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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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人大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4013
颗粒名称: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分类号: D622
页数: 8
页码: 295-302
摘要: 本文是1983年4月5日在长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关键词: 工作报告 委员会 长春市

内容

1983年4月5日在长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长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宋均
  大会主席团,各位代表:
  我受长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以来常务委员会的工作,请审议。
  长春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是1980年5月在市第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上选举产生的。近三年来,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和十二大的路线指引下,在中共长春市委的领导下,遵照宪法、法律赋予的职权,执行市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围绕党的中心任务,积极开展了活动,为促进我市的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作了大量工作。
  第一,组织全市人民讨论、修改宪法草案,认真学习、宣传、执行新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改草案》公布之后,按照全国和省人大常委会的决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认真学习、讨论了宪法修改草案,并就组织全市人民学习、讨论宪法修改草案作了决议。从5月初开始至8月底,用了4个月的时间,通过抓各级领导、抓宣传教育、抓骨干培训、抓典型经验、抓巡视检查等方法,组织全市358万人参加了学习讨论,占应参加人数的96%。在学习讨论过程中,全市共培训宣讲员62 100多人;先后召开各类座谈会10 100多次,参加座谈会的90 700多人;全市共提出修改补充意见400多条,经过整理汇集上报了105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公布后,我们立即召开了第二十二次常委会,进行了学习讨论,并作出了在全市认真学习、宣传、执行新宪法的决议。全市人民结合学习党的十二大文件,迅速掀起了学习新宪法的高潮。
  通过讨论宪法草案和学习新宪法,使广大人民群众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法制教育。了解了什么是宪法,为什么要修改宪法,新宪法的主要精神。认识到,宪法代表了人民的利益,集中了人民的意志,是治国安邦的根本大法,增强了执法、守法的自觉性。
  我们还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人大常委会的通知精神,先后组织市人大常委会部分委员、人民代表,市党、政机关干部和群众团体、民主党派成员,大厂、大学的专家、学者,座谈讨论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下发的地方组织法、选举法、婚姻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国营工厂法、经济合同法、森林法、草原法、劳动法、土地法、食品卫生法和惩治贪污受贿罪、惩治走私罪两个“补充规定”以及组织法、选举法修改补充等法律草案,共提出了修改补充意见232条,及时整理上报给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对这些法律草案的座谈讨论,征询意见,既反映了人民群众的立法要求,也加强了对人民群众的法制教育。
  第二,审议本级政府、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讨论决定一些重大事项
  七届人大常委会成立以来,共举行了二十四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作的31项工作报告。
  主要是,听取了我市1981年、1982年、1983年国民经济计划安排报告,1980年、1981年、198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83年财政预算安排的报告,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工业生产情况、农业生产情况、建立健全农业生产责任制、整顿物价等6项经济工作方面的专题报告。为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保障四化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打击经济领域严重犯罪活动的决定精神,我们听取了市检察院、市工商局关于我市打击经济领域严重犯罪活动的工作报告,作出了《关于打击经济领域中严重违法犯罪活动的决议》。市人大常委会先后三次听取了市政府、市法院、市检察院关于整顿社会治安工作情况的报告。两次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城建工作的报告,并通过《长春市总体规划》和《开展全民义务植树造林运动的决议》。此外,我们还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文教、卫生、计划生育,民族、宗教、外事等方面的一些重大事项的工作报告。
