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农机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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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农业机械化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3922
颗粒名称: 第十一章 农机管理
分类号: S232.4
页数: 30
页码: 208-237
摘要: 本章记述了长春市农机管理包括机务管理、财务管理、计划管理、劳动管理、安全管理、油料管理等。
关键词: 农机 管理 长春市

内容

农机管理包括机务管理、财务管理、计划管理、劳动管理、安全管理、油料管理等。随着农机事业的不断发展,机具保有量的逐年增加,农机所有制及其经营形式的变化,各阶段的管理内容和手段也各有特点。试办农业机械化阶段。农机具保有量较少,农业机械属国家所有,国家经营,在管理方法上主要是学习、模仿苏联及东欧一些国家的经验,管理的重点是机务管理和财务管理。基本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管理办法,执行的也比较严格。社有社营和重归国营阶段,基本上延续了试办阶段的做法,并开始创立适合中国国情的管理农业机械的方法。队有队营后,生产大队建立机耕队,公社变为农机管理站,农机管理形式为三级管理(县、公社、大队),一级核算(大队)。这一阶段,由于农机具大量增加,事故增多,以及作业量大,油耗增多等因素,油料管理、安全管理由原来从属于机务管理中分离出来。农机管理内容也由机务、财务、计划、劳动四大管理,发展为六大管理。从1983年起,出现了以户营为主,多种经营形式并存的局面,农业机械逐步由大变小,由少变多,农机管理工作也随之进行了改革。乡(镇)农机管理站转变了职能,改为农机管理服务站。推行了多种形式的农机管理责任制,并面向养机户开展了多种服务项目,围绕管理搞服务,搞好服务促管理,农机管理工作由过去单一行政管理型,向管理服务型过渡和发展。
  第一节 机务管理
  机务管理的中心任务是围绕农机具的正确使用及保养维修而采取的有效措施,使农机具经常处于良好技术状态,高效、优质、低耗、安全地完成作业任务。主要有以下几项管理工作:
  一、人员配备及职责
  国营拖拉机站和社营拖拉机站时期,一般都配备了机务副站长和机务技术员。设立机耕队的地方,相应配备机务副队长和机务技术员。各站在贯彻落实机务规章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了机务人员的职责(岗位责任制)。机务副站长(副队长)在站长(队长)的领导下,负责全站(队)的机务管理,机务技术员具体负责技术工作。每个机车组配有车长、副驾驶员和农具手,车长在机务副站长(副队长)和机务技术员的指导、监督下,全面负责车组工作。副驾驶员负责主机的机务技术工作。农具手负责农具的正确使用保养,协助车长完成作业任务。
  大队农机队时期,基本上是沿用国营站的做法。公社农机管理站设一名机务副站长,配备二至三名机务技术员。大队农机队设一名机务副队长或机务,机车组配备正、副驾驶员。由于悬挂农具的出现,一般不设专职农具手,机车的驾驶和作业农具由驾驶员和生产队选派的农具手负责。
  80年代以户营为主时期,村一级没有农机队的地方不再设机务管理人员,由乡(镇)农机管理服务站的机务管理人员直接指导机务管理工作。农机专业户也不设农具手,多数都是一人一机,户主自己是驾驶员,一切机务工作由户主负责,雇用的驾驶员在户主管理下负责搞好机务工作。
  二、机具档案
  农机具档案是及时掌握农机技术状态,实现合理使用、计划修理的重要依据。建立档案的机具有拖拉机、大型农具和农副产品加工机械等。档案记载的主要内容有:农机具出厂情况的资料;新车及大修后试运转记录及使用责任者,随车工作日记;作业验收单;机具事故、损坏、保养、修理情况;随车农具、工具;购买及转籍等文件材料。
  国营拖拉机站和社营拖拉机站时期,农机具技术档案由经营单位统一建立、记载和掌握。由于当时机构比较稳定、健全,机务工作职责分明,因此技术档案也比较健全、完善。
  队营期间,县、公社、生产大队都实行档案管理。县主管部门建卡;公社农机管理站建档,记载略详于县卡内容;生产大队设台帐,记录更为详细。档案的管理工作有定期检查评比制度。
  户营后,一般是市、县农机监理站对轮式机车实行设卡,掌握基本情况,如购置日期,发动机出厂日期、号码、功率,机车事故等。链轨拖拉机及农具档案各级管理单位都不够健全,养机个体户规模较小,只有一些机具出厂情况,试车记录、随车工具、使用责任者等简单资料,没有完整技术档案。
  三、使用操作
  正确使用操作是延长机具寿命,提高完好率、出勤率、机械效率,减少各种事故发生的主要措施,是机务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
  国营拖拉机站时期,有一套较完善的机务规章规定,执行的也比较严格。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①调进或维修前后的机器,都有严格的交接手续;②新的或大修后的拖拉机,必须由技术熟练的人员,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磨合和试运转,否则不准投入正常作业使用;③农用动力机械与作业机具要合理配套,合理编组,开展复式作业,充分发挥机器马力;④作业中要合理调车,固定作业区,制定好行车路线,减少机车空行。并根据地形和作业面积,合理选择作业方式及行驶速度,严禁低档长时间作业和超负荷作业;⑤根据季节不同,使用符合规定的油料,并要经过沉淀过滤。冷却水要用清洁的软水。硬水需经过煮沸沉淀使用;⑥拖拉机启动、驾驶、拖挂农具、通过村庄、桥梁等都必须按照机务规定严格执行。
  社营拖拉机站和大队农机队的使用管理,大致与国营站时期相同。有些规定,如制定行车路线等不再坚持,执行的也不够严格。
  1984年后,由于以户营为主的经营是分散使用,规模较小,管理能力和经营条件有限,尚不能完全按规章执行。主要是通过对驾驶员的技术培训以及村实行统一规划作业地块,统一调度机车等,加强使用管理,提高机车利用率,保证作业质量。
  四、机具保养
  机具的维修保养是机务管理的主要环节。为了减轻机具的磨损,延长使用寿命,各时期一直强调机具的使用保养,贯彻“防重于治,养重于修”的原则,实行按计划保养的制度。
  国营拖拉机站时期,技术保养有严格的机务规章,保养时要定位分工,实行按时、按号、按项计划预防保养。年初,机务技术员依据生产计划,参考拖拉机工作小时、作业量,以作业耗用的主燃油为计算保养周期的基础,制定出全年保养计划。按照保养计划,驾驶人员负责班次和一、二号保养,机务人员指导并参加三、四号保养。要求机具保养要做到:动力机械实现三不漏(不漏油、不漏水、不漏气)、四净(油净、水净、空气净、机车净)、一完好(技术状态完好);农具实现“五不”(不框、不钝、不变形、不锈蚀、不缺件)、“三灵活”(操作、转动、升降灵活)、一完好(技术状态完好)。
  社营站和大队农机队时期,也是延用国营站的管理要求,并提出以“净”(空气、油、水、机车净)、“紧”(紧固各部件)、“调”(调整间隙)为中心的按时、按号进行全面彻底的检查保养。实行“四色油票”、“保养卡片”、“划线保养”等计划保养措施。强调半班检查,双班对头保养,狠抓低号保养。班次和一、二号保养都适当增加一些内容和要求。在1964年,推广了榆树县八号公社农机站驾驶员谷岫春创造的“按油料品种分工编号班次保养法”,机具维护保养状况得到了改善。60年代后期,一些规章制度,在“文化大革命”中受到批判,正确的规章制度在一定程度上被废弛了。机具维修保养混乱、松弛,机具状态差,利用率降低。1973年,制订了《长春地区农业机械机务管理细则》,机具维护保养制度,得到一定程度恢复和健全。但终因受“文化大革命”动乱的干扰,成效不佳。相当一部分机车又黑、又脏、又漏。社员讽刺说:“拉拉水、滴嗒油,瘸腿喘气又摇头。”1978年4月,中央农林部颁发了《农村人民公社农业机械机务管理规章》,1979年8月,长春市革命委员会又颁发了《关于加强农机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强调农机具要坚持按时、按号、按要求进行保养,认真填记保养卡片,严格保养验收手续,严禁以修代养。并提出以堵漏为中心,消灭“黑、脏、漏”机车,解决“烟、喘、病”等问题。按照各种农业机械的有关规定和技术状态,深入开展保养升级赛,拖拉机按标准机车组的要求,分为甲、乙、丙三类机车,实行分类管理。由于保养升级赛活动实行了升级奖励,降级罚款的办法,促进了机务人员精心保养机车、农具,农业机械的技术状态明显得到改善,特别是对于消灭“黑、脏、漏”的丙级机车,提高机车完好率发挥了重要作用。
