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殡葬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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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民政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3821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殡葬机构
分类号: F726.99
页数: 5
页码: 316-320
摘要: 本文记述了长春市殡葬机构的发展情况,其中包含管理机构、服务机构、经营管理。
关键词: 长春市 殡葬 殡葬机构

内容

一、管理机构
  长春解放初期,没有专门的机构管理殡葬事务。从60年代开始,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决定,长春市的各级民政部门承担了殡葬管理工作,其内容一是殡葬改革的行政管理,一是殡葬事业单位的建设和经营管理。主要任务是:(1)对殡葬管理方针、政策和法规提出建议和方案,经政府批准后负责发布执行;(2)当好政府的参谋,及时反映工作情况和问题;(3)与有关部门联系,定期交流情况,协调政策;(4)督促、检查本地各单位落实殡葬管理方针、政策的情况,加强社会行政管理;(5)管理殡葬事业单位,搞好殡葬服务工作。1966年4月27日,长春市殡葬管理所成立。作为市民政局领导的社会行政管理机构,长春市殡葬管理所代表市政府行使殡葬管理职能,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殡葬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落实市和当地政府有关殡葬的规定,管理殡葬事宜。随后,九台、双阳县于1966年,农安县于1983年,榆树县于1984年,也都先后成立了殡葬管理所。而长春市殡葬管理所的管理职能,也于1984年由市区扩展到所辖县(市)。
  二、服务机构
  1948年10月长春解放后,朝阳沟等公墓隶属市建设局,同年11月交市卫生局。1953年6月13日,长春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市公共墓地管理所,负责朝阳沟公墓的管理。1960年7月15日,朝阳沟公墓管理所交市民政局。同年10月,吉林省拨款50000元,在朝阳沟公墓新建长春市火葬场。1962年建成,1963年投入使用。新建的长春市火葬场建筑总面积3900平方米,其中火化间265平方米,停尸间51平方米,追悼礼堂105平方米,传染病间18平方米,消毒室18平方米,冷藏室18平方米,丧家休息室28平方米,食堂70平方米,车库70平方米,油库60平方米,骨灰室一栋100平方米;火葬场配备运尸汽车3台,出租棺椁4口,安装火化炉2台,日火化尸体数量设计为20具。1962年12月,长春市殡仪馆成立,同时管理朝阳沟墓地和新建成的火葬场,编制人数为30名。长春市所辖各县从60年代开始,也陆续建起火葬场,其中德惠、九台、双阳三县为1966年,榆树县为1968年,农安县为1976年。这些火葬场的建立,对提供火化服务,推动长春市的殡葬改革,发挥了重要作用。
  1984年,长春市多渠道筹集资金近200万元,对市殡仪馆进行了全面改建。原用作办公室、业务室、食堂、宿舍和仓库的两栋砖瓦平房拆除,盖起一栋追悼大厅楼,一栋服务办公楼。两栋楼总面积1300平方米,比原来增加1020平方米。原来300平方米的火化间,也改建成2000平方米现代化火化工作间,安装82B—1型火化炉5台,配有尸体入炉自动装置、电动操作台,火化过程实现了自动化。与火化工作间相对的建筑,是7个告别厅,外有2个整容间、1个冷藏室,另有业务室和工作人员休息室。1988年,又将殡仪馆正门前的一处空场改成一个9000平方米的柏油铺面停车场,可停车200台。与此同时,还加强了环境绿化、美化,原泥土路全都铺上了柏油,路旁新植松柏400株,新修花池10余处、假山2座、铜鱼喷泉4眼,使长春市殡仪馆的建设跨入了全国一流水平。
  三、经营管理
  长春市殡仪馆在相当长时间里的经营活动,基本上靠上级对下级的行政命令和下级对上级的行政责任来推动。这样,内无利益的动力,外无竞争的压力,因而缺乏改善经营管理、革新技术、提高服务质量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改革开放的形势影响下,从1982年开始,长春市殡仪馆引入竞争机制,试行以经济承包为内容的经营机制改革。当年事业经费自给有余。1983年贯彻第八次全国民政会议和全国殡葬事业单位“双先会”精神,长春市殡仪馆实行全面经济承包经营。主要承包内容是:(1)承包指标:定人员,定任务,定经费。城区火化率不低于95%,郊区不低于30%,单具尸体油耗不高于1公斤,年经费收支18万元,增收2~3万元。(2)提取原则和比例:结余多多提,结余少少提,不结余不提。提取比例为发展事业30%,集体福利30%,职工所得40%。(3)奖励与处罚:按岗位责任制和经营效果好坏决定。当年底奖金结余4万元,社会效益也明显好于往年。1983年初,长春市殡葬管理所在全国殡葬改革工作会议上被授予‘全国殡葬事业先进集体”称号。
  1984年到1985年,长春市殡仪馆的经营管理体制又进行新的改革。首先,在关键岗位如火化、接尸等班组开展优化组合,并实行计件奖励制;其次,对殡仪馆中层干部实行聘任制,不分工人、干部,优者上,劣者下;再次,建立切实可行的岗位责任制,实行科学管理和严格监督。从而,调动起殡仪馆全体职工的积极性,1984年为丧家服务的项目由原来的5项增加到20多项,4台运尸车从过去每年出车800台次,增加到1700多台次,创造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历史最好水平。经过进一步的发展完善,到1988年长春市殡仪馆已经完成了由行政管理型向经济服务型的转变,进入了大步前进时期。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民政志

《长春市志 民政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88年,重点记述解放以来40年,注意反映长春民政工作的地域特点,特别是改革开放的时代风貌。全书分行政区划、基层政权、优抚、退役安置、社会救济、社会福利、民政经济、婚姻、殡葬等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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