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会孤儿收养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民政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3784
颗粒名称: 一、社会孤儿收养
分类号: D632.1
页数: 3
页码: 270-272
摘要: 本文记述了长春解放后,人民政府为救助社会孤儿和弃婴,立即对国民党统治时期政府和慈善团体举办的托儿所,弃婴救济所,第一、二、三保育院,育婴堂,聋哑学校,光明学校,仁慈堂孤儿部,五台山佛教会孤儿部,道德会孤儿部收养的社会孤儿和弃婴,发放救生粮近3万公斤。
关键词: 社会 孤儿收养 长春市

内容

长春解放后,人民政府为救助社会孤儿和弃婴,立即对国民党统治时期政府和慈善团体举办的托儿所,弃婴救济所,第一、二、三保育院,育婴堂,聋哑学校,光明学校,仁慈堂孤儿部,五台山佛教会孤儿部,道德会孤儿部收养的社会孤儿和弃婴,发放救生粮近3万公斤。1949年3月,对上述11个收养社会孤儿和弃婴的机构进行了接管,共接收社会孤儿和弃婴685名,对其中有家的或有人领养的594名进行了疏散,并对其生活继续给予补助救济。剩余的93名,暂时留在原收养机构,其生活由政府给予全部救济。同年8月,成立长春市托儿所,在长春市救济院设附属劳动小学,分别收养革命烈士子女和社会孤儿与弃婴。1951年9月,托儿所交市人事局管理。1956年9月,劳动小学并入吉林省儿童教养院。此后,长春市的社会孤儿由省儿童教养院收养。1961年10月,长春市社会福利院接收上海市疏散的弃婴108名,陆续由无子女的职工领养。1959年12月,为便于长春对社会孤儿和弃婴的收养,重新组建了长春市孤儿学校。社会孤儿得到党和国家的亲切关怀,1963年8月1日,毛泽东、周恩来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在北京怀仁堂观看沈阳部队抗敌话剧团演出的话剧《雷锋》时,接见了长春市孤儿学校的2名扮演童年雷锋的特邀小演员。1965年8月,市孤儿学校并入吉林省孤儿学校。自此,长春市的社会孤儿改由省孤儿学校收养。
  1.长春市托儿所 始建于1946年6月,系国民党政府举办,地址在北安路附近的伪神社院内。初期收养婴幼儿达百人,后因管理不善,儿童日渐减少,到长春解放时,仅剩儿童20余名。1948年11月,市政府将国民党政府在二马路举办的弃儿救济所剩下的53名儿童临时并入托儿所,年末计有儿童70余名。1949年3月,将其中有家可归或有人领养的43名儿童进行了疏散。同年8月改为长春市托儿所,除继续收养在所孤儿外,改为主要收养无依无靠的革命烈士遗孤和无力自养的革命军人子女以及双职工子女等。同年末,计有儿童43名,配备工作人员18名,其中管理人员4名,管教人员12名,厨师2名。1950年收容儿童达100名,其中由托儿所供给的孤儿仅剩20名,家长负担生活费月托的儿童40名,日托的儿童40名;工作人员增加到24名,其中管理人员8名,保姆12名,厨师及勤杂人员4名。1951年9月交长春市人事局主管,孤儿分出转入长春市劳动小学。
  2.长春市劳动小学 始建于1949年8月,为长春市救济院附属劳动小学,地址在东光路13号,当时仅有孤儿21名,至年末增到43名。1950年8月,改为长春市生产教养院附属劳动小学。后来,迁到斯大林大街伪红卐字会后面,孤儿增加到121名。1951年9月,接收仁慈堂孤儿和长春市托儿所孤儿,增设幼儿班、婴儿室,并承办弃婴收容处理事宜。1952年从生产教养院分出改为长春市劳动小学,共有孤儿173名,其中助其升入中学的有46名,在校的有127名,设5个年级,每个年级1个班;有教职员工30名,包括校长1名,教导主任1名,教员13名,事务员2名,厨师8名,护士1名,勤杂工2名,水暖工2名。
  入校孤儿的全部费用均由国家供给,日常生活费按当时工薪分计算:伙食费每人每天1分;日用品中牙膏、肥皂费每人每月2分,牙刷、毛巾费每人每半年4.5分;理发、洗澡费每人每月2.5分;文化活动费每人每月1分;医药费每人每月3分,集体使用。服装费每人每年单衣1套,衬衣2套,棉衣60%套,单帽1顶,棉帽50%顶,单鞋2双,棉鞋1双,袜子2双,棉被25%床。学习费书籍按实需发给,笔记本、铅笔每人每学期10分。
  1953年,市劳动小学共有孤儿210名,上学期设6个年级,每个年级1个班,配教师12名。下学期教学改为半读半工,缩编为4个年级,分为高级班(6年)、中级班(4年)、初级班(2年)、预备班(1年),配备教师7名。上午4节文化课,下午3小时劳动生产,以自我服务为主要内容。学校设有被服车间、制鞋车间、扫除队、农园组等劳动基地,或派到企业、事业等单位进行培训。至1956年9月,合并到设在洮南县的吉林省儿童教养院。从1949年到1956年的7年间,长春市劳动小学共收养孤儿668名。
  3.长春市孤儿学校 为使长春市内无依无靠的孤儿和无人抚养的流浪儿童不被社会遗弃,在德育、智育、体育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有文化的劳动者,1959年12月重新建立了长春市孤儿学校,地址在现长春师范学院校园内,设有教室、宿舍、餐厅供孤儿学习和生活用。当年收容孤儿119名,配备教职员工18名,其中教员8名,管理人员3名,厨师和勤杂人员7名。1963年孤儿增加到125名,其中学龄儿童94名,学龄前儿童31名,另有无人抚养的刑事犯罪人员子女13名。生活费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伙食费8元,生活零用费1.2元,医药费1.5元,每人每年服装费38元。同年,学校迁到大屯原市社会福利院制瓦厂址。到1965年,在校孤儿总数仍有近百人,配备教职员工28名,分别负责对孤儿进行小学和幼儿教育及生活管理。同年8月,长春市孤儿学校撤销,学龄儿童全部转入地处永吉县万昌人民公社的吉林省孤儿学校,幼儿和婴儿交给市社会福利院大屯老残教养院代养。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民政志

《长春市志 民政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88年,重点记述解放以来40年,注意反映长春民政工作的地域特点,特别是改革开放的时代风貌。全书分行政区划、基层政权、优抚、退役安置、社会救济、社会福利、民政经济、婚姻、殡葬等12章。

阅读

相关机构

长春市托儿所
相关机构
长春市劳动小学
相关机构
长春市孤儿学校
相关机构

相关地名

长春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