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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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人大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4027
颗粒名称: 附录3
其他题名: 市政府关于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至九届人大一次会议议案办理落实情况的六项报告
页数: 23
页码: 357-379

内容

关于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议案落实情况的报告
  1985年11月20日在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副市长 李慧珍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动员社会力量解决初中毕业生升学就业》和《关于调整市属科研机构》的两个议案很重要,代表提得很及时,是目前我市急需解决的大问题。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两个议案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分析、研究并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措施。现对两个议案办理的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动员社会力量解决初中毕业生升学就业的问题
  近几年,我市每年都有一批初中毕业生不能升学,其中城区每年大体有50%左右。其原因,一是根据我国目前经济发展情况,在“七五”、“八五”期间只能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还不能普及高中段教育;二是我市财政一直比较困难,短期内也不能拿出更多的资金建学校普及高中;三是我市普通教育和职工技术教育的办学渠道还比较单一,全社会办学的积极性和潜力还未发挥出来。因此,我们认为,今后的一段时间内,在积极争取增加教育经费的同时,还应致力于改革办学体制,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多渠道办学,尽可能地解决初中毕业生升学就业问题。
  今年我市城区初中毕业生参加毕业考试的有28405人(年初预计毕业生为31236人)。省、市计委下达的高中段招生指标为15160人,其中:普通高中8240人;各类职业技术学校(含中师、改制中专、改制技工、职业中学)5920人;企业和部门办的技工学校1000人。按照这个招生指标,今年初中毕业生未能升学的为13245人。针对这个问题我们采取了以下四点措施:
  (一)挖掘了现有普通高中和职业技术学校的潜力,扩大招生。通过扩大班额、增加班数、普通初中附设职业班等办法,今年高中段各类学校实际招生人数为15929人,比计划增加769人。其中:普通高中8196人,比计划减少44人;职业技术学校7733人,其中教育部门办的职业技术学校比计划增加263人,企业办的技工学校比计划增加376人,省市中专还增招了130人。
  (二)市教育局、劳动人事局和省电视台联合举办了电视职业高中。这类高中学制一般为三年,其中电视讲授文化课二年零三个月,再由企业及其他业务部门举办一年左右的职业技术教育,结合招工,择优录用。市里设立了校部,负责招生和学籍管理,检查指导教学工作,聘任讲课教师、编制教学计划、实施教学。各系统、各单位设立分校,负责教学组织工作及面授辅导。各个分校都设有专职班主任,聘请了辅导教师。升学考试分数在200分以上的初中毕业生可以入学,家长每月负担一定费用。
  在筹建电视职业高中过程中,学校制定了办学方案,分别召集有关部门、各区和部分家长会议进行调查研究,还邀请部分市人大代表座谈,征求意见。另外,市委、市政府召开了我市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动员大会,并发了文件。开学前,劳动部门和教育部门对各系统、各单位设的校和班的学习场所、教学设备、辅导教师配备等问题的落实情况进行逐一检查,电视职业高中还专门举办了班主任培训班。经过几个月的筹建,已于10月11日正式开课。现有市冶金局、电信局、一轻局、机械局和工大、地院等单位24个分校,共招生2224人。从一个月的教学实践看,学生多数能坐得住,听得懂,学得进,效果较好。
  (三)部分初中办回读班,招收本校未能升学的应届毕业生回读,目前已招收了850人。
  (四)一部分学校举办了初中文化补习班。招收各校未升学的初中毕业生,学生交费学习,目前已收学生250人。
  采取以上办法,解决了4093名未能升学的初中毕业生的就读问题。目前,没能升学就读的尚有9152人。主要问题是:(1)有相当多的企事业单位和业务部门办学积极性不高。办电视职业高中分校的只有24个单位和部门,企业和部门对办职业技术教育认识不足,当作额外负担。从实际上看,校舍、办学经费等问题也确实需要解决。(2)各人民团体、民主党派、集体和个人目前办学的尽管不少,但多数招收待业青年或在职职工进行文化补习、高考辅导或专业培训,很少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没有专门考虑解决初中毕业生就读问题。
  为了继续解决这一问题,拟由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举办电视职业高中校外视听生班,学生以分散在家收看电视的形式学习电视职业高中的文化课(高中乙种本),招收对象为应届及历届初中毕业生,建立学籍档案,按家庭住址编班,和附近的普通高中挂钩,利用周日或晚间面授和进行理化实验,期末参加考试,并给补考机会,补考后有两科以上不及格者取消资格。修业期满,发给毕业证书。这是群众、尤其是单位未办电视职业高中分校的家长的一致要求。准备向省教育委员会请示,获准后即开办。估计通过这种形式还能解决几千名初中毕业生的就读问题。
