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人大代表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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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人大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3996
颗粒名称: 第一节 人大代表的产生
分类号: D624.34
页数: 4
页码: 169-172
摘要: 本节记述了1949年~1988年长春市人大代表的产生的发展情况。
关键词: 人大会 人大代表 长春市

内容

一、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表的产生
  根据1948年11月中共中央《关于进入城市后成立各界代表会议的指示》,市人民政府于1949年6月22日作出决议,并公布了临时人民代表会议的任务、代表名额分配办法、代表条件及选举等事宜。市人民政府在《关于召开长春市临时人民代表会议的决议》中明确规定:“代表资格:凡赞成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建设新民主主义新中国者,并年满18周岁的公民,除患神精病及被褫夺公民权者外,不分民族、阶级、性别、信仰,均可当选为代表”,“农村区代表中应有优秀的劳动农民代表(村屯干部在内)”。代表选举工作从6月26日开始,到6月30日结束,共选出长春市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临时人民代表会议)代表72名。其中男性63名,女性9名。按代表成分区分,革命军人9名,占代表总数的12.5%;革命职员(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企业负责人)43名,占代表总数的59.7%;工人8名,占代表总数的11.1%;农民6名,占代表总数的8.3%;学生1名,占代表总数的1.4%;民族资本家5名,占代表总数的6.9%。1949年9月28日在召开长春市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二次会议前,又增选代表80名,聘请代表7名。应出席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二次会议的代表为159名。
  按吉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长春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组织法大纲》的规定,市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表产生的具体办法是:(一)各团体各界代表采用直接或间接民主方式选举产生;(二)市人民政府各局、处负责人为当然代表,由市长指定;(三)聘请代表由市人民政府聘请。代表任期为半年。根据上述规定精神,1950年4月,选出市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表297名。1950年10月补选本届人民代表46名。
  1951年6月,市人民政府颁布了长春市第三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表产生办法:(一)市人民政府市长、秘书长及各委员会主任,各局、处长,法院院长、检察署检察长为人民政府代表;(二)党派、团体、部队、机关代表,由各该单位自己选举;(三)各公营企业、专科以上学校代表,由各该单位或若干单位联合召开选举大会或选举代表大会选举;(四)烈属、军属、荣誉军人、少数民族代表,分别召开选举大会或选举代表大会选举;(五)街道居民代表,由各区公所划分区域,召开选举大会或选举代表大会选举;区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代表,由区各界人民代表会议选举;(六)邀请代表,经上届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商定,由市人民政府邀请。代表任期为1年。根据上述代表条件和代表产生的办法,1951年7月,选出了市第三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表484名;1952年10月,选出市第四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表550名。
  二、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
  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1953年4月,市人民政府根据《选举法》的规定,成立了长春市选举委员会,经吉林省人民政府批准任命汪小川为长春市选举委员会主席,周光,任青远、杜若君、吴学周、白光、刘自然、方然、江含、辛德贵、白文荣、钟人仿、云沼12人为委员。选举委员会成立后,即着手进行各项普选准备工作。首先组织全市干部、全市人民学习有关普选文件,使大家了解普选的意义及其与国家和全市人民的切身关系,认真参加普选工作。在此基础上训练普选干部。按照中央关于平均每两千人口须有1个干部指导基层选举工作,平均每500人有1个工作人员担任基层选举技术工作的要求,全市抽调指导人员500人,调查人员1800人,分批进行了轮训,使普选干部明确了政策,学会了方法,并通过试点取得了实际工作经验。市内各区和城郊各区,七、八月先后开始进行人口调查,选民登记,公布选民名单,提出候选人,召开选民大会进行选举,至12月底全部完成基层选举工作。在这次选举工作中,经过人口调查,全市15个区总人口为781256人。经选民资格审查,全市选民总数为423781人,依法被剥夺选举权和精神病患者,只占全市总人口的0.55%。不少经过管制、教育确实改造好的反革命分子和地主分子,经过审查和法定手续批准,给予了选举权。在普选中,广大选民非常重视自己的民主权利,积极参加选举,参选率达到95.6%,不少地区达到百分之百。这次普选,全市共选出3422名基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此基础上,采取由市、区两级的中国共产党组织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联合提名,然后提交区人民代表大会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了251名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956年3月补选本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3名。
  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从1956年8月开始进行基层选举工作,到10月份经过各区人民代表大会、驻长各部队民主选举,共选出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81名。1957年12月补选本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9名。
  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1958年6月,经5个区人民代表大会、驻长部队民主选举,共选出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81名。1959年至1960年6月补选本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8名。
