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人民代表大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人大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3964
颗粒名称: 第二章 人民代表大会
分类号: D624.34
页数: 41
页码: 25-65
摘要: 本章记述了1953年~1988年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召开情况。
关键词: 会议 人民代表大会 长春市

内容

根据1953年1月13日中央人民政府第20次会议通过的《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关于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的要求,1954年8月12日召开了长春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从此结束了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行人民代表大会职权的阶段。
  按照1954年9月21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主要是:保证法律、法令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在职权范围内通过和发布决议;规划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公共事业、优抚工作和救济工作;审查和批准预算和决算;选举本级人民委员会的组成人员;选举本级人民法院院长;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听取和审查本级人民委员会和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改变或者撤销本级人民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议和命令;改变或者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不适当的决议和下一级人民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议和命令;保护公共财产,维护公共秩序,保障公民权利;保障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力。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市人民委员会是市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受人民代表大会监督,定期向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从1954年8月召开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开始至1965年6月召开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为止,12年间共举行5届15次会议。一般每年举行1次会议。
  从1966年开始,由于“文化大革命”,市人民代表大会中断12年。1968年3月,长春市军队领导小组请示沈阳军区,批准成立了长春市革命委员会,一直持续到1980年5月。根据1975年1月17日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规定,长春市革命委员会为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同时又是长春市人民政府。中共长春市委1978年9月22日在《关于召开长春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通知》(长发〔1978〕84号)中指出:“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以来,各县、区和人民公社相继成立了革命委员会,当时虽然没有召开人民代表大会,但是经过中央批准,应当按一届政权计算。这届人民代表大会的届次,应当依次类推。”根据这个精神,长春市革命委员会作为一届政权和一届人民代表大会,排列在长春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之后,作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根据1978年3月5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共长春市委1978年9月22日《关于召开长春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通知》精神,1978年12月22日召开了长春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从此恢复了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1980年5月召开了长春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依照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选举产生了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成为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至此,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从1978年12月召开长春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开始到1988年1月召开长春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为止,11年间共召开8次代表大会。
  第一节 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自1954年8月召开长春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至1956年3月,本届人民代表大会共召开3次会议。
  一、长春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长春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54年8月12日在长春市东北人民大学礼堂召开,会期3天,出席会议代表238名。
  大会是在全市人民深入学习、讨论、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即将召开,我国第一部新《宪法》即将颁布实施,全市基层普选工作已经胜利结束,全市人民正在执行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形势下召开的。会议的主要议题是:听取和审查市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宪法(草案)》宣传、讨论工作情况报告;选举长春市出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主席团
  于学翰 白光 白文荣 李承锟 李颂明 任青远 何善周 吴敬业
  周光 周希纲 苗竹贤 孙淑珍 徐毓文 陈光明 寇志中 杨超
  杨秀山 贺瑛 傅雨田 刘克静 刘景山
  陈光明代表大会主席团致开幕词。副市长周光作了《进一步加强市人民委员会工作,为实现国家在过渡时期的总任务而奋斗》的报告(后改为《长春市人民委员会1954年上半年主要工作情况及下半年基本工作任务的报告》);市宪法(草案)讨论委员会副主任任青远作了《长春市宪法(草案)宣传、讨论工作情况报告》;市选举委员会作了《关于长春市普选工作报告》;提案审查委员会委员郭景兆作了《关于提案审查工作报告》。
  经过讨论,代表们一致同意副市长周光所作的报告,完全拥护宪法草案。会议通过了《关于〈长春市人民委员会1954年上半年主要工作情况及下半年基本工作任务的报告〉的决议》、《关于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决议》,向毛主席发了致敬电。选举了长春市出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8名。当选代表张德馨、喻德渊讲话,表示今后一定要秉承人民的意志,更加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批评,把国家的事务管理好。
  最后,傅雨田代表大会主席团作了总结。
  会议收到代表提案109件,经分类合并为85件,交市人民委员会有关部门处理。
  二、长春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长春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55年1月28日在市人民委员会礼堂召开,会期2天,出席会议代表246名。
  这次会议是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之后,国家颁布了新宪法,全市人民胜利地完成了1954年工作任务,满怀信心迎接1955年任务的形势下召开的。会议的主要议题是:听取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选举市人民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市人民法院院长;选举出席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副市长周光在大会上作了《关于1954年工作执行情况和1955年主要工作任务的报告》;大会秘书长江含作了《关于长春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撤换与补选情况的报告》;提案审查委员会委员张靖华作了《关于提案审查的报告》;市人民委员会以书面形式向大会提交了《关于〈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提案处理情况〉的报告》;长春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粮食计划供应检查小组以书面形式向大会提交了《对粮食计划供应工作执行情况的检查报告》。
  代表们经过认真讨论,通过了副市长周光作的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选举了长春市市长、副市长、市人民委员会委员和市人民法院院长、长春市出席吉林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给吉林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浙江前线全体指战员发了祝贺信和慰问信。最后通过了《长春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选举结果:
  市长 周光
  副市长 李承锟 张德馨 任青远
  委员
  丁锡祉 王建基 宋均 吴敬业 李光辉 段英廉 苗竹贤 郭景兆
  陶慰荪 陈喆生 张靖华 张超 张诚华 张振 傅雨田 彭万荣
  叶治铮 杨秀山 刘克静 刘自然 罗德惠
  法院院长 邵自睿
  会议选出长春市出席吉林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43人。
  会议收到代表提案401件,分别交有关部门处理。
  三、长春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长春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1956年3月20日在长春市文化宫礼堂召开,会期3天。出席会议的代表160名,列席309名,市直属单位副科长以上干部、工程师及各局所属工厂、企业的厂长经理列席会议。
  会议主要议题是:听取和审议市长周光作的《全市人民积极行动起来,为提早和超额完成1956年各项工作任务而奋斗》的报告、《吉林省长春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报告》、《长春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提案审查委员会的报告》。
  会议选出的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
  主席团
  丁锡祉 白文荣 任青远 牟永通 汪小川 李承锟 李光辉 李颂明
  李绍强 宋洁涵 周光 吴敬业 苗竹贤 段英廉 陈苗生 郭景兆
  郭恩吉 徐寿轩 徐毓文 陶慰荪 黄淑兰 贺瑛 彭万荣 孙淑珍
  杨超 张德馨 张靖华 叶治铮 赵东黎 黎 明 刘自然 刘克静
  钟剑平 罗德惠 饶斌
  秘书长 张靖华