  为了在“七五”期间进一步解决好初中毕业生就读的问题,我们认为,主要依赖于职业技术教育的发展。因为普通高中今后只能略有发展,步子不会太大。目前我市职业技术教育虽有一定规模和质量,但主要是靠普教部门举办,专业设置又缺乏科学的规划,因而不尽合理,也不稳定。由于缺乏师资、实验设备和仪器,没有严格的教学大纲,所以教育质量也不高,不能适应我市经济发展对专业人才的需要。不久前,市政府组织了计委、经委、建委、财委、教育局、劳动人事局等有关部门,对我市职业技术教育的现状和经济发展中人才需求问题进行了调查,试图通过调查,形成一个符合经济发展需要的职业技术教育专业设置方案。由于各行业招工指标难以预见,目前还未能形成一个完整的专业设置方案。但对目前的职业技术教育如何进一步调整已有一个初步设想,即职业技术教育由普教部门为主办学逐步过渡到以企事业单位及业务部门为主办学的轨道。要求企事业单位和各业务部门按照《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要求,兴办职业技术教育。最近市教育工作会议上讨论了以下方案:凡3000人以上的企事业单位都必须自办职业技术学校,可新建也可在现有的中专附设职业班。3000人以下、1000人以上的企事业单位,能够自办的要独立办校,不能自办的,要实行企业间联办或与教育部门合办职业技术学校(包括电视职业高中分校)。与教育部门合办的职业技术学校,教育部门要提供校舍、文化课教师、文化课教学经费,负责教学管理;企事业单位和部门要提供专业课教师、专业课教学经费、实习场地;初期自办或联办的职业技术学校可以招收80%的职工子女,与教育部门合办的职业技术学校可以招收60%的职工子女;办学的单位和部门,招工时可以优先从自办、联办、合办的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中择优录用。今后,凡应办学而不办学的单位,招工时劳动人事部门可以不再下达劳动用工指标。在发动企业、部门办学的同时,还要积极鼓励扶持集体、个人和其他社会力量办学。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七五”期间,城区企事业单位和业务部门估计至少要建20所职业技术学校。这样,我市城区初中毕业生年均升学率将由今年的68%提高到73%,初中毕业生就读的矛盾就可以逐步得到缓解。为了保证这些工作的落实,市政府还要在一些具体改革措施和政策上进一步加以研究落实。
  二、关于调整市属科研机构的问题
  (一)基本情况
  长春市市属研究所23个。其中属于技术开发和应用研究工作的有16个;从事农业的研究机构和技术推广机构4个;属于社会公益事业的科研机构3个。共有职工1300人,其中科技人员585人,占职工总数的42.8%。科技事业费162.5万元。从拨款渠道和经费来源上看,可分三种情况:(1)由市财政直接拨给科技事业费的有9个所,每年118.8万元;(2)由区和主管局(公司)拨给科技经费的8个所,每年43.7万元;(3)经济自立、自负盈亏的有6个所。多年来,这些研究所做了大量技术开发和应用研究工作,为我市的经济建设,解决了一些问题,有的项目曾获得吉林省和长春市的科技成果奖。但据1984年年底调查,市属研究所普遍存在以下几个问题:领导班子普遍老化。44名正、副所长中,60%是50岁以上的同志;高、中级科研人员比例偏低,仅有192人,占职工总数的24%;多数研究所的工作场地、研究室面积狭小,没有试验厂,缺少必要的研究手段。老所虽然有点设备、仪器,也比较陈旧,新组建不久的研究所,条件更差些,不适应科研工作的需要;分配制度上存在着严重的平均主义,科研所吃国家的“大锅饭”,科研人员吃所的“大锅饭”,改革研究所势在必行。
  (二)整顿方案
  根据国家科委《关于当前整顿自然科学研究机构的若干意见》精神和省科委对整顿科研单位的要求,市科委于今年2月拟定了《长春市市属独立科研单位整顿工作方案》,并制定了整顿验收标准。各区和主管局(公司)成立了整顿领导小组,由一位副局长任组长,抓研究所的整顿工作,科委与主管局联合组成验收小组。达到合格标准的,由省科委发给独立科研单位验收合格证;不合格的限期整顿,确实不具备独立科研单位条件的,其人员去留一律由主管局(公司)安排。
  (三)进展情况
  截止10月末,已有10个所验收完毕,有2个所改为研究室和建筑设计院,不再列入市独立研究机构,其余11个所尚待整顿验收。具体情况是:
  1.从市财政拨给科技事业费的共9个研究所,是这次整顿的重点。有6个所(水产研究所、林业科学研究所、农机研究所、农业科学研究所、石油化工研究所和轻工设计研究所)已整顿验收,达到合格标准,由省科委发给合格证。有3个所待整顿、验收,一是照明工程设计研究所,刚组建不久,科研任务足,经济效益大,明年将全部取消事业费。二是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这个所当前突出的问题是人员编制少,没有开展业务活动的场所。三是机械工业研究所,领导班子不健全,无法整顿验收,机械局已着手配备领导班子,验收工作将延期进行。
  2.由区和主管局(公司)拨给事业费的8个所,已验收了2个(市建筑工程设计研究所、市粮食科学设计研究所)达到合格标准。市交通技术研究所由于人员不能适应需要,主管局意见保留事业编制,改为技术研究室,隶属局技术科,不再列为市独立研究机构,省科委已同意。
  3.自负盈亏的6个研究所,虽不是调整的重点,也要按标准进行必要的整顿。市民用建筑设计研究所经主管局决定将建筑材料研究任务划出,今后主要从事建筑工程设计任务,并被上级认定乙级设计单位。该所已呈请更名为“长春市民用建筑设计院”,不再列为市的独立科研单位,省科委已原则同意,正办理审批手续。经过整顿,各所的办所方向明确了,体现了面向社会,面向生产,面向经济建设的方针。各所的领导班子,也有了显著变化。据整顿验收合格的石油化工、轻工、农机、农科等8个研究所统计,在28名正副所长中,就有26人具有大中专文化程度,占93%,平均年龄为44.7岁,达到干部“四化”的要求,从而使科技工作日趋活跃,科研课题的质量、数量有明显提高。据14个研究所统计,1984年共承担省的科研项目12项,今年增加到18项;1984年承担市科研项目6项,今年增加到16项;今年纯收入可达274.4万元,比去年86万元提高3.2倍。由于实行了所长负责制和各项承包制,打破了大锅饭的现象,职工的责任心增强了,一些所出现了为科研多做贡献的好势头。
  (四)关于合并研究机构的问题
  我们责成市科委在做了大量调查摸底,横向协商工作的基础上,提出拟将市机械所、轻工所、灯具所合并,由科委或科委与主管局双重领导。对此,经委又做了进一步调查研究,几个有关所和主管局认为这三个所各有自己的业务范围和工作特点。今后研究所发展方向,应逐步走厂、所联合或一体化的路子,使科技成果很快转化为产品。市政府的几位市长,根据有关部门的调查情况,认为调整合并科研所这是一项科研体制方面的改革,情况比较复杂,从市属科研所的实际看,目前合并条件尚不成熟,今后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进行、科技事业的发展、经济建设的需要再作必要的调整。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1.年底前对符合验收条件的研究所,要组织进行验收。1986年进行收尾工作和必要的复查验收。
  2.农口的研究所,主管部门比较重视,有一定的基础,经过整顿能承担起我市的科研任务。1986年再进行必要的复查验收,使之按照改革的要求进一步得以发展。
