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人才市场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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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人事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4102
颗粒名称: 第四节 人才市场
分类号: D630.3
页数: 4
页码: 185-188
摘要: 本节记述了人才市场是社会主义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计划指导下进行人才、智力交流的场所。长春市人才市场自成立以来,坚持供需见面、平等协商、双向选择、有偿服务、自愿互利的原则,竭诚为人才供需双方服务。通过市场机制和竞争机制,大力开发人才资源,调节人才余缺,促进了人才的合理流动,为振兴长春经济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关键词: 人才市场 人才资源 长春市

内容

人才市场是社会主义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计划指导下进行人才、智力交流的场所。长春市人才市场自成立以来,坚持供需见面、平等协商、双向选择、有偿服务、自愿互利的原则,竭诚为人才供需双方服务。通过市场机制和竞争机制,大力开发人才资源,调节人才余缺,促进了人才的合理流动,为振兴长春经济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人才市场的发展
  长春市人才开发服务中心(简称人才中心)是1984年6月27日经市政府批准成立的。1988年成立长春市人才市场管理处,与市人才中心合署办公。市人才市场于1988年12月3日正式开业。人才中心成立之初为市人事局所属的副县级事业单位,批有编制55个,内设机构为4科1部1室。1990年缩编为20个,内设机构为4科1部。1995年市编委批准确定市人才中心配备副局级领导干部,编制为35个,内设机构为5处1室。至2001年,依托市人才市场,又陆续建立了4个专业性人才市场、4个县(市)级人才市场和9个人才分市场。
  为适应企业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的需要,1995年在市人才市场挂牌成立了市企业经营者市场。1995~2001年7月,共接待3000多名应聘的高层次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为近千家各类企业特别是非国有企业输送了急需人才。为充分发挥老年人才特别是离退休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的作用,1996年在市人才市场挂牌成立了市老年人才市场,4年来共接待离退休人才4000余人,有2000多人通过老年人才市场被聘用。为适应农业产业化和县域经济发展需要,开发农村人才资源,1998年在德惠市挂牌成立了长春市农村人才市场,两年来共接待各类人才1500余人,为40多家用人单位提供了人才服务。为适应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需要,促进毕业生通过人才市场自主择业,确保毕业生就业平稳并轨,1999年在市人才市场挂牌成立了市毕业生人才市场,共接待大中专毕业生10万多人次,交流成功2万多人次,成为长春市大中专毕业生择业的主渠道。
  为推动县(市)人才资源开发工作,1998~2001年,在农安、德惠、九台、榆树4个县(市)分别建立了人才市场,并由市人才市场出资,为这些人才市场配备了计算机、传真机等设备,促进了县域人才交流。
  为完善人才市场服务体系,增强人才市场辐射功能,方便用人单位择人和个人择业,实现人才市场集团化管理与运作,1999年在6个城区和汽贸、净月两个开发区建立了8个市人才市场分市场,2000年建立了市人才市场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市场。分市场与主市场进行信息联网,功能与主市场相同,行政上由城区和开发区人事部门领导,业务上由市人才市场指导。实行统一的工作政策,统一的工作方式,统一的管理模式。分市场成立以来,共有20000多人次通过分市场进行了交流。
  围绕着为经济建设服务,为人才和用人单位服务这一核心,突出实现人才市场管理法制化、服务规范化和手段现代化这一主线,经过18年的发展,长春市人才中心、人才市场已具备了人才储存、人才交流、人才引进、人才测评、人才培训、档案管理、人事代理、聘干管理等多项功能,成为全市最大的人才集散地、人才供求信息交流传递枢纽和人才输出输入基地,成为流动人员社会化服务管理部门和人事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的窗口。
  二、人才市场法规建设
  1、制定《长春市人才市场管理条例》
  长春市人事局1993年提出人才市场立法的建议,得到了市人大、市政府的同意,开始了《长春市人才市场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研究和起草工作。1994年10月12日,经市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省人大常委会批准,《长春市人才市场管理条例》正式公布施行。这是全国第一部关于人才市场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在社会上引起很大反响。《条例》对人才市场的业务范围、服务对象、人才流动、人才引进、人才招聘、人才流动争议仲裁以及法律责任等都作了明确规定。通过实施《条例》,规范了市场行为,保障了市场主体权益,加强了市场管理,促进了人才市场的规范化和法制化。从1994年《条例》实施到2000年末,6年中通过人才市场举办全市人才交流大会和毕业生双选会18次,组织集市活动200多期,有50多万人次求职者和2万多家次用人单位通过人才市场进行交流,共为各类企事业单位输送人才10万余人次。《条例》对长春市人才市场的规范发展起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2、制定人才市场发展规划