  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1961年5月,经5个区、5个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驻长部队民主选举,共选出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370名。其中南关区90名,朝阳区66名,宽城区62名,二道河子区37名,郊区28名,榆树县19名,农安县19名,德惠县16名,九台县15名,双阳县8名,驻长部队10名。代表中的妇女代表73名,占代表总数的19.72%;代表中的少数民族代表23名,占代表总数的6.2%。
  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1963年11月,经5个区、5个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驻长部队的民主选举,共选出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429名。其中南关区100名,朝阳区93名,宽城区69名,二道河子区38名,郊区32名,榆树县19名,农安县19名,德惠县17名,九台县17名,双阳县10名,驻长部队15名。
  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1965年10月,经5个区、5个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驻长部队民主选举,共选出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429名。由于1966年5月开始了“文化大革命”,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没有召开,人民代表大会中断,已选出的本届人大代表资格自然失效。
  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1978年10月通过各县、区人民代表大会和驻长各部队民主选举,共选出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643名。1980年5月补选本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0名。
  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依照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以下简称《选举法》)的规定,按照便于召开会议、讨论问题、解决问题,并且使各民族、各地区、各方面都有适当数量的代表的原则,经1981年4月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讨论,确定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686名。代表候选人的提名推荐,采取由中共长春市委、长春市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联合提名和县、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3人以上附议提名推荐的办法,按候选人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的规定,共提出代表候选人774名,经各县、区人民代表大会和驻长各部队民主选举,共选出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686名。这届代表的产生,从酝酿提名到正式选举,充分发扬民主,反复协商,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注意代表的代表性、广泛性、先进性。在选举中采用了差额选举的办法,充分体现了选民的意志。1984年1月至1986年5月补选本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30名。
  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关于地方各级人大代表名额问题的请示〉通知》要求,并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确定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516名。根据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市第九届人大代表选举工作方案,决定先将505名代表名额分配到各选举单位,其余11名代表名额作机动使用,根据工作需要,在换届后,交有关选举单位补选。经过市有关部门和各选举单位会前提名推荐,共提出代表候选人630名,比应选名额多提125名,符合法律规定的差额比例要求。按各县、区人口和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比例,将提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分配到各县、区;对驻长部队、武警部队,也按规定分配一定数量的代表名额。经各县、区人民代表大会和驻长部队、武警部队军人代表大会或军人大会差额选举,共选出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505名。这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文化知识结构、年龄结构和参政意识都有明显的变化。代表的文化知识结构,代表中具有大专文化水平的269名,占代表总数的53.3%,比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增加28.1%;高中文化水平的133名,占代表总数的26.3%,比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增加26%;代表中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占代表总数的32.5%。代表的年龄结构也趋于年轻化,65岁以上的仅有10名,占代表总数的2%;56岁到64岁的72名,占代表总数的14.3%,比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同年龄段的减少41.3%;36岁到55岁的372名,占代表总数的73.3%,比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同年龄段的增加26.6%;35岁以下的51名,占代表总数的10%,比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同年龄段的增加1.4%。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任期内代表活动的实践证明,这届人大代表大多数具有较强的社会活动能力和参政议政能力。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人大志

《长春市志 人大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志上限因事而异,下限止于1988年底。记述长春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议)案的提出与办理、人大代表 等,反映了长春人民政治、文化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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