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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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人大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4014
颗粒名称: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分类号: D622
页数: 7
页码: 303-309
摘要: 本文是1984年3月10日在长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凯的工作报告。
关键词: 工作报告 委员会 长春市

内容

1984年3月10日在长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凯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常务委员会一年来的工作,请审议。
  市八届人大常委会自去年四月经市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以来,在市委的领导下,依法行使了职权,主要做了如下几项工作:
  一、听取政府、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讨论决定了我市的一些重大事项
  听取本级政府、法院、检察院的工作报告,集体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的重大事项,是地方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责。一年来,我们举行了九次常委会会议,先后听取和审议了政府和两院有关经济工作、商业改革、文教卫生、城市建设、社会治安等方面的重要工作报告十二项。其中作出相应决定、决议的有五项。
  常委会审议讨论的议题,都是围绕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以及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来安排的。在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上,人民代表对一些商业企业在实行经营承包责任制中,片面追求利润,损害消费者利益的问题,提出了批评。市委对这些意见很重视。指示我们要很好地研究解决。我们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召开了第二次常委会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我市商业改革中维护消费者利益的情况汇报。讨论中,委员们充分肯定了商业企业改革取得的成绩,同时也列举了一些商业企业经营思想不端正、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事例,并就如何纠正这些问题,提出了具体建议。强调商业企业改革要坚持社会主义经营方向,坚持为生产、为人民生活服务的方针,搞活商品流通,改善经营管理,认真贯彻物价政策,依靠群众进行监督;要针对实行经营承包责任制的新情况,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要加强对个体工商户的管理。会后,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会议的要求,及时研究落实了改进措施,促进了商业改革,服务工作也有了一定的改进。
  去年,市委根据党中央的指示,把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作为中心任务来抓。为配合抓好这一中心工作,我们在第五次常委会议上,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我市工业企业经济效益情况的报告。会议要求工业部门要进一步端正经营指导思想,重视抓质量和品种;加强综合经济效益考核;重视依靠科技进步,重视人才和智力开发;加强信息工作,大力提高企业素质,改善工业企业管理工作。这些意见,对促进我市工业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去年8月,党中央和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分子的决定,这是实现社会治安根本好转,保障经济建设顺利进行的重大决策,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热烈拥护。我们在第六次常委会议上,学习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听取了市公安局关于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情况的报告,并就此作出了决议。政府和检、法两院根据决议的要求,坚定地贯彻执行了中央依法从重从快一网打尽的方针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两个决定,密切配合,协同作战,组织了两次打击行动,有力地打击了严重刑事犯罪分子。
  去年10月,党的二中全会提出抵制和清除精神污染的重要任务后,我们专门召开了第八次常委会会议,学习了邓小平同志、陈云同志的重要讲话,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我市文化工作情况的汇报。会议要求政府认真执行中央决定,认真掌握政策,把这一工作抓好。
  常务委员会还讨论了全市人民普遍关心的一些重大问题。近一、两年来,我市出现了一些人养犬、高价倒卖君子兰花的不良风气,严重腐蚀了人们的思想,危害了社会治安。人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市政府根据各方面的意见和要求,制订并发布了《重申严禁在市内养犬的通告》和《关于加强君子兰市场管理的暂行规定》。我们在第二次常委会议上,听取了市政府关于这方面工作的汇报,肯定了政府采取的行政措施,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建议,推动了这方面工作的顺利开展。整顿城市违章建筑、打通消防通道的工作,是与全市人民利益相关的问题。我们在第五次常委会议上,对此专门进行了讨论,并作出了决议,要求政府对这项工作,一定要下决心,坚持不懈,一抓到底,决不能半途而废;对今后违章建“三小”者,要按照市政府颁布的有关规定,从严处理。会后,市政府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快了“三小”整顿的步伐。
  二、贯彻实施宪法,加强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保证宪法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正确贯彻实施,是地方人大常委会的重要任务。去年,我们把宣传、实施宪法作为人大常委会的主要工作来抓,通过各种形式向全市人民宣传宪法的基本精神,宣传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重大意义。同时,还组织了驻会委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到县、区和基层单位,调查了宣传实施宪法工作的情况,针对宣传、贯彻得不够深入的问题,总结推广了郊区人大常委会在兴隆山镇贯彻实施宪法的试点经验,促进了全市宪法宣传活动的深入开展。
  在宣传宪法的同时,还抓了国家其它法律、法令的贯彻实施,重点抓了《食品卫生法》的试行。《食品卫生法(试行)》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颁布的卫生法律。它的颁布和试行,从食品卫生领域为人民健康提供了法律上的保障。为了保证这项法律在我市的贯彻实施,我们在第三次常委会议上,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的报告,批准了政府为贯彻落实这一法律所采取的八项措施,作出了相应的决议,对贯彻这一法律起到了推动作用。