  会议通过的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和提案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主任委员 张德馨
  副主任委员 唐敖庆 杨超
  委员
  王大珩 王哲香 孙惠荣 张玉玺 张和厚 刘次玄 赵国栋 钟剑平
  提案审查委员会
  主任委员 任青远
  副主任委员 张泽多 张超
  委员
  王士傑 李芳园 周淑芳 徐庆业 张继有 张振 张诚华 杨 清
  代表们经过认真讨论,通过了周光市长所作的报告。会议通过了《吉林省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视察工作暂行办法》;补选了出席吉林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3名;通过了《吉林省长春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会议收到代表提案195件,经归纳合并为5类112件,分别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二节 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自1956年11月召开长春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至1957年12月,本届人民代表大会共召开3次会议。
  一、长春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长春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56年11月20日在长春宾馆礼堂召开,会期4天,出席会议代表234名。
  这次会议是在全市进行了第二次普选,各区普遍召开了区、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社会主义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社会主义改造取得了决定性胜利的形势下召开的。
  会议选举通过的大会主席团、秘书长和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提案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主席团
  丁锡祉 任青远 叶治铮 刘次玄 刘克静 刘国权 刘振江 牟永通
  李都 李承锟 李先民 李英 李绍强 李芳园 李光辉 宋洁涵
  宋均 沈亚纲 邵自睿 罗德惠 孟少农 周光 周希纲 吴敬业
  苗竹贤 段英廉 陈苗生 郭景兆 陶慰荪 张德馨 张靖华 张泽多
  张振 张国柱 黄淑兰 冯立身 杨超 赵炳伦 满鸿学
  秘书长 张靖华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主任委员 任青远
  副主任委员 冯立身 张泽多
  委员
  王作山 边青 刘屏山 刘振江 刘克静 沈青囊 张超 张毓藩
  提案审查委员会
  主任委员 张德馨
  副主任委员 宋均 朱静航
  委员
  王哲香 李青山 李海亭 李淑兰 金长林 范友人 马延增 徐鼎臣
  韦锡琢 黄淑兰
  会上,副市长张德馨致开幕词;市长周光作了《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委员会关于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以来的主要工作情况和当前任务的报告》;副市长张靖华作了《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委员会关于1955年财政决算和195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副市长任青远作了《关于长春市1956年选举工作的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邵自睿作了《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提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张德馨作了《关于提案的审查报告》;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泽多作了《关于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
  在大会上,有22位代表作了发言或书面发言。
  代表们经过讨论,通过了《吉林省长春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会议收到代表提案661件,分别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会议选举了长春市人民委员会组成人员。
  市长 周光
  副市长 李承锟 张德馨 任青远 张靖华
  委员
  丁先德 丁锡祉 刘克静 刘钰 孙季贤 沙荫萱 李英 李光辉
  宋均 沈亚纲 吴敬业 罗德惠 陈喆生 苑廷瑞 段英廉 苗竹贤
  郜长春 郭景兆 陶慰荪 张诚华 张振 张国柱 郑锡伍 冯立身
  彭万荣 景毅 霍玉厚 龚祖同
  会议补选了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3名。
  二、长春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长春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57年3月5日在长春市长春宾馆礼堂召开,会期3天,出席会议代表213名。
  会议选举通过的大会主席团、秘书长和提案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主席团
  丁锡祉 任青远 叶治铮 刘次玄 刘克静 刘国权 刘振江 牟永通
  李都 李承锟 李先民 李子钧 李英 李绍强 李芳园 李光辉
  沈亚纲 宋洁涵 宋均 孟少农 周光 周希纲 邵自睿 罗德惠
  吴敬业 苗竹贤 陈苗生 段英廉 郭景兆 陶慰荪 张德馨 张靖华
  张泽多 张振 张国柱 黄淑兰 冯立身 杨超 满鸿学
  秘书长 张靖华
  提案审查委员会
  主任委员 任青远
  副主任委员 宋均 朱静航
  委员
  王哲香 李青山 李海亭 李淑兰 金长林 范友人 马延增 徐鼎臣
  韦介夫 黄淑兰
  会上,副市长李承锟致开幕词;市长周光作了《关于吉林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精神的传达报告》和《关于深入开展增产节约运动的报告》;副市长任青远作了《关于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来提案执行情况的报告》;长春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提案审查委员会以书面形式提交了《关于提案审查工作的报告》。
  会议作出了《吉林省长春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决议号召全市人民,必须依据“勤俭建国、勤俭办企业、勤俭办合作社、勤俭办一切事业”的方针,更加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增产节约运动,圆满地完成1957年的计划和第一个五年划计的任务。
  在大会上,有19名代表和列席人员发了言。
  会议收到代表提案515件,分别交有关部门处理。
  三、长春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长春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1957年12月9日在长春市长春宾馆礼堂召开,会期4开,出席会议代表227人,列席会议的29人。
  这次会议是在全市迅速开展“整风运动”,组织各方面力量支援农业生产,各经济部门继续开展劳动竞赛,掀起农业生产高潮的形势下召开的。
  会议选出的大会主席团、秘书长和通过的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提案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主席团
  丁先德 丁锡祉 任青远 叶治铮 刘次玄 刘国权 刘振江 牟永通
  庄仁美 李都 李承锟 李先民 李子钧 李英 李绍强 李芳园
  李光辉 沈亚纲 宋洁涵 陈苗生 孟少农 周光 周希纲 邵自睿
  罗德惠 吴敬业 苗竹贤 段英廉 郜长春 马延增 郭景兆 陶慰荪
  张德馨 张靖华 张振 张国柱 黄淑兰 冯立身 杨超
  秘书长 张靖华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主任委员 任青远
  副主任委员 冯立身 郜长春
  委员
  王作山 王景年 边青 刘屏山 刘振江 孙纯一 张超 陶慰荪
  提案审查委员会
  主任委员 张德馨
  副主任委员 宋均 朱静航
  委员
  王哲香 刘深一 孙季贤 李青山 李海亭 李淑兰 金长林 范友人
  马延增 徐鼎臣 黄淑兰 汤全业
  会议由市长周光致开幕词并传达了吉林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精神;副市长李承锟作了《关于长春市1956年财政决算和195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副市长任青远作了《用革命精神紧缩机构下放干部》的报告和《吉林省长春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副市长张德馨作了《吉林省长春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提案审查委员会关于提案的审查报告》。中共长春市委书记处书记沈亚纲作了总结性的发言。
  在大会上发言的有代表和列席代表共39人,其中书面发言的6人。
  会议选举李北淮为长春市副市长。
  会议通过了《关于长春市1956年财政决算和1957年财政预算的报告的决议》和《吉林省长春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紧缩机构下放干部的报告的决议》。
  会议收到代表提案158件,分别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三节 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自1958年6月召开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至1960年6月,本届共召开3次会议。
  一、长春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长春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58年6月24日在长春市长春宾馆礼堂召开,会期4天,出席会议代表231人,列席15人。
  这次会议是在全市认真贯彻中共八届二中全会精神,掀起学习宣传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高潮的形势下召开的。
  会议选举的大会主席团、秘书长和通过的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提案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主席团
  丁鹿樵 王大经 邓永惠 任青远 刘国权 关麒麟 孙季贤 朱静航
  李都 李承锟 李北淮 李英 李绍强 宋洁涵 沈亚纲 周光
  孟少农 邵自睿 陈钟 陈琪 陈苗生 苗竹贤 苟清泉 段英廉
  凌雨三 徐毓文 高福善 张诚华 张德馨 张靖华 张国柱 张振
  郭景兆 许镇 舒行 景毅 冯立身 杨超 郑炳文 霍玉厚
  栾玉芙
  秘书长 许镇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主任委员 任青远
  副主任委员 冯立身 邓永惠
  委员
  王景年 王玉兰 祝海如 马淑清 马淑琴 张玉田 杨育超 释仁信
  提案审查委员会
  主任委员 张德馨
  副主任委员 许镇 朱静航
  委员
  李海亭 李太旭 李载柔 杜文彬 金长林 邵慧娟 徐毓文 高福善
  张诚华 张泽民 杨丰城 兰勇成
  会议听取了市长周光作的《全市人民积极行动起来,为贯彻执行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而奋斗》的工作报告、副市长李承锟作的《关于长春市1957年财政决算和195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市法院院长邵自睿作的《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副市长任青远作的《关于长春市1958年选举工作报告》、副市长张德馨作的《关于长春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提案处理情况的报告》。
  在大会上有98名代表作了口头或书面发言,列席会议的有7人作了发言。