  3.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工口研究所的领导,按验收标准,对人员进行必要的调整。要解决研究场所、手段等方面的实际问题,使之达到验收的标准,使科学技术研究机构具有自我发展的能力,增强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活力,为我市经济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关于对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加强教育工作的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1986年12月17日在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长春市人民政府秘书长于福今
  各位主任、各位委员:
  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加强教育工作的议案》,指出了我市中小学“校舍严重不足,布局不合理”,“师资不足”,“教育经费拨款和基建投资不适应教育事业的发展”和“教工住房十分困难”的问题,完全符合我市实际,是中小学教育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对此,市政府认真进行了研究,积极采取措施,努力加以改善和解决。
  一、加强校舍建设,努力改善办学条件
  为尽快扭转我市中小学校舍严重不足,网点布局不合理的局面,今年在市财政比较紧张的情况下,市政府从机动财力中拿出818万元,用于校舍建设,加上去年市内集资款和各县、区自筹资金,全年的校舍基建总投资达2273万元,是我市历史上校舍建设投资最多的一年,共翻建、扩建、新建校舍11万平方米。这将使我市城区和县镇中小学二部制授课,学校网点不合理,校舍危倒等问题得到一定缓解。
  二、以解决初中师资数量不足、质量不高为重点,努力抓了师资队伍建设
  我市师资数量不足、质量不高的问题,主要反映在初中,农村尤为严重。解决初中师资问题既是解决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问题,又是普及义务教育的当务之急。因此,市政府在今年的教育工作中,把解决初中师资数量不足、质量不高作为重点,同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优先照顾农村的需要。
  按照普及义务教育的要求,到1995年,我市需补充初中新师资7000人,平均每年700人。但省里过去分配给我市的高、初中新师资每年不过三、四百人,缺口较大。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今年采取了两条腿走路的办法。一方面,争取省里多分配一些,市里教育行政部门主动加强了与省内高等师范院校的联系,面对面地做学校和学生的工作;对优秀毕业生,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以优惠条件吸引他们来我市工作。在省有关部门的支持下,今年我市接收的高师毕业生第一次突破了500人。并且,对分配到我市的高师毕业生试行了定期轮换制。即家在市内的毕业生必须先到农村任教二年,二年期满后回市内统一分配;自愿延期五年者,基本工资可向上浮动二级;满六年者,浮动工资转为固定工资。这一做法,解决了农村的急需,受到农村各级政府和广大农民的欢迎,得到上级有关部门的肯定,《人民日报》、《中国青年报》等报刊发了消息和评论,引起了各地的注视。另一方面,今年市教育学院依托省科技大学举办师范专科班,开设中文、数学、英语、美术四个专业,从五县和郊区定向招生240人;市电大举办师范专科班,开设两个专业,从农村定向招生300名高中毕业生,毕业后择优录用作教师;九台县与长春师范学院联合办学,开设两个专业,招生100人,加上省内高等师范院校招生170人,累计招生810人,完成了全年的新师资培养计划。
  为了提高在职教师的文化程度,今年市广播函授学院还承担了一部分师培任务,开设中文、政治、英语三个专业,招生488人。这样,目前我市正在参加各种形式系统进修的初中教师已达到1312人。同时,继续举办了“初中教材、教法”电视讲座。截至12月6日,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已全部播完。这一活动受到广大初中教师的欢迎,得到上级有关部门的好评。
  在抓好初中师资队伍建设的同时,小学师资的培养、培训工作今年也有一定进展。目前,参加系统进修的小学教师共14000余人。10所县、区教师进修学校普遍加强了教研工作,开展了评选教师优秀课活动,使培训质量不断提高。
  师培基地建设也相应得到加强。今年在教育基建投资的安排上,重点保证了师范学校建设的需要,市投资30万元,加上县区自筹款,共投资150万元,是师培基地建设投资最多的一年。到10月末,榆树、双阳、九台、郊区4所进修学校教学楼已交付使用。朝阳区进修学校扩建的教学楼工程主体完工。这样,各县区进修学校校舍都已基本成型,其中农安、双阳、南关3所学校已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农安师范教学楼、榆树师范宿舍楼已建成交付使用,正在建的有农安师范宿舍楼,榆树师范教学楼,预计到1987年农安、榆树、九台3所师范学校教学和宿舍用房紧张的情况,可初步得到解决。
  目前,我市小学教师达标率已达到59.8%,初中教师达到31.3%,高中教师达到46.6%。90%以上的中小学教师已取得教材教法合格证书,为实行教师合格证制度奠定了基础。
  三、多渠道筹措资金,采取多种形式,加快教工住宅建设
  今年全地区已建成教工住宅49153平方米,共659户,总投资达804万元。
  为了加快我市教工住宅建设,今年市政府千方百计,多渠道筹措资金,争取到国家教委补助款30万元,省补助款200万元,市财政投资246万元,同时充分调动县区和教工个人、家属单位等方方面面的积极性,采取多种形式建房。
  一是市、县政府统建。在市区旧居民区改造中,从省、市投资的统建居民房中拿出15%,分配给教工。德惠、九台等县从统建的中级知识分子楼中分出一部分,解决教工住宅问题。
  二是教育部门统建。各县、区按所属学校分布情况,确定教师住宅区网点,用上级补助的资金和自筹资金统一建教工住宅。
  三是自建公助。市区有些教工住宅周围有空闲地方,在不违背城建有关规定的情况下,由教育部门补助一部分资金,教工自建住房,解决困难。各县多数是由教育部门补助一部分资金,再结合学校分布情况分给地号,由教工集体建教师新村。现在五个县都建立了这样的教师新村。
  四是结合旧居民区改造,改善教工居住条件。对住在改造区的教工,由教育部门按实际需要补助扩大面积所需的资金,通过旧区改造,改善居住条件。
  五是调动社会力量解决教工住房困难。教工家属的所在单位有建房能力的,由教育部门投一部分资金,解决住房困难。另一种情况是让教工家属所在单位向教育统建中投资解决住房困难。
  四、把教育摆到战略重点的位置上,切实加强领导
