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民国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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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商业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4163
颗粒名称: 第三节 民国时期
分类号: F729.634
页数: 8
页码: 18-25
摘要: 本文记述了长春市民国时期的商业演变情况。
关键词: 长春市 商业演变 清代时期

内容

1912年10月,吉长铁路开始通车,长春成为“南满”和吉长铁路的汇合点,而且中、俄、日各在长春有一座车站。从这时起,长春以东铁路沿线和吉林附近的货物,可以依靠火车运往长春。
  从营口开港以后,长春的大豆集散就日趋兴盛。集中到营口的豆油和豆饼,来自长春的也占有较大的比重。据1910年的统计,营口到货的“外城饼”(除营口以外的外地产豆饼)中,主要来自新民、辽阳、盖平、长春等地,而长春的豆饼居于首位,约占总数的一半左右。当时长春已有23家油坊。从1907年起,东北大豆在国际市场上开始畅销,1908年与1909年两年,由长春南运的大豆及其制品都超过20万吨,达到全东北南运外销及出口总数的1/3。1910年南运的大豆(不含大豆制品)为203349吨,1911年为178168吨,1912年为215658吨,1913年为201495吨。在本世纪的头10年里,长春以“豆城”之名闻名于国际市场。1914年与1915年,每年外运也都达到20万吨。1916年突破25万吨,1917年突破30万吨,1918年突破40万吨,1919年创造了686148吨的记录。从大豆贸易展开以来,大豆的种植、加工和商品都在不断增长,据1929年的统计,全东北耕地中大豆占30.3%,吉长铁路沿线达到35%;总的大豆商品率达80——83%,长春是东北大豆重要产区,商品率在平均水平之上。据1913年的统计,大豆在长春外运商品总值中占8.03%,价值10341444元(银元)。除大豆以外的主要外销商品依次为烟叶、小麦、面粉、小豆、杂粮、高梁、玉米和谷子,农产品的外运总值达到108192631元,占全年外运总值的84.09%。长春商业中的粮豆交易是占居首位的。粮栈拥有的资金,也是当地商业中最大的。据1912年的统计,长春共有中国人经营的大小粮栈47家,其中在“满铁附属地”界内的31家,在城内及商埠地的16家。其中不仅“附属地”内的粮栈占总数多半,而且粮栈规模也较大,每年上市的绝大部分粮豆被他们收购。另外,当时的粮栈,多数兼营其他行业,以同时经营油坊、钱庄和烧锅的为最多,一般都零售油、酒、米、面,也有兼营各种杂货的。
  在外商中没有专营粮食的商号,都是经营包括粮食、大豆、土产在内的进出口商行,一般通称“洋行”。欧美的进出口商多委托中国和日本商号代理,旺季时派人来经理。英商驻长经营粮豆的有怡和洋行、太古洋行和塞密尔商会。日本进出口商在长春设分支机构的有“三井物产”(亦名“三井洋行”)、臼井洋行、小寺洋行、日倍洋行等12家。外国的进出口商,不仅收购粮食、土产,而且推销各自国家的工业品,有的还在当地设厂加工(如日本的“满洲制粉株式会社”、“日清油房”等)。
