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优生、优育工作,切实搞好计划免疫,提高人口健康素质》议案落实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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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人大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4032
颗粒名称: 对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优生、优育工作,切实搞好计划免疫,提高人口健康素质》议案落实情况的报告
分类号: D624 .34
页数: 5
页码: 373-377
摘要: 本文是长春市人民政府于1987年12月19日在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对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优生、优育工作,切实搞好计划免疫,提高人口健康素质》议案落实情况的报告。
关键词: 工作报告 人大会 长春市

内容

1987年12月19日在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
  现将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优生、优育工作,切实搞好计划免疫,提高人口健康素质》的议案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优生、优育、计划免疫工作是全面提高人口健康素质的基础工程,是关系到中华民族兴衰的大事。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优生、优育工作,切实搞好计划免疫,提高人口健康素质》的议案,有力地促进了我市的优生、优育和计划免疫工作。市政府接到八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加强优生、优育工作,切实搞好计划免疫,提高人口健康素质》的议案后,主管副市长多次召集卫生、计生委、民政、财政、编办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针对议案中提出的问题,结合此项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认真地研究讨论,制定落实议案的具体措施,在落实议案过程中,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整顿村级卫生组织,加强了基层防保队伍建设
  村卫生所的防保医生是农村落实优生、优育、计划免疫各项措施的第一线人员。1984年,市政府曾对村级卫生组织进行过一次整顿。但由于农村实行多种形式的承包责任制后,村卫生所人员的工资来源问题没能得到妥善解决,有80%的卫生所相继解体或名存实亡,多数医生个人开业,有的甚至改行,使预防保健措施无法落实。
  针对农村防保工作比较薄弱的实际情况,1987年7月市政府办公厅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会同市委办公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农村村级卫生组织建设的通知》,要求各县、区对村卫生所进行整顿,已经解体和过去没有的要抓紧恢复和建立起来。并要求各乡、村切实保证卫生人员的年收入相当于当地上中等劳动力的水平或不低于民办教师的收入水平。8月末,市政府在榆树县召开了农村村级卫生组织整顿建设现场会,各县主管县长、卫生局长等参加了会议。会议要求各县、区的整建工作必须在1988年春耕前结束。同时,责成市卫生局对县的整建工作进行了一次检查。从检查的情况看,榆树、农安两县起步较早,抓得较实,已有95%以上的村整建完毕。九台县也于今年10月份在沐石河乡召开了整建现场会。1988年初,市政府主管领导将率领市卫生局的同志一起到部分县、区检查落实情况,春耕前,组织力量进行全面验收。村级卫生组织健全后,农村基层预防保健工作就有了可靠的组织保证。
  为进一步加强对计划免疫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了由市卫生局、教育局、公安局、计生委等部门组成的计划免疫协调小组,由一位副秘书长兼任协调小组组长,协调各有关部门共同抓好计划免疫工作。
  二、制定总体方案,加强婚育知识的宣传教育
  加强婚育知识的宣传教育,使广大的未婚、已婚青年都掌握婚育知识,是促进全社会重视优生、优育,提高人口素质的重要措施。现在,我市绝大多数乡(镇)街道办事处都建立了婚姻保健室,对婚姻当事人婚前进行婚育和计划生育知识教育,在全国“计划免疫日”(即每年4月25日)这一天,市卫生部门组织上千名医务人员上街宣传优生、优育、计划免疫知识,并开展了咨询服务。为了使这项工作更加深入地开展下去,市政府已责成卫生局、计生委制定了对全社会进行婚育知识教育的总体方案。经过初步研究,整个婚育知识教育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面向中学生。结合中学生理卫生课教学,对中学生进行青春期卫生知识教育,教育学生严肃对待婚姻、恋爱、人生等问题。