  我市教育事业中所以存在上述问题,一个重要原因是历史欠帐太多。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必须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精神,使各级党政领导都能真正把教育摆到战略重点的位置上,切实加强领导;使全社会都能认识到教育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乃至整个四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都来关心教育,支援教育。为此,12月9日至11日,市委和市政府召开了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王家桐同志代表市委、市政府作了《认真学习六中全会决议,深入改革,开创我市教育工作新局面》的报告,吴亦侠同志作了会议总结。
  会议决定市政府要象抓经济工作那样定期研究教育工作,解决教育工作带有全局性的问题,市政府的领导同志,不论是分管哪些方面工作的都要联系学校,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取得领导教育的主动权。
  为了解决我市中小学校舍和基本办学设施不足的问题,会议决定,要千方百计保证我市教育经费的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并使在校学生人均教育经费逐年有所增加;为使教育部门掌握教育事业发展的主动权,统筹使用教育经费,从1987年起,教育经费拨给教育部门掌管,财政、审计部门负责监督工作。同时,市和县区争取每年都拿出一部分机动财力补充教育经费,明年全地区计划争取安排2030万元,续建、新建、翻建、扩建校舍54211平方米。其中市区投资1415.2万元,共安排24个项目,总建筑面积为30280平方米。“七五”期间拟改变80所左右的一般学校和较差学校。会议要求各县区要作出规划,市财政将给予必要支持。市政府还准备拿出一笔钱,对改变较差学校面貌做出贡献和志愿到较差学校工作的干部、教师给予奖励和一定的补贴。
  为了解决中小学教师数量不足,质量不高的问题,“七五”至“八五”期间拟采取一稳定、二提高、三扩充的办法,重点抓好教师队伍建设。
  所谓稳定,就是严格控制合格教师外流,各单位、各部门一律不准从中小学抽调合格教师,对随意抽调的,学校有权拒绝,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控制。为了稳定教师队伍,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尽力多方筹措资金,逐步改善他们的生活条件,多为他们解决一些实际问题。报纸、广播、电视新闻部门,要做好宣传工作,使广大教育工作者和全社会都能认识到,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最光荣的岗位。公安司法部门对破坏学校教学秩序和迫害教师的案件,要依法从严打击。所谓提高,就是抓好在职教师的培训。市和县区都要制订规划,“七五”期间要使现有的小学和初中教师的70%达到中师和大专毕业程度,其余的也要取得专业合格证书。市和各县、区都要办好教师进修院校。市里要搞好教育学院的配套建设,解决好函授学院的校舍问题。各县、区要充实教师进修学校的师资力量和实验设备,改善办学条件。所谓扩充,就是要增加新师资来源,落实新师资培养计划。最近省教委明确,初中新师资培养由省里负责,小学新师资培养由市负责。我们要认真办好师范学校,保证小学新师资数量和质量,同时保证国家分配的师范院校毕业生都能分到中小学任教,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准截留。今后不合格的教师不准往学校派。对不胜任教学工作,又没有培养前途的教师,要逐步调离教育界,合理安排他们做其它工作。
  议案第三条还指出:“国家教育部门规定,每个学生人均教育经费高中生为45元,初中生为32元,小学生为20元。我市这几年高中生人均经费14元,初中生人均12元,小学生人均经费3元,大大低于国家的规定”,建议恢复到文革前的标准,即“高中生18元,初中生16元,小学生12元”。
  关于中、小学公用经费开支标准,1984年5月原省教育厅曾作过统一规定:小学生人均19.8元至24元,初中生人均34.8元至38元,高中生人均53.8元至58元。我市1986年度实际执行标准为:小学生人均30.5元。初中生40.5元,高中生55.5元,超过了议案中提出的指数。由于实行财政砍块制度,各县区实际执行标准可能略低于市的标准,大体相当于省的标准。
  尽管我市现行中、小学公用经费已超过了文革前的标准,但由于物价上涨等各方面因素,仍满足不了办学需要。为此,省教委将重新制定标准,我市也将根据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保证教育经费的增长,并使在校学生人均教育经费逐年有所增长。
  关于对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整顿建筑队伍,提高建筑质量的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1986年12月17日在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长春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于福今
  各位主任、各位委员:
  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整顿建筑队伍,提高建筑质量的议案》,指出了我市建筑业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有效的解决办法。对此,市政府十分重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了工作。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整顿建筑市场和建筑队伍问题
  近几年业,随着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不断发展,基建规模不断扩大,投资逐年增加,建筑队伍发展很快,全市除有国营建筑企业64家、职工6万多名外,集体建筑安装企业已发展到243家,职工达14万余人。这支队伍在城乡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确实存在一些问题,正象议案中指出的那样,建筑市场比较混乱,尤其是集体建筑安装企业问题较多。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市政府成立了整顿建筑市场领导小组,在市建委设了办公室,制定了整顿方案,于6月21日开始工作,到目前为止基本整顿结束。全市307个企业,除由县、区整顿的之外,市里直接整顿了211个,其中一、二级21个,三级47个,四级45个,级外37个,预制构件厂25个,安装企业35个,个体施工队1个,占应整顿数的68.73%。通过整顿,拟吊销证书和执照的有8个企业,作降级处理的有2个企业,由主管部门限期整顿的有5个企业。整顿中发现非法设计、违章施工、高估冒算、偷工减料各类较大问题36件,除涉及经济犯罪问题交由有关部门处理外,都按有关规定罚了款,罚款金额53 750元,已收缴38 500元。这次整顿,职能部门抓得较实,效果较明显,对增强建筑队伍素质,提高工程质量起了很大促进作用。但是,仅靠集中整顿还不够,还必须抓好经常性的督促检查工作。我们打算明年要进一步加强建筑队伍和建筑市场管理,结合经常性工作进一步整顿队伍,严格规章制度,该罚的罚,该降级的降级,该吊销执照的吊销执照,以促进建筑队伍素质的提高,使建筑市场有秩序的活跃,为我市城乡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二、关于严格质量管理,加强质量监督问题