  为适应长春市“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规划的需要,加速人才市场发展进程,1996年初,以《条例》为依据,制定了《长春市1996~2000年人才市场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这是全国最早的一部有关人才市场发展的五年规划。规划总结了长春市人才市场多年的工作经验,分析了市场现状,着眼现实,立足长远,明确提出了1996~2000年人才市场的发展目标、措施和步骤。1996~2000年人才市场发展目标是:基本建成以市人才市场为主体,县(市)人才市场为基础,各类专业性人才市场并存的,功能完善、机制健全、法规配套、指导及时、服务周到、相互补充、较为完整的人才市场体系。基本实现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自主择业,大中专毕业生(除少量国家定向、委培生和部分特殊行业指令性计划外)基本通过双向选择实现就业,部分归国留学人员和军转干部能够通过人才市场选择工作单位,各类用人单位主要通过人才市场选择人才。以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为主体,形成平等竞争、合理分工的人才市场服务体系。《规划》对长春市人才市场的全面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其核心内容被市政府纳入了长春市“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规划中。
  3、制定配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为使人才市场的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先后制定了与《条例》相配套的14个规范性文件,实现了3个规范。一是规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针对流动人员档案管理零散、混乱、不规范的问题,1995年和1996年先后制定了《长春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办法》、《长春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细则》,1999年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的意见》,把流动人员档案管理工作纳入了规范化轨道。二是规范人才交流服务工作。制定实施了《关于在企事业单位试行代理制度的意见》、《长春市人事局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意见》、《关于用人单位进入人才市场招聘人才管理暂行办法》、《关于流动人员因私出国出境政审工作的规定》、《长春市接收外地生源大中专毕业生的暂行办法》等配套文件,把人才服务、人才交流和人才市场管理纳入了规范化轨道。三是规范人才市场建设工作。制定实施了《关于加强长春市人才市场建设的意见》、《关于建立长春市人才市场分市场的意见》、《长春市人才市场分市场业务运行办法》,把人才市场整体建设工作纳入了规范化轨道。
  三、人才市场功能建设
  1、信息功能。信息是人才市场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人才市场信息功能逐步增强。一是建立了大容量的人才信息库、特殊人才信息库和乡土人才信息库,先后入库求职和用人信息共6万多条。二是建立了长春市人才市场信息网站,与全国各地人才市场联网,与县(市)人才市场和市人才分市场联网,通过网上进行人才交流。三是设立了人才信息服务台,设立两部热线电话,专人专线进行信息和政策咨询服务。四是通过各种新闻媒体面向社会发布人才信息,累计发布信息10多万条次。
  2、交流配置功能。为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合理配置,市人才市场每年都组织几次大型人才交流会和毕业生双选会。从1996年8月开始确定每周二为市场集市日。随着入市单位的日益增多,2000年3月开始,实行双集制,即每周二、周四为集市日。2001年3月17日增设了周六集市日,从此,市人才市场每周三个集市日。此外,人才市场还采取信息库查询、委托招聘、推荐介绍等形式为用人单位和求职者提供服务。
  3、人事代理功能。为深化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新的人事管理方式,1997年,在全市企事业单位推行了人事代理制度,由市人才中心为委托单位代管部分或全部人事业务,提供人事档案管理、人事策划、政策咨询、人才引进、人才培训、人才素质测评等方面的服务。1997年还成立了长春市社会保险公司人才市场代办处,为流动人员代办社会保险业务。1996~2001年7月,先后管理人事档案14000多份,与400多家用人单位签订了人事代理协议。为近万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特别是流动人员提供了职称评定、社会保险等服务,排除了他们的后顾之忧。
  4、人才培训功能。为适应市场需要培养输送短缺人才,在市人才市场专门建立了培训基地。在市人才中心设有长春电大人才中心工作站和长春市人才开发中心职业学校,根据市场预测,采取联合办学、定向委培等多种形式举办学历教育班和短期培训班,为长春市培养急需短缺的人才。
  5、人才测评功能。为了科学地评价人才素质,为单位招选人才和人才求职择业提供指导和依据,成立了市人才测评中心,通过现代化手段开展人才素质测评业务。1999~2001年7月,为适应运用市场机制选拔企业经营者的要求,在市人才市场成立了市企业经营者评价推荐中心,不断完善功能,为企业经营者提供资质评价和推荐服务,共测评4000多人次。
  四、人才市场基础设施建设
  作为有形市场,基础设施建设是人才市场发展的必要条件。人才市场原有场所建筑面积590平方米,基础设施落后。为了适应人才市场的发展需要,1995年市政府投资、集资700万元,于当年10月建成了3340平方米的功能较全、设施较先进的人才市场大厦,集办公、交流、培训于一体,大厦内设有较大面积的人才交流大厅。1999年和2000年,又先后投资150万元用于市场建设。为了进一步推进人才交流,人才市场先后开通了5个人才交流大厅,面积达2500平方米。为了优化管理和服务手段,人才市场还设置了电子大屏幕,改善了流动人员档案库,配置了60多台微机及复印机、传真机等现代化办公设备,实行信息联网和微机查询,初步具备了运用现代化手段进行信息处理和接待服务的能力,为人才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人事志

《长春市志 人事志》

出版者:长春出版社

本志叙述了从1951年8月长春市人事局成立到2001年5月长春市人事工作50年的历史沿革和发展轨迹,并对1948年10月长春解放到人事局成立前的人事工作进行了记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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