  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农业机械开始走进千家万户,拖拉机承包或转卖给农户。过去的某些管理办法已不完全适应变化了的新形势,加之机车停放使用地点分散,机具保养难于按计划进行,乡农机管理服务站抓维修保养困难较大,机车状况下降。1984年,颁发了长春市《关于加强农机使用管理暂行规定》,要求认真贯彻省、市下发的机务检查标准,甲级车不低于60%,消灭丙级车。乡农机管理服务站建立了多种形式岗位责任制,分工包干,到各养机户抓管理,情况有了好转。多数养机户利用晚上收车后或作业的空闲时间,对机车进行重点保养,以解决生产之急。1986年后,村农机队有了相当数量的恢复和发展(主要是经营大型链轨机车),集体所有机车采取统一上交修理保养费,定期实行保养。许多乡村个体所有机车也采取了统一按车型上交一定维修保养费,由乡农机站实行包干维修保养。农机具的保养状况有了提高。
  五、机具维修
  建国以来,机具维修主要是实行计划预防修理制度。一般有三种办法。
  (1)根据修理间距(周期)确定。参考拖拉机工作小时、工作量,以主燃油消耗量确定是否需要修理。
  (2)根据实际技术状态确定。主要靠对机器的测量鉴定来取得依据,该修则修,不该修适当推迟修理间距。
  (3)以技术状态为主要依据,适当参考修理间距的要求。这较前两种全面完善一些,一般都采用这种办法来确定机具的修理。
  在具体修理工作中,根据拖拉机使用中零、部件的磨损规律,分为大修、小修和零修三类。大修是一次全面彻底的修理。修后必须进行磨合、试验、调整和试运转,拖拉机技术状态和经济指标要达到规定标准。小修是局部的修理。修后的拖拉机要恢复正常的技术状态。零修是因机车故障或事故造成的计划外的临时修理。
  国营站、社营站时期,各站除临时性修理外,送修单位在年初提出全年检修计划和部件修理计划,并签订协议书,在修前一个月正式签订合同。拖拉机入修理间后,按部位进行技术鉴定,确立修理级别。修理过程都有严格的责任制,按修理工艺规程进行。送修单位可派技术代表监督修理质量和协商解决修理中发生的问题。机器修后都有详细的技术鉴定和验收交接手续。修理质量不合格的,承修单位免费返修,机车不能按合同规定日期出厂时,由承修单位负责。
  大队农机队期间,机具维修一般也是参照国营站的维修管理办法进行。1973年制定的《长春地区农业机械机务管理细则》以及1978年农林部颁发的《农村人民公社农业机械机务管理规章》都明确规定,拖拉机大、小修以技术状态的鉴定为主要依据,并参考修理间距,保证及时修理。由于大队农机队缺少设备条件,大小修一般送入农机修造(配)厂修理。拖拉机大修后,在使用300小时内,确因质量不好造成损失时,厂方无偿返修。
  自1984年起。农民自购、自营农机逐年增加,农机维修也相应出现了多种形式。如故障修理、按需修理、换件修理、自修和互修等。由于大部分农业机械归个人所有,过去实行的计划预防修理已不适用。最初,一些经营较好的专业户,在作业季节后,马上投入检修,尽量做到彻底,该换件必换,精心维修。但相当一部分养机户,因设备条件和技术水平有限。都是临时性的维修,即那个部位出现故障就排除那个部位的故障。维修有困难的请人帮助修理。为了保证机具的修理质量,达到按时修理,1986年后,榆树、农安等县一部分乡(镇)农机管理服务站,采取按车种统一收取修理费,负责包干修理。一般大型链轨车每年200元,大中型轮式车150元,小四轮50元左右。这种办法受到了农机户的欢迎,正逐步推广。
  六、机具和物料保管
  国营和社营时期,农机具的保有量很少。要求农机具集中停放保管,拖拉机有库,农具有停放场地,露天停放机车要停放在高处,拆下磁电机,盖好排气筒等。农具要达到离地、垫起、涂油,精密部件作业后要拆下室内保管。当时农机具的停放保管是好的,国营站时期要求的更为严格。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1957年9月,农业部苏联顾问米·波·科列尼科夫来榆树拖拉机站检查工作时,对农机具保管不善、损坏严重的问题进行了严厉地批评。省农业厅于同月还发了关于认真贯彻农业部苏联顾问对我省机站工作的指示及改进工作几点意见。要求各站组织职工认真讨论学习,积极开展机具保管工作。
  国营、社营拖拉机站的物料器材管理以零件管理为中心,各站都有专门的零件库和其它材料库,有一套完整的管理制度,建立了较完善的帐薄。入库验收记帐,编号立卡,并做到分类存放,排列整齐,取拿方便。实行领料换件审批,以旧换新,出库凭出库单,定期清点核对,实现帐物相符。1956年吉林省农业厅在全省拖拉机站座谈会上推广了榆树拖拉机站创立的“全年保养领料卡片制度”的经验。此卡片根据作业阶段的需要,迳向保管人员领取物资,中间不再用机务人员审批,简化了领料手续,避免以前供应不及时或积压现象,驾驶人员能积极设法节约物资。
  生产大队经营农业机械以后,机具数量有了很大增加。对农机具的停放保管提出了新的要求。农机队的基本建设要达到八有:农机队单独有院,有围墙,有树,有农具停放场(台),有保养间,有学习室,有零件库,有副油库等。拖拉机作业后入库保管,农具集中停放在地势高而平、铺有沙石的停放场上。做到洁(清洁)、排(排列整齐)、涂(涂油、涂漆)、垫(垫起)、好(技术状态良好)。机械零件保管做到:分(分管)、摆(摆放整齐)、离(离地、离墙)、装(精密件装盒装箱)、清(零件清洁、帐目清楚、帐物相符),并注意防潮、防锈、防腐蚀、防变形。农机具的停放保管工作,在“十年动乱”期间,执行的不够正规。1979年后,经过建设整顿得到了加强,机车的完好率、出勤率、利用率有了明显提高。据榆树县1980年调查,管理不好的“机大家破大院”的农机队由原来的40%,下降到10%,有78个大队建立了标准车棚,“三漏”机车由90%,下降到30%。
  农业机械实行以户营为主,多种经营形式并存的体制以后,除少部分集体所有、农机队承包的单位外,联户和独户农机户多数没有库房,农机具一般停放在房前屋后露天场地。1987年起,许多村配备了一名主管农机工作的副主任,有农机队的村,由农机队长兼任。从农机管理服务站、村、养机户,层层有人抓农机,实行专职专责,要求农机具的洁、排、涂、垫,达到标准化,实行目标管理,奖优罚劣。个体养机户,一般只有一、二台机车和部分农具,还没有条件配备专门零件库,只存储少部分易损件备用,需要时临时到农机供应部门购买,基本上不用出乡,由农机管理服务站包修。
  第二节 财务管理
  财务管理,主要包括财务计划编制、固定资产和资金管理、加强成本核算、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等。目的是:使企业确立牢固的经济观点,加强对生产过程中的核算与监督,合理利用人力、物力和财务,用较小的消耗取得较大的经济效果,健全财务制度,堵塞漏洞,防止浪费,调动农机人员的积极性,关心经济效益。
  一、国营站的财务管理
  国营拖拉机站是国营农业企业单位。由国家拨给必要的资金,实行独立核算,盈余上缴,定额亏损补贴。
  国营站时期,分为两个阶段,财务管理工作的任务、内容大致相同。
  第一个阶段,从1953年到1958年,国营拖拉机站处于试办阶段,财务管理也是学习苏联的一套管理办法。由于缺乏经验,拖拉机利用率低,作业量少,机耕成本高,加之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低,多数机耕队出现亏损,由省农业厅和省财政给予补贴,原则上是亏多少补多少。
  第二阶段,从1962年末到1969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整顿和改进拖拉机站工作的决定》,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成本核算,力争扭亏增盈。拖拉机利用率和机耕作业量有所提高,机耕成本有所下降,亏损逐年有所减少,到1965年以后,基本保证收支平衡,部分站略有盈余。
  1.生产财务计划
  生产财务计划,是财务管理工作的基础。主要是根据生产和物资、维修保养计划编制财务计划,内容包括全年总工作量、标准台工作量(分各项作业);全年机耕收入、标亩收入(分各项作业收入);全年盈亏总数。
