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长春市志 民政志》 图书 |
唯一号: | 070120020220003725 |
颗粒名称: | 二、村政府 |
分类号: | D632.9 |
页数: | 2 |
页码: | 56-57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长春市解放后,城、郊区各村普遍建立了农会,管理行政事务。1949年2月,根据《东北解放区县、区、村人民代表选举条例》规定,对村政权进行了普遍选举。经过划分选区,村民推选代表候选人,反复酝酿讨论,举手表决(也有投豆方式),选出村人民代表,召开村人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村政府。3个郊区共建立了55个村政府。 |
关键词: | 村政府 长春市 农村政权 |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88年,重点记述解放以来40年,注意反映长春民政工作的地域特点,特别是改革开放的时代风貌。全书分行政区划、基层政权、优抚、退役安置、社会救济、社会福利、民政经济、婚姻、殡葬等12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