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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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人大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3971
颗粒名称: 第七节 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分类号: D624.34
页数: 5
页码: 48-52
摘要: 本节记述了自1978年12月召开长春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至1980年5月,本届人民代表大会共召开2次会议的情况。
关键词: 会议 人大会 长春市

内容

自1978年12月召开长春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至1980年5月,本届人民代表大会共召开2次会议。
  一、长春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长春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78年12月16日在长春市省宾馆礼堂召开,会期5天。出席会议代表643名。出席政协长春市第五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委员列席了会议。省委和省革命委员会特派省选举委员会的同志参加了大会。
  这次代表大会的指导思想是:高举毛主席的伟大旗帜,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十一大路线和全国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总任务,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实现毛主席和周总理的遗愿,把我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努力奋斗。会议的主要议题:认真学习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的指示,深刻理解安定团结、稳定局势、搞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根据1978年3月5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会议听取和审议市革命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新的市革命委员会组成人员,选举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选举长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在预备会议上,选举了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通过了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主席团(按姓氏笔画排列)
  马则周 马洪芬(女) 尤凤太 毛履平 王大经 王成汉 王成告
  王志金 王希宽 王君保 王季平 王岫天(女) 王宽 孔宪云
  兰增寿 田维荣 齐殿云(女) 池精武(女) 刘卫政 刘子玉
  刘成孟 刘芳 刘希华 刘厚德 刘振东 刘钰 刘靖慧(女)
  许镇 邢 河 任志国 任青远 孙力 孙明尧 毕守学 汪静岳
  辛德贵 宋广志 宋均 杨克明 杨迪杨超 李士良 李友三
  李占生 李北淮 李兴福 李先民 李英(女) 李国泰 李承锟
  李春芳 李春英(女) 李筠秋(女) 李锡玉 杜元海 吴玉森
  佟凤芝(女) 何光远 何其泰 张人 张介夫 张英杰 张岩峰
  张国柱 张 茵(女) 张振 张靖华 陈全 陈健儒
  陈 桂(女) 陈琪(女)单永和 郑宝祥 范友人 苑廷瑞
  季华亭 金武吉 金健民 胡玉琴(女) 胡吉清 柳仁春 赵玉树
  赵世吉(女) 赵西禄 段英廉 姚森林 高介臣 高鼎三 原力
  曹艾华(女) 崔 一 崔次丰 崔 智 崔新春 韩耀文 景毅
  路永海 黎 军(女) 翟象坤 潘雨春 潘桂英(女)
  秘书长 许镇(兼)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主任委员 周大川
  副主任委员 池精武(女) 景毅
  委员(按姓氏笔画排列)
  王志金 庄仁美(女) 李永祚 张占岐 常守信 雷树森
  在预备会议上,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周大川作了《吉林省长春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本届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会议由陈钟致开幕词。市革命委员会主任任青远作了《吉林省长春市革命委员会工作报告》。在会议期间,有71名代表和列席人员在大会上作了发言或书面发言。
  全体代表认真审查了任青远作的《吉林省长春市革命委员会工作报告》,并一致通过了《吉林省长春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市革命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会议选出了新的市革命委员会组成人员和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长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长春市革命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任 任青远
  副主任 王季平 王大经 李北淮 张靖华 孙力 田维荣
  张振 金健民
  委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马则周 马洪芬(女) 王宽 王成汉 王成告 王君宝 王希宽
  王岫天(女) 尤凤太 孔宪云 毛履平 邢 河 刘钰 刘子玉
  刘卫政 刘厚德 刘靖慧(女) 任志国 许镇 张人
  张 茵(女) 张业生 张英杰 张国柱 张岩峰 宋均 杜元海
  陈全 陈琪(女) 杨迪杨超 杨克明 李英(女)
  李士良 李友三 李占生 李国泰 李春英(女) 李锡玉
  李筠秋(女) 佟凤芝(女) 毕守学 何其泰 辛德贵 范友人
  单永和 季华亭 苑廷瑞 赵世吉(女) 赵玉树 赵西禄
