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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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人大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4019
颗粒名称: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分类号: D622
页数: 10
页码: 330-339
摘要: 本文是1988年1月9日在长春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长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池精武的工作报告。
关键词: 工作报告 委员会 长春市

内容

1988年1月9日在长春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长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池精武
  各位代表:
  我受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本次大会报告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闭幕以来的工作,请审议。
  1987年的工作
  1987年,市人大常委会依照《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赋予的职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以发展经济为中心,以加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为重点,积极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监督,保证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贯彻执行
  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监督保证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正确实施,是地方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责。一年来,常委会认真抓了以宪法为重点的普及法律常识的宣传教育,推动了司法行政部门开展普法教育。全市举办了各类普法学习班,培训普法骨干12万7千多人。常委会还结合县(区)、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通过报刊、广播、宣讲等多种形式,广泛深人地进行了《地方组织法》和《选举法》的宣传教育。为了推动普法宣传教育的深人开展,去年8月,常委会部分主任、委员同省人大常委会的领导同志一道,深入到我市县、区、机关、企业等57个单位,检查贯彻执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制教育维护安定团结的决定》和进行普法宣传教育的情况。通过检查,总结了普法教育的经验,研究了进一步深入进行普法宣传教育的措施,使全市广大干部和群众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公民意识和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的观念不断增强,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普遍提高。不少单位提出了依法治厂、依法治校、依法治店、依法治街、依法治乡的具体措施,开始注意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各项事业。这对加强全市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在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同时,常委会还抓了执法情况的监督检查。一年来着重抓了《食品卫生法(试行)》、《经济合同法》、《会计法》等项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试行)》情况的报告。委员们在肯定我市自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试行)》以来所做的工作的同时,还指出,在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试行)》过程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时有发生,出售疫病畜禽肉以及在食品中掺杂使假问题在一些地方很严重。要求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坚持不懈地进行《食品卫生法(试行)》的再宣传、再教育,不断增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领导和从业人员的法制观念。对此,市政府很重视,采取了许多措施,下发了《关于城区实行牲畜定点屠宰和检疫的通知》,又制定了个体熟食品加工的七项规定,从而统一了国营、集体和个体单位食品卫生检查验收的标准。目前,全市食品卫生状况有了一定的改善。
  为了加强经济管理,保障良好的社会经济秩序,常委会在第三十二次和第三十五次会议上,分别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经济合同法》和《会计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委员们对市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在宣传和执行《经济合同法》和《会计法》方面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也指出了不少问题。主要是一些做经济工作的同志法制观念不强,不习惯、不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工作,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在一些单位还依然存在。委员们指出,《经济合同法》和《会计法》是加强经济管理工作的重要法律,认真贯彻执行这两个法律,对搞好改革、开放、搞活,促进经济活动正常进行必将起到重要作用。要求市政府各经济主管部门和全市各经济单位要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学会并善于运用法律手段开展经济活动,管理经济工作,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审议政府的《经济合同法》执行情况报告之前,常委会部分主任、委员和有关部门的同志,对去年粮食定购合同的落实情况,深入到五个县和郊区作了认真的调查,不仅对审议《经济合同法》提供了重要依据,也进一步促进了全市的粮食定购政策的贯彻落实。
