不应求,市场出现排队抢购现象。市人民委员会决定发放居民购货证,实行凭证限量供应。9月,根据国务院决定,对卫生衫裤、棉毛衫裤、线衣、睡衣、床单、线毯、绒毯、毛巾被、浴巾等9种棉织品核收布票。对粮食制品:糕点、饼干、饮食业的主食品核收粮票。
  1961年,社会商品供求关系更加紧张。社会购买力总额6.6亿元,商品可供量仅有5.2亿元,差额1.4亿元,占21.22%。生活必需品的供应不得不降低标准量。粮食人均供应量由1957年的27.5市斤降到24.4市斤,细粮比重由60.7%降到38.2%,食油从0.9市斤降到0.2市斤;猪肉每人年均供应只有3.1市斤,蛋0.68市斤,鱼3市斤,大豆腐每两天人均供应1块,卷烟月人均8盒;棉布由年人均供应36市尺降到7.7市尺、棉花由年人均供应1.1市斤降到0.4市斤;烧柴由每户月供应80市斤降到10—15市斤。由于轻率地发动了“大跃进”运动,“使得以高指标、瞎指挥、浮夸风和‘共产风’为主要标志的‘左’倾错误严重地泛滥开来”加上当时的自然灾害和前苏联政府背信弃义地撕毁合同,我国国民经济发生严重困难。市场供应日趋紧张,引起群众抢购。为了回收人民群众手中的货币,1961年3月,开始供应高价商品。先是糕点、糖果,零售价格平均为成本价的4.5倍和5.8倍。后又扩大到一部分工业品和主副食品。具体品种有:“飞鸽牌”自行车,每台售价650元,比原价提高4.4倍;手表提高1.8倍;怀表提高2倍,大钟提高1倍;砂糖提高4倍;散装白洒提高4.4倍;高中档茶叶提高2.6倍;饮食业高价饭菜的毛利平均提高50——70%。其中纯肉菜提高35——40%;毛炒菜提高20——25%;豆制品提高10——15%;面食品提高20——30%。最后又对部分针织品、丝绸、冰点、清凉饮料也实行了高价销售。截止6月末,实行高价销售的商品达到15个品类。1961年到1965长春市高价商品销售总额达3385万元,占零售总额的6.44%。1961年社会商品零售物价总指数比1957年上升了16.7%。
  三、大购大销
  “大跃进”期间,要求商业部门扩大商品收购和商品供应,支援工农业“大跃进”。长春市商业开展了“大购大销”运动。口号是“生产什么收购什么,生产多少收购多少,什么时候生产什么时候收购”。工业品收购,与475个工厂建立购销关系。对生产的产品不论数量多少,质量好坏,价格高低全部收购。收购的品种由原来的440种增加到1067种。农副产品收购,采取划线包片,一抓到底的办法,抽调400多名干部,设立5733个收购点,组织48000人的收购队伍,实行农民自己过秤,自己打包,自己结算,自己交运保管的办法突击收购,同时,还对农民的生产,生活用品(大锅,家具,小型农具)强行收购。从1958年至1960年3年间,购进了大量冷背呆滞,质次价高的“大跃进”产品,除少量商品售出外,绝大部分商品滞销积压,造成库存上升。1958年库存总额为22484万元,比1957年上升25.1%;1959年库存总额33155万元,比1958年上升47.4%;1960年库存43264万元,比1959年上升30.4%。到1962年开展“三清”(清商品、清资金、清帐目)运动时,全市商业系统查出财产损失5995万元,其中供销合作社系统损失2500万元。占3年“大跃进”平均库存总额的18.18%。
  四、大办工业
  根据1958年3月,中共中央成都会议《关于发展地方工业问题的意见》1958年市商业系统抽调流动资金254.4万元和30%的职工大办工业,大炼钢铁。共办起了77个工厂。其中:自办的65个,合办的12个。主要有炼钢、炼铁、炼焦厂21个,食品加工厂5个,副食品加工厂4个,工业品加工厂38个,修理服务业5个,综合加工厂4个。当年盈利15.2万元。由于新办的工厂设备不全,技术不过关,产品质量低,多数工厂不得不中途下马,造成了很大经济损失。仅大炼钢铁一项就损失53.5万元。同时,由于脱离商业活动办工厂,一些网点被迫停业。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商业志

《长春市志 商业志》

出版者:吉林文史出版社

本志上限因事而异,下限止于1988年底。分概述、人物、大事记、附录四部分。内容包括:商业演变、商业体系、商业市场、商业分类、饮食服务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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