  从清代长春附近开始垦荒起,宽城子就有全东北著名的马市。当初唯一的马市设在今南关附近。在城内东西三、四道街有马店,在南关有车店,专供买卖牲畜的商人和农民住宿。清末时,全城有牛马店20余家。马市的牲畜交易,都要经过“马经纪”(牲畜交易的掮客,民间称之为“马牙子”)。“马经纪”要向长春厅(府)衙门领取“印札”(相当于后来的执照)并按月缴纳“票钱”,成为合法的经纪人,然后在交易中获取收益。在清末的最后几年,马市最盛时,马经纪曾达到过三四百人。交易旺季在每年春季的3至5月和秋冬之交的9至11月。除农户的增减调换牲畜之外,马的主要来源是内蒙古的札鲁特旗和札萨克图旗。日俄战争结束后,还有俄国远东的俄国马上市。牛全来自长春以西的内蒙古各旗,长春马市每年冬季销往哈尔滨达数千头。由于交易量的增长和地方政府意在扩大税源,1911年前后把马市增加到5处,新增东关、北关各1处,西关两处。另外,日本人在“满铁附属地”也同时开办过马市,但生意清淡,交易甚少。据1910年至1913年前后的统计,长春马市平均年成交量为:
  马 21700至24800匹
  骡 35000至40000匹
  牛 55000匹
  驴 10000匹
  猪、羊200000头
  共计平均年成交的大牲畜(不包括猪、羊)为12万至13万匹(头)。这一交易的规模,在当时是比较大的,而且也是当地政府的一个重要税收来源。
  除马市之外,长春历史上先后有过几个不同类型的市场。最早的市场是设在西四道街田家大院的长安市场,当时有33间小木板棚。清末又有设在头道街城皇庙的永安市场,有22间小木板棚。这两个市场都在城内,主要商贩都是卖面食一类食品的,出售蔬菜的都就地摆摊,在市场里没有固定的摊位。1912年有商人集资从开埠局租赁土地,在东三马路、东四马路和城北之间开办商埠市场。集中了一些衣服鞋帽和估衣旧物的商贩。市场的东北角有过一些出租的小板棚,专供出售小吃的摊贩租用。民国初年这座市场曾相当热闹,1920年发生了一场大火,后来虽经重建但大不如前。1918年在西四、五马路之间开办“新市场”之后,民间就通称商埠市场为“老市场”。新市场在今新民胡同周围,以饭馆、酒馆、茶馆和小吃摊床为主,还有一些杂耍、卦摊,后来还陆续有了小戏园、澡塘和理发铺。这座新市场也多为木板房,而且棚户拥挤,小巷狭窄,虽然日趋热闹,但也接连不断发生火灾。在长春城外,还有菜市、柴草市,在相应的季节有蔬菜、柴禾、木拌、饲草、苫房草上市。在日本人控制的“满铁附属地”内,“满铁”也于1909年开办过“附属地市场”。位于今胜利大街中段的路西,修筑过一批小房。几年以后,续有增筑,用以租给小商贩,意在收罗附属地分散各处的摊贩。但是过了几年之后,市场被永久性建筑代替,这类市场也就消失了。
  日俄战争之后,长春的粮食大豆大批地远销外运出口。中国粮商成为向外国进出口商提供出口商品的收购网。开始时一般都由外商向中国粮商订货,预付5%至8%的订金,讲明交货期限和最后的付款办法。这事实上是一种期货交易。在履行的过程中,中外商人经常发生纠葛。后来,为减少纠纷,改订为预付全部货款的半数,全部交货后立即货款两清,如有违约,违约的一方要向对方交纳违约金100元(银元)。外商在收购大批粮豆的同时,向长春运进大批的“洋货”。在“洋货”中占最重要地位的是棉布,其它商品依次为染料、金属制品、棉纱、砂糖、卷烟、纸张、煤油和火柴。份额较少的商品还有日用陶瓷、建筑材料、玻璃、钟表、海产品等。据1913年的统计,全年到货总额(除“洋货”外,包括中国关内各省及辽宁省的产品)为60422552元(日元与银元略等)。其中棉布为11020262元,占总额的18.24%。在外来的棉布中,开始时大尺布、套白布(来自山东和上海)为最多。其次为花旗布、搭连布,主要是美国货。后来英国、日本的棉纺品参与竞争,国产棉布的比重日趋下降,美、英、日等国的产品占据了主要市场。在以后的竞争中,日货渐趋上风。这些远来的商品,部分经由长春再运销周围各县。在进口商品中,也有较少的一部分是专供外侨消费的,如日本人的服装、生活用具、食品和装饰品等等。