  二、积极开展地方立法工作,参与国家和省的立法活动
  加强地方立法,把各项工作逐步纳入法制的轨道,促进从依靠政策办事向既依靠政策又依靠法律办事的过渡,实行以法治市,是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一年来,常委会以积极慎重的态度,着重抓了我市城市建设方面急需进行的地方立法工作,制定了《长春市城镇绿化管理条例》和《长春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在第三十四次常委会议上审议通过后,业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已于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在制订这两个地方性法规的过程中,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常委会提出议案后,会同有关部门深入进行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反复作了修改。常委会在审议这两个地方性法规时,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给委员们以充分的酝酿时间,在第三十三次常委会议上,先听取制定这两个地方性法规的说明,然后将法规草案交给委员们进行调查研究,在此基础上,提交第三十四次常委会议进行审议,通过后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这两个地方性法规的实施,对加强我市的城镇绿化管理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美化城镇,促进并保障精神文明建设,使城市建设更好地适应经济建设的发展将起到积极作用。
  参与国家和省的立法活动,也是地方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工作。常委会对国家交付讨论的《技术合同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法》、《版权法》、《档案法》、《保密法》等6项法律草案和省拟订的《吉林省律师依法履行职务条例》、《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吉林省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管理条例》、《吉林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吉林省城市房产管理条例》、《吉林省乡村建设管理条例》等6项地方性法规草案,及时组织部分委员、人民代表、专业工作者和有关工作人员,进行了认真讨论研究,征询了各方面的修改意见,及时整理汇总上报省人大常委会。
  三、听取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依法实行工作监督
  一年来,常委会围绕经济建设和经济体制改革,围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围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举行了六次会议,听取并审议市政府11项工作报告。
  为促进工业企业深化改革,在第三十二次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我市工业企业改革情况的报告。委员们认为,我市的工业企业改革,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革、开放、搞活的方针,以大中型骨干企业为重点,积极扩大企业自主权,推行各种形式的承包经营责任制,使改革进一步深化,使一大批企业在改革中获得了生机,增强了活力,全市经济效益不断提高。同时,也指出我市的工业企业改革虽然有很大进展,但步子迈得还不够大。各级领导干部要不断增强改革意识,很好地研究如何改进政府职能,进一步简政放权,解决好企业的经营机制,把工业企业改革不断引向深入。为了加强对经济工作的监督,在第三十四次常委会议上,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我市198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委员们认为,通过开展“双增双节”运动,我市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的执行情况是好的,但在好的形势面前,应保持清醒头脑,要看到完成全年的国民经济计划困难还是不少的,特别是要采取有效措施,多渠道增收节支,反对铺张浪费,提倡艰苦创业,确保全年收支平衡。
  为了加强社会治安工作,促进安定团结,在第三十二次常委会议上,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社会治安工作情况的报告。委员们指出,我市社会治安经过几年来的综合治理,基本上还是好的,但是,也不能忽视大案、要案的上升问题。各级司法机关要认真贯彻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分子和经济犯罪分子,同时,要从严治警,密切配合,争取社会治安的进一步好转,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保障改革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