  我市建筑工程质量较低,上半年经国家建设部检查,合格率仅为25%,下半年有了一定提高,经省建设厅检查,合格率达到41.7%。为了尽快把建筑工程质量搞上法,首先,加强了工程设计管理,结合建筑市场整顿,对全市51个设计单位和18个勘察单位,逐个进行了资质复查。通过核定工程技术人员,专业配备情况,解剖设计文件,填报资格证书,有3个单位被吊销了证书,取消了设计资格。这对保证设计质量起了重要作用。其次,增加了质量监督人员,加强了质量监督工作。5月份,给市质量监督站增编30人,总人数已达到80名,基本适应了工作需要。今年,这个站的监督工作无论是深度还是广度,都比过去有较大进展,实际监督工程1933项,面积为430万平方米,没有纳入监督的还有221项、58万平方米。在监督中,处理重大质量事故34项,一般质量事故235项。这对消除隐患,保证工程质量起了重大作用。
  年末竣工工程验收可达425项,其中,合格工程297项,合格率为70%;优良工程22项,优良率为5%;不合格工程106项,不合格率为25%,工程质量确有提高。在加强政府监督的同时,也加强了企业自身的监督。现在,全市各大建筑公司均设有工程质量检查部门,较小的建筑队也有质量检查员。这支检查队伍,与市质量监督站相配合,基本形成了全市质量监督网,使工程施工和质量监督开始同步进行。此外,在工程结算上,由市建委和市建行共同严格把关。凡是纳入监督的工程,均需经监督站验收合格后,建行方予结算,否则不予受理。现在的问题是,尚有少量的小型工程没有纳入监督之内。明年要全部纳入监督,从工程质量到工程结算进行全面控制,以便较好地发挥投资效益。
  三、关于加强市建委建筑管理机构和增加力量的问题
  从1983年机构改革以来的实践看,市建委机构确实不健全,编制不足,人员少。为了逐步解决这个问题,以加强建筑工程管理工作,市政府最近决定,在市建委设立集体建筑安装企业管理处,编制20至30人,为事业单位,经费自理。这个处成立后,把集体建筑安装企业的队伍管理、质量审查、质量管理、安全管理、财务监督、人员培训、经济纠纷等项工作统管起来。关于整个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地方材料统管问题,以及建委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问题,我们将在机构改革时统一考虑。
  对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快发展科技事业,为振兴长春经济服务》议案落实情况的报告
  1987年12月19日在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
  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快发展科技事业,为振兴长春经济服务》的议案,指出了我市在依靠科技优势、振兴经济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解决办法,对搞好我市科技工作起到了有力推动作用。市政府对此议案十分重视,组织有关部门围绕议案中提出的问题,结合我市科技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和积极的工作,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依靠科技振兴经济重要性的认识,认真研究解决当前科技工作所面临的紧迫问题
  为在我市各级领导干部中进一步确立依靠科技振兴经济的战略思想,增强对科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解决当前科技工作所存在的问题,今年以来,特别是6至8月份市政府曾多次召开有关部门会议,专门、具体地研究了科技工作,并结合议案中所提出的问题,逐项进行检查,责成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进一步落实的方案。市政府决定每年召开一至两次会议专门研究科技工作,并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上不定期地做专题汇报,重点研究、解决科技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对议案中提出的市科委和科干局等部门、单位的编制问题及市科技情报所、技术市场等场所问题,市政府召集办公厅、市科委、科干局、财政局和劳动人事局等部门共同研究并制定了解决方案:
  (一)关于市科委等部门的增编问题,市政府有关部门已做过多次研究。鉴于目前政治体制改革的形势和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将根据党的“十三大”会议精神,统筹考虑。
  (二)关于市科技情报所等部门的场所问题。根据市里目前的财政状况,市政府决定今年为市科委增拨10万元事业费,作为市科技情报所等部门租借临时场所的专项费用。为开展科技干部继续教育工作,拨给市科技干部继续教育中心3万元事业费。今后将积极筹措资金,尽快组建科技宫,以求从根本上解决有关部门的场所问题。
  二、关于实行优惠政策,解决科技人员外流问题
  针对我市科技人员外流问题,市政府从保持长春科技优势、以振兴长春经济的长远利益出发,遵照国家并参照外省、市的有关规定,草拟了有关科技人员兼职、辞职、向乡镇企业流动和引进科技人才的四项规定,待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付诸实施。规定中,对科技人员的管理、使用和引进工作都制定了保护性优惠措施,将对我市科技工作的发展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
  市政府在落实议案,解决科技人员外流方面还做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处理科技人员职称评定遗留问题。根据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为1983年职称评定工作停办以前符合条件但尚末审批办理的4199名各类科技人员积极补办了技术职称,其中补办高级职称的14人(另有35人已上报省高评委员会),中级的1478人,初级的2672人,为稳定我市的科技人员队伍起了良好作用。