  通过讨论决定这些重大事项,既履行了监督职权,也支持了政府、法院、检察院的工作。
  (一)促进了政策的落实。1981年有一个时期,市场物价管理的不严,随意涨价,群众意见很大。我们根据人民代表和群众的反映,先后召开了两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听取了政府关于物价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了整顿物价、加强管理、搞好群众监督等具体建议和要求。政府对此很重视,会后迅速组织力量进行了物价检查,纠正了违反物价政策的一些问题,并建立了群众性的物价监督员,改进了物价管理工作,促进了物价政策的落实。在第九次常务委员会会议上听取了市政府关于计划生育工作的报告。在审议、讨论中,委员们指出: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要求坚持做好思想工作,重点放在农村,坚持经常抓,抓出成效来。会后市政府根据常委会的意见,加强了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采取了一些有力措施,推动了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人大常委会还组织部分委员和代表视察了计划生育工作,抓了薄弱环节,宣传了市电信局的“纵横连锁责任制”、双阳县鹿乡公社算人口、土地、粮食三笔帐和生产指标与计划生育指标一齐下的经验,进一步促进了党的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
  (二)加强了市政管理。城市建设和管理是人民群众意见比较集中的一个问题。为改进和加强城市管理,我们在第二次、第八次、第十三次常务委员会会议上,根据国家的法律、法令,结合长春市的实际,就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先后审议批准了市政府提出的《长春市计量管理暂行办法》、《长春市排污收费暂行办法》、《长春市城市交通规则实施细则》、《长春市城市建设管理暂行条例》、《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暂行办法》、《长春市社会主义道德公约》,这些条例和办法是国家有关法律、法令的具体化,公布实施后,对于加强城市建设、交通管理、市场管理、改善环境、美化市容起到推动作用。《交通细则》实施后,政府有关部门广泛进行了宣传,整顿了主要干道,增设了快慢道隔离带和人行护拦,全面加强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从而改善了城市交通秩序,事故伤亡率、经济损失率都有所下降。城建部门过去年年讲拆除“三小”,结果拆的不多,建的不少,市容得不到改善。自《城建条例》公布后,全市已拆除“三小”6100多处,使许多街道面貌有了改观。《工商行政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后,市场秩序有所好转。《植树造林运动决议》作出后,全市城乡进一步掀起了植树运动的热潮,绿化复盖率提高了一步。
  (三)协助政府改进了工作。1980年秋菜受灾减产,许多居民担心吃不上菜,心情紧张。为搞好秋菜收储工作,我们在第五次常务委员会会议上专门讨论了这一问题。委员们提出了应实行合理分配,基本满足供应的建议,修改了市政府提出的“敞开供应,自由选购”的供应方案,确定了“等内菜定点定量,等外菜敞开供应”的办法。据此,市政府采取了积极措施,较好地完成了1980年冬储菜供应任务。1981年夏季,有些人民代表和群众反映市场卫生和饭店卫生不好,要求改进。我们在第九次常务委员会会议上听取了市爱卫会关于卫生工作情况的汇报,提出了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要作到经常化、制度化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会后,市人大常委会还组织部分委员和政府有关同志一起到市、区的一部分市场和饭店进行了检查,政府对一些卫生不好的单位,及时进行了整顿,限期改进,促使市场卫生和饭店卫生的面貌有了改观。
  第三,组织人民代表视察,办理人民代表提案
  监督政府、法院、检察院工作是人大常委会一项经常性任务。组织人民代表视察、办理代表提案、发挥人民代表作用,是行使监督权的重要形式。三年来,我们有计划、有目的地组织了十三次代表视察活动,先后视察了工农业生产、城市建设、公共交通、市场物价、社会治安、托幼、卫生、计划生育等方面的工作。
  每次视察后,市政府对人民代表在视察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很重视,市政府对代表们在视察中提出的我市在调整中综合平衡不够,部分企业全局观念不强等问题,及时进行了研究,进一步修订了调整规划,使一些问题得到了解决。对在城市建设4项工作的视察中,代表们提出的铁北兴业街一带马路两侧堆放大量垃圾,影响市容,阻碍交通,上下班走路难的问题,市政府迅速采取了措施,及时清除了垃圾,并指定了堆放场地。当地人民群众对人民代表和人民政府为他们解决了一大难题,感到高兴。对代表们在视察中提出的加强托幼工作,提高保教人员水平的建议,政府在师范学校开办了一个幼儿师资班,为幼儿教育培养了师资。有些托幼工作基础较差的单位,也都根据人民代表的意见,调整了房间,增添了设备,改善了条件。
  三年来,我们围绕人民代表在视察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又组织代表进行18项专题调查,如:郊区菜地被占、公园建设、中等教育结构改革、群众有病就医等,有的写成报告,分别转发给有关部门研究办理。