  财务计划由机站财务部门提出,经站务会讨论确定后,上报主管部门,并公布执行,落实到机耕队、包车组和各职能部门(机管、供应、财会)。
  2.成本核算
  国营拖拉机站,自建站开始,坚持“增产节约,勤俭办站”的方针,实行企业经营,成本核算。机耕生产有六项成本:(1)生产人员工资及工资附加费,包括驾驶员、农具手和机耕队长、修理工等人员的工资。(2)油料费,包括作业用油、发动用油、调运用油、润滑油及油料损耗等。(3)维修费,包括日常保养、维修换件、消耗材料和其他物品使用。(4)折旧费,包括所有固定资产应提的基本折旧费。(5)大修提存,按比例定期提存的大修费用。(6)管理费,包括县站、分站的管理人员工资及附加费、办公费、差旅费、劳动保护费,取暖费、房屋等固定资产维修费。以上六项费用,不论已否支付都计入本年成本。机耕收入去掉机耕成本其余额即为盈利,如出现负数,即为亏损。为了便于计算和分析比较,各项作业均以标准亩为计算单位,工作量标亩的折合按省颁发标准统一执行。
  在财务核算措施上,拖拉机站年初按生产财务计划规定,将成本项目落实给包车组,实行“三包”(包任务、油料、修理费),进行单车核算。
  3.固定资产和资金
  国营拖拉机站固定资产的增加,由省农业厅直接拨给实物。固定资产的减少、调出或报废等均由省农业厅批准。拖拉机站负责机械的使用、维修保养。
  拖拉机站自己没有收入,只是运用拖拉机为农民代耕土地,作业收费归国家所有。全部流动资金来源,由国家预算拨款,省掌握指标,作业收费上缴,作为当年生产投资。规定每增加一标准台拖拉机,增拨流动资金3000元。流动资金主要用于为生产而储备的物资购置,如各种油料、机具配件等。
  国营拖拉机站时期,也出现了生产队拖欠机耕费连年增多的问题,到国营站后期,国家投放给国营站的流动资金,基本上被生产队拖欠的机耕费所占用,国营站处于几乎没有流动资金的状况。拖拉机站季节性周转资金靠贷款解决。据调查,国家拨给德惠县的流动资金为110万元,到1968年底,生产队拖欠的机耕费就高达110多万元。
  4.财务管理制度
  为迅速、准确、全面地反映拖拉机站的经营活动,促进生产,降低成本,建立了一些必要的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的也较严格。
  ①经济核算制度。拖拉机站实行内部经济核算制度,包括机耕队、修理厂、汽车运输队等。以实际生产消耗与计划开支对比计算盈亏。同时,建立了奖惩制度,提取企业奖励基金,按奖励标准发给职工。
  ②物资管理制度。购入各种油料、零件及其他材料,要求入库有验收,出库有手续。定期清点,帐物相符。并实行废油回收和零件交旧领新制度,随车工具建帐登记,做到妥善保管。
  ③现金管理制度。现金收支由出纳员负责处理。供应站调拨物资由银行托收办理,临时支出经有关人员批准,购置100元以上物资,用转帐或信汇付出。库存现金有限额规定。现金帐做到日清月结,帐款一致。经常检查,发现问题,查明原因,严肃处理。
  ④财务审批制度。明确规定财务开支,领用手续和审批权限。开支标准50元以下由主管会计批准,50元以上由站长或站务会批准。计划外开支,属基本建设项目的经站务会讨论,报省批准。支款和报销,凡不符合财务制度及手续,财会部门有权拒付。
  ⑤财会人员制度。财务帐表、凭证、计划等是重要的经济资料,要求及时归档,认真保管。会计科目、报表和核算内容执行省统一规定。帐属设施,大体有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总帐明细帐。明细帐分为应收、应付款和库存材料、固定资产、机耕生产成本、机耕收入、管理费等。要求全面、系统地对国营拖拉机站的经济活动进行反映和监督。做到内容完整、数字真实、字迹清晰、摘要准确、登记及时。会计报表,以报送时间分为年报、季报和月报,以内容分为资金平衡表、机耕生产成本、利润或亏损表、专用资金收支情况表等。
  二、社营站的财务管理
  社营站是由农村人民公社经营的拖拉机站,属集体农机企业单位,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均由人民公社投放。实行独立核算,企业经营,盈亏由公社负责。财务管理基本沿用了国营站的办法。
  生产财务计划,各公社机站于年初根据上级下达的指标,结合本站具体情况,编制年度计划,经职工讨论后执行。季度计划,在年度计划基础上编制,内容包括资金平衡、作业成本、利润盈亏、固定资产等。年末编制决算、报表,内容大致与季报相同。季度、年度报表均上报县主管局,县汇总报市。
  经济成本核算,社营站也采取单车核算、定额管理办法,内容与国营站相同。主要是按计划考核作业量、油料费、维修费三项指标。做好单车核算记录,定期汇总,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社营站期间,建立了财务计划管理、经济核算、开支审批、现金管理、物资保管、废油回收、交旧领新、财务报表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内容基本与国营站相同,只是执行的不够严格。
  三、队营的财务管理
  生产大队的农机队是为农业生产服务的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实行以农为主,综合经营,独立核算,按劳分配,盈亏由生产大队负责。
  1.固定资产和资金
  农机队固定资产的增加,主要由大队投资。1972年开始,国家为了支援农业机械化的发展,逐年给大队一部分无偿投资,用于购置农业机械,大队再自筹一部分资金,形成了以大队自力更生为主,国家支援为辅的发展道路。
  流动资金,依靠大队自筹解决。解决方法,一是有钱的生产队预交机耕费,没钱的生产队向银行申请贷款解决。二是大队集体解决,有的大队从公积金中拨给农机队一部分,作为农机队的流动资金。有的大队向生产队集资,再拨给农机队作为流动资金。农机队用这部分资金购买油料、物料,进行经营周转。
  2.编制财务计划
  生产大队农机队在年初编制生产财务计划,主要内容有财务收支计划、生产费用计划、作业成本计划、盈余计划等。财务计划的编制,根据公社农机站下达的计划,结合本队具体条件和上年实际完成情况。编制后上报大队和公社农机站,公社农机站汇总上报县局,作为检查计划完成情况的依据。
  3.经济核算
  队营初期,农机队在财务管理上基本是生产无计划,消耗无定额,经济不讲核算,不计成本,由大队统一结帐,机车组之间吃“大锅饭”。1973年以后,逐步总结和建立了一套适合队营的管理办法和制度,实行集体所有,统一管理,单车核算。农机队的成本核算,大体有三种:
  第一种,绝大多数农机队根据1973年长春市农机局颁发的《关于农村生产大队机耕队财务核算几项规定》,实行五项成本核算。即油料费,包括拖拉机作业中消耗的主、副油;修理费,包括拖拉机日常保养、维修的零、配件,消耗材料,清洗用油及大、小修理费用;管理费,包括机耕队专职管理人员的工资、劳保用品,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旅差费、取暖费等;工资费,包括机耕队驾驶员及临时抽调的农具手的工分报酬;折旧费,按固定资产原值,每年提取5%。农机队年终以计划成本按实际完成工作量,向生产队收取机耕费。折旧基金和利润上缴大队,盈亏由大队负责。这类农机队,以1975年为例,一般平均每马力工作量为169标准亩,标准耗油0.77公斤,标亩成本0.86元。
  第二种,相当一部分农机队实行四项成本(油料费、修理费、折旧费、管理费)。折旧基金和利润上缴大队,盈亏由大队负责。农机队向生产队收取机耕费按四项成本,不收工资费。农机队管理人员和驾驶员的劳动报酬大队统筹解决。这类农机队,以1982年为例,一般马力工作量为144标亩,标亩耗油0.69公斤,标亩成本0.67元。
  第三种,有少部分农机队实行三项成本核算(油料费、修理费、管理费)。固定资产不提取折旧费,农机队管理人员和驾驶员的劳动报酬仍由大队统筹解决,盈亏仍由大队负责。这类农机队,以1978年为例,一般马力工作量为155标亩,标亩耗油0.9公斤,标亩成本0.57元。
  据统计,长春市1980年平均马力工作量为168标亩,标亩耗油0.72公斤,标亩成本0.80元。
  4.财务管理制度