  我们对七届人大常委会通过的《长春市城市交通规则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去年4月,市政府根据广大职工的要求,参照其他一些城市的经验,提出对这个实施细则第六十九条二款的不准骑自行车带人的规定进行修订的议案,建议准许骑自行车带幼儿,并由市公安局对此作出具体规定。经第一次常委会会议审议,作出了关于对《长春市城市交通规则实施细则》第六十九条二款修正案的决定,使这项方便广大群众的措施很快得到实施,受到了群众的欢迎。
  我们还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的通知,参与了国家和省下发的一些法律草案的讨论工作,先后组织人民代表和有关人士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劳动法》、《兵役法》、《惩治贪污、受贿罪和惩治走私罪的两个补充规定》、《水污染防治法》和省人大常委会制定的《贸易市场条例》等法规草案,分别进行了座谈讨论,提出了57条修改补充意见,上报了省人大常委会。
  三、组织代表视察和专题调查,监督和支持“一府两院”的工作
  组织人民代表视察和调查是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的一个重要形式,也是人民代表参政议政,协助政府推行工作的重要途径。去年以来,我们围绕着国家法律法令的贯彻实施,常委会审议的议题和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本着以专项视察为主的原则,组织部分委员、代表和机关干部进行了6次视察活动和5项专题调查,先后视察和调查了工业企业经济效益、城建6项工程、社会治安、食品卫生法贯彻实施、农业生产责任制、整顿城市违章建筑、民族宗教、城乡文化工作等等,对监督和推动“一府两院”的工作起到了一定作用。如去年7月,国家《食品卫生法》试行后,我们适时地组织了部分委员和代表同市政协部分委员一起,深入到县、区的饭店、副食店、食品加工厂、个体食品摊床97个单位,一面视察,一面宣传《食品卫生法(试行)》的内容。对一些违犯《食品卫生法(试行)》的单位进行了批评,并建议有关部门进行了处罚,从而推动了《食品卫生法(试行)》的落实。再如,为了推动城市供水、道路、煤气改造等6项重点工程的建设,我们于去年5月组织部分委员和代表对这6项工程进行了视察。代表们查看了这6项工程的进展情况,了解到政府在财力、物力比较紧张的情况下为这6项工程作了很大努力,受到了教育和鼓舞。代表们表示要认真向人民群众进行宣传,协助政府推进这些工程的建设。同时,代表们还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建议,加快了6项工程建设的进度。
  四、依法任免了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地方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在人事任免上,我们坚持了按法律程序办事。从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闭幕以来,按照在机构改革中调整领导班子结构的要求,根据市长、市法院院长和市检察院检察长的提请,在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的历次常委会会议上,依法决定和任免了市政府秘书长、委办主任、局长55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正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21名;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2名。鉴于市长冯英奎同志已调省另行分配工作,在第七次常委会议上,根据市委的提议和各民主党派负责人、无党派民主人士的建议,依法决定了陈振康同志代理长春市市长。
  五、密切联系人民代表,办理人民代表议案和意见
  密切联系人民代表,充分发挥人民代表的作用,是做好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基础。一年来,常委会为密切联系人民代表,主要抓了4项工作:一是建立代表联系组和调整代表小组,把人民代表大会期间的各代表团变为会后的联系组,任务是联系各代表小组,贯彻人代会和人大常委会的决议。二是根据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关于要充分发挥人民代表作用的议案,制定了《长春市人民代表工作暂行办法》,明确了代表的职责、工作范围和工作方法,使人民代表的工作方向更加明确,工作也活跃了。三是及时办理代表提出的建议和意见。一年来共办理代表在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建议和意见73件,代表日常来信54件。为保证把这项工作做好,我们还制定了《关于处理人民代表意见的暂行办法》。四是围绕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召开人民代表座谈会27次,走访代表17人,听取了意见和要求,密切了与人民代表的联系。此外,我们还编印七期《会刊》和九期《人大工作通讯》,印发给代表和有关部门,对于互相交流情况,指导代表活动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六、组织了县(区)、乡两级人民代表的选举换届工作
  我市县(区)、乡两级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在1980年选举产生的,按照法律规定,到1983年底届满。根据省选举委员会的部署,我们于去年11月开始组织县(区)、乡两级人民代表的选举换届工作。
  县(区)、乡直接选举工作是关系到广大人民行使当家做主民主权利和加强地方政权建设的大事。我们在第七次常委会议上专门讨论了有关县(区)、乡直接选举各项工作的安排,并决定设立市选举委员会。县(区)、乡各级也分别成立了选举工作领导机构,从组织上加强了对选举工作的领导。
  这次县(区)、乡两级人民代表的选举换届工作,是按照《选举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循着培训骨干、宣传发动、划分选区、选民登记、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投票选举、召开人民代表大会几个步骤,由点到面逐步铺开的。
  为保证选举工作的质量,各县、区在工作中着重抓了三点:第一,培训骨干。各县、区采取专门培训、分级培训、以会代训等方法,共培训了36700多名选举工作的骨干。第二,加强宣传教育。各县、区运用各种宣传工具,采取各种形式,按照选举工作的各个步骤,结合当地特点和群众思想实际,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宣传,使广大群众受到一次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再教育。第三,严格依法办事。按照法律规定的政策界限,对选民资格反复进行了核对,认真进行了登记。在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上,一般都经过了三上三下的反复酝酿和民主协商,充分尊重多数选民的意见。在代表选举上,都坚持了差额选举的原则。目前,全市5个县和郊区、宽城区及其所属的167个乡(镇),已完成了代表的选举工作;有4个县、130个乡已经开完了人民代表大会,完成了换届工作。其它区的选举工作正按计划进行。总的看,这次县(区)、乡的选举换届工作进展是顺利的、健康的,农村各县、乡都可以在春耕前结束,城区最迟可在4月下旬结束。