  除前述的商品之外,自从日本“满铁”接管“南满铁路”沿线的煤矿之后,逐年都有煤炭(包含少量的焦炭)运销长春。长春城从来是一个薪柴昂贵的地方,历来以秫秸为主要生活用柴。自从大批种植大豆之后,秫秸价格更加上涨。从1906年开始,日本商号就从抚顺运煤到长春,当年不过1500吨,用户仅为日本侨民、烧锅和砖窑。后来又增加了本溪和烟台(今辽宁省灯塔煤矿)煤,中东铁路也南运煤炭到长春。日俄战争后,一度由俄国人经营(后由日本人接办)的石碑岭煤矿的煤,也有一部分销在城内。到1907年,总计达到5000吨,1908年增至14000吨,1909年为5万吨,1910年为8.5万吨,1911年为13.5万吨。1913年起因经由长春再部分运销吉林,所以再增至年均15万吨左右,以后逐年递增,部分城市居民生活用燃料改用煤炭,手工业作坊也多改用南来的煤炭和焦炭。到长春的煤炭多由日商直接经销,一部分委托中国商人零售。日商同时推销铸铁煤炉、薄铁烟筒,本地居民称之为“洋炉子”,也就是在这时开始流行的。与此同时,传统的燃料(秫秸、树枝、木柈)仍有市场。位于长春城西北部的“公升柴栏”(出售薪柴的商号),一直经营到30年代初期。
  1909年开始,长春出现电力供应。几年以后,“附属地”内以电力照明为主,商埠地和城内的电灯也逐渐增多。但在广大的农村,煤油灯则代替了传统的豆油灯。电力照明之前,长春城内与商埠地的路灯,也都是煤油灯。自营口开港后的上个世纪70年代,英、美煤油进入长春,1907年1908年,美国的美孚石油公司和英国的亚细亚石油公司都在长春车站的东北角设置了油缸,储存到货的煤油,向长春附近各县销售。美、英公司之间,有过激烈的竞争,后来又有俄国的诺别力石油公司也在长春开设分销店。煤油的长春到货,1907年为10900桶(每桶约15公斤左右),1908年增至40800桶,1909年为75900桶,1910年为96000桶,1911年为100300桶,1912年为10万桶,1913年猛增至30万桶。20世纪,10—20年代,随着汽车运输的扩大,外商石油公司增添了汽油、润滑油的销售。在相互竞争的情况下,美孚公司约占长春市场的一半,亚细亚公司约占40%,诺别力公司约占十分之一。诺别力公司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逐步退出了长春市场,日本的进出口商也开始经营石油制品。
  自从清代中叶开垦以来,长春附近的原始森林即逐渐消失,也不出产木材。但自铁路通车以后,中东铁路东段干线(今哈尔滨至绥芬河)沿线林区,吉林东北方林区的木材,逐年成批地运往长春,部分就地消费,部分南运销售。不论来自中东路东段干线或来自吉林的,当时都是优质的红松圆木,较少的一部分是充作火柴杆原料的椴木、杨木。当时在长春的木材商有3家,日商高桥商会,俄商斯克得利斯基公司和中国的松江林业公司。用于建筑材料的木材,自1909年起每年运到长春销售或再转售南下的,平均都在总值50万元(日元)左右。1918年,中外木材商都在长春设制材厂,经销成材,本地建筑木材的销量也逐年扩大。直接经营加工和销售的中国制材厂有:松江林业公司、德昌木厂、镜波公司等3家;日商有:满洲材木株式会社、小松制材所、面高制材所等3家;中日合资有丰材股份有限公司。
  自从铁路通车以后,长春出现机制面粉工业。到1914年——1918年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制粉工业续有发展。当时为生产面袋,进口大量棉纱,就地生产面袋布缝制面袋。这种织机,远在18世纪的清代长春垦荒之初,就随山东、河北的流民进入长春一带。用手工纺织粗面布,以解决早期垦民的生活需要。其中较少产品成为商品上市。先后经历了两个世纪,时兴时衰,但一直维持下来。当长春制粉业繁荣的1918年,织布行业(当时通称“机房”)曾达到700家,织机达到2800张。但到1919年,由于日货的倾销,继续维持加工的仅存130家。这些机房都是为制粉业加工订货,这是长春进口棉纱的主要消费行业,少量棉纱被加工成缝纫用棉线,在本地和附近村镇销售。
  经历了19世纪70年代开始的长春与营口间的贸易,尤其是铁路通车、长春开埠之后,长春已经成为东北中部的主要商业城。不仅保持传统的与华北各省、京津一带以及东南沿海省份间的商业往来,而且和国际市场也发生了直接贸易联系。1914年以前,除俄、日两国以外,据文献可查的有英、美、德、法、意大利、瑞典、丹麦、波兰、荷兰、塞尔维亚、捷克、印度、土耳其、菲律宾等许多国家的商人到此地贸易。