  从70年代中期开始,市、县(郊区)农机局和公社农机管理站,加强了对农机队财务管理工作的指导,多数农机队建立了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做到生产有计划,消耗有定额,作业交工,物资出入库有手续,成本核算,开支审批,按作业期或季度公布帐目,进行经济分析。1979年,针对部分农机队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和执行不严,造成经济混乱,报酬不合理,损失浪费严重等问题,实行了农机人员考核评级和奖罚制度,把农机生产责任制落实到机车组,做到生产有计划,任务有定额,作业有合同,车组有“三单一票”(日记单、领料单、交工单、四色油票),经营活动中按制度办事。80年代初,榆树县等地,还实行了机车组统一向农机队上缴修理费、折旧费、管理费的“三上缴”制度。
  在财务制度上,根据队营初期帐目不统一,管理不正规的情况,逐步健全了各种帐簿、凭证,实行钱、物分管制度,并颁发了会计员守则。严格要求一切经济业务发生都应及时分别入帐,做到帐、证、款、物、表相符,民主理财,接受群众监督。一些地方,对财会人员还采取了“三健全,三做好”的管理办法,即健全帐目,做好记帐、对帐;健全核算手续,做好各项资料的保管;健全统计台帐,做好统计工作。会计的日记帐方法,实行以现金为主体的“收付”记帐法。会计帐属设置,有12个科目和6种帐簿,12个科目为:公积金、折旧、大修基金、作业收入、折旧基金、固定资产、材料、作业支出、银行存款、往来、盈亏、库存现金。6种帐簿为:总帐、银行现金日记帐、明细帐、固定资产明细帐、材料明细帐、机耕成本明细帐。各类报表基本与国营站相似。
  队营阶段财务管理工作,除农机队的财务管理外,还增加了事业单位的事业费管理,按规定指标逐级下拨,经费实行包干。
  四、以户营为主,多种经营并存时期的财务管理
  1984年起,农机经营形式发生变化。财务管理和过去有所不同。
  固定资产及资金,集体所有的机械,采取利用村办企业积累购置,流动资金由承包者自筹或村统一贷款。独户或联户农机户个人资产(农业机械),采取集资或贷款购买。流动资金由个人自筹或收取机耕费,进行资金周转。
  成本核算管理,集体所有拖拉机,实行集体或个人承包的,多数村实行提取折旧费和管理费,以保证机具更新及修理资金,其他费用不计入核算。个体农机专业户,基本是收入和支出两笔帐,由于各户的生产条件、技术水平不同,成本也不尽相同。目前,基层的财务计划,成本核算管理,都处在摸索、完善过程中。
  在此期间,农机财务管理,除事业费外,又增加了乡(镇)农机管理服务站的服务项目财务管理。农机管理服务站实行计划管理,财政包干,定额收支,超支不补,节约归己,利润分成,站内分组核算,统负盈亏。
  第三节 计划管理
  农机计划管理,是农机经济核算的基础。只有以计划指标为依据,科学地安排经营活动,才能有效地利用资金、设备和人力、物力,提高农机经济效益。
  1.长期计划。是规定若干年发展方向、速度、布局等问题。编制中包括,农业机械化的先后顺序及作业项目;农业械机化程度;农机具需要量及种类;基本建设发展规划;资金计划等。
  2.年度计划。主要包括:①机械作业计划,包括作业项目、作业量、季度生产任务等;②机具配套计划,包括机具实有数、增加数、生产能力等;③保养维修计划,包括保养维修种类、次数、分布情况等;④油料需求量计划;⑤零配件及物资供应计划;⑥财务计划。
  3.阶段计划。为了贯彻年度计划,补充年度计划的不足。包括:①季度作业计划,内容有作业项目、作业量、作业方法、质量要求、工作班次、班次工作量及所需要的油物料等。②小段作业计划,为了确保阶段作业计划的完成,机车组根据季度生产计划制定短期作业计划。
  自国营拖拉机站建立以来,长春市农机系统常用的农机计划种类及项目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年度生产、财务计划
  1.国营拖拉机站时期
  国营站年度生产、财务计划是基层生产单位的主要计划。各站在编制计划时,根据省或市要求的生产任务及各项财务指标,结合站内土地、机具、技术等具体条件,贯彻增产节约的精神,发动职工充分讨论,制订出先进定额,编制计划。重点有三部分:
  ①编制生产计划。内容是按省或市要求的作业面积指标,确定各项作业数量,包括拖拉机自然台、标准台数量以及全年总工作量、标准台工作量、作业项目(分为翻、耙、压、播种、中耕、脱粒等);作业地点和服务对象;负责作业的机耕队和包车组;作业时间等。
  ②编制物资供应和维修保养计划。内容是需要各种规格油料的数量及时间,各种零配件和材料的全年总耗用量;安排全年机车需要进行保养、维修的种类、次数及日期。
  ③根据生产和物资供应、维修保养计划,编制财务收支计划。内容是全年作业收入,标亩收入(分各项作业收入)、作业成本、作业盈亏等。农田作业以市亩为单位计算,机耕队收入依据国家规定的标准统一计算。
  季度计划一般在年度计划基础上制定,分为春、夏、秋、冬四个阶段。试办国营站时期的生产、财务计划直接报省农业厅。重归国营后,拖拉机分站报县站,县汇总报省、市主管部门。
  2.社营站时期
  社营站年度生产、财务计划,基本上采用了国营站的内容,但没有统一正规格式,生产计划主要分为作业项目和作业量,多数单位还根据全站作业计划制定出各机车组的作业计划。在编制作业计划基础上编制财务收支计划(或称盈亏计划),内容主要是作业收入和成本支出以及其他经营项目收入或支出等。这些计划,同样是根据上级部门下达的计划指标,结合本单位机具、人员、经营状况制定,上报公社批准后执行,并报县主管部门,县汇总报市主管部门。
  3.队营时期
  队营的年度计划,从项目到内容上都略有增加。生产计划主要有五项:
  ①机械作业计划,包括拖拉机年度作业计划以及其他农用动力作业计划。内容有作业项目、作业量和分季生产任务等。
  ②机具配备计划,根据年度计划中确定增加的作业项目、工作量,需要增加配备机具的数量,它反映了农机具实有数、增加数和生产能力。
  ③机具保养、修理计划,具体包括各种机具保养、修理种类、次数等。
  ④油料计划,根据机器作业量、保养修理计划以及各项消耗定额计算出主、副油料的需求量。
  ⑤零配件和物资购置计划,依据保养、修理计划,按照规定的零配件,材料消耗定额及机具各部技术状态,参照历年消耗制定年度需求量。
  财务计划,在生产计划基础上编制,包括财务收支、生产费用、作业成本、盈余计划等。但各基层单位财务计划具体内容和格式简繁不一,主要是根据经营规模和管理水平而定。
  4.户营为主,多种经营并存时期
  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拖拉机作业计划,由指令性计划变为指导性计划,此外基本上没有什么其他生产计划。农机具不再象过去那样包产包销,统一计划进入农村,而是作为商品进入农村市场,集体、个人、联合购买,都由农民自己作主。承包户和自有农机户都是根据口头协议或书面作业合同,安排生产作业。
  二、农机人员培训计划
  国营站期间,没有固定的培训计划。自1954年,拖拉机站根据农机事业的发展需要,采取不定期举办训练班办法,培养驾驶员,同时利用自己的技术力量,为农业社培养农业、农机人才。
  到队营的70年代中期,培训计划由市农机主管部门编制,培训人员的种类和数量也逐渐增加。1978年后,这一计划开始表格规范化,年初由市根据各县需求情况及上级要求统一制定,并下达各县执行。培训计划的主要内容有培训人员总数,管理干部、机务、财务、驾驶员、修理工等各类人员培训数量和市训、县训、社训人员数等。
  随着农业生产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独户和联户经营农机的人员,要求自费参加学习的积极性很高,由市主管农机培训部门统一指导协调,各县有计划地进行短期培训,提高技术水平。
  三、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
  自建国以来,各级政府和农机主管部门多次编制农机化发展规划。特别是70年代以后,各级党委、政府都大抓机械化,发展规划几乎每一、二年都要编制,1970年至1977年,年年都有规划。70年代末和80年代后,平均二、三年编制一次。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各时期都有不同特点,主要内容有:机械化项目和机械化程度规划;机器的选择和配备规划;维修、供应服务网点规划;农业机械化资金规划;人员配备和培训规划;机耕区规划等。
  1985年,根据市农业区划委员会的部署,编写了《长春市农业机械化综合区划报告》,从合理利用长春市农村自然资源,提高生产力和经济效益出发,提出了农业机械化的方向、步骤、方法、重点及途径,为研究长春市农业发展战略,制定农机发展规划提供了科学依据。
  四、农用柴油分配计划
  这项计划是随着农机管理部门接管农用柴油分配工作,于1984年新增设的。根据省分配的计划指标编制出全市的分配计划,下达各县(区)农机管理部门,县(区)农机管理部门根据市计划制定本县(区)的分配计划,下发乡(镇)执行。
