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孤儿养育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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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民政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3783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孤儿养育
分类号: D632.1
页数: 6
页码: 269-274
摘要: 本节记述了长春市社会福利孤儿养育的情况,其中包括了社会孤儿收养、残疾儿童代养、朝鲜战灾儿童抚养等。
关键词: 孤儿养育 社会福利 长春市

内容

长春历届政府和慈善机构,为解决流浪儿童和弃婴这一社会问题,都曾兴办过一些儿童福利事业。但由于社会制度本身决定,很难从根本上改变不幸儿童的命运。晚清宣统年间(1909年~1911年),长春天主教堂和北京罗马方济革修女会开办的仁慈堂设立孤儿部,到1951年人民政府接管,历时40年,共收容中国儿童500多名,其中不堪折磨死掉的就有400多名,死亡率竟达80%以上。东北沦陷初期,“新京特别市”建立的“新京”育婴堂,收容孤儿和弃婴75名,最大的13岁,最小的不满周岁,6岁以上的孤儿都安排干活,每天只给两顿粗米稀粥吃。国民党统治时期,长春市政府成立的弃儿救济所,收容外逃市民遗弃的儿童320人。由于生活条件不好,每天都有死亡,到长春解放时仅剩下139人。长春解放后,人民政府为抢救和保护这些社会孤儿,接管了国民党市政府办的6个收容孤儿弃婴机构和慈善团体办的5个收容孤儿弃婴机构,共接收孤儿弃婴685人。除将大部分进行疏散外,成立了托儿所、劳动小学等收养孤儿弃婴的新儿童社会福利机构,使他们在社会各界的支持、帮助和爱护下,在社会主义大家庭中健康成长。
  一、社会孤儿收养
  长春解放后,人民政府为救助社会孤儿和弃婴,立即对国民党统治时期政府和慈善团体举办的托儿所,弃婴救济所,第一、二、三保育院,育婴堂,聋哑学校,光明学校,仁慈堂孤儿部,五台山佛教会孤儿部,道德会孤儿部收养的社会孤儿和弃婴,发放救生粮近3万公斤。1949年3月,对上述11个收养社会孤儿和弃婴的机构进行了接管,共接收社会孤儿和弃婴685名,对其中有家的或有人领养的594名进行了疏散,并对其生活继续给予补助救济。剩余的93名,暂时留在原收养机构,其生活由政府给予全部救济。同年8月,成立长春市托儿所,在长春市救济院设附属劳动小学,分别收养革命烈士子女和社会孤儿与弃婴。1951年9月,托儿所交市人事局管理。1956年9月,劳动小学并入吉林省儿童教养院。此后,长春市的社会孤儿由省儿童教养院收养。1961年10月,长春市社会福利院接收上海市疏散的弃婴108名,陆续由无子女的职工领养。1959年12月,为便于长春对社会孤儿和弃婴的收养,重新组建了长春市孤儿学校。社会孤儿得到党和国家的亲切关怀,1963年8月1日,毛泽东、周恩来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在北京怀仁堂观看沈阳部队抗敌话剧团演出的话剧《雷锋》时,接见了长春市孤儿学校的2名扮演童年雷锋的特邀小演员。1965年8月,市孤儿学校并入吉林省孤儿学校。自此,长春市的社会孤儿改由省孤儿学校收养。