  会议批准了前3个报告,并作出了《关于〈全市人民积极行动起来,为贯彻执行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而奋斗〉的报告的决议》、《关于吉林省长春市1957年财政决算和1958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的决议》、《关于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大会选举了市长、副市长和市人民委员会委员;选举了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选举了出席吉林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
  选举结果:
  市长 陈钟
  副市长 李承锟 张德馨 任青远 张靖华 李北淮
  委员
  邓永惠 刘炳南 孙季贤 朱静航 关麒麟 沈亚纲 李英 莎荫萱
  苗竹贤 苑廷瑞 陈喆生 陈琪 段英廉 高福善 舒行 郭景兆
  许镇 张人 张国柱 张诚华 张振 冯立身 程光烈 景毅
  郑炳文 霍玉厚 龚祖同
  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邵自睿
  会议选出长春市出席吉林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64名。
  会议收到代表提案174件,分别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二、长春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长春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59年5月26日在长春市省宾馆礼堂召开,会期6天,出席会议的代表307名。
  会议选出的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
  主席团
  丁鹿樵 王大经 王国臣 邓永惠 任青远 刘国权 刘炳南 关麒麟
  孙季贤 朱静航 李北淮 李英 李承锟 李都 李绍强 邢进
  宋洁涵 沈亚纲 苏 群 罗积夫 孟少农 邵自睿 陈琪 陈苗生
  陈钟 苑廷瑞 苟清泉 苗竹贤 段英廉 凌雨三 徐毓文 高纯璞
  高福善 张国柱 张振 张靖华 张诚华 张德馨 郭景兆 许镇
  舒行 景毅 冯立身 杨 春 杨超 郑炳文 霍玉厚 龚祖同
  栾玉芙
  秘书长 许镇(兼)
  会议通过的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和提案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主任委员 任青远
  副主任委员 程光烈 郜长春
  委员
  王玉兰 王景年 成忠祥 祝海如 马淑清 马淑琴 常太祥 张升
  杨万众 释仁信
  提案审查委员会
  主任委员 张靖华
  副主任委员 阎哮先 朱静航
  委员
  王仞仟 李海亭 李载柔 杜文彬 车友民 辛德贵 金长林 金凤化
  徐毓文 高福善 张雅琴 张泽民 赵明和 兰勇成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长陈钟代表长春市人民委员会作的《长春市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副市长张靖华作的《长春市1958年财政决算和195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邵自睿作的《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任青远作的《关于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提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张靖华作的《关于提案的审查报告》。
  会议通过了《长春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长春市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和〈长春市1958年财政决算和1959年财政预算报告〉的决议》、《长春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还通过了《关于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和《关于提案的审查报告》。
  会议收到代表提案434件,经整理合并为234件,交市人民委员会处理。
  三、长春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长春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1960年6月6日在长春市省宾馆礼堂召开,会期4天。出席会议代表222名,列席会议的45名。出席政协吉林省长春市第二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的委员也列席了会议。
  会议选出的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
  主席团
  丁浩川 丁鹿樵 王大经 王国臣 王德泽 邓永惠 任青远 刘波
  刘国权 刘炳南 孙季贤 朱静航 关麒麟 李北淮 李英 李都
  宋洁涵 沈亚纲 罗积夫 邵自睿 陈琪 陈苗生 陈钟 苟清泉
  苑廷瑞 苗竹贤 侯桂芝 段英廉 凌雨三 徐毓文 高福善 高纯璞
  郭景兆 许镇 冯立身 张国柱 张振 张靖华 张德馨 舒行
  景毅 程光烈 杨万众 杨 春 杨超 霍玉厚 龚祖同 栾玉芙
  秘书长 许镇(兼)
  会议通过的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和提案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主任委员 任青远
  副主任委员 程光烈 郜长春
  委员
  王玉兰 王景年 成忠祥 孟恕 祝海如 马淑琴 常太祥 张升
  杨万众 释仁信
  提案审查委员会
  主任委员 张靖华
  副主任委员 阎哮先 朱静航
  委员
  王仞仟 李海亭 李载柔 杜文彬 车友民 辛德贵 金长林 金凤化
  赵明和 徐毓文 高福善 张雅琴 张泽民 兰勇成
  市长陈钟在会议上作了《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副市长张靖华作了《吉林省长春市1959年财政决算和196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副市长任青远作了《关于吉林省长春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提案处理情况的报告》,并以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名义作了《关于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代表们还听取了提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张靖华作的《关于提案审查报告》。
  在大会上,有12位代表和列席人员作了发言;有11位代表和政协委员作了联合发言。会议通过了上述各项报告,并作出了《吉林省长春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议》。增选了程光烈为长春市副市长,补选了长春市出席吉林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3名。
  会议收到代表提案237件,经过整理合并为31件,分别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四节 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自1961年5月召开长春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至1962年8月,本届人民代表大会共召开2次会议。
  一、长春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长春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61年5月12日在长春市省宾馆礼堂召开,会期4天,出席会议代表326名。长春地区选出的在长的省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出席政协吉林省长春市第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全体委员列席了会议。
  这次会议是在全国农业连续两年遭灾欠收,经济处于困难时期,全市人民根据中共八届九中全会精神,以农业为基础,各经济部门贯彻执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争取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新胜利的形势下召开的。
  会议选出的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
  主席团
  丁浩川 丁鹿樵 马则周 马鸿新 王大经 王季平 王 贵 邓永惠
  刘国权 刘金才 刘炳南 权玉真 孙纯一 孙季贤 朱静航 任青远
  宋明之 宋洁涵 苟清泉 李从朴 李北淮 李英 李承锟 李都
  陈钟 陈琪 陈苗生 邵自睿 张人 张国柱 张振 张靖华
  张德馨 苗竹贤 苑廷瑞 杨万众 杨超 周大川 周 文 祝海如
  贺瑛 侯桂芝 高介臣 栾玉芙 龚祖同 葛成凤 景毅 舒行
  程光烈 翟象坤 霍玉厚
  秘书长 李从朴(兼)
  会议通过的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和提案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主任委员 程光烈
  副主任委员 张超 郜长春
  委员
  马淑琴 王玉兰 王景年 王德泽 刘波 成忠祥 杨万众 时向荣
  孟恕 段英廉 郭占有 释仁信
  提案审查委员会
  主任委员 张德馨
  副主任委员 阎哮先 朱静航
  委员
  车友民 兰勇成 辛德贵 杜文彬 李海亭 李载柔 张化民 张雅琴
  谷振清 金长林 金凤化 高福善 徐毓文 程权
  会议由副市长任青远主持。在会议上市长陈钟作了《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邵自睿作了《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副市长程光烈作了《关于吉林省长春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提案处理情况的报告》,并以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的名义作了《关于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会议还听取了提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张德馨作的《关于提案审查的报告》。
  会议中,有195名代表在大会上发言、联合发言或书面发言。代表们经过审议同意上述各项报告,并作出了《吉林省长春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和《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会议收到代表提案465件,交市人民委员会进行处理。
  会议选举了市长、副市长和市人民委员会委员。
  市长 陈钟
  副市长 李承锟 张德馨 任青远 翟象坤 马鸿新 张靖华
  李北淮 程光烈
  委员
  马则周 王 贵 邓永惠 刘金才 刘炳南 权玉真 孙纯一 孙季贤
  朱静航 宋明之 李从朴 李英 张人 张国柱 张振 陈琪
  陈喆生 郑炳文 苗竹贤 苑廷瑞 杨超 周大川 周希纲 祝海如
  贺瑛 龚祖同 葛成凤 景毅 舒行 霍玉厚
  二、长春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长春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62年8月22日在长春市省宾馆礼堂召开,会期8天,出席会议的代表317人。列席这次会议的有:本市选举出席吉林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出席政协吉林省长春市第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的全体委员和被邀列席这次政协会议的132名各界人士。还有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人民委员会各部门负责人。
  这次会议是在全市继续调整国民经济发展速度和比例关系,经济困难时期基本过去的形势下召开的。
  会议选出的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
  主席团
  丁鹿樵 马则周 马鸿新 王大经 王季平 王 贵 邓永惠 刘国权
  刘金才 刘炳南 权玉真 孙季贤 孙纯一 朱静航 任青远 宋明之