  通过组织视察工作,既行使监督权,也使人民代表受到了教育,增强了主人翁责任感。在视察第二水源工程中,人民代表了解了工程的全貌,感到国家在财力、物力都有困难的情况下,拿出这么多资金,建设这么大工程,解决全市人民吃水问题,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人民生活的极大关心,一致表示要向人民群众作好宣传解释工作,进一步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关系,同心同德搞好四化。在视察农村工作时,代表们看到了农业生产责任制,改变了吃大锅饭现象,科学种田进一步推广,促进了农村生产和多种经营发展,经济繁荣,人均收入成倍增长,农村面貌大改观的新局面,更加相信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路线的正确性,都表示今后一定要坚决贯彻党的十二大路线,同党中央在政治上保持一致,为四化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办理好人民代表提案是行使监督权的一个方面。市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提出的提案共计233件,其中属于工交、城建、人民生活方面的87件,农业方面的12件、财贸方面33件,科技文教方面63件,政法、人防、外事方面38件。经大会审议后分别交各有关部门办理,到1981年3月份已全部办理完毕,市政府先后两次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提案办理结果的报告。市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产生后,共收集提案191件。由于市八届一次人代会延期举行,为使提案得到及时处理,经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将这些提案先行立案,交有关部门办理,现在这些提案已全部进行了处理。其中有的已经落实;有的正在解决中;有的限于财力物力,一时办不到的,已分别纳入了长远规划,争取逐步加以解决;还有一些涉及到国家体制、政策和我市职权以外的提案,已分别反映给上级有关部门。
  第四,依法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自市人大常委会成立以来,根据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提请,任免了副市长、局长,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等139人次。为了搞好这一工作,我们根据《地方组织法》的规定,结合我市情况,制定了《人事任免工作暂行办法》,明确了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的范围、程序和具体要求。
  鉴于我市出席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出现缺额,根据《选举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先后在人大常委会第十次和第十八次会议上,补选了两名省五届人大代表。
  第五,密切联系人民代表,充分发挥人民代表的作用
  市人大常委会是代表人民行使地方国家权力的常设机关,联系人民代表,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是人大常委会的经常性工作。在联系人民代表的工作上,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建立人民代表联系小组。我们按就地就近的原则,在市内建立了39个代表联系小组。代表联系小组的主要活动是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令,向选民进行宣传;了解和监督人民代表大会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协助政府推行工作;联系群众,听取意见和要求,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或市人民政府反映。市人大常委会的一些会议,还吸收代表组长列席,参与讨论我市的一些重大问题,了解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情况,回去向代表进行传达。
  二是访问代表。市人大常委会驻会副主任、委员和部分机关工作人员,分别于1981年10月和1982年8月两次到一些代表联系小组访问人民代表,了解代表情况,听取了他们的意见和要求,还不定期到县里邀请部分代表座谈,征求意见。
  三是认真处理人民代表的来信来访。有的代表来信反映朝阳区惠民路煤场被一单位占去一半面积修宿舍,影响了居民买煤。我们派人作了调查,认为占用商业网点修建宿舍违犯了城市管理条例,建议停修。市政府有关部门,撤销了在这个地号建房的批件,恢复了煤场用地。有的代表反映小南一带工厂区的主要干道无排水设备,“春天成了烂泥塘,冬天象个溜冰场”。我们到现场察看后,多次与政府研究,根据代表的建议组织当地单位集资、政府资助的办法,修了长390米、宽8米的柏油路和上下水管道,解决了当地群众一大难题。三年来,我们共收到人民代表来信来访131件(次),经过处理,件件都有了着落。
  四是编印人大常委会《会刊》,刊登市人大常委会活动情况,寄发给人民代表,使代表及时了解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情况。
  此外,我们还加强了与县、区人大常委会的联系。我们在召开常务委员会会议时,根据需要邀请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列席,参与讨论全市的一些重大问题。召开了三次县、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联系会议,有针对性地解决了一些问题。第一次会议着重研究了县、区人大常委会的编制、经费、机构设置的问题;第二次会议讨论了对地方人大常委会的地位、作用、任务的认识问题,市委转发了这次会议纪要;第三次会议是交流工作经验,进一步明确工作方向问题。这对于共同做好市、县、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各位代表:三年来,市人大常委会虽然认真学习党中央、省、市委一些重要报告、指示,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同党的要求和人民的希望,还有一定距离。设立地方人大常委会是我国政权建设的一项重要改革,由于机构新、人员新、缺乏经验,人大常委会如何依法行使好职权,发挥应有的作用,还有待于进一步摸索,一些工作制度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如何在大量的新情况、新问题面前,开创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新局面等问题,都需要我们在今后工作中努力学习,提高认识,认真研究解决。