  1.长春市托儿所 始建于1946年6月,系国民党政府举办,地址在北安路附近的伪神社院内。初期收养婴幼儿达百人,后因管理不善,儿童日渐减少,到长春解放时,仅剩儿童20余名。1948年11月,市政府将国民党政府在二马路举办的弃儿救济所剩下的53名儿童临时并入托儿所,年末计有儿童70余名。1949年3月,将其中有家可归或有人领养的43名儿童进行了疏散。同年8月改为长春市托儿所,除继续收养在所孤儿外,改为主要收养无依无靠的革命烈士遗孤和无力自养的革命军人子女以及双职工子女等。同年末,计有儿童43名,配备工作人员18名,其中管理人员4名,管教人员12名,厨师2名。1950年收容儿童达100名,其中由托儿所供给的孤儿仅剩20名,家长负担生活费月托的儿童40名,日托的儿童40名;工作人员增加到24名,其中管理人员8名,保姆12名,厨师及勤杂人员4名。1951年9月交长春市人事局主管,孤儿分出转入长春市劳动小学。
  2.长春市劳动小学 始建于1949年8月,为长春市救济院附属劳动小学,地址在东光路13号,当时仅有孤儿21名,至年末增到43名。1950年8月,改为长春市生产教养院附属劳动小学。后来,迁到斯大林大街伪红卐字会后面,孤儿增加到121名。1951年9月,接收仁慈堂孤儿和长春市托儿所孤儿,增设幼儿班、婴儿室,并承办弃婴收容处理事宜。1952年从生产教养院分出改为长春市劳动小学,共有孤儿173名,其中助其升入中学的有46名,在校的有127名,设5个年级,每个年级1个班;有教职员工30名,包括校长1名,教导主任1名,教员13名,事务员2名,厨师8名,护士1名,勤杂工2名,水暖工2名。
  入校孤儿的全部费用均由国家供给,日常生活费按当时工薪分计算:伙食费每人每天1分;日用品中牙膏、肥皂费每人每月2分,牙刷、毛巾费每人每半年4.5分;理发、洗澡费每人每月2.5分;文化活动费每人每月1分;医药费每人每月3分,集体使用。服装费每人每年单衣1套,衬衣2套,棉衣60%套,单帽1顶,棉帽50%顶,单鞋2双,棉鞋1双,袜子2双,棉被25%床。学习费书籍按实需发给,笔记本、铅笔每人每学期10分。
  1953年,市劳动小学共有孤儿210名,上学期设6个年级,每个年级1个班,配教师12名。下学期教学改为半读半工,缩编为4个年级,分为高级班(6年)、中级班(4年)、初级班(2年)、预备班(1年),配备教师7名。上午4节文化课,下午3小时劳动生产,以自我服务为主要内容。学校设有被服车间、制鞋车间、扫除队、农园组等劳动基地,或派到企业、事业等单位进行培训。至1956年9月,合并到设在洮南县的吉林省儿童教养院。从1949年到1956年的7年间,长春市劳动小学共收养孤儿668名。
  3.长春市孤儿学校 为使长春市内无依无靠的孤儿和无人抚养的流浪儿童不被社会遗弃,在德育、智育、体育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有文化的劳动者,1959年12月重新建立了长春市孤儿学校,地址在现长春师范学院校园内,设有教室、宿舍、餐厅供孤儿学习和生活用。当年收容孤儿119名,配备教职员工18名,其中教员8名,管理人员3名,厨师和勤杂人员7名。1963年孤儿增加到125名,其中学龄儿童94名,学龄前儿童31名,另有无人抚养的刑事犯罪人员子女13名。生活费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伙食费8元,生活零用费1.2元,医药费1.5元,每人每年服装费38元。同年,学校迁到大屯原市社会福利院制瓦厂址。到1965年,在校孤儿总数仍有近百人,配备教职员工28名,分别负责对孤儿进行小学和幼儿教育及生活管理。同年8月,长春市孤儿学校撤销,学龄儿童全部转入地处永吉县万昌人民公社的吉林省孤儿学校,幼儿和婴儿交给市社会福利院大屯老残教养院代养。
  二、残疾儿童代养
  根据1959年社会调查,长春市有久治不愈的残疾儿童182名。为使他们的父母摆脱家务,安心工作,经过筹备于1960年1月试办了长春市残废儿童福利院,收容3至13岁严重残疾儿童。地址在西四道街52号,原长春市社会福利院办公楼内。当年收容残疾儿童22名,配备各类工作人员对残疾儿童昼夜看护。1962年按照残疾儿童疾病的特点,维修了房屋,增添了设备,扩大了收容范围。同年收容的残疾儿童增加到42名,其中残疾孤儿5名,残疾儿童22名,残疾幼儿15名;在他们中,脑炎后遗症14名,大脑发育不健全10名,软骨症9名,小脑症、先天痴呆、脑积水、脑性瘫痪、成骨不全等9名。工作人员增加到23名,其中管理人员3名,保育员14名,医务人员2名,勤杂人员4名。后因部分残疾儿童经过医疗康复或家长有了看护条件分别领回,在院残疾儿童所剩无几,于1965年8月将长春市残废儿童福利院撤销,剩余的残疾儿童有家的由家长领回,无家的残疾孤儿交市社会福利院大屯老残教养院代养。