  在第三十五次常委会议上,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我市科技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报告。委员们充分肯定了我市计划生育工作和科技为乡镇企业服务方面取得的成绩。对计划生育工作,委员们强调,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好计划生育政策,特别是继续抓好农村计划生育这个重点。在科技方面,委员们提出,要进一步提高对科技是从根本上决定我国现代化进程的认识,充分发挥我市科技优势,加快发展科技事业,为振兴长春经济服务;在乡镇企业的发展上,也要注意搞好科技成果转让,尽快制订政策,鼓励和保证科技人员为乡镇企业服务等具体建议。
  一年来,常委会根据《地方组织法》的规定,认真行使了人事任免权,共任免、决定任免、批准任免了市政府组成人员和市法院、检察院的工作人员66人。
  四、组织代表视察调查,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和意见
  一年来,常委会围绕党的中心工作、人代会决议和常委会审议的议题,进行了6次视察和12项专题调查。
  为了推动我市“双增双节”运动的深入开展,去年6月,常委会组织部分主任、委员和代表,对我市一轻、纺织、房地、建工系统所属的14个企业、工地进行了视察。代表们充分肯定了我市企业开展“双增双节”运动取得的可喜成果,也提出了要进一步搞好宣传发动工作,切实加强企业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注意提高工程和产品的质量等项建议。同时,对一些企业原材料缺口较大,企业挂帐以及工程节约奖励等问题,提出了具体改进意见,对促进我市“双增双节”运动的深入开展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
  去年9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主任、委员、代表,检查了市八届五次人代会关于政府工作报告决议中有关为全市人民办10件好事的落实情况,对我市自由大桥、惠工路立交桥、中日友好水厂、东郊煤气厂、伊通河城区段二期工程、二道河子污水泵站等10项重点工程,进行了视察。代表们认为,市政府认真贯彻执行了“人民城市人民建”的方针,本着经济建设、城市建设、环境建设三同步的原则,为春城人民办了10件好事。代表们在视察中赞扬了参建单位广大干部和职工在施工中,夜以继日,奋不顾身的革命精神。建议对参建单位广大干部和职工的这种革命精神,要广为宣传,使之发扬光大。代表们建议,要加强对重点工程的管理,注意发挥工程的综合效益。代表们对东大桥交通不畅问题,建议政府尽快研究解决。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根据视察组的建议,调整了吉林大路汽车流量。目前,东部交通堵塞问题已有所缓解。
  去年8月份,常委会组织部分主任、委员、代表,对我市一些劳改劳教单位进行了视察。代表们查看了劳改劳教场所的设施和犯人的学习、劳动、生产、改造情况,在肯定工作成绩的同时,就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向有关部门提出了改进的要求和意见,进一步促进了我市劳改劳教工作。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试行)》,加强风景区的环境管理,常委会于去年6月份组织部分主任、委员和代表,对南湖水质污染情况进行了视察。对南湖附近一些单位违反《环境保护法(试行)》和市政府有关城建管理的规定,向南湖大量排放污水的不法行为进行了严肃批评,并限期改正。有关的几个单位都在限期内改建了管道,解决了向南湖排污的问题。
  为了认真实施《吉林省校园校舍保护管理条例》,常委会组织部分主任、委员同省人大常委会的领导同志一起,视察、调查了我市部分县(区)、乡(镇)条件落后和边远学校的情况,对校园校舍建设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许多意见和建议。有些意见已被政府及时采纳,有些违反《条例》规定的做法得到了纠正。
  常委会为了发挥代表作用,还组织他们深入基层,进行调查研究。去年春耕前后,深入到双阳、郊区22个乡、镇,调查了执行农村政策和深化改革方面的问题;8月份,调查了我市物价问题;9月份,调查了计划生育和科技为乡镇企业服务的情况;10月份,又调查了我市执行《会计法》的情况。这些调查,大部分形成了调查报告,有的市委作了批转,有的转给市政府的有关部门,有的刊登在《人大工作通讯》上。这些调查对我市的经济建设和深化改革都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为了加强和代表的联系,去年7月份,常委会组织力量到市内各区和几个县,走访了部分市人民代表,总结了代表工作经验,并在第三十四次常委会议上作了专题报告。此外,还通过召开座谈会、通信发函等方法,努力与人民代表广泛接触,这些都推动了代表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人民代表的议案是人民群众的意愿、要求和利益的集中表达,是人民当家做主、行使管理国家权利的一种重要形式。对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市人民政府是重视的,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落实。到去年8月底,2件议案和269件代表意见、建议(其中属于政府办理的249件,属于其他部门办理的20件),已经全部办理完毕,并向代表们作了书面答复。
  认真搞好信访工作,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这也是常委会的一项重要工作。一年来,常委会收到人民代表和群众来信253件,接待来访272人次,其中由领导亲自接待或批办的有91次件,其余的或转“一府两院”处理,或由常委会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处理好群众的来信来访,不仅帮助群众排忧解难,密切了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同时,也为常委会监督“一府两院”,更好地行使职权,提供了许多情况。
  五年来的工作体会
  各位代表:市八届人大常委会自1983年3月选举产生的五年来,坚持贯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不断提高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性质、任务、作用认识的过程中,行使了《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赋予的决定权、监督权、立法权、任免权,积极开展工作,逐步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进一步加强了全市的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推进了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和其他各项建设事业的发展。回顾五年的工作实践,主要有以下几点体会:
  第一,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行使职权,是常委会工作的重要前提
  五年来的实践使我们感到,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人大常委会,必须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通过行使好法律赋予的职权,开展工作,为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服务,才能更好地发挥权力机关的作用,更有效地监督、推动“一府两院”的工作。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确定的全党、全国的中心任务。人大常委会的工作也必须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五年来,我们把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作为指导思想,通过抓地方立法,审议决定全市的重大事项,监督法律的实施,对“一府两院”的工作进行监督和组织人民代表开展活动,进行参政议政等方式和途径,依法行使职权,开展工作。我们所进行的地方立法工作,主要是围绕解决好城市的建设和管理工作,使之适应经济改革和经济建设的需要。我们所进行的法律监督,重点是监督检查经济法律、法规实施,推动执法部门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调节经济关系和经济活动。我们所进行的工作监督,重点抓了工业企业改革,商业企业改革,提高工商企业的经济效益,发展乡镇企业,保护专业户的合法权益,发挥科技优势,加强审计监督,打击严重经济犯罪等事关全市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由于在工作上抓住了重点,同“一府两院”的工作目标一致,步调比较协调,因而工作也是有成效的。
  从实践中我们体会到,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抓住事关全局的大事,认真行使法律赋予的职权,从加强监督入手,以法律为依据,提出问题,解决问题,既能使常委会的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党的中心,保证党的中心任务的落实,又能有效地加强对“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既体现了常委会的特点和性质,发挥了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又避免了干预政府、法院、检察院的日常行政工作和司法工作。
  第二,加强法律监督,在敢于监督和善于监督上下功夫,是做好常委会工作的重要环节
  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职权,包括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五年来,我们在行使监督权方面,重点抓了法律监督,主要是抓了执法监督。通过听取审议执法部门关于法律实施情况的报告,就实施法律作出决议,组织代表视察法律实施情况,受理人民群众申诉,纠正违法行为等途径,着重抓了《宪法》、《刑法》、《地方组织法》、《经济合同法》、《环境保护法(试行)》、《食品卫生法(试行)》、《义务教育法》、《会计法》、《森林法》等项法律执行情况的监督,保证了宪法、法律、法规在我市的正确实施,保障了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实践表明,随着法制工作的发展和健全,常委会在行使监督职权中把法律监督作为重点,促使各项工作逐步纳入法制轨道,既可以为经济体制改革、经济建设和其他各项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和经济环境,也使常委会的工作突出了重点,有利于正确地行使职权,更好地发挥权力机关的作用。
  实践还使我们感到,常委会要正确行使好监督权,一定要在敢于监督和善于监督上下功夫,要做到这一点,必须抓住法制这个关键,依法开展监督。五年来,我们通过执法情况的监督检查,制止、纠正了一些在环境保护、校园校舍管理、市场管理、物价工作、食品卫生工作等方面的违法现象,促使政府改进和加强了这些方面的工作;通过受理代表和人民群众的信访申诉,监督纠正了6件定性不准、量刑不当的案件,监督有关部门查处了3件公安司法人员执法违法的案件;通过行使任免权,撤销了一名犯有错误的市政府组成人员的职务。这些都是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按照法定程序,开展监督工作的结果。常委会的工作只有抓住“法”这个重点,在加强法律监督上下功夫,抓住重大的问题,坚持法制的原则,衡量是非曲直,就能够做到既敢于监督,又善于监督,也使常委会行使职权有了依据,处理问题、解决问题有了权威性。
  第三,依靠人民代表,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是做好常委会工作的重要基础
  人民代表分布在全市各条战线,他们生活在群众之中,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全市各方面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只有紧紧依靠人民代表,倾听他们的呼声,了解他们的愿望,才能使我们的工作更好地集中群众的智慧,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作出的决议、决定更切合实际,更符合人民的利益,从而保障人民行使当家做主的民主权利。五年来,代表大会通过的议案,常委会审议重大事项作出的决议,对“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大都是在听取代表意见,或通过代表视察、调查的基础上形成的。实践还使我们感到,要充分发挥代表的作用,常委会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从各方面为代表参政议政创造条件。几年来,常委会根据国家法律的规定,结合我们的实际,制定了《人民代表工作暂行办法》、《关于处理人民代表意见的暂行办法》、《关于议案工作的暂行规定》,使代表工作向着规范化、制度化的方向迈进一步。在代表活动方式上,常委会在人代会前,围绕一些议题组织代表调查;常委会前,组织代表视察;制定地方性法规时,组织代表座谈,征询意见;围绕法律的实施和全市的重大事项,组织代表视察等。实践证明,这些活动的开展,既为人民代表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创造了条件,也使常委会的工作有了依托和基础,对于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善常委会的工作,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都有积极作用。