  计划工作的具体落实、管理和检查,因各项计划是与机务、财务、劳动管理及统计工作密切联系的,往往需要这几项工作结合起来进行。除上述的定期计划外,市、县(区)的农机管理部门有时还根据工作的需要,不定期地制定一些临时性计划。如,“三夏”、“三秋”机械作业计划,冬检、夏检计划,农机队“三库一间”建设计划,改机节油计划,机具革新推广计划等,这些计划没有统一格式,其内容也不固定,具有临时性。
  农业机械化统计,是制定农业机械化的方针、政策的重要依据,是农业机械化工作实行科学管理的重要手段。统计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运用统计表制度对农业机械化的发展情况进行调查,对各项农机管理计划的执行进行检查和监督。
  农机统计报表制度是各级农机管理部门,通过统一表格形式,按照统一规定,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领导部门报告计划执行和经济活动情况的一种制度。30多年来,农机统计报表制度,随着农机事业的发展而逐步完善。从统计报表的性质和内容来划分,有定期报表和不定期报表两类。
  第一类,定期统一报表
  定期报表是国家和省农机管理部门统一制定的报表,是农业机械化统一调查的基本组织形式。按统计报表的作用和实施范围划分,有基本统计报表和专业统计报表两种。基本统计报表是由国家统计局根据国家总的需要而制定的,其中有关农业机械化部分的有农机拥有量与农业现代化(农机部分)两个表;专业统计报表则由农机主管部门根据农机化的特点和本部门管理工作的需要而制定的,是作为基本统计报表的补充,由农机主管部门颁发,通过省、市逐级下达,又经县、市、省农机管理部门逐级汇总上报,要求下级部门必须按期报送。定期统计报表按报告期的长短,分为年报、半年报、季报。
  年报,是一种反映农机管理、生产、财务等状况的综合性报表,内容较为详细、全面。以1983年报表为例,主要有七部分:1.主要农业机械年末拥有量,其中又分为动力机械和无动力机械两类。2.农业机械化情况,内容是当年机耕、机播、中耕面积以及运输、场上作业、排灌作业数等。3.按农机所有制分组的主要农业机械拥有量,包括国营、社营、大队营、生产队营、联户营和个体户等经营类型。4.拖拉机分机型拥有量。5.农机事故,分发生事故次数、重伤、死亡人数,损坏机械台数,事故损失价值等。6.基本情况综合表,分列农机企、事业单位的机构和农机管理、使用人数等。7.农机企事业单位职工与工资。统计报表一般于年底向县部署,第二年初汇总,经审核无误后报省农机主管部门,同时抄报市计委等有关单位。
  半年报表,队营后期执行过,是从当年的报表选取几种重要报表,作为各级农机管理部门掌握情况之用。
  季度报表,国营和队营后期都曾执行,大体内容有拖拉机保有量、作业量、平均亩耗油、马力作业量;农机人员培训;拖拉机肇事情况等。
  第二类,不定期统计报表
  不定期统计报表是各级农机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而制定的一些临时统计报表。自70年代以来,其内容主要有拖拉机作业进度统计、农机修理进度统计及春、夏、秋机械化作业进度统计等。此外,还根据党委、政府和省农机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有关农业机械化发展和农机管理情况等一些专题调查。
  第四节 劳动管理
  劳动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严格劳动纪律,加强生产责任制,合理安排和使用劳力及机械设备,正确处理劳动组织和劳动报酬,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充分调动农机人员的积极性,提高农机经济效益。
  一、国营拖拉机站时期
  国营拖拉机站的劳动管理,重点是在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前提下,搞好劳动定额管理。
  1.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提高服务质量
  从国营拖拉机站建站初期开始,站内一般都设有政治副站长、党支部书记(在政治副站长领导下)和政治副队长,专门负责站、队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职工全心全意为农民服务。重归国营阶段,农机工作强调坚持政治挂帅,提倡积极学习政治,钻研业务,成为又红又专的机务人员。
  整个国营站时期,农机作业都有与农业社(生产队)签订的标准合同,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双方的义务和违反合同的处罚规定,拖拉机站有计划地组织生产劳动。十分重视服务态度和机耕作业的质量,保证在机器作业的土地上完成计划产量。拖拉机每到一地,首先要搞好社、队(乡、村)的关系,宣传农业机械化的好处,听取干部与群众的意见,严格劳动纪律,把住质量关,尽量让农民满意。拖拉机作业结束,统一组织质量验收,达不到标准时,机车组必须返工重做,特殊情况不能返工的,要少收或不收作业费。同时,把农业技术措施做为农机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制定了各项作业质量标准、验收制度和检查方法。其中,耕、耙地块要求做到深、匀、平,无漏耕、漏耙,地头齐整等。
  2.机耕作业定额管理
  国营拖拉机站实行工资制度,作业采取定额管理办法,奖优罚劣。作业定额主要是按拖拉机标准台作业量、标准亩耗油和标准亩成本三项指标。根据省或市下达的三项指标要求,结合站内情况制定出各项计划指标。分配到各包车组。包车组实行“三定”(定人员、定机具、定作业区)、“三包”(包任务、包油料、包修理等)的岗位责任制。围绕搞好定额管理,明确规定了奖惩办法。如,1957年农业机器拖拉机站奖惩制度中规定:机耕队和车组在计划规定的时间内,超额完成工作量、节约燃油、修理费均给予奖励,奖励人员包括队长、副队长、统计员和机车组长、值班驾驶员、农具手等。其中,包车组超额完成生产任务,按超额收入部分的30%奖给;节约油料,按节约油料价格部分的40%奖给;节约修理费,按节约修理费部分的30%奖给。凡作业质量低劣,需要重作时,造成重作的当事者,要负责赔偿直接费用的40—70%,并视情节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关于拖拉机手、修理工等人员的晋级、降级也都有详细标准及实施办法,由省统一拟定方案,采取不定期考核评级。这些劳动管理办法,从50年代建站开始实行,到60年代逐步发展完善,对调动广大职工劳动热情,提高作业质量,降低生产成本,促进国营拖拉机站扭亏增盈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在“文化大革命”中一度被视为“物质刺激”、“奖金挂帅”,进行批判,甚至在一部分地区被废除。
  二、社营拖拉机站时期
  社营拖拉机站的劳动管理,仍采用国营拖拉机站的定额管理办法,同样要求做好人的思想政治工作,树立全心全意为农业生产服务的思想。根据国营站的管理经验,实行了“四定”(定生产任务、定人员编制、定生产费用、定固定资产年限)、“四保”(保证完成生产任务、保证降低生产成本、保证延长机器使用寿命,保证不超过人员编制)生产责任制。在“四定”范围内,超额完成生产任务,根据多超多得,少超少得的原则,提取奖励基金。具体采取了“八奖、四罚”的奖罚制度。八奖:①超额任务奖,机车组一季度内超一个班次定额奖3元,机耕队一季度超过作业任务100公顷奖给100元;②节约油料奖,奖给节约部分的50%;③安全奖,安全作业超1000小时奖给20元;④盈余奖,全站每年盈余的资金提取50%,奖给工作好的职工;⑤革新奖,按作价5—10%奖励;⑥超产奖,代耕队超产粮食、节约工分和社员同样受奖;⑦节约修理费奖,奖给节约部分的5—10%;⑧机具超额使用年限给予奖励。“四罚”:①作业质量差,完不成任务者;②不遵守操作规程和机务管理制度而发生责任事故者;③违反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者;④经营管理不善而造成严重损失者给予处罚。
  社营站时期,虽然采取了一系列的生产责任制和奖罚措施,但总的看来,存在着劳动管理不善,事故较多,机具作用发挥较差,作业少,经营亏损赔钱的问题。