  三、朝鲜战灾儿童抚养
  1950年6月,美帝国主义发动侵略朝鲜战争后,致使大量朝鲜儿童无法在国内继续学习和生活,有的成为孤儿。1952年10月,在上级政府统一部署下,长春人民发扬国际主义精神,积极接收安置了朝鲜儿童、工作人员及家属。长春市和有关区先后组成接收委员会,动员组织各种力量,在长春市大屯、卡伦两区调剂维修公有房产260间,搭火炕174铺、板铺88个、木床137张,筹建卫生所3个。1952年10月22日和24日,前后接收4批朝鲜儿童。在大屯接收的有朝鲜民族保卫省第六军事学校733人,重工业省第一初等学院591人,新兴初等学院208人;在卡伦接收的有云山初等学院639人。两地总计接收2171名朝鲜儿童,其中6岁的占0.05%,7岁的占5%,8岁的占9%,9岁的占10%,10岁的占13.4%,11岁的占17.5%,12岁的占16%,13岁的占18%,14岁的占11.7%。在大屯设立了第一初等学院和第二初等学院,在卡伦设立了第三初等学院,分别承担朝鲜战灾儿童的抚育工作。
  1953年6月26日,东北行政委员会决定将驻大屯的第二初等学院迁至黑龙江省庆安县,将驻吉林省磐石县的初等学院迁至大屯第二初等学院院址。经过调整,3所初等学院的住房扩大到521间。朝鲜儿童及工作人员有1758人,其中第一初等学院有儿童479人,工作人员65人;第二初等学院有儿童473人,工作人员67人;第三初等学院有儿童595人,工作人员79人。1956年8月,吉林省人民委员会决定将驻大屯的第一初等学院和第二初等学院撤销,全部人员迁至吉林省海龙县山城镇;同时将驻在九台县的第一爱育园和第二爱育园一并撤销,全部人员送入划归九台县的卡伦初等学院。1958年8月,根据中朝两国领导人达成的协议,驻九台县的卡伦初等学院和驻德惠县的第一初等学院与第二初等学院的全部人员返回朝鲜。
  朝鲜儿童在长春期间,各级政府对他们的生活给予了特殊照顾。伙食标准为12.98元,高于我国大学生伙食标准1.98元。主食全部为细粮,副食鸡、鱼、肉、蛋不断,每周还可吃到水果、点心、糖果等。患病按公费医疗,定期进行健康状况检查,按季接种防病疫苗。对第一初等学院和第二初等学院患有朝鲜地方肺吸虫病的191人,在市妇幼保健站设30张病床分批入院治疗。经检查有156人痰中肺吸虫卵为阴性,其余的35人分别送天津和北京施行脑手术治疗。
  为表达对朝鲜战灾儿童的深切关怀,1953年5月由中国人民保卫世界和平委员会等8个全国性团体组成中国人民慰问住我国朝鲜儿童代表团,康克清任团长,顾锦心、谭惕吾任副团长,于5月26日赴大屯,27日去卡伦,28日到德惠,先后对各学院进行了慰问。朝鲜政府为答谢中国人民对朝鲜儿童的抚养,1958年5月以司法相、对外文化联络协会为主组成朝鲜人民访华代表团,许贞淑为团长,在辽宁省沈阳市举行向东北三省抚养朝鲜儿童有功人员授勋仪式。德惠县县长郑德顺获得二级勋章,德惠县民政局局长施振江、县医院院长张永祥,九台县县长贾子均,卡伦乡乡长叶廷喜、卡伦初等学院管理员李钟禄获得三级勋章。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民政志

《长春市志 民政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88年,重点记述解放以来40年,注意反映长春民政工作的地域特点,特别是改革开放的时代风貌。全书分行政区划、基层政权、优抚、退役安置、社会救济、社会福利、民政经济、婚姻、殡葬等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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