  第四,加强自身建设,是做好常委会工作的重要条件
  地方人大常委会既是权力机关,又是工作机关,担负着繁重的任务,只有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才能树立人大常委会的威信,才能充分发挥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几年来,常委会注意在思想、作风、组织、制度等方面加强自身建设。在思想建设方面,常委会认真组织委员、机关工作人员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联系实际,正确理解目前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以及当前进行改革和开放的重大意义。通过组织学习宪法和法律知识,不断提高对人大常委会的性质、地位、作用的认识。深深感到,人大常委会不是可有可无的“清谈馆”,也不是“走走形式”、“举举手”、“办办手续”的机关,而是历史经验的总结,是改革和完善我国政治制度的产物,是任务重要的一线工作,地方人大常委会在国家生活中的法律地位和法律作用,是其他国家机关所不能替代的。坚持依法行使职权,是党和人民交给我们的重要职责,是时代赋予我们的光荣使命。实践还使我们体会到,在当前民主与法制日臻完善,各项改革日趋深入,“两个文明”建设日益发展的形势下,对我们人大的工作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必须使常委会的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才能更好地行使职权。因此,根据法律规定,结合学习外地经验,我们在加强制度建设方面,先后制定了《常务委员会会议制度》、《关于常务委员会会议有关问题的规定》、《主任会议制度》、《关于监督本市司法机关执行宪法和法律的暂行办法》、《人事任免办法》、《常委会同一府两院办事部门工作联系暂行办法》等。加强机关的组织建设,也是我们做好人大工作的重要条件。常委会从工作实际需要出发,按干部“四化”的条件,调配、充实了机关工作人员,使之与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所担负的任务相适应。实践证明,人大常委会要提高工作水平,没有一个好的作风是不行的。在加强作风建设方面,常委会树立实事求是精神,注重工作实效,经常深入基层,依靠代表联系群众,有计划地进行调查研究。五年来,还加强了同县、区人大常委会的联系,相互探讨了加强监督工作,加强人民代表工作,加强自身建设方面的经验,以改进、完善、加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工作。由于常委会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有效地保证了人大工作的顺利开展。
  回顾任期内的五年,常委会虽然依法行使职权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同党中央指示把人大及其常委会建设成为“有权威的人民权力机关”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这几年,我们在依法行使职权,对“一府两院”进行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有些方面还不够有力;在审议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方面,有些该做出决定的事项还没有做出决定;在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方面,虽然作了些改进,但对任免干部的审查考核工作还没有开展;在立法工作方面,不论从数量、质量和立法的力量、水平上看,都和实际需要有一定的差距;人大机关的自身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各位代表: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党的十三次代表大会,提出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进一步确定了我国今后经济建设、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基本方针,提出了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伟大任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根本的政治制度。随着政治体制改革的逐步展开,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我们相信,市九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党的十三大精神指引下,在市委的领导下,团结一致,同心协力,不断总结经验,把常委会的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为深化改革,推进我市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人大志

《长春市志 人大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志上限因事而异,下限止于1988年底。记述长春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议)案的提出与办理、人大代表 等,反映了长春人民政治、文化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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