  (二)基本解决了中级以上科技人员家属的“农转非”问题。为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解决科技人员的后顾之忧,市政府通过现场办公的形式,先后为3913名科研、农林、工程技术系统中级以上科技人员和15年以上中小学教师的13984名家属办理了“农转非”手续。
  (三)落实了我市科技知识分子住宅建设项目。为逐年改善科技人员住房条件,解决好科技人员迫切关心的问题,市政府已于今年8月1日在朝阳区云鹤街破土兴建了一栋市科技知识分子住宅楼。此项工程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预计投资550万元,现已投资181.5万元,力争明年年底交付使用。
  (四)实行专业技术职称聘任制。今年,市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已全面展开,年内即可结束。另外,今年还在部分企业内进行了技术职务聘任制试点工作。为使这项工作逐步深入,得到推广,市政府已组织有关部门深入企业内部进行跟踪研究。
  今后,我市将根据国家职称评定,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有关精神,积极开展全市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凡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都要聘任,力争使更多的专业技术人员被聘为相应职务,以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才能,为振兴长春经济做出积极贡献。
  三、关于加强与在长大专院校和科研单位的联系,疏通科技成果商品化渠道,解决科技成果外流问题
  为充分发挥我市科技优势,进一步推动科技与生产相结合,解决科技成果外流问题,市政府采取了如下措施:
  (一)组织、邀请各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和企业的专家、科技骨干参加技术难题招标会。今年上半年,市有关部门深入企业共征集科研难题55个,举行了两次技术难题招标会,有17个单位接标,已解决了5项技术难题,另有14项技术难题正在研究、解决中。
  (二)组建科研生产联合体,使科技与生产的结合具体化。目前,经过努力已有34所大专院校与科研单位参加联合,组建了37个科研生产联合体。预计这些联合体今年将增加产值1442.6万元,利税可达195万元。
  (三)广泛收集并推广应用大专院校和科研单位的科技成果。到目前为止,已从大专院校和科研单位收集科技成果60项,从中筛选出企业适用的成果20项,现已直接应用、移植10项,有3项投入生产并初见成效,新增产值110万元,利润25万元,税金10万元。
  (四)积极开拓多种形式的技术市场,疏通科技成果商品化渠道。为使科技成果迅速转化为生产力,以适应当前经济发展的需要,市政府大力倡导开展多种形式的技术交易活动,迄今为止,我市各类技术开发、咨询和服务机构已达320多个,仅上半年,登记交易合同就达269份,成交额345万元。
  为充分发挥我市科技优势,推广应用科技成果,扩大科技交易规模,今年上半年,市政府曾举办了全省范围的《长春第二届发明与革新展览会》。在全国发明展览会上,市政府积极组织力量参加技术交易活动,并取得了一定成果。如“大豆豆花”和“胡萝卜冰淇淋”等项目都获得好评。会议期间,共签订成交合同67项,成交额达480.35万元,在发挥科技优势,促进科技成果商品化方面迈出了可喜的一步。
  (五)为控制科技成果外流,除加强与在长大专院校、科研单位的联系外,市政府还加强了信息、情报工作,对新技术、新成果进行跟踪,并在科技成果管理上实行了改革,制定了扩大科技成果登记的办法,特别是对已推广应用的科技成果进行扩大收集登记,对新科技成果的外流起到了有效的监督作用,为防止外流提供了先期手段。
  四、关于制定具体政策、办法,放活科技人员、科研机构的问题
  为推动科研与生产相结合,深挖科技潜力,更好地为发展我市经济服务,市政府从今年4月以来,组织、集中骨干力量对我市30个重点企业,50个重点产品以及16个市属科研机构进行了深入的调查,并在全面分析、解剖的基础上,制定了一系列放活科研机构、科技人员的规定、办法。诸如关于《民办科技机构管理办法》、《技术市场管理实施细则》、《独立科研机构改革的暂行规定》、《科研生产联合体暂行办法》和《科技干部支援乡镇企业暂行规定》等,这些规定,鼓励和支持了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和各类科技人员,面向基层、面向企业进行租赁、承包。这些规定的实施对放活科研机构和人员必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形势,充分发挥政府职能部门的综合协调作用,市政府现正在组织有关部门调查研究并拟定我市科技体制改革的配套方案,其中包括市属科研机构的改革方案。
  五、关于逐年增加科技经费问题
  为适应我市科技事业发展的需要,按照中央和省有关文件精神,市政府从1984年开始,每年拨款100万元作为我市科技发展基金,实行专款有偿使用。1986年,市政府为支持我市科技事业的发展,面临财政极为紧张的状况,仍拨款70万元作为科技三项经费无偿使用(包括风险基金)。今年在我市财政仍然很紧且深入开展“双增双节”的情况下,科技经费保持了去年170万元的水平(发展基金100万,三项经费70万)。
  今年市财政预算支出为3.6亿元,其中各项科技经费支出占0.47%,根据我市今年的财政状况,按照议案提出的科技经费应不低于财政支出0.8%的要求,目前还难以达到。一是市八届五次人代会召开时我市财政预算盘子已定;二是今年财政困难,确实没有余力。有关科技经费的计划安排,市里打算是,今年按原计划拨70万元,1988年争取增加一些,向1%目标努力,拟于1989年达到1%的水平。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长春市人民政府
  对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优生、优育工作,切实搞好计划免疫,提高人口健康素质》议案落实情况的报告
  1987年12月19日在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