  第二阶段,面向青年职工和青年农民。由单位和村民委员会对他们进行恋爱前的婚育知识教育,尤其要讲清近亲结婚和患不宜结婚或暂不宜结婚疾病者结婚的危害,避免出现恋爱双方感情已经很深又不能结婚的现象。
  第三阶段,面向即将结婚的青年。凡要求登记结婚的青年,乡、镇、街道办事处的卫生、计划生育、民政部门要共同对他们进行优生、优育知识和计划生育教育,使他们掌握一定的优生、优育知识,强化计划生育观念。
  除上述三阶段教育外,各区、乡(镇)、街道办事处还要根据实际情况,举办不同规模的婚育学校,对新婚夫妇、婴儿父母、祖父母等进行相应的、系统的优生、优育知识教育。
  报社、电台、电视台、电影放映部门等也要有计划地进行这方面的宣传教育。特别是在新年、春节期间及计划免疫日、计划生育宣传集中时期,要注意搞好配合宣传。
  上述宣传教育工作需卫生、计划生育、教育、工会、共青团、妇联及新闻单位的密切配合。待宣传教育的方案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市政府将召开各有关部门领导会议,落实任务,具体分工。有关部门还将联合下发文件,把宣传教育方案落实到基层。
  三、制定了婚前健康检查方案,加强婚前检查工作
  婚前健康检查是一项政策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1982年,国家计生委、卫生部联合发了《关于开展婚前检查的通知》。据此《通知》精神,卫生、民政、计划生育等部门已开展了婚前健康检查工作,约累计检查了7.8万人。实践证明,开展这项工作,对于减少出生缺陷,提高人口素质是大有益处的。
  婚前健康检查涉及到国家和省的有关法规,因此在作法上既要积极又要稳妥。原来,我们已经确定先在两个城区试点。今年12月16日,我们接到省卫生厅、民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批准开展婚前健康检查单位的通知》,我市除九台县外,其他县、区的妇幼保健所都被批准开展婚前健康检查工作。这些县、区是否所有乡、镇全部开展,根据《通知》精神要考虑交通是否方便,是否会给群众造成太大困难,群众是否基本接受等实际情况,由县、区人民政府决定。
  指定检查单位的医生应严格按照《婚姻登记办法》中新规定的禁止结婚的两种疾病进行检查。医生认为个别当事人确需作规定项目以外的某个病种检查时,须征得当事人同意,否则不进行检查。
  四、落实了冷链装备资金,加强防保工作的基本建设
  目前,我市尚有136个乡级防保组织没有水箱。除经积极争取由卫生厅帮助解决一部分资金外,市里尚须拨付5.44万元。此外,每个村卫生所都要装备一个冷藏包,需资金2.5万元。两项共需市财政资助7.94万元,对此,市财政已做了安排。冰箱和冷藏包省里正在订货,世界卫生组织还将无偿拨给我市一座活动冷库。待上述几项防保装备落实之后,我市冷链系统基本完善,即可初步适应当前防保工作需要,为计划免疫工作提供相应的物质保证。
  五、关于几个具体问题的解决意见
  1.关于妇幼保健人员不足问题。农村村级卫生组织整顿结束后,乡级妇幼保健人员基本上都可配齐。市、县两级妇幼保健机构人员,省、市两级编委分别在1986年11月和1987年1月正式核准,市妇幼保健所按卫生部、劳动人事部颁布的《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编制标准(试行)》中市级一类标准(90)人执行。现在,市妇幼保健所实有30人。鉴于财力情况和技术人员须认真选定等问题,决定三年内配齐。各县也将逐步配齐。
  2.关于防保经费不足问题。防保经费数量不足的问题确实存在。但从我市财力状况及全局情况看,还难以为卫生事业发展提供足够的资金。但是,为了支持此项工作,市政府在今年各项经费普遍压缩10%的情况下,仍将市直妇幼、结防经费保持在去年的水平上,防疫经费比去年还增加了6%。今后,随着经济的发展,卫生事业费会逐年增加,防保经费也将逐年增加。
  3.关于防保机构房舍狭小破旧问题。市政府对此已引起注意。在上级卫生部门的支持下,市里为防疫站新建一座3660平方米的办公楼,现已交付使用。去年,市卫生部门自筹资金为儿童保健所修建办公楼,但因资金不足现暂停工,预计明年可以交付使用。因为各级卫生部门与其它许多部门一样,过去在发展建设中的历史欠帐都很多,在短期内全部解决确有困难。鉴于当前市财政和其他方面原因,从全局考虑,将逐步加以解决。
  4.关于业务收费标准过低的问题。卫生口的收费标准都是省里审定的,确实偏低。如孕产妇围产保健系统管理,产前,医生平均为孕妇作八次检查;产后,要逐家访视,但省里却规定只收3角钱。对这一情况,市已多次向省反映,今年仍积极做工作。
  5.关于制定妇女、儿童健康保护和计划免疫工作法规问题,市政府已责成有关部门正在进行调查研究,酝酿起草,争取尽快提交有关部门进行审定。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长春市人民政府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人大志

《长春市志 人大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志上限因事而异,下限止于1988年底。记述长春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议)案的提出与办理、人大代表 等,反映了长春人民政治、文化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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