  胡玉琴(女) 段英廉 姚森林 高振声 高鼎三 崔 一 崔 智
  曹艾华(女) 常守信 景毅 路永海 黎 军(女) 潘雨春
  潘桂英(女) 霍水金
  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孙明尧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介夫
  市革命委员会副主任王季平致闭幕词。
  二、长春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长春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80年5月26日在长春市省宾馆礼堂召开,会期5天。出席会议代表654名(增选20名)。
  这次会议是在全市人民认真落实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国民经济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建设上来,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形势下召开的。
  在预备会议上,通过了《长春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情况和增选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选举了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通过了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预算审查委员会、提案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主席团(按姓氏笔画排列)
  马 杰(女) 马洪芬(女) 王大经 王成汉 王君宝 王季平
  王建基 尤凤太 方传流 田维荣 冯英奎 兰勇成 刘子玉 刘汉仁
  刘成孟 刘希华 刘厚德 庄 凤(女) 齐殿云(女) 许镇
  任青远 孙力 池精武(女) 李一平 李北淮 李兴福
  李英(女) 李国泰 李雨时 李承锟 李筠秋(女) 杨克明
  杨青坡 杨超 宋均 宋淑娟(女) 张国柱 张学仪 张振
  张 茵(女) 张树奇 张靖华 陈全 陈 桂(女) 陈钟
  陈琪(女) 陈悦恭 陈健儒 何其泰 佟凤芝(女) 赵玉树
  周大川 金健民 单永和 郑宝祥 苑廷瑞 段英廉 郜长春 唐天佑
  高介臣 高鼎三 原力 崔 一 崔次丰 崔雨相 黄友年 黄琪添
  阎华 阎哮先 曹艾华(女) 景毅 温连仲 韩耀文
  傅 云(女) 满恒祥 翟象坤 魏仲三
  秘书长 赵玉树(兼)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主任委员 周大川
  副主任委员 邢 河 景毅
  委员(按姓氏笔画排列)
  王志金 王常俭 庄仁美(女) 吕 海 李永祚 张占岐
  提案审查委员会
  主任委员 张靖华
  副主任委员 孙力 辛德贵
  委员(按姓氏笔画排列)
  孔宪云 王成告 刘子玉 刘卫政 任志国 朱学俊 李友三 高振声
  曹艾华(女) 满恒祥
  预算审查委员会
  主任委员 王大经
  副主任委员 方传流 张人
  委员(按姓氏笔画排列)
  王君宝 兰勇成 任 驰 汪静岳 何其泰 杨 秀(女) 张竹亭
  张岩峰 程权(女) 潘桂英(女)
  会议由市革命委员会副主任王大经致开幕词。与会代表听取并审议了市革命委员会主任任青远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市计划委员会主任张人作的《关于长春市1980年国民经济计划(草案)的报告》、市财政局局长常守信作的《关于长春市1979年财政决算和198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孙明尧作的《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介夫作的《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全体代表经过充分审议,同意并批准任青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通过了《长春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通过了《长春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1980年国民经济计划、1979年财政决算和1980年财政预算的决议》;通过了《长春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通过了《长春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提案审查委员会关于提案的审查报告》。
  市革命委员会有关方面负责人18人在大会上作了书面发言。
  会议收到提案和建议678件,经过整理后有233件提案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并要求将处理结果随时向人大代表报告。
  根据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和差额选举的办法,选举产生了长春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选举了长春市市长、副市长。
  选举结果:
  主任 李承锟
  副主任 张靖华 周大川 方传流 宋均 张学仪 陈悦恭
  杨超 陈 桂(女) 郜长春
  委员(按姓氏笔画排列)
  尤凤太 王成汉 王建基 兰勇成 庄 凤(女) 刘汉仁
  齐殿云(女) 许镇 陈全 陈琪(女) 何其泰 李国泰
  李筠秋(女) 张树奇 宋淑娟(女) 苑廷瑞 唐天佑 高鼎三
  崔 一 黄友年 曹艾华(女) 阎哮先 景毅 满恒祥 魏仲三
  市长 冯英奎
  副市长 池精武(女) 何光远 崔雨相 孙力 孙顺理 张振
  金健民 刘钰 赵凯 杨迪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人大志

《长春市志 人大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志上限因事而异,下限止于1988年底。记述长春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议)案的提出与办理、人大代表 等,反映了长春人民政治、文化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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