  各位代表:党的十二大提出,从1983年开始,我们要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在五年期间实现国家财政经济状况、社会风气和党风的根本好转,到本世纪末力争工农业年总产值翻两番。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公布的新宪法,正在深入贯彻实施,使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发展和法制的建设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前不久闭幕的中国共产党吉林省第四次代表大会和中国共产党长春市第六次代表大会都是很重要的会议。会议以十二大精神为指导,以改革的精神对我省我市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局面,提出了明确的奋斗目标,做了具体部署。这些是我们开展并作好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方向。
  地方人大常委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在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中担负着重要使命。为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的作用,开创工作的新局面,根据三年来的实践,对今后工作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认真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卫生、民政、民族工作重大事项,行使决定权,是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要通过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加强对政府、法院、检察院工作的监督,保证国家法律、法令的正确实施,保证市人代会各项决议的贯彻执行,促进改革,推进两个文明建设。从三年的实践看,重大事项的范畴,主要应该是以下几点。(一)对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影响较大的问题;(二)关系到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在本市贯彻执行中的有关问题;(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有关而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四)涉及到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政策性较强的问题;(五)有关维护社会治安、公共秩序、保护公共财产和公民权利的问题;(六)其他带有全局性需要人人遵守的问题。为讨论好这些重大问题,工作中需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材料,使决定的问题切合实际,符合人民的利益。决定后要检查监督落实,起到推动工作的作用。
  第二,加强法律监督。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重点应放在监督“一府两院”贯彻执行法律、法令上,确保国家法律、法令和地方法规的正确贯彻实施。七届人大常委会在这方面做的不够,今后需要加强,应着重抓宪法、主要的基本法律和经济法规的实施。
  第三,组织好人民代表视察。从七届人大常委会工作实践看,代表视察作用很大。视察内容应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围绕市人代会的决议,人大常委会审议的议题和人民群众迫切要求解决的问题,有计划地、有组织地进行。还应注意提高视察工作的质量,注重实效,通过视察,促进改革,推动两个文明建设。
  第四,密切联系人民代表。这是做好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基础。人大常委会委员应按选区、按专业联系人民代表,做到在履行职责中,集中人民群众的意见,反映人民群众的要求。还应有计划、有目的地通过召开人民代表座谈会、调查会或走访活动,沟通情况,征询意见,听取反映。还要加强人民代表联系小组的活动,加强人民代表同选民的联系,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建立在充分发挥人民代表作用和广泛的群众基础上。
  各位代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制度,建设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是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根本任务之一。我们一定要在党的十二大精神的指引下,在中共长春市委的领导下,振奋革命精神,积极努力工作,认真搞好改革,把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建设成为有权威的人民权力机关,为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为搞好我市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而努力奋斗!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人大志

《长春市志 人大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志上限因事而异,下限止于1988年底。记述长春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议)案的提出与办理、人大代表 等,反映了长春人民政治、文化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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