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春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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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人大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4040
颗粒名称: 关于长春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分类号: D927.34
页数: 2
页码: 385-386
摘要: 本文是1988年1月13日长春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关于长春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关键词: 决议 人大会 长春市

内容

1988年1月13日长春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长春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认真审议了市长王家桐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工作报告,认为报告对1987年的工作总结是实事求是的,提出的1988年工作方针、任务和各项措施是积极可行的,体现了党的十三大精神。会议决定批准《长春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会议充分肯定了市人民政府自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在市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改革为动力,积极推进全市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所取得的成就,对市人民政府五年来的工作表示满意。
  会议强调指出,为了实现1988年的各项任务,市人民政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三大精神,坚持稳定经济,深化改革的方针,加快改革的步伐,完善企业经营机制,优化经济结构,使经济工作在紧中搞活,在稳中前进,保持速度和效益的同步增长。要加强农业建设,积极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在保持粮食稳定增长的同时,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和多种经营,促进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要确立“教育为本”、“科技立市”的思想,注重智力投资,依靠科技进步,促进经济的发展。要加强副食品基地建设,切实安排好城乡市场,坚决保持物价的基本稳定。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深入进行党的基本路线教育,积极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激励人民群众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和创造精神。要简政放权,改善领导方式,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同人民群众的协商对话,克服官僚主义,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勤勤恳恳地为基层服务,为人民服务。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沿着党的十三大指引的方向,同心同德,艰苦奋斗,锐意改革,开拓前进,为完成本次会议确定的任务,夺取我市两个文明建设的新胜利而努力奋斗!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人大志

《长春市志 人大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志上限因事而异,下限止于1988年底。记述长春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议)案的提出与办理、人大代表 等,反映了长春人民政治、文化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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