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实施第二部《婚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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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民政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3804
颗粒名称: 二、实施第二部《婚姻法》
分类号: C913.13
页数: 1
页码: 305
摘要: 本文记述了长春市民政婚姻由于婚姻家庭状况发生了很大变化,特别是经过“文化大革命”,婚姻习惯和家庭关系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同时,也进一步清除了封建主义思想残余,使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不断发扬。
关键词: 民政婚姻 婚姻法制 婚姻法

内容

1950年《婚姻法》颁布30年后,由于婚姻家庭状况发生了很大变化,特别是经过“文化大革命”,婚姻习惯和家庭关系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并决定从198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了认真实施第二部《婚姻法》,长春市按照国务院1980年12月10日发出的《关于认真贯彻执行新〈婚姻法〉的通知》要求,利用1981年元旦、春节期间,在全市城乡普遍开展了一次新《婚姻法》的宣传活动。特别是针对害怕提高结婚年龄和所谓“寡妇年”形成的突击结婚风,全市报纸、广播、电视协同动作,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使广大群众增强了法制观念,自觉地依照《婚姻法》办事,很快刹住了突击结婚风。同时,也进一步清除了封建主义思想残余,使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不断发扬。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民政志

《长春市志 民政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88年,重点记述解放以来40年,注意反映长春民政工作的地域特点,特别是改革开放的时代风貌。全书分行政区划、基层政权、优抚、退役安置、社会救济、社会福利、民政经济、婚姻、殡葬等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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