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加强教育工作的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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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人大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4029
颗粒名称: 关于对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加强教育工作的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分类号: D622
页数: 5
页码: 363-367
摘要: 本文是1986年12月17日在长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关于对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加强教育工作的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关键词: 工作报告 人大会 长春市

内容

1986年12月17日在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长春市人民政府秘书长于福今
  各位主任、各位委员:
  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加强教育工作的议案》,指出了我市中小学“校舍严重不足,布局不合理”,“师资不足”,“教育经费拨款和基建投资不适应教育事业的发展”和“教工住房十分困难”的问题,完全符合我市实际,是中小学教育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对此,市政府认真进行了研究,积极采取措施,努力加以改善和解决。
  一、加强校舍建设,努力改善办学条件
  为尽快扭转我市中小学校舍严重不足,网点布局不合理的局面,今年在市财政比较紧张的情况下,市政府从机动财力中拿出818万元,用于校舍建设,加上去年市内集资款和各县、区自筹资金,全年的校舍基建总投资达2273万元,是我市历史上校舍建设投资最多的一年,共翻建、扩建、新建校舍11万平方米。这将使我市城区和县镇中小学二部制授课,学校网点不合理,校舍危倒等问题得到一定缓解。
  二、以解决初中师资数量不足、质量不高为重点,努力抓了师资队伍建设
  我市师资数量不足、质量不高的问题,主要反映在初中,农村尤为严重。解决初中师资问题既是解决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问题,又是普及义务教育的当务之急。因此,市政府在今年的教育工作中,把解决初中师资数量不足、质量不高作为重点,同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优先照顾农村的需要。
  按照普及义务教育的要求,到1995年,我市需补充初中新师资7000人,平均每年700人。但省里过去分配给我市的高、初中新师资每年不过三、四百人,缺口较大。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今年采取了两条腿走路的办法。一方面,争取省里多分配一些,市里教育行政部门主动加强了与省内高等师范院校的联系,面对面地做学校和学生的工作;对优秀毕业生,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以优惠条件吸引他们来我市工作。在省有关部门的支持下,今年我市接收的高师毕业生第一次突破了500人。并且,对分配到我市的高师毕业生试行了定期轮换制。即家在市内的毕业生必须先到农村任教二年,二年期满后回市内统一分配;自愿延期五年者,基本工资可向上浮动二级;满六年者,浮动工资转为固定工资。这一做法,解决了农村的急需,受到农村各级政府和广大农民的欢迎,得到上级有关部门的肯定,《人民日报》、《中国青年报》等报刊发了消息和评论,引起了各地的注视。另一方面,今年市教育学院依托省科技大学举办师范专科班,开设中文、数学、英语、美术四个专业,从五县和郊区定向招生240人;市电大举办师范专科班,开设两个专业,从农村定向招生300名高中毕业生,毕业后择优录用作教师;九台县与长春师范学院联合办学,开设两个专业,招生100人,加上省内高等师范院校招生170人,累计招生810人,完成了全年的新师资培养计划。
  为了提高在职教师的文化程度,今年市广播函授学院还承担了一部分师培任务,开设中文、政治、英语三个专业,招生488人。这样,目前我市正在参加各种形式系统进修的初中教师已达到1312人。同时,继续举办了“初中教材、教法”电视讲座。截至12月6日,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已全部播完。这一活动受到广大初中教师的欢迎,得到上级有关部门的好评。
  在抓好初中师资队伍建设的同时,小学师资的培养、培训工作今年也有一定进展。目前,参加系统进修的小学教师共14000余人。10所县、区教师进修学校普遍加强了教研工作,开展了评选教师优秀课活动,使培训质量不断提高。
  师培基地建设也相应得到加强。今年在教育基建投资的安排上,重点保证了师范学校建设的需要,市投资30万元,加上县区自筹款,共投资150万元,是师培基地建设投资最多的一年。到10月末,榆树、双阳、九台、郊区4所进修学校教学楼已交付使用。朝阳区进修学校扩建的教学楼工程主体完工。这样,各县区进修学校校舍都已基本成型,其中农安、双阳、南关3所学校已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农安师范教学楼、榆树师范宿舍楼已建成交付使用,正在建的有农安师范宿舍楼,榆树师范教学楼,预计到1987年农安、榆树、九台3所师范学校教学和宿舍用房紧张的情况,可初步得到解决。
  目前,我市小学教师达标率已达到59.8%,初中教师达到31.3%,高中教师达到46.6%。90%以上的中小学教师已取得教材教法合格证书,为实行教师合格证制度奠定了基础。
  三、多渠道筹措资金,采取多种形式,加快教工住宅建设
  今年全地区已建成教工住宅49153平方米,共659户,总投资达804万元。
  为了加快我市教工住宅建设,今年市政府千方百计,多渠道筹措资金,争取到国家教委补助款30万元,省补助款200万元,市财政投资246万元,同时充分调动县区和教工个人、家属单位等方方面面的积极性,采取多种形式建房。