  此外,一年来我们还不断加强了机关自身建设。根据精简机构、提高效率的要求,修订、完善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驻会主任办公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等制度,制定并试行了《市人大常委会各办事机构的职责范围》,改进了工作作风和方法,使机关工作效率有所提高。
  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虽然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形势发展的需要和人大常委会任务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法律监督工作开展得较差,运用法律手段来保障和推动中心工作,抓得不够有力;对常委会审议决定的事项,会后抓落实的工作,组织得比较差;同人民代表的联系还不够密切,充分发挥代表的作用不够;调查研究缺乏系统性。这些都需在今后努力加以改进。
  各位代表,1984年我们面临着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步伐的新形势。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要在市委的领导下,继续深入贯彻党的十二大和六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依照法律赋予的职权,积极开展工作,进一步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为加快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做出新贡献。具体要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认真讨论决定我市四化建设的一些重大事项。今年的常委会会议将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以两个文明建设为重点,有计划地听取和审议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主的经济工作,以深入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为重点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以深入开展打击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斗争为中心的社会治安工作,以贯彻城市总体规划为主的城市管理建设工作,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市场物价工作。通过讨论决定我市政治、经济、文化、教育方面的重大事项,加强对政府和两院工作的监督,解决全市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人民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加快开创我市各项工作新局面的步伐。
  二、继续抓好宪法和其他重要法律的实施,加强监督检查。在新的历史时期,加强法制建设,坚持以法治国,是关系到保障四化建设顺利进行的一件大事。今年我们要在继续深入抓好宣传、贯彻宪法的同时,从抓具体法律、法规入手,切实加强法律监督检查,重点监督《经济合同法》、《环境保护法(试行)》和《食品卫生法(试行)》的实施,充分发挥法律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保障作用,运用法律的力量推动各项改革和四化建设。
  三、进一步密切与人民代表的联系,组织好人民代表的视察活动。要围绕工农业生产、市场物价、社会治安、中小学教育、卫生、科技等全市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大问题,有目的、有计划地组织人民代表进行视察或调查研究,更好地发挥人民代表在监督、协助政府和两院推行工作方面的积极作用,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促进两个文明建设的发展。
  各位代表,在党的十二大精神的指引下,经过全市人民的奋发努力,各条战线的工作都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全市政治、经济形势一年比一年好。为进一步发展大好形势,加快我市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步伐,我们要团结全市人民,在党的领导下,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振奋精神,积极工作,努力落实本次会议的各项决议,争取我市国民经济在理顺经济关系、提高经济效益上有显著进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有明显进步,人民生活有进一步改善,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建国三十五周年!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1985年5月11日在长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池精武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常务委员会一年来的工作,请审议。
  自去年3月市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闭幕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经济建设和经济体制改革这一中心任务,依照法律赋予的职权,积极开展了工作,对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促进我市两个文明建设,起到了推动作用。
  一、召开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决定了我市一些重大事项
  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共召开了九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先后听取审议了“一府两院”关于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和人民生活等方面的工作报告13项。
  关于经济工作方面,为了促进我市国民经济计划的全面完成,我们在第十三次常委会议上,听取审议了我市198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会议根据计划执行中的问题,提出了工业企业要按照改革的要求继续挖掘潜力,努力提高经济效益;要抓紧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注意解决重点产品的生产技术问题;要继续抓好企业的扭亏增盈工作;要注意研究解决产成品资金占用上升问题;要积极主动开展生产协作等建议。这些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人大志

《长春市志 人大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志上限因事而异,下限止于1988年底。记述长春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议)案的提出与办理、人大代表 等,反映了长春人民政治、文化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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