  现将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优生、优育工作,切实搞好计划免疫,提高人口健康素质》的议案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优生、优育、计划免疫工作是全面提高人口健康素质的基础工程,是关系到中华民族兴衰的大事。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优生、优育工作,切实搞好计划免疫,提高人口健康素质》的议案,有力地促进了我市的优生、优育和计划免疫工作。市政府接到八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加强优生、优育工作,切实搞好计划免疫,提高人口健康素质》的议案后,主管副市长多次召集卫生、计生委、民政、财政、编办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针对议案中提出的问题,结合此项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认真地研究讨论,制定落实议案的具体措施,在落实议案过程中,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整顿村级卫生组织,加强了基层防保队伍建设
  村卫生所的防保医生是农村落实优生、优育、计划免疫各项措施的第一线人员。1984年,市政府曾对村级卫生组织进行过一次整顿。但由于农村实行多种形式的承包责任制后,村卫生所人员的工资来源问题没能得到妥善解决,有80%的卫生所相继解体或名存实亡,多数医生个人开业,有的甚至改行,使预防保健措施无法落实。
  针对农村防保工作比较薄弱的实际情况,1987年7月市政府办公厅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会同市委办公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农村村级卫生组织建设的通知》,要求各县、区对村卫生所进行整顿,已经解体和过去没有的要抓紧恢复和建立起来。并要求各乡、村切实保证卫生人员的年收入相当于当地上中等劳动力的水平或不低于民办教师的收入水平。8月末,市政府在榆树县召开了农村村级卫生组织整顿建设现场会,各县主管县长、卫生局长等参加了会议。会议要求各县、区的整建工作必须在1988年春耕前结束。同时,责成市卫生局对县的整建工作进行了一次检查。从检查的情况看,榆树、农安两县起步较早,抓得较实,已有95%以上的村整建完毕。九台县也于今年10月份在沐石河乡召开了整建现场会。1988年初,市政府主管领导将率领市卫生局的同志一起到部分县、区检查落实情况,春耕前,组织力量进行全面验收。村级卫生组织健全后,农村基层预防保健工作就有了可靠的组织保证。
  为进一步加强对计划免疫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了由市卫生局、教育局、公安局、计生委等部门组成的计划免疫协调小组,由一位副秘书长兼任协调小组组长,协调各有关部门共同抓好计划免疫工作。
  二、制定总体方案,加强婚育知识的宣传教育
  加强婚育知识的宣传教育,使广大的未婚、已婚青年都掌握婚育知识,是促进全社会重视优生、优育,提高人口素质的重要措施。现在,我市绝大多数乡(镇)街道办事处都建立了婚姻保健室,对婚姻当事人婚前进行婚育和计划生育知识教育,在全国“计划免疫日”(即每年4月25日)这一天,市卫生部门组织上千名医务人员上街宣传优生、优育、计划免疫知识,并开展了咨询服务。为了使这项工作更加深入地开展下去,市政府已责成卫生局、计生委制定了对全社会进行婚育知识教育的总体方案。经过初步研究,整个婚育知识教育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面向中学生。结合中学生理卫生课教学,对中学生进行青春期卫生知识教育,教育学生严肃对待婚姻、恋爱、人生等问题。
  第二阶段,面向青年职工和青年农民。由单位和村民委员会对他们进行恋爱前的婚育知识教育,尤其要讲清近亲结婚和患不宜结婚或暂不宜结婚疾病者结婚的危害,避免出现恋爱双方感情已经很深又不能结婚的现象。
  第三阶段,面向即将结婚的青年。凡要求登记结婚的青年,乡、镇、街道办事处的卫生、计划生育、民政部门要共同对他们进行优生、优育知识和计划生育教育,使他们掌握一定的优生、优育知识,强化计划生育观念。
  除上述三阶段教育外,各区、乡(镇)、街道办事处还要根据实际情况,举办不同规模的婚育学校,对新婚夫妇、婴儿父母、祖父母等进行相应的、系统的优生、优育知识教育。
  报社、电台、电视台、电影放映部门等也要有计划地进行这方面的宣传教育。特别是在新年、春节期间及计划免疫日、计划生育宣传集中时期,要注意搞好配合宣传。
  上述宣传教育工作需卫生、计划生育、教育、工会、共青团、妇联及新闻单位的密切配合。待宣传教育的方案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市政府将召开各有关部门领导会议,落实任务,具体分工。有关部门还将联合下发文件,把宣传教育方案落实到基层。
  三、制定了婚前健康检查方案,加强婚前检查工作
  婚前健康检查是一项政策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1982年,国家计生委、卫生部联合发了《关于开展婚前检查的通知》。据此《通知》精神,卫生、民政、计划生育等部门已开展了婚前健康检查工作,约累计检查了7.8万人。实践证明,开展这项工作,对于减少出生缺陷,提高人口素质是大有益处的。
  婚前健康检查涉及到国家和省的有关法规,因此在作法上既要积极又要稳妥。原来,我们已经确定先在两个城区试点。今年12月16日,我们接到省卫生厅、民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批准开展婚前健康检查单位的通知》,我市除九台县外,其他县、区的妇幼保健所都被批准开展婚前健康检查工作。这些县、区是否所有乡、镇全部开展,根据《通知》精神要考虑交通是否方便,是否会给群众造成太大困难,群众是否基本接受等实际情况,由县、区人民政府决定。
  指定检查单位的医生应严格按照《婚姻登记办法》中新规定的禁止结婚的两种疾病进行检查。医生认为个别当事人确需作规定项目以外的某个病种检查时,须征得当事人同意,否则不进行检查。
  四、落实了冷链装备资金,加强防保工作的基本建设
  目前,我市尚有136个乡级防保组织没有水箱。除经积极争取由卫生厅帮助解决一部分资金外,市里尚须拨付5.44万元。此外,每个村卫生所都要装备一个冷藏包,需资金2.5万元。两项共需市财政资助7.94万元,对此,市财政已做了安排。冰箱和冷藏包省里正在订货,世界卫生组织还将无偿拨给我市一座活动冷库。待上述几项防保装备落实之后,我市冷链系统基本完善,即可初步适应当前防保工作需要,为计划免疫工作提供相应的物质保证。
  五、关于几个具体问题的解决意见
  1.关于妇幼保健人员不足问题。农村村级卫生组织整顿结束后,乡级妇幼保健人员基本上都可配齐。市、县两级妇幼保健机构人员,省、市两级编委分别在1986年11月和1987年1月正式核准,市妇幼保健所按卫生部、劳动人事部颁布的《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编制标准(试行)》中市级一类标准(90)人执行。现在,市妇幼保健所实有30人。鉴于财力情况和技术人员须认真选定等问题,决定三年内配齐。各县也将逐步配齐。