  宋洁涵 苟清泉 李从朴 李北淮 李英 李承锟 李都 陈琪
  陈钟 陈喆生 何济林 邵自睿 张人 张国柱 张振 张靖华
  张德馨 苗竹贤 苑廷瑞 杨万众 杨超 周大川 周 文 祝海如
  贺瑛 侯桂芝 高介臣 栾玉芙 龚祖同 葛成凤 景毅 舒行
  程光烈 翟象坤 霍玉厚
  秘书长 李从朴(兼)
  会议通过的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和提案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主任委员 程光烈
  副主任委员 张超 郜长春
  委员
  马淑琴 王玉兰 王景年 王德泽 刘波 成忠祥 杨万众 时向荣
  孟恕 段英廉 郭占有 释仁信
  提案审查委员会
  主任委员 张德馨
  副主任委员 张人 朱静航
  委员
  车友民 兰勇成 辛德贵 杜文彬 李海亭 李载柔 张化民 张雅琴
  谷振清 余长林 金凤化 高福善 徐毓文 程权
  会议由副市长任青远主持。会上,副市长张德馨传达了栗又文省长在吉林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作的《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市长陈钟作了《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作了《关于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议案审查委员会作了《关于议案的审查报告》。
  会议最后,与政协吉林省长春市第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举行了联合会议。中共长春市委第一书记、政协吉林省长春市委员会主席宋洁涵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他在讲话中重点讲了当前的形势和任务。
  在全体会议上共有106位代表和列席人员发言。
  代表们表示,拥护省长栗又文在吉林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的报告;同意市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和议案审查报告。会议通过了《吉林省长春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会议增选鲍成吉为长春市副市长,补选孙明尧为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会议收到代表提案409件,交市人民委员会进行处理。
  副市长程光烈主持了闭幕式。
  第五节 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自1963年11月召开长春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至1965年6月,本届人民代表大会共召开4次会议。
  一、长春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长春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63年11月13日在长春市省宾馆礼堂召开,会期8天,出席会议代表386名。
  出席政协吉林省长春市第四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全体委员和市人民委员会各局、委、处以及银行、各大厂、大专院校的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这次会议是在全市国民经济出现好转的形势下召开的。
  会议选出的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
  主席团
  丁鹿樵 于显章 王季平 王建基 叶治铮 刘国权 刘金才 刘炳南
  孙明尧 孙季贤 孙纯一 任青远 宋洁涵 李一平 李北淮 李英
  李承锟 李都 李落英 陈琪 陈苗生 陈钟 张人 张国柱
  张振 张清海 张超 张靖华 张德骏 张德馨 苗竹贤 苑廷瑞
  周大川 周 文 周希纲 宣受冠 南妌姣 郜长春 侯桂芝 高介臣
  马则周 马鸿新 贺瑛 葛成凤 景毅 程光烈 杨万众 阎洁忱
  翟象坤 鲍成吉 钟明彪
  秘书长 程光烈(兼)
  会议通过的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和议案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主任委员 鲍成吉
  副主任委员 邵自睿 郜长春
  委员
  王景年 刘波 成忠祥 杜文焕 张超 林玉珍 孟恕 郭鸿俊
  马则周 杨万众 满恒祥 释仁信
  议案审查委员会
  主任委员 张德馨
  副主任委员 张人 景毅
  委员
  才国彦 刘钰 辛德贵 杜文彬 李友太 李海亭 李儒林 张化民
  张雅琴 徐毓文 崔 一 曹艾华 程权 杨孚生
  会议由副市长李承锟主持。代表们听取了市长陈钟作的《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孙明尧作的《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鲍成吉作的《关于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议案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人作的《关于议案审查的报告》。
  预备会议期间,全体代表听取了中共长春市委第二书记李都作的政治报告,使代表们进一步认清了国内外大好形势,鼓舞了斗志,坚定了胜利信心。
  在大会上代表和列席人员共103人作了发言或联合发言,还有40名代表和列席人员作了书面发言。
  会议期间,与会的全体代表认真地讨论了国内外形势,审查了市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和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一致表示同意上述报告,并通过了《吉林省长春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大会选举了市人民委员会组成人员及法院院长。
  市长 陈钟
  副市长 李承锟 张德馨 任青远 张靖华 李北淮 程光烈
  委员
  王建基 刘金才 刘炳南 孙季贤 孙纯一 李从朴 李英 李落英
  陈琪 陈苗生 张人 张国柱 张振 张清海 张超 张德馨
  苗竹贤 苑廷瑞 周大川 周希纲 宣受冠 南妌姣 郜长春 马则周
  马鸿新 贺瑛 葛成凤 景毅 阎洁忱 翟象坤 鲍成吉 钟明彪
  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孙明尧
  会议选出长春市出席吉林省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93人。
  会议共收到代表提案528件,经过整理,有267件不适于作为提案,分别交有关单位研究处理。应列为提案的261件,归纳合并为86件,交市人民委员会依据审查意见研究处理。
  副市长任青远主持了闭幕式。
  二、长春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长春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64年8月20日在长春市省宾馆礼堂召开,会期2天,出席会议代表426名。
  这次会议是在全市工农业生产出现新高潮的形势下召开的。
  在预备会议上,选举了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
  主席团
  丁鹿樵 于显章 王大经 王季平 王建基 刘国权 刘金才 刘炳南
  孙明尧 孙季贤 孙纯一 任青远 宋洁涵 李一平 李从朴 李北淮
  李英 李承锟 李都 李落英 陈琪 陈苗生 陈钟 张人
  张国柱 张振 张清海 张超 张靖华 张德骏 张德馨 苗竹贤
  苑廷瑞 周大川 周 文 周希纲 宣受冠 南妌姣 郜长春 侯桂芝
  高介臣 马则周 马鸿新 贺瑛 葛成凤 景毅 程光烈 杨万众
  阎洁忱 翟象坤 鲍成吉 钟明彪
  秘书长 程光烈(兼)
  副市长程光烈在会议上作了《关于工业生产、交通运输、基本建设情况和任务的报告》;副市长李北淮作了《关于长春市1963年财政决算和196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代表们经过充分审议,一致同意并决定批准上述两个报告。会议通过了《吉林省长春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长春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长春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1964年12月15日在长春市省宾馆礼堂召开,会期6天。出席会议代表336名。出席政协吉林省长春市第四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的委员和长春市人民委员会各部门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这次会议是在全市国民经济全面好转的形势下召开的。
  在预备会议上,选举了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通过了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和议案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主席团
  丁鹿樵 于显章 王大经 王季平 王建基 刘国权 刘金才 刘炳南
  孙明尧 孙季贤 孙纯一 任青远 宋洁涵 李一平 李从朴 李北淮
  李英 李承锟 李都 李落英 陈琪 陈苗生 陈钟 张人
  张国柱 张振 张清海 张超 张靖华 张德骏 张德馨 苗竹贤
  苑廷瑞 周大川 周希纲 宣受冠 南妌姣 郜长春 侯桂芝 高介臣
  马则周 马鸿新 贺瑛 葛成凤 景毅 程光烈 杨万众 阎洁忱
  翟象坤 鲍成吉 钟明彪
  秘书长 李从朴(兼)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主任委员 鲍成吉
  副主任委员 邵自睿 郜长春
  委员
  王景年 刘波 成忠祥 杜文焕 张超 林玉珍 孟恕 郭鸿俊
  马则周 杨万众 满恒祥 释仁信
  议案审查委员会
  主任委员 张德馨
  副主任委员 张人 景毅
  委员
  才国彦 刘钰 辛德贵 杜文彬 李友太 李海亭 李儒林 张雅琴
  徐毓文 崔 一 曹艾华 程权 杨孚生
  副市长李承锟主持了开幕式。会议听取并批准了市长陈钟作的《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并通过了《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议案审查的报告》,通过了《吉林省长春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会议期间,全体代表还听取了中共长春市委书记处书记李承锟作的《政治报告》。
  这次会议收到代表提案364件,应列为提案的156件,经整理后归纳为66件,交市人民委员会研究处理。
  四、长春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长春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1965年6月23日在长春市省宾馆礼堂召开,会期4天,出席会议代表327名。出席政协吉林省长春市第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的委员、部分在长的省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市人民委员会各部门的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这次会议是在全市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工农业生产和其它事业都取得了很大成绩的形势下召开的。
  在预备会议上,选出了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
  主席团
  丁鹿樵 于显章 王大经 王季平 王建基 刘国权 刘金才 刘炳南
  孙明尧 孙季贤 孙纯一 任青远 宋洁涵 李一平 李从朴 李北淮
  李英 李承锟 李都 李落英 张人 张国柱 张振 张清海
  张超 张靖华 张德骏 张德馨 陈琪 陈苗生 陈钟 周大川
  周希纲 宣受冠 南妌姣 苗竹贤 苑廷瑞 侯桂芝 高介臣 马则周
  马鸿新 贺瑛 郜长春 景毅 程光烈 杨万众 葛成凤 翟象坤
  阎洁忱 鲍成吉 钟明彪
  秘书长 李从朴(兼)
  开幕式由大会执行主席、副市长任青远主持。副市长李承锟在会议上作了《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的旗帜大力组织工农业生产新高潮》的工作报告。在会议期间,代表们还听取了市委第二书记李都作的《政治报告》。