  三、队营时期
  1.劳动报酬
  自70年代开始,国营拖拉机站将拖拉机作价拨给生产大队集体经营,驾驶员也随车到大队,工资制变为工分制。1971年3月,根据长春市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文件规定,原国营站职工除志愿在农村从事农业劳动外,分期分批调农机修配厂当工人,农村大队开始自己培养驾驶员和农具手。到1973年初,包括国营站时亦工亦农的驾驶员、农具手在内,共有驾驶员与农具手6444人。劳动报酬分配大体有四种:①参照中上等劳力,根据思想、技术情况,年终总评;②高于上等劳力日工分的1—2分;按月(季)评分,半年付酬;③日定死分,年终积累,忙时开车,闲时回队;④以人定级,以级定分,出勤记工,死分活评,采取这种形式的队较普遍。在付酬方式上,分为大队评分,取大队平均分值付酬和大队评分,按生产队分值取酬两种。当时,约有一半左右人员收入相当于大队副大队长、会计收入水平,一部分相当于中等劳力收入水平,个别人员高于大队干部收入。
  2.农机生产责任制
  队营时期的生产责任制,是指在一定生产条件下,对完成一定生产任务所应尽的责任、权利和奖惩的劳动管理制度。
  1978年以前,队营的劳动管理,在强调农机人员树立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前提下,借鉴国营站定额管理经验,实行了“五定一奖”责任制形式。即定人员、定机具、定任务、定作业区、定消耗;超产、节约给予奖励。通过“五定”落实车组任务,加强政治责任感。而奖励只是一种辅助措施,奖励形式主要是政治鼓励,采取大会表彰,授予奖状、锦旗及小件物品。但一度在部分社、队试行了两种奖励办法:一是对于思想好、刻苦钻研技术,受到社员赞扬的高效、优质、低耗、安全车组,奖励500—700工分,正驾得45%,副驾得35%,农具手得20%;二是按当年公社标准台作业定额和消耗标准,每超过一标亩奖5分钱,每节约一公斤油得2分钱,从降低作业成本中提取3%奖给个人,每作业期结束评比一次兑现。
  农机队在实行独立核算,按劳取酬以及定额管理的基础上,普遍实行了农机队内部岗位责任制。榆树县实行了“四定、三保、三包、五奖、五罚”责任制。即:定人员、定机具、定作业点、定任务;保农时、保质量、保安全;包耗油、包修理费、包工具添补费;超额完成任务奖,完不成罚。节约油料、修理费奖,超出罚。安全作业一万标亩奖20元,出事故按比例罚款。工具添补费按车固定,节约归己,超出定额由驾驶员分摊。农安县实行了“五定、三奖三罚、三赔偿”的责任制。即:定机具、定人员、定作业点、定生产费用、定任务;节约油料、修理费奖,超出罚。农机具保养升级赛中甲级车组奖励,丙级车组罚分。车组丢失工具、作业质量差、人为的机具和人身伤亡事故造成损失,按一定比例由车组赔偿。这些岗位责任制,调动了农机人员劳动积极性,使农业机械化水平和农业生产水平逐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逐步得到改善。如,农安县1977年机播面积34万亩,1980年增加到241万亩,在较严重灾情下,粮食总产仍然接近大丰收的1979年;农机作业三项可比成本(油料费、日常维修费、管理费),由1977年的5角9分降到1980年的4角9分;农机人员收入由1977年的206元,提高到1980年的633元。
  四、以户营为主时期
  在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原有的一套劳动管理办法已不适用。而一户经营一台拖拉机,经营者又是驾驶员,不需要那么复杂的劳动管理制度。各县、乡、村均采用比较简便的办法进行经营与劳动管理。
  户营农机多数是由村统一安排作业计划、统一安排地块、组织机耕作业,农机户保证完成作业计划,保证作业质量。由村根据农机作业中的消耗与平时管理、修理费用,经过农机经营者与农机使用者的协商,规定收费标准(一般每公顷都在百元以上,比过去高一倍多),并由村统一收缴农机作业费交经营者。农机专业户,年收入一般都在3000—6000元左右,有的高达万元以上。比国家、集体经营时期的收入有显著提高。
  集体经营农机,即部分村集体所有、经营的农机队,均采用承包的办法。即由村定油料费、管理费、修理费、定作业收费标准、定上缴收入,然后多作业多收入,少作业少收入;费用超出不补,结余归队(包车组)。集体农机队驾驶员的年收入也在1000—2000元以上,加上承包土地的收入均比一般农户收入多。
  第五节 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宣传贯彻党和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农机法规,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和机具技术状况完好。具体工作是负责拖拉机落户、检验、发放牌证及驾驶员的考核、核发驾驶执照;并负责农业机械在田间、场院和乡村道路上作业的安全、纠正违章、事故处理等项工作。
  一、安全监理机构
  1953年至1970年,安全管理工作属于农机机务管理的一部分。国营机站设一名机务兼管安全,机耕队由队长负责。1970年以后,随着拖拉机数量不断增加,农机事故猛增,给人民生命财产带来很大损失。为了加强安全管理工作,1971年在各县(郊区)农机局设兼职交通监理员、社队设安全检查员。1979年市、县农机局在机管科(股)设专职农机监理员、公社农机管理站机务为兼职安全监理员。
  1981年10月农业机械部颁发《农用拖拉机及驾驶员安全监督管理规章》,农机安全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1982年农安、德惠两县成立农机监理站,榆树、九台、双阳、郊区等县(区)农机局也先后设农机监理股。1983年4月市农机局成立农机安全监理科。
  1984年以后,农民个人和联户经营拖拉机的比重愈来愈大,已成为长春市主要经营形式。农业机械化形势的发展,要求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机监理机构。根据省编委吉编事字(1984)194号文件通知,1985年7月在市农机总站安全监理科的基础上,成立长春市农机监理所,为县团级建制,隶属市农机总站领导,编制为9人。1986年7月所内设业务科和办公室。1986年由地方财政投资19万元,自筹4万元在市农机研究所院内修建606平方米的办公室。1986年12月,市编委通知:根据省编委第二次核定,列为副县级单位,增编5人,共为14人。
  1984年开始,长春市五县五区先后成立农机监理站,为科级建制,隶属县(区)农机总站(局)领导。县站内设车辆管理股、安全监察股和办公室。
  每个乡(镇)设1—2名监理员。长春市形成三级安全监理网。
  农机监理所(站)的经费来源,一是按编制人数由主管局划拨事业费;二是上缴的农机监理规费。根据1986年省财政厅、物价局、农机局文件,确定了农机监理规费标准和使用范围,各县(区)收取的检验费,10%上缴省局。20%上缴市所,70%自用。为管理好上缴的农机监理规费,市县(区)监理所、站都配备了专职财会人员,单设银行帐户。规费属于预算外资金,实行计划管理,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农机规费的使用范围主要用于补助以下几项活动经费之不足:进行监理活动和购置监理工具;农机安全宣传活动;农机监理专用车辆的燃料、维修和更新;农机监理需要的零星购置和零星土建;表彰和奖励先进的安全驾驶员、农机安全监理员和农机监理单位。
  二、农机监理队伍
  1979年以前,没有专职的农机监理队伍。从1979年市(县)设专职农机监理员开始,到1982年乡设专职农机监理员后,长春市形成了一支健全的农机监理队伍。1988年有农机监理人员291人,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的227人,工程师16人。
  从1983年起,市、县农机监理站狠抓了监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各县(区)建立了季例会制度,各乡监理员集中到县站,讲解农机监理基本知识,学习农机监理员守则。学后考试,成绩装入监理员技术考核档案。市每年组织1—2次大型业务培训班。1984年3月17日至25日,市农机总站监理科在九台县举办农机监理员业务培训班。全市156名监理员参加学习、考试,名列前十名的受到物资奖励和表彰。1985年市组织各县(区)外勤和内勤业务培训班。1986年5月26日至6月2日市监理所组织监理员学习并进行队伍整顿,邀请市交通警察大队两名劳动模范作了报告,进行一次生动的职业道德教育。有7名监理人员因业务水平低或监理作风不正,被清除监理队伍。经过不断地整顿,监理队伍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得到很大提高。
