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地区农业机械机务管理细则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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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农业机械化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3934
颗粒名称: 长春地区农业机械机务管理细则
分类号: S23-01
页数: 4
页码: 292-295
摘要: 本文记述了长春地区农业机械机务管理细则的内容,包含了农机具的保养,农机具的修理等。
关键词: 农业机械 管理细则 长春市

内容

(试行草案)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吉林省革命委员会农机局颁发的《吉林省农业机械机务管理暂行规章》,加强机务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农机具效能,高效、优质、低耗、安全地进行机械化(系列化)作业,特制定本细则。各农机部门、人民公社农机管理站、生产大队机耕队、机车组,应按本细则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
  一、农机具的保养
  1.按时保养。必须依照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对拖拉机和各种农业机械按时、按号、按项进行技术保养。计算拖拉机的保养周期应以主燃油消耗量为依据,同时参考发动机工作小时。有条件的大队可试行拖拉机三级保养制。
  2.做到四净。
  油净:各种油料必须保证清洁。柴油使用前要沉淀四十八小时以上,采用浮子取油。柴油、机油加入机车前要过滤。油罐、油桶底部的柴油不能加入机车。柴油细过滤芯要包绸布或滤纸,油罐、油桶要定期清洗。
  水净:水箱里要加煮开后经过沉淀的软水。
  空气净:机车在尘土较多的环境里工作时,要适当提前保养空气滤清器。积尘杯中的尘土容量不得超过三分之一。油盘里的机油要经常更换,油盘里可以用沉淀后的废机油,冬季要掺入少量柴油。进气道各联结处要彻底密封,不能漏气。
  机具净:每次班保养要清理机具上的泥土,保持机具清洁。作业中,必要时也应停车清理机具上缠绕的杂物。
  磁电机、化油器、链轨调整丝杠等重要部位要严密包扎。
  3.在作业中,必须对农具勤检查,勤保养,克服重主机轻农具的偏向。
  4.机耕队对机车做高号保养和零修时,公社农机站要派人做技术指导,保证维修质量。
  二、农机具的修理
  1.拖拉机大、小修的确定,以技术状态的鉴定为主要依据,并参考大、小修间距。在目前大队机耕队缺少设备条件下,拖拉机大、小修要一律送入农机修造(配)厂。
  2.农机修造(配)厂必须遵守修理技术规范,保证修理质量。所修农机具要有修理记录,一式两份,交给机耕队和归进农机具技术档案。
  3.拖拉机大修后,在使用三百小时以内,如确因修理质量不好造成损失时,修造(配)厂要无偿返修。曲轴、连杆螺丝等重要部位,因修理质量不好发生严重事故时,虽然超过三百小时,也要由修造(配)厂负责返修。拖拉机大修后,使用单位如发现质量有问题,要立即要求修造(配)厂派人检查或返修,如双方意见不一致,应由县(郊区)农机局解决。
  4.农忙时修造(配)厂派人到大队巡回修理农机具。
  三、农机具的试运转
  1.新进的或修后的机车,必须按规定的步骤、时间和负荷进行试运转,否则不准投入作业。
  2.公社农机站必须对机车试运转工作做具体指导。试运时,要由技术熟练的人员操作,并经常查看仪表,注意倾听机器声音,拧紧各部固定螺丝,认真做好维护保养工作。
  3.试运结束时,要由公社农机站负责组织机耕队长、机车组长对机车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并填写农机具技术档案之后交机车组使用。
  四、农机具和油物料的保管
  1.机耕队要有机车库、零件库、副油库和农具停放场,易损坏、变形的农具要有棚。
  2.每阶段作业后,要立即对农具进行保养、维修、擦洗、涂油、垫架和遮盖,按农具种类分别排列整齐,做到“洁、排、涂、垫”,并确定专人保管,实行岗位责任制,使农具经常保持良好技术状态。
  3.油罐、油桶和加油工具要经常保持清洁,不准渗漏。不同规格、品种的油料要分别固定容器,不得混杂。油罐涂成银白色,减少蒸发损失。油罐、油桶禁止装氨水。
  4.油库、机车库要有防火设备。
  5.保管零配件要勤检查、勤对照、勤整理、勤涂油,并注意防潮、防锈、防腐蚀、防变形。
  五、安全操作技术
  1.公社农机站、大队机耕队在阶段作业前要向机务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并对机具的安全装置进行彻底检查,合格后方准参加作业。每台机车要设一名安全员。
  2.认真做到四不准、五熟、六慢、七不开。
  四不准:不准非驾驶员开车;不准机具带病作业;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拖车捎脚。
  五熟:对机具性能熟;对田间道路熟;对保养规范熟;对安全操作熟;对农业技术熟。
  六慢:拖带农具要慢;道路不平要慢;过沟要慢;通过村镇要慢;下坡要慢;起步要慢。
  七不开:酒后不开车;水温低于四十度不开车;新车或大修后未经试运不开车作业;拖车无安全链不开车;刹车不灵不开车;夜间无灯不开车;转向不灵不开车。
  3.机车未熄火严禁爬入机车下面进行调整或排除故障。
  4.机车发生故障时,未查明原因和排除之前不准强行发动或行驶。
  5.机车牵引板、拖车牵引架、圆盘耙加重箱禁止站人、坐人。
  6.机车与农具的联结必须使用硬性连结器,拖带牵引农具作业时一般不准倒车。
  7.要保证驾驶员每天有八小时的睡眠时间,否则不准转入下一个班次作业。任何人都不得在作业区内睡觉。
  8.机车经长期停放后,起动时必须摇转曲轴数圈,保证润滑良好。
  9.起动机空转不得超过五分钟,负荷不得超过十五分钟。
  10.发动机过热时,不得骤加冷水。
  11.转移地块时,要把农具调整为运输状态,并禁止高速行驶或急转弯,通过村镇时,要有专人护行,防止儿童追车。
  12.机车通过铁路、桥梁、交叉路口时,严禁高速行驶,横过铁路必须注意火车,不准抢行。
  13.机车不熄火不准离人。
  14.上下陡坡前要检查机车和拖车的刹车是否可靠,上下坡中途不准变速。
  15.任何人都不准强使驾驶员违章操作。
  16.发生死亡、重伤、残废、翻车、撞毁、烧毁、掉河、坠沟、冻裂机体、捣缸、断轴等人身和重大机具事故,应立即报县(郊区)农机局(死亡并报公安、交通部门),县(郊区)农机局在24小时内报市农机局和省农机局。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农业机械化志

《长春市志 农业机械化志》

出版者:吉林文史出版社

本书记述了长春市农业机械化事业的产生、成长、发展、曲折、变化、改革的整个过程;记述了管、供、修、造、研、训农机体系的各个方面。不仅记述成功,也记述失误;不仅记述经验,也记述教训;不仅有静物记述,也有动态记述。可以说,这部志书反映了长春市农机化事业的本来面貌,可谓文如其事,文如其真。这部志书对长春农机化事业发展定会带来深远影响,定会薪尽火传,泽流罔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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