  会议通过了《吉林省长春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闭幕式由大会执行主席、副市长程光烈主持。
  第六节 长春市革命委员会
  一、长春市革命委员会成立
  长春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原定于1965年12月召开。1965年12月20日,长春市人民委员会发出了《关于延期召开六届一次人代会的通知》,决定将召开会议的时间推迟到1966年第一季度。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不久各级人民委员会瘫痪,六届一次人代会无法召开,已选出的429名代表资格自然终止。1968年2月23日经沈阳军区批准,组成长春市革命委员会;1968年3月6日长春市革命委员会正式成立。根据中央有关精神,中共长春市委于1978年9月22日《关于召开长春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通知》中,明确长春市革命委员会作为一届政权和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看待,排列在长春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之后,作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长春市革命委员会由85名委员组成,常务委员28名(暂缺5名)。
  主任 任青远(1968.2—1969.1)
  副主任 刘金才(军代表,1968.2—1969.7)
  李承锟(1968.2—1969.7)
  翟象坤(1968.2—1969.7)
  邹 轩(军代表,1968.2—1969.7)
  常务委员28名(暂缺5名)
  任青远 刘金才 李承锟 翟象坤 邹 轩 王季平 郭景兆 张靖华
  平 东 贺守信 崔相信 姜元学 王 志 崔志和 刘德义 杨清月
  樊国保 路永海 王政和 王 振 韩双利 李鲁芬 张作瑞
  二、吉林省德惠地区革命委员会成立
  1968年2月20日,德惠地区成立革命委员会,由57名委员组成,常务委员17名。
  主任 李北淮(1968.2—1969.7)
  副主任 刘坚彬(军代表,1968.2—1969.7)
  周大川(1968.2—1969.7)
  赵 华(军代表,1968.11—1969.7)
  王 兴(1968.12—1969.7)
  李凤环(女,群众代表,1968.12—1969.7)
  三、长春市革命委员会与德惠地区革命委员会合并
  1969年7月,德惠地区建制撤销,其机构、人员并人长春市。长春市革命委员会成员增至110名,常务委员增至42名,副主任增至11名。
  长春市革命委员会从1968年3月成立至1978年12月,主任、副主任变动情况如下:
  主任 任青远(1968.2—1969.1)
  徐忠禹(军代表,1969.1—1969.9)
  苏俊禄(军代表,1969.9—1973.5)
  刘慈恺(1973.5—1975.1)
  张李明(1975.1—1977.12)
  (1978.1—1978.12主任空缺)
  副主任 刘金才(军代表,1968.2—1975.12)
  李承锟(1968.2—1969.6)
  李北淮(1969.7—1978.12)
  翟象坤(1968.2—1978.12)
  邹 轩(军代表,1968.2—1976.7)
  刘坚彬(军代表,1969.7—1978.12)
  沈敏洲(军代表,1968.9—1975.12)
  平 东(军代表,1969.7—1975.4)
  叶志厚(群众代表,1969.7—1978.7)
  崔志和(群众代表,1969.7—1978.7)
  魏大林(群众代表,1969.7—1978.7)
  王 志(群众代表,1969.7—1977.11)
  尹枝凤(女,群众代表,1969.7—1977.12)
  张福元(军代表,1970.1—1973.5)
  陈钟(1972.4—1978.12)
  崔次丰(1972.4—1978.12)
  原 秋(1972.4—1973.7)
  王季平(1973.8—1978.12)
  王大经(1973.8—1977.11)
  王德林(军代表,1973.8—1978.12)
  李会英(1975.12—1978.5)
  田维荣(群众代表,1975.12—1978.12)
  孙力(1975.12—1978.12)
  崔相信(军代表,1975.12—1978.12)
  刘国祥(军代表,1975.12—1978.12)
  任凤霞(女,群众代表,1976.7—1978.5)
  马鸿新(1977.11—1978.10)
  张靖华(1978.4—1978.12)
  李明德(1978.2—1978.12)
  金健民(1978.10—1978.12)
  第七节 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自1978年12月召开长春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至1980年5月,本届人民代表大会共召开2次会议。
  一、长春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长春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78年12月16日在长春市省宾馆礼堂召开,会期5天。出席会议代表643名。出席政协长春市第五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委员列席了会议。省委和省革命委员会特派省选举委员会的同志参加了大会。
  这次代表大会的指导思想是:高举毛主席的伟大旗帜,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十一大路线和全国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总任务,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实现毛主席和周总理的遗愿,把我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努力奋斗。会议的主要议题:认真学习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的指示,深刻理解安定团结、稳定局势、搞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根据1978年3月5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会议听取和审议市革命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新的市革命委员会组成人员,选举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选举长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在预备会议上,选举了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通过了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主席团(按姓氏笔画排列)
  马则周 马洪芬(女) 尤凤太 毛履平 王大经 王成汉 王成告
  王志金 王希宽 王君保 王季平 王岫天(女) 王 宽 孔宪云
  兰增寿 田维荣 齐殿云(女) 池精武(女) 刘卫政 刘子玉
  刘成孟 刘芳 刘希华 刘厚德 刘振东 刘钰 刘靖慧(女)
  许镇 邢 河 任志国 任青远 孙力 孙明尧 毕守学 汪静岳
  辛德贵 宋广志 宋均 杨克明 杨迪杨超 李士良 李友三
  李占生 李北淮 李兴福 李先民 李英(女) 李国泰 李承锟
  李春芳 李春英(女) 李筠秋(女) 李锡玉 杜元海 吴玉森
  佟凤芝(女) 何光远 何其泰 张人 张介夫 张英杰 张岩峰
  张国柱 张 茵(女) 张振 张靖华 陈全 陈健儒
  陈 桂(女) 陈琪(女)单永和 郑宝祥 范友人 苑廷瑞
  季华亭 金武吉 金健民 胡玉琴(女) 胡吉清 柳仁春 赵玉树
  赵世吉(女) 赵西禄 段英廉 姚森林 高介臣 高鼎三 原力
  曹艾华(女) 崔 一 崔次丰 崔 智 崔新春 韩耀文 景毅
  路永海 黎 军(女) 翟象坤 潘雨春 潘桂英(女)
  秘书长 许镇(兼)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主任委员 周大川
  副主任委员 池精武(女) 景毅
  委员(按姓氏笔画排列)
  王志金 庄仁美(女) 李永祚 张占岐 常守信 雷树森
  在预备会议上,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周大川作了《吉林省长春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本届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会议由陈钟致开幕词。市革命委员会主任任青远作了《吉林省长春市革命委员会工作报告》。在会议期间,有71名代表和列席人员在大会上作了发言或书面发言。
  全体代表认真审查了任青远作的《吉林省长春市革命委员会工作报告》,并一致通过了《吉林省长春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市革命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会议选出了新的市革命委员会组成人员和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长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长春市革命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任 任青远
  副主任 王季平 王大经 李北淮 张靖华 孙力 田维荣
  张振 金健民
  委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马则周 马洪芬(女) 王 宽 王成汉 王成告 王君宝 王希宽
  王岫天(女) 尤凤太 孔宪云 毛履平 邢 河 刘钰 刘子玉
  刘卫政 刘厚德 刘靖慧(女) 任志国 许镇 张人
  张 茵(女) 张业生 张英杰 张国柱 张岩峰 宋均 杜元海
  陈全 陈琪(女) 杨迪杨超 杨克明 李英(女)
  李士良 李友三 李占生 李国泰 李春英(女) 李锡玉
  李筠秋(女) 佟凤芝(女) 毕守学 何其泰 辛德贵 范友人
  单永和 季华亭 苑廷瑞 赵世吉(女) 赵玉树 赵西禄
  胡玉琴(女) 段英廉 姚森林 高振声 高鼎三 崔 一 崔 智
  曹艾华(女) 常守信 景毅 路永海 黎 军(女) 潘雨春
  潘桂英(女) 霍水金
  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孙明尧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介夫
  市革命委员会副主任王季平致闭幕词。
  二、长春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长春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80年5月26日在长春市省宾馆礼堂召开,会期5天。出席会议代表654名(增选20名)。
  这次会议是在全市人民认真落实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国民经济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建设上来,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形势下召开的。
  在预备会议上,通过了《长春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情况和增选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选举了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通过了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预算审查委员会、提案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主席团(按姓氏笔画排列)
  马 杰(女) 马洪芬(女) 王大经 王成汉 王君宝 王季平
  王建基 尤凤太 方传流 田维荣 冯英奎 兰勇成 刘子玉 刘汉仁
  刘成孟 刘希华 刘厚德 庄 凤(女) 齐殿云(女) 许镇
  任青远 孙力 池精武(女) 李一平 李北淮 李兴福
  李英(女) 李国泰 李雨时 李承锟 李筠秋(女) 杨克明
  杨青坡 杨超 宋均 宋淑娟(女) 张国柱 张学仪 张振
  张 茵(女) 张树奇 张靖华 陈全 陈 桂(女) 陈钟
  陈琪(女) 陈悦恭 陈健儒 何其泰 佟凤芝(女) 赵玉树
  周大川 金健民 单永和 郑宝祥 苑廷瑞 段英廉 郜长春 唐天佑
  高介臣 高鼎三 原力 崔 一 崔次丰 崔雨相 黄友年 黄琪添
  阎华 阎哮先 曹艾华(女) 景毅 温连仲 韩耀文
  傅 云(女) 满恒祥 翟象坤 魏仲三
  秘书长 赵玉树(兼)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主任委员 周大川