  一是市、县政府统建。在市区旧居民区改造中,从省、市投资的统建居民房中拿出15%,分配给教工。德惠、九台等县从统建的中级知识分子楼中分出一部分,解决教工住宅问题。
  二是教育部门统建。各县、区按所属学校分布情况,确定教师住宅区网点,用上级补助的资金和自筹资金统一建教工住宅。
  三是自建公助。市区有些教工住宅周围有空闲地方,在不违背城建有关规定的情况下,由教育部门补助一部分资金,教工自建住房,解决困难。各县多数是由教育部门补助一部分资金,再结合学校分布情况分给地号,由教工集体建教师新村。现在五个县都建立了这样的教师新村。
  四是结合旧居民区改造,改善教工居住条件。对住在改造区的教工,由教育部门按实际需要补助扩大面积所需的资金,通过旧区改造,改善居住条件。
  五是调动社会力量解决教工住房困难。教工家属的所在单位有建房能力的,由教育部门投一部分资金,解决住房困难。另一种情况是让教工家属所在单位向教育统建中投资解决住房困难。
  四、把教育摆到战略重点的位置上,切实加强领导
  我市教育事业中所以存在上述问题,一个重要原因是历史欠帐太多。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必须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精神,使各级党政领导都能真正把教育摆到战略重点的位置上,切实加强领导;使全社会都能认识到教育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乃至整个四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都来关心教育,支援教育。为此,12月9日至11日,市委和市政府召开了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王家桐同志代表市委、市政府作了《认真学习六中全会决议,深入改革,开创我市教育工作新局面》的报告,吴亦侠同志作了会议总结。
  会议决定市政府要象抓经济工作那样定期研究教育工作,解决教育工作带有全局性的问题,市政府的领导同志,不论是分管哪些方面工作的都要联系学校,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取得领导教育的主动权。
  为了解决我市中小学校舍和基本办学设施不足的问题,会议决定,要千方百计保证我市教育经费的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并使在校学生人均教育经费逐年有所增加;为使教育部门掌握教育事业发展的主动权,统筹使用教育经费,从1987年起,教育经费拨给教育部门掌管,财政、审计部门负责监督工作。同时,市和县区争取每年都拿出一部分机动财力补充教育经费,明年全地区计划争取安排2030万元,续建、新建、翻建、扩建校舍54211平方米。其中市区投资1415.2万元,共安排24个项目,总建筑面积为30280平方米。“七五”期间拟改变80所左右的一般学校和较差学校。会议要求各县区要作出规划,市财政将给予必要支持。市政府还准备拿出一笔钱,对改变较差学校面貌做出贡献和志愿到较差学校工作的干部、教师给予奖励和一定的补贴。
  为了解决中小学教师数量不足,质量不高的问题,“七五”至“八五”期间拟采取一稳定、二提高、三扩充的办法,重点抓好教师队伍建设。
  所谓稳定,就是严格控制合格教师外流,各单位、各部门一律不准从中小学抽调合格教师,对随意抽调的,学校有权拒绝,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控制。为了稳定教师队伍,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尽力多方筹措资金,逐步改善他们的生活条件,多为他们解决一些实际问题。报纸、广播、电视新闻部门,要做好宣传工作,使广大教育工作者和全社会都能认识到,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最光荣的岗位。公安司法部门对破坏学校教学秩序和迫害教师的案件,要依法从严打击。所谓提高,就是抓好在职教师的培训。市和县区都要制订规划,“七五”期间要使现有的小学和初中教师的70%达到中师和大专毕业程度,其余的也要取得专业合格证书。市和各县、区都要办好教师进修院校。市里要搞好教育学院的配套建设,解决好函授学院的校舍问题。各县、区要充实教师进修学校的师资力量和实验设备,改善办学条件。所谓扩充,就是要增加新师资来源,落实新师资培养计划。最近省教委明确,初中新师资培养由省里负责,小学新师资培养由市负责。我们要认真办好师范学校,保证小学新师资数量和质量,同时保证国家分配的师范院校毕业生都能分到中小学任教,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准截留。今后不合格的教师不准往学校派。对不胜任教学工作,又没有培养前途的教师,要逐步调离教育界,合理安排他们做其它工作。
  议案第三条还指出:“国家教育部门规定,每个学生人均教育经费高中生为45元,初中生为32元,小学生为20元。我市这几年高中生人均经费14元,初中生人均12元,小学生人均经费3元,大大低于国家的规定”,建议恢复到文革前的标准,即“高中生18元,初中生16元,小学生12元”。
  关于中、小学公用经费开支标准,1984年5月原省教育厅曾作过统一规定:小学生人均19.8元至24元,初中生人均34.8元至38元,高中生人均53.8元至58元。我市1986年度实际执行标准为:小学生人均30.5元。初中生40.5元,高中生55.5元,超过了议案中提出的指数。由于实行财政砍块制度,各县区实际执行标准可能略低于市的标准,大体相当于省的标准。
  尽管我市现行中、小学公用经费已超过了文革前的标准,但由于物价上涨等各方面因素,仍满足不了办学需要。为此,省教委将重新制定标准,我市也将根据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保证教育经费的增长,并使在校学生人均教育经费逐年有所增长。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人大志

《长春市志 人大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志上限因事而异,下限止于1988年底。记述长春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议)案的提出与办理、人大代表 等,反映了长春人民政治、文化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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