  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长春已经成为北至哈尔滨附近,南至四平街以北,西至内蒙古,东至吉林的商业集散中心。实际范围还包括:双城、五常、舒兰、农安、德惠、榆树、永吉(含1932年分置的九台)、双阳、伊通、长岭、乾安等县和郭尔罗斯前旗。
  到辛亥革命前后,长春城内与商埠地界内的商号,已增至800余家。其中,最大的商号,有公升合(包括粮栈、油坊、杂货、当铺、钱庄)、裕升庆(杂货、当铺、钱庄)、顺升合(杂货、当铺、钱庄)、万发合(粮栈、油坊、车店、当铺)、涌发合(粮栈、烧锅)等商号,资本都在官帖百万吊(当时约合银元20万元)上下。在长春开业的中国人店铺,较大的约近百家,据1911年至1912年的统计:有粮栈16家,当铺6家,烧锅2家,钱庄28家,杂货铺20家,药店11家,估衣铺2家。在全城范围内,共有:杂货铺50余家,下杂货铺百余家,糕点铺20余家,茶庄10余家,水果店20余家,大小药店30余家,瓷器店20余家,鞍鞯铺20余家,鞋铺20余家,估衣铺20余家,首饰店30余家,大小饭馆160余家,理发铺120余家,客栈80余家,大车店60余家。如果加上前述的粮商、银钱业和当铺,中国坐商约有千家。这还不包括在市场里的商贩和摊床。长春这座商业城的来往客商人数很多,以旅店、饭馆、理发、车店等行业为主,成为这个时期的一个特点。
  自从1898年出现中东铁路用地,1907年形成“满铁附属地”。日本控制的“附属地”成为单独的一个商业区,有日商经营的钟表店4家,西服店8家,鞋店4家,和服店3家,铁工厂4家,玻璃器皿店3家,五金行4家,药店86家,旧货店6家,糕点店10家、鱼店2家,肉店2家,杂货店23家,进出口商12家,瓷器店1家,油漆店3家,酱园5家,煤炭店5家,木材商6家,当铺11家,旅店8家,浴池3家,脚行8家。此外,还有日商的酒馆、饭馆、咖啡馆、小吃店等数十家,共计日商不下300家。在“附属地”内,还有日商的摊床和行商。中国商人在“附属地”内,除31家粮栈外,还有脚行7家,客栈(旅店)10家,钱庄10家,以及大小饭馆等近百家。至于宽城子车站附近的中东铁路用地、孟家屯车站、大屯车站的“满铁附属地”,也都有中、俄、日商开设的较小的商店。当时全城开业的大小商号,中外座商约达1500家。其中的钱庄行业,在长春兴盛几十年。自清末开始,除制钱、银两之外,吉林永衡官银号、东三省官银号、黑龙江省官银号、边业银行发行的货币近15种(券种136种)。外币有俄国的卢布(通称“羌帖”),日本的“金票”、“钞票”。这些中外的纸币、硬币都在长春同时流通。各种货币的比价,随时变化,而且使用范围各异。如“满铁”使用日币,中东铁路使用卢布,吉长铁路使用银元,交纳税款,购置印花、邮票也各有币种限制。因此,长春的银钱业商号随处可见,商民活动就要随时兑换钱钞。大宗钱钞的买进卖出,成为重大的投机活动。商民收付各种货款,都要相互折算,而且随时都有蒙受损失的危险。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长春沦陷初年。
  除前述的中外各种商号之外,从1912年起,长春还出现过这个时期特有的“官商”。辛亥革命之后,实为吉林省金融中心的永衡官银钱号,依靠主持发行吉林官帖与发放省内贷款的特权,自办或清理欠款倒闭商号,形成了一批由金融机关直营的“官商”。这些官商分布于吉林、哈尔滨及各铁路沿线,其中在长春的为数不少。到1918年为止,在长春的永衡字号的商号有:永衡通粮栈(1912年开业)、永衡胜杂货店(兼营钱庄,1914年开业)、永衡长金店(兼营钱庄,1917年开业)、永衡通达粮栈(1918年开业)、永衡茂杂货店(兼营钱庄,1918年开业)、永衡谦烧锅(兼营粮栈,1918年开业)、永衡升烧锅(兼营粮栈、当铺,1918年开业)。这些商号,在长春的粮豆市场上占据了垄断地位,低价购进,高价转售。官商控制的范围很广,在主要商业行业中无处不有,当地商民指责他们与民争利,讽刺“永”字号的买卖除妓院之外无所不有。