  副主任委员 邢 河 景毅
  委员(按姓氏笔画排列)
  王志金 王常俭 庄仁美(女) 吕 海 李永祚 张占岐
  提案审查委员会
  主任委员 张靖华
  副主任委员 孙力 辛德贵
  委员(按姓氏笔画排列)
  孔宪云 王成告 刘子玉 刘卫政 任志国 朱学俊 李友三 高振声
  曹艾华(女) 满恒祥
  预算审查委员会
  主任委员 王大经
  副主任委员 方传流 张人
  委员(按姓氏笔画排列)
  王君宝 兰勇成 任 驰 汪静岳 何其泰 杨 秀(女) 张竹亭
  张岩峰 程权(女) 潘桂英(女)
  会议由市革命委员会副主任王大经致开幕词。与会代表听取并审议了市革命委员会主任任青远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市计划委员会主任张人作的《关于长春市1980年国民经济计划(草案)的报告》、市财政局局长常守信作的《关于长春市1979年财政决算和198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孙明尧作的《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介夫作的《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全体代表经过充分审议,同意并批准任青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通过了《长春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通过了《长春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1980年国民经济计划、1979年财政决算和1980年财政预算的决议》;通过了《长春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通过了《长春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提案审查委员会关于提案的审查报告》。
  市革命委员会有关方面负责人18人在大会上作了书面发言。
  会议收到提案和建议678件,经过整理后有233件提案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并要求将处理结果随时向人大代表报告。
  根据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和差额选举的办法,选举产生了长春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选举了长春市市长、副市长。
  选举结果:
  主任 李承锟
  副主任 张靖华 周大川 方传流 宋均 张学仪 陈悦恭
  杨超 陈 桂(女) 郜长春
  委员(按姓氏笔画排列)
  尤凤太 王成汉 王建基 兰勇成 庄 凤(女) 刘汉仁
  齐殿云(女) 许镇 陈全 陈琪(女) 何其泰 李国泰
  李筠秋(女) 张树奇 宋淑娟(女) 苑廷瑞 唐天佑 高鼎三
  崔 一 黄友年 曹艾华(女) 阎哮先 景毅 满恒祥 魏仲三
  市长 冯英奎
  副市长 池精武(女) 何光远 崔雨相 孙力 孙顺理 张振
  金健民 刘钰 赵凯 杨迪
  第八节 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自1983年4月召开长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至1987年3月,本届人民代表大会共召开5次会议。
  一、长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长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83年4月2日在长春市省宾馆礼堂召开,会期7天。出席会议代表603名。出席政协长春市第六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全体委员、市人大常委会和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负责人46人列席了会议。
  这次会议是在全市人民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和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精神,努力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的大好形势下召开的。
  在预备会议上,选举了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通过了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议案审查委员会和预算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主席团(按姓氏笔画排列)
  王力 王大经 王石煤(女) 王成汉 王君保 王学毅 王建基
  王颜良 王振清 尤凤太 方传流 吕永淮 朱兰奎 庄 凤(女)
  刘子玉 刘汉仁 刘希华 刘贵学 齐殿云(女) 许镇
  孙力(女) 孙淑珍(女) 李一平 李北淮 李国泰 李承锟
  李筠秋(女) 杨超 肖 纯 吴亦侠 何其泰 佟凤芝(女)
  宋均 宋利菲(女) 宋淑娟(女) 张学仪 张树奇 陈全
  陈 桂(女) 陈琪(女) 陈振康 陈悦恭 苑廷瑞 范业本
  周 文 周大川 孟庆君 孟宪芝(女) 赵 军 郜长春 袁长华
  耿殿起 贾子钧 徐 青 高介臣 高鼎三 郭凯岚 唐天佑 黄友年
  曹艾华(女) 崔 一 崔自珍 阎哮先 景毅 满恒祥 裴希敏
  翟象坤 戴嘉仁 魏仲三
  秘书长 许镇(兼)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主任委员 陈 桂(女)
  副主任委员 裴希敏 王建基 景毅
  委员(按姓氏笔画排列)
  王常俭 庄仁美(女) 李雨时 张占岐 陈琪(女) 陈楚康
  徐如人
  议案审查委员会
  主任委员 方传流
  副主任委员 张学仪 杨超
  委员(按姓氏笔画排列)
  朱学俊 任志国 刘子玉 李国泰 范友人 侯忠璞 耿殿起 满恒祥
  毓 磊 熊岳峰
  预算审查委员会
  主任委员 宋均
  副主任委员 郜长春 唐天佑
  委员(按姓氏笔画排列)
  王君宝 王学毅 朱兰奎 朱维伦 乔一夫 任 驰 杨 军
  杨 秀(女) 何其泰 宋淑娟(女) 张竹亭 金 荣 唐云彪
  鲁 汉
  大会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承锟致开幕词。会议听取了市长冯英奎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市计划委员会副主任陈辛作的《长春市1980年至1982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1983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安排的报告》、市财政局局长常守信作的《长春市1980、1981年财政决算、198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8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会议还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均作的《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孙诚作的《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森作的《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经过审议,会议批准了冯英奎市长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通过了《长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通过了《关于批准长春市1980年至1982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1983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安排报告的决议》、《关于批准长春市1980、1981年财政决算、198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83年财政预算报告的决议》、《关于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通过了《长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关于议案的审查报告》。
  会议接受李承锟、周大川、陈桂因年事已高辞去长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职务的请求,并以大会主席团的名义,分别向李承锟、周大川和陈桂发了致敬信。
  会议经过预选和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了长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长春市市长、副市长,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长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长春市出席吉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选举结果:
  主任 王力
  副主任 阎华 赵凯 方传流 李从朴 张振 程权(女)
  吴玉森 郜长春 杨超 刘卫政
  委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于琦(女) 于子泉 于明昌 王世平 王成汉 艾 进 刘健
  刘传连 庄仁美(女) 苏明杰 吴伯威 宋淑娟(女)
  陈琪(女) 范友人 赵波 胡永勤 高鼎三 唐天佑 黄永洲
  崔 一 程廷荣 景毅 满恒祥 戴嘉仁
  市长 冯英奎
  副市长 徐 青 吴亦侠 尚振令 孙力 杨迪蔡为武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孙诚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森
  会议选出长春市出席吉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50名。
  在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筹备期间,曾收到代表提案191件,由于会议推迟召开,而这些提案又都是对长春市当时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需要及时处理。经市第七届人大常务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决定先行处理,到本次大会召开之前,这些提案已处理完毕。大会期间收到议案74件,经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审查,立案的1件。
  大会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力致闭幕词。
  二、长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长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84年3月9日在长春市省宾馆礼堂召开,会期4天。出席会议代表588名。出席政协长春市第六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的全体委员和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代表大会精神为指针,分析形势,总结经验,讨论确定1984年加快开创长春市各项工作新局面的任务,动员全市人民站在新的起点上,再接再厉,发展大好形势,夺取全市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新的更大胜利。
  在预备会议上,选举了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通过了议案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主席团(按姓氏笔画排列)
  丁经绪 于琦(女) 于子泉 于明昌 王力 王世平 王成汉
  王学毅 方传流 艾 进 刘健 刘卫政 刘子玉 刘传连 刘贵学
  庄仁美(女) 池精武(女) 孙力(女) 孙淑珍(女)
  毕守学 李从朴 杨超 杨青坡 苏明杰 吴起 吴玉森 吴伯威
  肖 纯 肖庆根 邸树森 宋利菲(女) 宋淑娟(女) 张振
  陈琪(女) 陈健儒 苑梦侠 范友人 范业本 金 荣 金武吉
  孟庆君 孟宪芝(女) 赵波 赵凯 赵殿忠 胡永勤 郜长春
  袁长华 郭凯岚 高介臣 高鼎三 唐天佑 黄永洲 崔 一 崔自珍
