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提案的提出与办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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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人大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3987
颗粒名称: 第二节 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提案的提出与办理
分类号: D624.34
页数: 2
页码: 159-160
摘要: 本节记述了1954年~1956年长春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提案的提出与办理的情况。
关键词: 议案办理 人大会 长春市

内容

1954年8月12日召开的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共收到代表提出的提案109件,经整理合并为85件。市人民委员会根据大会决议,对属于急需解决而又可能解决的问题,分别情况采取了措施,加以解决。曹智勇代表提出“应加强贯彻安全生产方针,避免伤亡事故发生”的提案,卫生局、劳动局联合召开了工业卫生和劳动保护会议,市人民委员会为此发布了指示,责成有关各局和各企业单位采取具体措施加强这一工作。对需经过调查后进行处理的,有关单位及时进行了调查,并作了适当处理。张显荣代表提出的“十区遭受水灾,要求贷款搞副业”的提案,会后,中国人民银行长春分行及时组织人员深入灾区进行了解,根据实际需要,适时地给受灾农民发了贷款,民政局也配合组织灾民进行生产自救。对暂时不能办理,需逐步加以解决的,都分别向代表作了解释。对有些部门的工作提出的批评与质疑等,有关部门能够采纳的都采纳了,不能采纳的也都做了说明。
  1955年1月28日召开的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共收到代表提案401件,其中代表以书面形式提出的269件,在审议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小组会上,口头提出经记录人员整理为提案的132件。按提案内容归纳合并为196件,其中反对美蒋共同防御条约、支援解放台湾的1件,拥护发行1955年国家经济建设公债的1件,征集补充兵员的1件,政治法律方面的26件,财经方面的64件,城建方面的40件,文教卫生方面的42件,其他方面的21件。闭会后,市人民委员会立即将会议所收到的上述8个方面的提案分别转给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并于1955年4月1日将提案处理情况报告发给各位代表。市人民委员会还对各单位的处理结果进行了审查。办理结果除个别问题分别答复提案人外,对提案人地址不详和比较集中的问题,采取综合答复的方式,印发各区人民委员会,由区人民委员会在区人民代表大会或其他会议上向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进行传达。
  1956年3月22日召开的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共收到代表提案195件,经归纳合并为5类112件。其中:属于发展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建设计划和农业合作化问题的7件,合并为2件;属于政治法律类22件,合并为14件;属于文教卫生类45件,合并为21件;属于财政经济类100件,合并为58件;其他方面21件,合并为17件。为了使提案所提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市人民委员会在会前责成所属有关部门作了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写成了《长春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提案处理情况报告》,印发全体代表。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人大志

《长春市志 人大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志上限因事而异,下限止于1988年底。记述长春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议)案的提出与办理、人大代表 等,反映了长春人民政治、文化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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