  1983年至1988年,开展了农机安全先进县和先进监理员的竞赛活动(1986年起将这一竞赛活动改为文明监理站和文明监理员的竞赛活动)。从1983年至1985年有农安、榆树、德惠、九台等县和朝阳区分别被评为市农机安全先进县(区)。从1983年至1988年有农安、榆树和郊区被评为省农机安全先进县。从1984年至1988年有农安、九台被评为全国农机安全先进县。1986年市所、九台、榆树、双阳被评为省农机系统文明单位。从1984年开始,先后有102人(次)被评为省农机系统先进个人。
  三、拖拉机及驾驶员管理
  拖拉机及驾驶员的监督管理是农机监理的一项主要工作。1953年至1958年国营站阶段,按东北局制定的机务规章进行管理,各项制度比较严格。奖罚严明,机车定期按号保养,对违反机务规章或发生农机事故的驾驶员要受到开除、降级或记过处分。由于严格管理,五年未发生死亡事故和重大机械事故。
  1959年拖拉机转为社营,对拖拉机及驾驶员的管理仍延用国营站的办法。但在管理上比国营拖拉机站时松得多,农机事故增多。1962年上公路行驶的轮式拖拉机和驾驶员,交通部门开始发放行驶证和驾驶证,链轨拖拉机和驾驶员的行驶证和驾驶证由农机部门发放(地区印刷)。1966年由于开展了“文化大革命”,拖拉机及驾驶员的管理处于瘫痪状态,牌证的发放工作中断。
  1969年拖拉机下放大队经营,驾驶员跟车下放大队,1971年将下放的驾驶员收回,各乡成立农机管理站,开始加强管理。从1972年开始,由县农机管理部门经过考核,对链轨车驾驶员进行重新发证。1974年开始对所有拖拉机驾驶员发放全省统一的“吉林省拖拉机驾驶证”。驾驶员由各县(区)农机局进行考核定级。考核定级工作一般都和技术培训结合进行。1975年市农机局下发《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和建立农机档案的意见》。长春市开始建立机车档案、驾驶员档案、机车卡片、机车登记表。198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部颁发《农用拖拉机及驾驶员安全监督管理规章》,这是国家颁发的第一部农机监理法规。同年市农机局、交通局、公安局联合发文:规定凡报考拖拉机驾驶员时,首先经农机部门按农田作业的技术要求进行考试。合格者发给《吉林省拖拉机驾驶证》后,方可考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1983年根据农牧渔业部的规定,把《吉林省拖拉机驾驶员证》作废,换发全国统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用拖拉机行驶证》。
  1984年以前,拖拉机和驾驶员有两套牌证,一套是交通部门发放的,一套是农机部门发放的。为了发展农业运输业,活跃农村经济,1984年国务院和省政府相继发文,进一步明确了交通、公安和农机部门的职责范围。规定农用拖拉机报户、过户、年度检审、发放牌证等项工作由农机部门负责。驾驶人员由农机部门考试、考核、核发驾驶执照,考核时要邀请交通、公安部门参加,合格后在驾驶证上加盖交通或公安部门印章。对农用拖拉机驾驶员的考核内容分为交通规则、机械常识、道路驾驶和桩考。1984年8月结合年度检审工作,开始换发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用拖拉机驾驶证和行驶证,原交通部门发放的作废。各县(区)农机监理站结合换发牌证、整理并健全了拖拉机及驾驶员档案。档案由县(区)监理站保管、市监理所设总帐。1985年农牧渔业部经国务院同意,颁发了新的农机监理规章。
  1986年10月为适应改革的需要,国务院对道路交通管理体制进行改革,规定全国城乡道路交通统一由公安部门管理,并规定凡上道路行驶的专门从事运输和既从事农田作业又从事运输的拖拉机及其驾驶员,有关道路行驶安全技术检验、驾驶员考核、核发全国统一的道路行驶牌证等项工作,公安机关委托农机部门负责。根据这个规定,县以下的拖拉机都归农机部门管理,管理范围有所扩大。农机监理部门为适应改革的形势,也进行了一系列改革:一是1986年理顺农机内部的关系,实行监理、培训、油料三位一体的管理,强化了农机安全监理工作。二是安全监理和服务相结合,成立服务组织,对不符合安全技术的车辆,帮助调整、维修拖拉机,密切了监理和驾驶员的关系。三是有的县实行“四家业务一家办,八道手续一次完”的做法,即在办理拖拉机落籍时,把交通、农机、工商、保险的四家业务,统一由农机部门办理。过去养机户2—3天才能办完的手续,现在几十分钟就可以办完。
  对拖拉机及驾驶员的管理主要是:
  (一)年度检审
  一是对拖拉机及配套农具的检验,包括机器技术状态、车容车貌、安全设施、牌、证等。二是驾驶员审验,主要对驾驶员进行遵章守法教育、复训和技术、作风考核。每年检审工作大都在7—8月份,在县局统一领导下,由县(区)农机监理站实施,乡(镇)农机管理服务站积极配合,市农机监理所进行检查指导。
  (二)安全检查
  安全检查目的是预防农机事故,清除事故隐患。安全检查分为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两种。定期检查分为年检和季检,不定期检查分为市、县组织的安全大检查或互检,以及日常的路检。检查的内容一般为拖拉机的技术状态、安全设施、违章行驶和县(区)站的业务建设等。
  (三)安全教育
  对驾驶员进行遵章守法教育,在国营拖拉机站阶段,就非常重视。每年春播、中耕、秋翻结束,都集中时间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1974年以后,各县(郊区)成立了农机校,对驾驶员进行轮训,学习技术和安全常识。各县(郊区)农机局根据农时季节,以公社为单位进行集体拉练,还通过学习安全文件、典型经验、事故通报材料进行安全教育。1984年以后,各县(区)农机监理站利用有线广播、放录音、录像、电影、出动宣传车、发事故通报、出宣传板报、事故图片展览等多种形式进行安全教育。各乡每个季度开展一次驾驶员安全日活动,对驾驶员进行定期安全教育。
  四、农机事故
  农机事故是拖拉机在田间、场院和乡村道路行驶或作业,以及库棚停放过程中发生碰撞、碾压、翻车、落水、火灾等造成人、畜伤亡或机具损坏。
  长春市农机事故状况大致分为三个阶段:1953年至1966年,这一阶段特点是,道路少,路况差,拖拉机保有量少,主要从事农田作业,安全制度比较健全,管理比较严格,农机事故的四项主要指标(事故起数、死亡人数、重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都比较低。1967年至1983年,这一阶段特点是,拖拉机保有量迅速增加,大批新人进入农机队伍,安全制度不健全,管理不严,非驾驶员开车的现象比较普遍,致使农机事故逐年猛增,特别是恶性事故屡有发生。例如1979年农机事故321起,死亡48人,重伤36人。1984年以后,这一阶段特点是,根据国家规定,农用拖拉机由农机部门管理,建立了各级农机监理机构,制定了有关政策和法规,进行综合治理,因而尽管在拖拉机保有量逐年大幅度增加的情况下,农机事故的四项指标仍然大幅度下降(农机事故见表41)。
  70年代以前,农机事故由公安或交通部门处理,从1972年起,有的县开始由农机部门处理田间和乡道的农机事故。1984年以后,田间和乡道的农机事故统一由农机监理部门处理,触及刑律的移交公安部门处理。公路发生的农机事故由交通和公安部门处理,事故处理按省农牧厅农机局下发的《吉林省农机事故暂行条例》进行。事故处理程序,主要分保护现场,组织抢救受伤人员,现场勘察,责任划分(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一般责任和无责任),事故和解等程序。对肇事者的处罚分为处罚和经济补偿两种形式。处罚根据事故性质,责任大小,给予警告、罚款、吊扣驾驶证、吊销驾驶证、行政拘留。经济补偿主要根据事故应负的责任,由驾驶员、肇事单位赔偿经济损失。
  第六节 油料管理
  农用油料按用途可分为燃油和润滑油两大类。燃油包括柴油、汽油;润滑油包括机油、齿轮油及润滑脂(黄油)。