  崔雨相 阎华 景毅 程权(女) 程廷荣 满恒祥 裴希敏
  谭竹清(女) 戴嘉仁
  秘书长 赵波(兼)
  议案审查委员会
  主任委员 方传流
  副主任委员 张振 杨超
  委员(按姓氏笔画排列)
  成忠祥 任志国 刘健 刘子玉 刘传连 范友人 侯忠璞 徐如人
  崔 一 毓 磊 熊岳峰
  大会由市人大常委主任王力致开幕词。会议听取了代市长陈振康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市计划委员会副主任薛英长作的《关于长春市198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市财政局局长常守信作的《关于长春市1983年财政决算和198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会议还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凯作的《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孙诚作的《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森作的《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代表们经过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上述6个报告并作出了《长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长春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长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长春市198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长春市1983年财政决算和1984年财政预算的决议》、《长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长春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长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会议还通过了《长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关于议案的审查报告》。
  会议期间,市公安局局长袁长华、市物价局局长汤锡铭分别作了《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争取社会治安尽快实现根本好转》和《以副食为重点,继续保持市场物价的基本稳定》的书面发言。
  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增选池精武为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陈振康为长春市市长。
  会议收到代表团和代表提出的议案12件,建议、批评、意见458件,分别交有关机关及其它有关组织研究办理,并向代表作出答复。
  大会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力致闭幕词。
  三、长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长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1985年5月9日在长春市省宾馆礼堂召开,会期5天。出席会议代表618名。出席政协长春市第六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的委员,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负责人,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这次会议的指导思想和基本任务是:以中国共产党第十二届三中全会和六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为指导,共商长春市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经济体制改革的大计,继续推进经济建设,促进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巩固发展大好形势。
  在预备会议上,选举了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通过了议案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主席团(以姓氏笔画为序)
  丁经绪 于琦(女) 于子泉 于明昌 王力 王世平 王成汉
  王学毅 方传流 艾 进 刘健 刘卫政 刘传连 庄仁美(女)
  池精武(女) 杜青林 李从朴 杨超 杨青坡 杨继笑 苏明杰
  吴起 吴玉森 吴亦侠 吴伯威 肖 纯 肖庆根 邸树森
  宋淑娟(女) 张振 张枝林 陈琪(女) 陈健儒 苑梦侠
  范业本 金 荣 金武吉 孟庆君 孟宪芝(女) 赵 军 赵波
  赵凯 赵殿忠 胡永勤 郜长春 袁长华 郭凯岚 高鼎三 唐天佑
  黄永洲 崔 一 阎华 景毅 程权(女) 程廷荣 满恒祥
  戴嘉仁
  秘书长 赵波(兼)
  议案审查委员会
  主任委员 方传流
  副主任委员 张振 杨超
  委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成忠祥 任志国 刘健 刘子玉 刘传连 侯忠璞 徐如人 崔 一
  毓 磊 熊岳峰
  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力致开幕词。会议听取了市长陈振康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副市长尚振令作的《关于长春市198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市财政局局长常守信作的《关于长春市1984年财政决算和198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会议还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池精武作的《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周澍澄作的《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森作的《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代表们经过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上6个报告,并作出了《长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长春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长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长春市198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长春市1984年财政决算和1985年财政预算的决议》、《长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长春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长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长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会议还通过了《长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议案的审查报告》。
  会议期间收到代表提出的议案29件,其中有2件决定作为本次会议议案,其余27件作为代表建议,交市人民政府研究处理,并将处理意见和结果向市人大常务委员会报告。此外,本次会议收到代表书面建议、批评、意见270件,转交市人民政府和有关机关研究办理,办理结果直接答复代表。
  会议接受阎华、赵凯、李从朴、张振、程权、吴玉森、杨超、刘卫政因年事已高,辞去长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大会对他们这种胸怀全局,以革命为重的高尚情操表示衷心的敬佩,对他们过去所做的贡献表示诚挚的敬意。
  经过会议预选和无记名投票选举,补选孙力、杨迪、胡吉清、周世远、李珍、宋广志为长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选举周澍澄为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大会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力致闭幕词。
  四、长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长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1986年5月19日在长春市省宾馆礼堂召开,会期6天,出席会议代表576名。出席政协长春市第六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的全体委员,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的负责人,各县、区人民政府的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在预备会议上,选举了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通过了议案审查委员会、预算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主席团(以姓名笔画为序)
  于子泉 于琦(女) 于明昌 王力 王世平 王成汉 王学毅
  方传流 艾 进 刘卫政 刘传连 刘健 庄仁美(女)
  池精武(女) 孙力 杜学芳(女) 李从朴 李珍 杨迪
  杨超 杨青坡 杨继笑 苏明杰 吴起 吴玉森 吴亦侠 吴伯威
  肖庆根 邸树森 宋广志 宋淑娟(女) 张枝林 张宗田 张振
  陈琪(女) 陈健儒 范业本 周世远 金 荣 孟庆君
  孟宪芝(女) 赵凯 赵波 赵殿忠 胡永勤 胡吉清 郜长春
  徐 青 郭凯岚 高鼎三 唐天佑 黄永洲 崔 一 崔雨相 阎华
  景毅 程权(女) 程廷荣 满恒祥 戴嘉仁 魏国忠
  秘书长 赵波(兼)
  议案审查委员会
  主任委员 方传流
  副主任委员 杨迪李珍
  委员(以姓名笔画为序)
  成忠祥 任志国 刘子玉 刘健 孙力(女) 何丽侠(女)
  侯忠璞 徐如人 郭凯岚 崔 一 毓 磊 熊岳峰
  预算审查委员会
  主任委员 郜长春
  副主任委员 胡吉清 周世远
  委员(以姓名笔画为序)
  王学毅 刘传连 孙成兰(女) 李天宝 李玉洪 杨 秀(女)
  吴 伟 汪静岳 张恩广 金 荣 高鼎三 穆崇枢
  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力致开幕词。会议听取了代市长王家桐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副市长尚振令作的《关于长春市198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市财政局局长刚占标作的《关于长春市1985年财政决算和198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会议还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池精武作的《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周澍澄作的《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森作的《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代表们经过认真审议,会议批准了以上6个报告,并作出了《长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长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长春市198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长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长春市1985年财政决算和1986年财政预算的决议》、《长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长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长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会议还通过了《长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关于议案的审查报告》。