  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长春商业状况有了很大变化。1919年以前,粮豆外运出口及运销工业品,以及本地的轻工业生产,曾一度繁荣,自1920年开始,普遍趋于衰退。当时欧洲国家经过多年战乱之后,进口能力萎缩,因此大豆、杂粮的出口数量大减,回落到本世纪头10年的水平。当时的金融状况也十分混乱。首先是俄国卢布自1914年起逐渐贬值。在1914年以前(一战开始前),卢布与日元等值,甚至略高于日元。但至1919年末,已贬至16900卢布兑换100日元。到1920年夏,再低落到252000卢布兑换100日元,最终导致形同废纸,退出流通。自1898年修建中东铁路开工,卢布进入长春,不久即大量流通。中国商民以为卢布是可靠的贮存手段,手持卢布甚多。因此,长春的商人、都为此蒙受巨大损失,造成很多商号倒闭、破产。与卢布贬值的同时,由于东北及吉林省当局滥发纸币,地方通货严重膨胀。长春市面的主要通货是吉林官帖,从1911年对日元(“金票”)的比价为1:4.364吊,跌至1919年的1:25.068吊(均为年平均价,下同)。1920年起,下跌幅度更大,1921年为92.426吊,1923年为132.803吊,1925年为135.99吊,1927年为180.599吊,1929年为207.44吊,至1930年已跌至343.420吊。前后20年,已经只剩下1911年币值的1%多一点。1921年3月,长春市面的粗粮(高粱米、小米、玉米面)价格已上涨到1919年的3倍。油、盐、烧柴的价格,也都上涨几倍。远来与进口的工业品,上涨的更多。自1920年秋季开始,许多中小商号“申报歇业者已有十之八九”,“其存在至今(指1921年初)亦不过勉强支持”。长春很多商人不得不另谋出路或迁往外地,市面房屋大批空闲。一些虽未关闭的较大商号,“亦皆裁人节用”,到1921年春节,被解雇的店员就有千余人之多。
  与中国商家情况不同的是,日商利用欧美商人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的困难,在长春占据了更大的优势。进入20年代,俄国商品已在长春市面上绝迹,日本在棉布、棉纱、针织品、陶瓷制品、铁器、纸张、水泥、建筑木材、平板玻璃、皮革制品、化妆品、海产品、砂糖等商品方面占据了主要市场。欧美(主要为美、英、法、德、瑞典)的产品在市场上的只有五金机械、煤油、卷烟、毛织品、建筑木材、钟表、染料和油漆等类而已。日本“满铁附属地”,从1919年到1920年,已经基本建成,旅居长春的日本侨民已达8千人。日商经营的进出口粮油加工和木材加工及销售,都已占据相当的优势。日本轻工业产品的倾销,使本地与外地的国货,受到很大压力。虽然自1919年直至沦陷前夕,多次发生长春学生以“抵制日货,提倡国货”为内容的爱国反帝运动。但日商冲击不大,其地位仍相当稳固。主要聚居在“附属地”的日本居民,已经有了行业齐全的生活用品零售店铺。日商的饮食服务业,也已能够适应日本流动人口在长春的需要。到沦陷前的1930年,日本侨民人口已经达到10455人(不含驻长的日军)。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商业志

《长春市志 商业志》

出版者:吉林文史出版社

本志上限因事而异,下限止于1988年底。分概述、人物、大事记、附录四部分。内容包括:商业演变、商业体系、商业市场、商业分类、饮食服务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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