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指导县(区)乡(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换届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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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人大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3981
颗粒名称: 第七节 指导县(区)乡(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换届选举
分类号: D624.34
页数: 4
页码: 136-139
摘要: 本节记述了1983年~1988年长春市人大常委会指导县(区)乡(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换届选举的发展情况。
关键词: 常务委员会 指导工作 长春市

内容

根据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选举法》和1980年9月28日吉林省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吉林省选举暂行实施细则》的规定精神,市人大常委会从1983年开始担负对县(区)、乡(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的指导工作。至1988年共指导两次换届选举工作。每次换届选举,市人大常委会都制定了工作方案,召开换届选举工作会议,进行换届选举的试点,组织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有关部门深入实际进行具体指导,保证了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
  从1983年11月至1984年3月,指导县(区)、乡(镇)第十届(郊区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的换届选举工作。
  通过民主选举,选出了群众满意的县(区)、乡(镇)两级人大代表和群众信赖的县(区)、乡(镇)两级领导班子。全市5县、5区共选出县区人大代表3587人,157个乡(镇)共选出乡(镇)人大代表19944人。当选的代表,一般都是各条战线的先进分子和各方面的代表人物。他们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贯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选出的县(区)、乡(镇)两级领导班子,符合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要求,受到人民群众拥护和信赖。
  通过换届选举,广大群众普遍受到一次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教育,提高了对选举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积极参加选举活动。在3414564个选民中参加投票的为3341381人,占选民总数的97.86%。在换届选举过程中,根据党的政策和有关法律,对过去应当摘掉“四类分子”帽子而未办理摘帽手续的185人,补办了“摘帽”手续,依法给予了他们选举权。对被羁押,正在受侦察、起诉、审判的3516人,经审查后,决定给予选举权的有1416人,停止行使选举权的2100人。对判处有期徒期、拘役、管制而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人犯,也依法给了他们选举权,这对加速他们的自我改造起到了推动作用。
  从1986年9月至1986年12月,指导县(区)、乡(镇)第十一届(郊区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的换届选举工作。
  这次换届选举工作,依照法定程序,分4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市、县(区)、乡(镇)分别建立选举机构,制定选举工作方案,县(区)、乡(镇)分别抽调干部、培训骨干,划分选区。第二阶段,进行选民登记和选民资格审查。第三阶段,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和协商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第四阶段,投票选举。
  截止1986年11月末,全市总人口为5927107人,经选民资格审查,有9507人为精神病患者和痴、呆、傻人,由于无法行使选举权利,没有给予选民登记;对因反革命或其他严重刑事犯罪案被羁押,正在受侦察、起诉、审判的,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审查认定,对其中的1188人暂时停止了选举权。这次选民登记,选民总数为3514124人。
  代表候选人的提出,坚持了广泛提名,充分协商的原则。除少数代表候选人由县、区委通过基层党委向有关选区提名推荐外,绝大多数的代表候选人,由各选区选民联合提出,经选民反复协商酝酿后,根据多数选民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正式代表候选人人数按多于应选人数的1/3至一倍确定。
  在这次换届选举中,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和选举委员会的领导,深入到各街道、乡镇和选区,进行巡回检查指导,选举日停止一切会议。各选区中心会场布置得庄严、隆重。对不能到会投票选举的老人、病人,设流动票箱,由工作人员组织他们就地就近投票,使广大选民充分行使民主选举权利。参加投票选举的选民共计为3413313人,占选民总数的97.13%。通过差额选举,共选出县、区人大代表2604人,乡、镇人大代表7623人。
  在县(区)、乡(镇)两级人大代表选举产生后,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就如何按照法律规定的期限召开县(区)、乡(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两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提高两级人民代表大会质量等问题,向市委写了报告,市委及时批转了这个报告。全市5县、5区和153个乡(镇)均按要求于1987年2月或3月召开了本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顺利完成了各项选举任务。
  这次换届选举充分体现了选民的民主意识和参与意识。突出表现在各选区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人数比应选代表人数多出几倍、十几倍,甚至几十倍。4个城区这届应选代表964人,601个选区第一轮就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7756人,相当于整个城区应选代表名额的7点8倍。代表候选人这样成倍的提出,充分反映了广大选民民主意识和参与意识的增强。
  选出的两级人大代表的年龄结构、文化结构、专业结构发生了可喜变化。在2604名县、区人大代表中,45岁以下的中青年代表有1548人,占代表总数的59.4%;在7623名乡(镇)人大代表中,45岁以下的中青年代表有6107人,占代表总数的80%;县(区)、乡(镇)两级代表的平均年龄在40岁左右。县、区人大代表中,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代表有2330人,占代表总数的89.5%;乡、镇人大代表中,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有6280人,占代表总数的82.4%;大中专文化比重加大,县(区)、乡(镇)两级代表中具有大中专文化的有2679人,占两级代表总数的26.2%。具有专业知识的代表有较大幅度的增加。南关区选出的243名人大代表中,具有专业知识的代表有66人,占代表总数27.2%。这些结构的变化,反映了人大代表素质的提高,为新的一届县(区)、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决定重大问题,提高代表参政议政的能力,密切联系选民,反映民意,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通过县(区)、乡(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民主选举,县区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基本上达到了中共中央和省委提出的“常委会主任或副主任应有年轻能连续两届的人选”和“逐步形成梯形年龄结构”的要求,县(区)乡(镇)两级人民政府的领导班子也朝着“四化”的方向迈进一步。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人大志

《长春市志 人大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志上限因事而异,下限止于1988年底。记述长春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议)案的提出与办理、人大代表 等,反映了长春人民政治、文化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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