  会议收到议案14件,经议案审查委员会审查,决定立案3件,其余11件,作为建议、意见分别交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研究办理。
  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选举的办法,选举王家桐为长春市市长。
  大会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力致闭幕词。
  五、长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长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1987年3月16日在长春市省宾馆礼堂召开,会期5天。出席会议代表579名。出席政协长春市第六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的全体委员,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的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在预备会议上,选举了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通过了议案审查委员会、预算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主席团(以姓名笔画为序)
  于子泉 于明昌 于琦(女) 王力 王世平 王成汉 王学毅
  方传流 艾 进 庄仁美(女) 刘卫政 刘传连 刘健
  池精武(女) 孙力 杜学芳(女) 李从朴 李珍 杨克明
  杨青坡 杨迪杨继笑 杨超 苏明杰 肖庆根 吴玉森 吴亦侠
  吴伯威 吴起 宋广志 宋淑娟(女) 张宗田 张枝林 张振
  张新民 陈健儒 陈琪(女) 苑梦侠 金 荣 周世远 孟庆君
  孟宪芝(女) 赵凯 赵波 赵殿忠 胡永勤 胡吉清 郜长春
  徐 青 高鼎三 郭凯岚 唐天佑 黄永洲 崔 一 崔雨相 阎华
  景毅 程权(女) 程廷荣 满恒祥 戴嘉仁
  秘书长 赵波(兼)
  议案审查委员会
  主任委员 方传流
  副主任委员 杨迪李珍
  委员(以姓名笔画为序)
  成忠祥 任志国 刘子玉 刘健 孙力(女) 何丽侠(女)
  侯忠璞 耿殿起 徐如人 郭凯岚 崔 一 毓 磊 熊岳峰 潘金声
  预算审查委员会
  主任委员 郜长春
  副主任委员 胡吉清 周世远
  委员(以姓名笔画为序)
  王学毅 刘传连 孙成兰(女) 李天宝 李玉洪 杨 秀(女)
  吴 伟 汪静岳 张宝政 张恩广 金 荣 高鼎三 穆崇枢
  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力致开幕词。会议听取了市长王家桐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副市长尚振令作的《关于第七个五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市计划委员会副主任陈仲达作的《关于长春市198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市财政局局长刚占标作的《关于长春市1986年财政决算和198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会议还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池精武作的《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周澍澄作的《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森作的《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代表们经过认真审议,会议决定批准以上7个报告,并作出了《长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长春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长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长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的决议》、《长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长春市198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长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长春市1986年财政决算和1987年财政预算的决议》、《长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长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长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会议还通过了《长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关于议案审查的报告》。
  会议收到代表提出的议案13件,有2件立为会议议案,其余11件作为建议交市人民政府研究办理,并答复代表。
  大会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力致闭幕词。
  第九节 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长春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88年1月7日在长春市省宾馆礼堂召开,会期7天。出席会议代表490名。
  这次会议是在全市人民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加快改革步伐,进一步发展长春市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形势下召开的。
  在预备会议上,选举了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通过了议案审查委员会、预算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主席团(以姓氏笔画为序)
  于景诚 弓志毅 王力 王学毅(满族) 王维兴 方传流
  白大华(回族) 司富盛 吉中华 庄仁美(女) 刘 飏 刘子玉
  池精武(女) 孙力 孙 生 孙凌志 苏明杰 杜学芳(女)
  李珍 李从朴 李纫兰(女) 李沐荪 杨迪杨玉芝(女)
  杨青坡 杨显义 杨继笑 吴起 吴亦侠 吴鸿韬 邸树森 宋均
  宋广志 张振 张宗田 邵 成 陆景林 陈琪(女) 尚振令
  周世远 金 荣 金光子(女、朝鲜族) 孟宪芝(女) 赵波
  赵洪林 赵殿忠 胡吉清 郜长春 侯树槐 柴兴山 徐 青 徐景山
  唐广林(回族) 黄永洲 崔雨相 翟象坤 潘福田
  秘书长 赵波(兼)
  议案审查委员会
  主任委员 方传流
  副主任委员 杨迪李珍
  委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吕文彦 吕美德 孙 生 牟 鸿 张廷臣 邵 成 金树俭 赵元恒
  赵乐茂 段淑兰(女) 唐广林(回族) 黄献民(女) 鹿万刚
  颜世昌
  预算审查委员会
  主任委员 郜长春
  副主任委员 胡吉清 周世远
  委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白大华(回族) 关品三 孙立忠 杨 秀(女) 吴 伟 沙 菲
  张健身 陈长友 陈亚新 庞连杰 姚静薇(女) 柴兴山 韩 坤
  韩振国
  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力致开幕词。会议听取了市长王家桐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市计划委员会副主任陈仲达作的《长春市1987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1988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市财政局局长刚占标作的《关于长春市198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8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会议还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池精武作的《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周澍澄作的《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森作的《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全体代表经过认真审议,会议决定批准以上6个报告,并作出了《关于长春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长春市1987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1988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关于长春市198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88年财政预算的决议》(鉴于1987年的财政决算尚未做出,会议决定授权市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长春市1987年财政决算)、《关于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会议还通过了《长春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关于议案审查的报告》。
  本次会议,代表提出的议案35件,经议案审查委员会审查,决定将《关于修健长春市革命烈士纪念塔的议案》立为本次会议议案,责成市人民政府认真办理。其余34件作为建议、意见,交市人民政府研究办理,办理结果由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出报告,并答复代表。
  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对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秘书长,市长、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实行等额选举;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委员、副市长实行差额选举。选举结果如下:
  主任 孙力
  副主任 杨迪胡吉清 郜长春 周世远 李珍 宋广志
  曹希龙
  秘书长 赵波
  委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丁金广(回族) 于杰英 弓志毅 王维兴 白大华(回族) 司富盛
  吉中华 庄仁美(女) 刘祥栋 苏明杰 李文哲(朝鲜族)李沐荪
  杨玉芝(女) 吴云成 吴鸿韬 邹明德 邵 成 宋贵福 张国荣
  陈长友 金光子(女、朝鲜族) 金树俭 郑克信 孟宪芝(女)
  郝喜堂 胡继民 袁文学 黄永洲 韩振国 潘福田
  市长 尚振令
  副市长 张明远 李春芳 刘 飏(女) 吕久权 李 述 魏敏学
  于福今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周澍澄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森
  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方式,选举产生了长春市出席吉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18名。
  大会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孙力致闭幕词。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人大志

《长春市志 人大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志上限因事而异,下限止于1988年底。记述长春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议)案的提出与办理、人大代表 等,反映了长春人民政治、文化生活。

阅读

相关地名

长春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