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收容遣送流浪乞讨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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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民政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3848
颗粒名称: 第六节 收容遣送流浪乞讨人员
分类号: D632
页数: 2
页码: 363-364
摘要: 本节记述了长春市收容遣送流浪乞讨人员的情况,解放初期,长春市收容遣送对象主要是旧社会遗留下来的灾民、难民和游民。收容遣送这些人员,对医治战争创伤改变长春城市面貌,支援工农业生产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关键词: 社会改造 长春市 收容遣送

内容

解放初期,长春市收容遣送对象主要是旧社会遗留下来的灾民、难民和游民。收容遣送这些人员,对医治战争创伤改变长春城市面貌,支援工农业生产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社会主义改造时期,因部分地区受灾,有少数灾民流入长春市,加上当时户口控制不严,也有不少农民盲目流入城市寻找工作。通过收容遣送使这些人回乡生产,既整顿了社会治安,又支援了农业生产。
  在遭受自然灾害的三年经济困难时期,收容对象主要是灾民。他们大批流入长春市,1960年达到高峰。为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全党全民动手,大办农业,大办粮食,压缩城市流动人口,加强农业第一线的指示,国家内务部于1960年11月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收容遣送工作的通知》,同时颁发了《城市收容遣送站工作方案》。长春市因此成立收容遣送站6个,其中市级1个,县级5个,专门收容流入城市、衣食无着的农民和城市中流浪街头、生活无着者。
  国民经济调整时期,随着全国经济形势的日益好转,外流人员大大减少。但是,社会上还有一些屡遣屡返的长期流浪乞讨人员,其中有的无依无靠,无家可归;有的流浪成性,好逸恶劳;有的虽然有家,但有实际困难或其他原因而不能回家。这些人成为该时期的主要收容对象。
  “文化大革命”期间,社会收容工作无人问津,遣送也难以落实,整个收容遣送工作处于混乱停滞状态。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农村实行了联产承包责任制,农业生产迅速发展。这一时期收容的对象主要为:家居农村流入城市乞讨者,城市居民中流浪街头乞讨者,以及其他露宿街头生活无着者。其中,真正属于因灾或因生活困难而流浪的只占20%左右,其余的人多为游手好闲的懒汉和以乞讨作为生财之道的人。此外,还有部分家庭管理不严而外流或被遗弃的精神病人、痴呆人员和顽劣儿童等。全市的各级收容遣送站贯彻“及时收容,加强教育,适时遣送,安置落实”的工作方针,做了大量工作。据统计,从1972年至1988年末,长春市共收容遣送长期流浪乞讨人员65835人次。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民政志

《长春市志 民政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88年,重点记述解放以来40年,注意反映长春民政工作的地域特点,特别是改革开放的时代风貌。全书分行政区划、基层政权、优抚、退役安置、社会救济、社会福利、民政经济、婚姻、殡葬等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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