  2.关于防保经费不足问题。防保经费数量不足的问题确实存在。但从我市财力状况及全局情况看,还难以为卫生事业发展提供足够的资金。但是,为了支持此项工作,市政府在今年各项经费普遍压缩10%的情况下,仍将市直妇幼、结防经费保持在去年的水平上,防疫经费比去年还增加了6%。今后,随着经济的发展,卫生事业费会逐年增加,防保经费也将逐年增加。
  3.关于防保机构房舍狭小破旧问题。市政府对此已引起注意。在上级卫生部门的支持下,市里为防疫站新建一座3660平方米的办公楼,现已交付使用。去年,市卫生部门自筹资金为儿童保健所修建办公楼,但因资金不足现暂停工,预计明年可以交付使用。因为各级卫生部门与其它许多部门一样,过去在发展建设中的历史欠帐都很多,在短期内全部解决确有困难。鉴于当前市财政和其他方面原因,从全局考虑,将逐步加以解决。
  4.关于业务收费标准过低的问题。卫生口的收费标准都是省里审定的,确实偏低。如孕产妇围产保健系统管理,产前,医生平均为孕妇作八次检查;产后,要逐家访视,但省里却规定只收3角钱。对这一情况,市已多次向省反映,今年仍积极做工作。
  5.关于制定妇女、儿童健康保护和计划免疫工作法规问题,市政府已责成有关部门正在进行调查研究,酝酿起草,争取尽快提交有关部门进行审定。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长春市人民政府
  关于贯彻落实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一号议案情况的报告
  1988年8月12日在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
  市长 尚振令
  各位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按照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建长春市革命烈士纪念塔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的要求,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了一系列的工作,现将贯彻落实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关于修建纪念塔的组织领导
  《议案》指出,长春市是一座具有光荣革命传统的城市,但至今尚无一座规模较大的纪念性建筑和一处适应需要的祭奠革命烈士的大型场所。因此,修建一座大型纪念建筑是十分必要的。特别是今年又值我市解放四十周年,更具特殊意义。为开展好纪念长春解放四十周年的各项活动和修建纪念碑等项工程,市里专门成立了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分别由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和军分区的一名负责同志任正副组长。落实《议案》的工作是在领导小组的具体组织领导下进行的。为抓好这项工作,在接到《议案》后,即召集有关部门就《议案》的贯彻落实工作进行了讨论、研究。在领导小组指挥下,由一名副秘书长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同时责成市建委具体负责组织选址、设计、施工工作;市财委具体负责组织资金筹措、管理和使用工作。
  二、关于修建纪念塔的名称、设计、选址情况
  根据《议案》提出纪念塔造型要宏伟、肃穆的要求,我们在2月间专门邀请了省、市设计、建筑、艺术部门的领导和专家进行座谈、咨询。多数专家就塔的具体名称问题提出了建议。他们认为今年是长春解放四十周年,可否把纪念革命烈士的内涵扩展一些,既包含为解放长春而牺牲的烈士,又包含解放后几十年来,为建设长春做出了突出贡献而故去的革命干部、知识分子、工农兵等各界人士,人民都在怀念他们。其次,今年正值长春解放四十周年,也应包含纪念解放四十周年的意义。另外,原来有一个苏军解放长春纪念塔,我们应突出自己解放长春,建设长春的意思,他们建议塔的名称,可以叫作“长春解放纪念碑”。根据专家意见,经领导小组研究,一致同意采纳了他们的意见。认为这样既包含了缅怀先烈、激励今人、教育后人、继往开来的意义,而且又包含纪念长春著名建设者的意义。基于这种考虑,并拟在纪念碑文中记述长春解放的经过,在长活动过的革命先烈的主要事迹和长春人民学习革命先烈崇高精神,努力振兴长春的内容。我们回顾这段工作过程,这个设计指导思想确定后,我们感到虽然与《议案》基本精神是一致的,但是有一个名称的变动问题。这件事按法定程序本应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由于我们考虑不细,没有把其作为贯彻落实《议案》过程中出现的一个问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这一点我们是有缺点和责任的。
  对纪念塔的具体设计方案,市政府采取了比较慎重的态度,先后组织各方面专家对参选的九十九个方案逐一进行研究、评价。经过筛选,确定了现在采用的设计方案。
  1.该设计方案的情况是:
  (1)塔基每边长19.48米,象征着长春于1948年获得解放,整个造型呈门形,标志着从此跨入一个新时代;(2)塔身造型上部较宽,中间联接部窄小,形似两面旗帜,象征长春市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继承解放长春的革命先烈的遗志和革命战士的理想,前赴后继,奋勇前进;(3)整体结构简洁,集庄严、肃穆和时代特征于一身,具有比较鲜明的特点。
  2.选址工作经有关部门协商,并征求多方面意见,塔址选定在南湖公园靠近新民广场一侧。此处地域宽阔,树木葱笼,环境寂静,交通方便,适于进行各种纪念活动,是修建纪念塔较为理想的场所。
  三、关于修建工程进度情况
  为在《议案》要求的时限内完成修建工作,市政府以多种形式,采取多种渠道集资的方法,较迅速地落实了修建纪念塔所需资金。同时,责成有关部门组织各方面力量,全力投入纪念碑的建设施工工作。截止8月6日,主体浇注已达26.15米,预计8月15日前可完成。目前已在16米处搭设防护,正在进行贴石施工的准备。纪念碑护墙工程总量1 300立方米,现已完成600立方米,根据工程进度和各方面准备情况,预计纪念碑可以在9月末建成揭幕。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人大志

《长春市志 人大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志上限因事而异,下限止于1988年底。记述长春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议)案的提出与办理、人大代表 等,反映了长春人民政治、文化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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