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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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人大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4038
颗粒名称: 长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分类号: D927.34
页数: 2
页码: 383-384
摘要: 本文是1986年5月24日长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长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关键词: 决议 人大会 长春市

内容

1986年5月24日长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长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认真审议了代市长王家桐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认为市人民政府在过去的一年里,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的方针、政策,坚持改革,促进了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的发展,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成绩。报告中提出的1986年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各项任务、措施,是切合实际的,经过努力是可以实现的。会议对市人民政府一年来的工作表示满意,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今年是“七五”计划的第一年,是承上启下的关键的一年。为了把今年的工作搞得更好,为实现“七五”计划奠定良好的基础,必须把改革放在首位。对已实行的改革措施要巩固、消化、补充、改善,存利去弊,逐步完善,使改革发挥更好的效益,促进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的发展。要敞开城门,大力加强横向经济联系。要搞活企业,搞活流通,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工业生产要保持适当的增长速度,大力提高经济效益,注意增强后劲。农业生产要努力恢复到灾前水平,办好乡镇企业,积极发展畜牧业,大力发展农村的商品经济。要坚持依法治市,认真贯彻执行城市总体规划,大力加强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城市管理工作。要进一步搞好教育体制和科技体制改革。要认真贯彻执行义务教育法,努力改善中小学校办学条件,加强教育工作的基础建设。要在生产发展的基础上,进一步改善人民生活。
  会议强调,在加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要大力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坚持“两个文明”建设一起抓,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加强理想、道德、文化、纪律和法制教育。要按照党中央的统一部署,坚持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法制,认真整顿机关作风,整顿机关纪律,消除腐败现象,坚决纠正各种不正之风,促进社会风气的进一步好转。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要树立起热爱长春,建设长春,振兴长春的壮志,在党的领导下,团结一致,同心同德,发扬愚公移山的精神,脚踏实地,艰苦奋斗,努力完成和超额完成1986年的各项任务,扎扎实实迈出“七五”计划的第一步,为进一步开创我市各项工作的新局面做出新贡献!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人大志

《长春市志 人大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志上限因事而异,下限止于1988年底。记述长春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议)案的提出与办理、人大代表 等,反映了长春人民政治、文化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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