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长春市志 民政志》 图书 |
唯一号: | 070120020220003851 |
颗粒名称: | 第二节 管理职能 |
分类号: | D632 |
页数: | 2 |
页码: | 373-375 |
摘要: | 本节记述了长春市民政管理职能的情况,长春解放初期,市社会局作为市政府的一个主要职能部门,承担全市的多方面管理工作,主要有救生埋死,收容安置国民党散兵游勇;生产救灾,社会救济;拥军优属,支援前线;废除保甲,民主建政;干部管理;动员群众参加土地改革和农业生产;开展民事调解等工作。 |
关键词: | 民政机构 长春市 管理职能 |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88年,重点记述解放以来40年,注意反映长春民政工作的地域特点,特别是改革开放的时代风貌。全书分行政区划、基层政权、优抚、退役安置、社会救济、社会福利、民政经济、婚姻、殡葬等12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