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长春市志 民政志》 图书 |
唯一号: | 070120020220003782 |
颗粒名称: | 三、乡镇办敬老院 |
分类号: | D632.1 |
页数: | 8 |
页码: | 262-269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长春市农村各地的敬老院,是根据中国共产党八届六中全会决议中关于“要办好敬老院,为那些无子女依靠的老人(五保户)提供一个较好的生活场所”的精神,由乡镇兴办的收养农村孤寡老人的集体福利事业单位。 |
关键词: | 乡镇办 敬老院 长春市 |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88年,重点记述解放以来40年,注意反映长春民政工作的地域特点,特别是改革开放的时代风貌。全书分行政区划、基层政权、优抚、退役安置、社会救济、社会福利、民政经济、婚姻、殡葬等12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