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乡镇办敬老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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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民政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3782
颗粒名称: 三、乡镇办敬老院
分类号: D632.1
页数: 8
页码: 262-269
摘要: 本文记述了长春市农村各地的敬老院,是根据中国共产党八届六中全会决议中关于“要办好敬老院,为那些无子女依靠的老人(五保户)提供一个较好的生活场所”的精神,由乡镇兴办的收养农村孤寡老人的集体福利事业单位。
关键词: 乡镇办 敬老院 长春市

内容

农村各地的敬老院,是根据中国共产党八届六中全会决议中关于“要办好敬老院,为那些无子女依靠的老人(五保户)提供一个较好的生活场所”的精神,由乡镇兴办的收养农村孤寡老人的集体福利事业单位。1958年秋,长春市农村普遍实现了人民公社化,榆树、农安、德惠、九台县的人民公社和管理区,相继兴办起幸福院357处,收养孤寡老人、孤儿、残疾人4800多人。同年末进行了整顿,统一改称敬老院。1959年夏,5县和郊区共有敬老院227处,收养4000多人。同年12月20日,长春市人民委员会制定了《长春地区敬老院工作管理办法(草案)》。经过试行,1960年3月8日正式公布了《长春地区敬老院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对敬老院收养对象、入院手续、个人财产处理、经费和供给标准、管理制度、卫生保健和文化娱乐、劳动生产、收益分配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促进了敬老院的发展。同年,按照年初市里在榆树县大岭人民公社召开的敬老院及生产福利院现场会精神和《长春地区敬老院工作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各县对敬老院再次进行整顿、巩固、提高,改为一社一院,全市共有敬老院98处,收养2811人。
  1961年至1963年,由于国民经济发生暂时困难,长春市的敬老院工作也处于停滞不前状态。1961年全市共有敬老院107处,收养2354人。1962年全市敬老院减到100处,收养2034人。同年12月,长春市民政局在德惠县召开了全地区敬老院工作座谈会,总结了工作,交流了经验,进一步明确了以养为主的办院方针。1963年全市敬老院减少到96处,收养1993人,但从总体衡量仍居全省首位。1965年9月,吉林省民政厅在九台县舍岭人民公社召开了全省敬老院工作经验交流现场会,九台县舍岭人民公社和榆树县民政局在会上介绍了加强领导,贯彻以养为主方针,适当组织老人参加力所能及劳动,实行民主管理,满腔热情为老人服务等办好敬老院的经验。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长春市的敬老院发展缓慢。1974年8月,市民政局在德惠县召开了全市敬老院工作会议,统一了思想认识,进一步明确了依靠集体、以养为主、民主管理、勤俭办院的方向。会后,长春市的敬老院工作开始迈出新的步伐。1974年全市共有敬老院124处,榆树县和九台县达到了一社一院。1975年全市共有敬老院121处,双阳县也达到了一社一院,只是农安县有所减少。1978年10月,吉林省民政厅再次在九台县召开全省农村人民公社敬老院工作经验交流会。
  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长春市的敬老院工作加快了发展速度。
  1983年全市共有敬老院144处,5个县和郊区全部达到一乡(镇)一个敬老院,收养老人4624人。到1988年,全市共有敬老院149处,收养人员5550人,服务人员766人,生产人员325人;有楼房230间,砖瓦房4796间,土房482间;有耕地11394市亩,林地3194市亩,养鱼水面1186市亩;有汽车26台,拖拉机31台,胶车117台,大牲畜520头;有浴池42处,文化和游艺室98处;还有洗衣机200台,缝纫机178台,电视机170台,收音机402台。全市敬老院老人生活水平年平均为650元,其中乡镇集体统筹475元,敬老院生产收入补助175元。老人主食大部分为细粮,副食常见肉蛋,每逢佳节和老人生日都设宴庆贺。
  自1985年开始,长春市的一些敬老院相继以院为依托,兴办经济实体。尚有部分劳动能力的老人,入院后养而不闲,自愿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有的耕种农田,有的从事养殖,有的参加工副生产,不仅锻炼了身体,而且增加了经济收入,做到了以副养院。郊区乐山镇敬老院由吉林省民政厅拨款3.5万元,购进鹿10头,办起养鹿场,在老人们的精心饲养下,当年创收近万元。1986年,全市敬老院办经济实体发展到86个。经过不断整顿、巩固,1987年全市敬老院办经济实体有76个,其中榆树县15个,农安县12个,德惠县13个,九台县8个,双阳县2个,郊区19个,朝阳区7个。1988年全市敬老院办经济实体有63个,其中九台市6个,榆树县8个,农安县10个,德惠县14个,双阳县4个,郊区8个,朝阳区10个,南关区2个,宽城区1个;全市敬老院工副业总收入60.48万元,养殖业总收入33.37万元,种植业总收入88.36万元。敬老院办经济实体,不仅减轻了乡镇集体经济负担,还巩固了农村集体福利事业。
  截止1988年,在长春市的149个农村敬老院中,被评为省级文明敬老院的有21个。其中,1985年入选的有九台县龙家堡、其塔木、沐石河镇敬老院,农安县新农乡敬老院;1986年入选的有榆树县保寿、福安乡敬老院,双阳县奢岭、长岭乡敬老院,郊区永春、大南乡敬老院,德惠县松花江镇敬老院;1987年入选的有榆树县刘家、武龙乡敬老院,德惠县边岗、升阳乡敬老院,农安县榛柴岗乡敬老院,双阳县佟家乡敬老院,郊区农林乡敬老院;1988年入选的有榆树县八号、前进乡敬老院,双阳县鹿乡镇敬老院。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民政志

《长春市志 民政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88年,重点记述解放以来40年,注意反映长春民政工作的地域特点,特别是改革开放的时代风貌。全书分行政区划、基层政权、优抚、退役安置、社会救济、社会福利、民政经济、婚姻、殡葬等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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