  农用油料的管理工作大致分为两个阶段。1983年以前主要负责使用管理;1983年以后除负责油料使用管理外,又增加油料的经营管理。其管理项目有油料计划的制定,农用柴油指标的分配和供应,油料规格的选择、运输、储存保管、净化、节油、安全等。
  一、农用柴油的指标分配和供应
  1983年前,农用柴油实行统一由各级计划部门分配,石油供应部门(商业)供应。具体办法是:农业机械拥有单位,即拖拉机站或乡(镇)农机部门,根据农机作业量需求的用油量,申报主管部门,提出安排意见,报计划部门和商业部门,再由计划部门和商业部门将分配计划下达给农机主管部门。然后农机主管部门按分配计划直接分配给用油单位。所需油料由石油部门进货、供应。
  为了保证农用柴油用于农业,节约能源,1983年9月28日农牧渔业部、商业部下发了《关于农用柴油分配供应管理办法》的通知,确定自1984年起,农用柴油计划指标戴帽下达,由农机部门分配,商业部门经营。按1984年3月11日《吉林省农用柴油分配供应管理办法细则》的精神,各县农机管理服务总站开始接收农用柴油的分配管理工作。乡(镇)农机管理服务站也开始为县石油公司代销农用柴油。因此,这一阶段除油料的使用管理外,又增加了农用柴油计划的制订、分配及基层农机单位负责油料供应的管理内容。
  1.农用柴油的分配
  80年代,长春市每年需要农用柴油大约5万吨左右,计划内的平价柴油指标几年来没有增加,一直保持在27540吨左右。计划内指标的分配,采取以农田作业为主,适当参考农用动力机械保有量和历年的耗油水平。各乡(镇)农机站分配时,还考虑机械的技术状态因素。具体办法一般根据各季度农田作业量和各项作业耗油定额,县分季核定,分季下达各乡(镇)指标。农田作业量的确定,以“二、三、四”轮翻制制定秋翻作业量,以秋翻面积为基础,计划全年各季作业量。各项作业的标亩油耗定额如下:
  2.农用柴油的供应
  各县石油公司根据当年核定的农用柴油量,按季购进品种规格对路的油料,由供应或代销单位进行运、储、供,保障农、林、牧、副、渔各业的生产、运输、农田、水利建设等用油,特别是农田作业用油。
  在供应点方面,有的县石油公司在重点乡(镇)设立了石油商店,对所在地批发供油。1985年长春市153个乡(镇)农机管理服务站,有146个承担了所在地农用油料的供应代销。供油站普遍配备了油料专管人员及辅助人员,负责购油、运油、保管、开票、收款、付油工作。按省物价局的规定,石油公司对农机管理服务站,按批发价回扣5%供应农用计划内柴油。农机管理服务站对用户实行批发(50公斤以上)和零售。
  农用柴油的价格由国家统一制定,为了扶持发展农业生产,自1956年起,国家对田间作业用轻柴油实行优待价格。1965年又开始扩大了范围,对农业用轻柴油全部实行优待。1982年又改为核定补贴基数的办法,根据用油计划核定补贴款数,超计划不补贴,对农用柴油总量的75%,每吨补助100元,其余25%按国家牌价供应。从1983年起,农用柴油取消了优惠价,一律按国家统一价格供应。如零号柴油实行优惠价时,每吨为220元,1983年后,取消优惠价,每吨批发价为425元。
  农用柴油的供应办法是凭证记卡,供油单位按用户核定供应量并发证,凭证供应,以证建卡,做到一户一证一卡,日清月结,月、季、年报表。
  二、油料的运输、储存保管
  1.油料的运输
  拖拉机所用油料,由国家设在各地的油料供应部门供应,要经过途中运输,各个阶段的油料运输。要求做到及时供应,保持清洁,防止脏污及损失,注意安全,防止事故发生。油料供应部门一般都有油槽车,用户自行运输较普遍的是用油桶。
  2.油料的储存和保管
  国营站、社营站、大队农机队,一般都建立露天柴油库,使用油罐和油桶储存。并设立副油料库,储存汽油、机油、黄油等。为了防火防水安全储存。油库都建立在地势干燥,排水方便,易于装卸,并与生活区及其他建筑物隔开较远的距离。油罐的容量分为5吨、10吨不等,油桶的容量为160公斤。为防止油料变质、脏污和损失,建立了保管制度,配备了油料保管人员,入库验收,出库有手续。装油容器专桶专用,严禁混用,定期清洗。大油罐涂成银白色,以减少油料的蒸发。油灌的口、盖、管路、接头、开关,采取密封措施。油库内部备有灭火器、砂箱、水缸等防火工具。
  1984年后,各县的乡(镇)农机管理服务站代销油料,一般都安装了2至3个大油罐,一些站还安装了计量表,达到了卸油放油自动化,建立了较完善的油料保管责任制,设专人负责,并配备了砂箱、灭火弹、灭火器等防火工具,安装了防静电装置。集体经营机械的农机队,同过去一样,仍用油罐及油桶储存,也有较严格的保管制度和安全措施。农机个体户,因所需油料少,都是用油桶露天存放。
  三、油料的净化
  油料的净化就是在使用前,通过沉淀或过滤等措施,除去油中的杂质和水分,让机车使用洁净的油料,以延长精密偶件的寿命,提高机械的完好率。
  由于各阶段的设备条件、技术情况与重视程度不同,净化的手段及效果也不一样。国、社营阶段柴油以机外净化为主,实行油料容器严格洁净,多级沉淀的办法,沉淀96小时方可使用。队营阶段,柴油净化采取机内、机外净化并用的措施,沉淀过滤同时使用。即机外“五道岗”:油罐密封、缓冲卸油、沉淀(48小时)过滤、浮子取油、密封加油;机内“过三关”:定期放油箱沉淀油、粗滤器加毛毡垫、细滤器包卫生纸等。1981年榆树县普遍推广了大岭农机修理厂的柴油净化装置。机油净化一般用铜纱网、卫生纸等材料过滤,除去杂质。
  以户营为主,多种经营形式并存以后,要求向农机用户供应的柴油必须是净化油,供油站在运输、储存、供应过程中,采取了一系列净化措施,配备了净化装置。各站柴油净化主要措施包括:放油管道化、缓冲卸油、沉淀(48小时)过滤、浮子取油、密封加油等设备。用油农机户,只有少量油桶,没有净化措施,都是购买供应站的净化柴油。
  四、节油
  油料使用管理的各个环节中,稍一放松就可能造成巨大的损失浪费。所以,搞好节油工作,对降低作业成本,节约能源都是十分重要的。节油包括:保持机具良好技术状态,提高马力降低油耗以及运用节能新技术两大内容。国、社营阶段,最早的节油措施是废油回收,经过再生处理恢复使用,把废油回收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制度,并执行了一些奖励政策。1965年1月,长春市农机局发出通知,推广了榆树县自己动手,创造废油再生工厂的经验。队营阶段,重点强调采取堵漏治漏手段节油,特别是70年代中后期,机车老化,“三漏”(漏油、漏水、漏气)现象严重,治漏成为节油的主要手段。1974年7月,长春市农业机械局转发了榆树县弓棚公社节油的经验。这个公社由于过去只抓生产,不管节油,从1966年到1970年的五年中油料损失计达63500多公斤,价值27000多元。经过总结经验教训,摸索出了降低耗油五条措施,落实了岗位责任制,实行“四定”(以人定车、以车定队、以作业项目定耗油、以耗油定节约),在购、运、用油上建立了“四专、一回收”(专车拉油、专桶装油、专人保管油、专车送油到田间;把保养用过的油收回来)的节约制度。
  1984年以后,长春市大力推广了以小四轮拖拉机为主的节油新技术,效果比较显著。
  ①开展拖拉机功率与油耗年检测。采用拖拉机功率油耗检测仪,测试拖拉机功率和油耗情况,再不用拆卸检查仪进行检查调整,达到提高功率和降低油耗的目的。榆树县通过对小四轮拖拉机的检测、检修和调整,机车完好率提高83.2%,耗油率平均下降7.7%,每台小时可节油0.092公斤。
  ②推广金属净洗剂新技术。过去保养维修机具,清洗零部件普遍使用柴油或汽油。1985年开始广泛采用金属净洗剂,每公斤净洗剂可代替30公斤柴油,并可节约资金12元左右。
  ③采用195柴油机负压节油阀。一年每台平均节约油约13公斤,机油节油率为25%。
  ④小型拖拉机安装限油器,限制拖拉机超负荷运转,节油率一般为23%。
  ⑤推广胶贴剂。对机车各油孔、垫片、螺丝等部位涂密封胶,可防止机油、齿轮油滴漏。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农业机械化志

《长春市志 农业机械化志》

出版者:吉林文史出版社

本书记述了长春市农业机械化事业的产生、成长、发展、曲折、变化、改革的整个过程;记述了管、供、修、造、研、训农机体系的各个方面。不仅记述成功,也记述失误;不仅记述经验,也记述教训;不仅有静物记述,也有动态记述。可以说,这部志书反映了长春市农机化事业的本来面貌,可谓文如其事,文如其真。这部志书对长春农机化事业发展定会带来深远影响,定会薪尽火传,泽流罔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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