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婚俗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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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3654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婚俗的改革
分类号: D649
页数: 5
页码: 168-172
摘要: 本文记述了长春市婚俗的改革的基本情况。婚嫁丧葬,俗称红白喜事,是社会普遍存在的现象。原始社会大体从简,随其自然。随着改革开放,个体户大量出现,思想教育相对放松,致使喜事大办,以显家道兴旺,各种陈旧的婚嫁俗礼又复以各种不同形态应运而生。
关键词: 长春市 移风易俗 婚俗

内容

婚嫁丧葬,俗称红白喜事,是社会普遍存在的现象。原始社会大体从简,随其自然。进入阶级社会后,由于等级制度的存在、生产力的提高,逐渐向繁文缛节、矫揉造作方面发展(如第三章所述)。解放后,废除了剥削制度,先后颁布了两次婚姻法:1950年5月1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到八十年代再次颁布了修改补充的《婚姻法》,废除了旧的封建买卖婚姻。在婚姻自主、男女平等的原则下,使广大人民(特别是妇女)得到了解放,同时摆脱了旧风俗的羁绊。五十年代,革命结婚成风,一般不送礼、不请客,到人民政府登记后,结婚双方各戴朵红花,请客人吃糖、抽烟。主婚人及来宾祝贺一番。两人预备一二套新被褥,同居一起就算成婚。亲朋好友前来祝贺,或赠书或送一点富有意义的小纪念品。婚事绝大多数从简,而以革命事业,共同理想为重,生活要求一般是低标准的。
  随着改革开放,个体户大量出现,思想教育相对放松,致使喜事大办,以显家道兴旺,各种陈旧的婚嫁俗礼又复以各种不同形态应运而生。
  讲排场、摆阔气,追求物质生活的倾向,在婚事上极为突出。据有关方面统计,全国范围内,近六年中农村人均收入提高1.1倍,结婚费用却上涨了10倍。大索彩礼、大办婚事,几乎形成社会公害。长春也不例外。最高的结婚费有耗资四、五万者。
  从60年代和70年代起,结婚即已追求“现代化”,彩礼除了要时髦衣服多少套外,还要“三转一响”:缝纫机、手表、自行车和收音机。80年代则是“三机一箱”:电视机、收录机、洗衣机和电冰箱。还附有条件:电视机要带色的,收录机要电脑的,洗衣机要甩干的,电冰箱要双门的。
  据调查,长春二道河子区远达街12委和13委在1986年共63对青年登记结婚,开销如下:
  1000~2000元的2对;
  2000~3000元的8对;
  3000~4000元的7对;
  4000~5000元的15对;
  5000~6000元的22对;
  6000~7000元的7对;
  10000元以上的2对。
  平均每对开销5000元,女方家长的陪嫁还不在内。12委结婚的每对都有电视机,其中有彩色电视机的36对。这是1986年调查的数字,据说这只是工厂职工子弟开销的水平。半数以上是和家庭收入相适应的,有点债也能还得起;一小部分是花尽了父母多年节衣缩食、日积月累的血汗钱。
  大要彩礼,追求生活“现代化”,已成为一种普遍风气。更有甚者,农村讲究什么“六六大顺”。初见面或女方去婆家几次都要给钱,及至结婚时,花钱逐步升级。所谓“六六大顺”就是初见媳妇给二百元,继之给六套衣服、六样食品。还有什么“四角齐”(一包四角放一二百,中间放一块表)。过去打家俱,都是单个的玻璃柜、写字台之类,现在城市都讲究组合家俱、连床带沙发论多少条腿,所谓“二响、四转、三十二条腿”,“三黄(金戒指、金项链、金首饰)一窝机”。有一首民谣讽刺这种现象:缝纫机带码边的,电视机带彩色的,手表带礼拜天的,自行车带冒烟的。当然后几种即使是万元户也难以置办。人们总结出痛苦的经验:
  “娶个媳妇扒层皮,
  娶两个媳妇抄家底。”
  “家有金钱万贯,
  经不起大操大办。”
  故有“儿子结婚,老子发昏”之谚。
  解放初期新郎新娘搬到一起就算结婚,到七八十年代,已被鄙视为寒酸、粗陋。如今娶亲用轿车,甚至组织小轿车队“亲迎”。少则二三辆,多则几十辆。更有甚者,摩托开道,轿车跟随,招摇过市,有似重要外宾来访。这些迎亲车,大多是调用公车。新谚曰:“过去养儿怕抽丁,如今养儿怕娶亲。”
  1988年,长春市精神文明办公室和民政局,连同省市各家报社,对四个城区进行了跟踪调查,在被查500多台接亲车中,仅有六台是出租车。检查情况见诸报端(《吉林日报》1988年2月21日)。有关部门对私自出车的司机和批准出车的领导作了罚款处理,或登出车号进行批评,以后,动用公车接亲者有所收敛。
  娶亲贴喜字,放鞭炮,已为常俗所肯定,但大摆宴席已成风气。为了气派,娶亲摆数桌酒宴的已很平常。有的人家还设“礼单”,或十数桌,或数十桌,要在收礼中捞回在彩礼上花费的损失。有点势派的人(特别是在农村),还要借此机会拢络一些人,得到一些油水;一些人也借此机会“巴结”上司。所以有些地方婚礼宴客实际上成了一种交易了。报上有数字披露,长春100例婚事中,最高的喜宴有花去37,000多元者,最低不少于3000元,平均4800元。随着婚礼比赛而来的是旧俗复泛。长春市宽城区一街道办事处,有60对适龄青年结婚,竟有56对在婚礼中搞了旧俗,几乎有令就要钱。有压车钱、装烟钱、接鞭钱、开箱钱、缝枕钱,无处不“钱”。还有偷盘子(取意快怀胎盘子)、筷子(快生子)、踩高梁口袋(取意步步登高)、抱斧子(一福压百福)等等。旧令复活,给亲戚关系带来了不快和烦恼。如二道河子一家结婚,婚礼上新郎戴出幼时“长命锁”,要求女家开锁,要“开锁钱”,引起两家争吵。农村旧俗复燃更甚,甚至有租赁鼓乐队吹打终日者,扰得街邻不安,造成公害。旧俗复泛现象之一是农村又出现了早婚或不登记就结婚的现象。据调查,1981—1987年吉林省全省不登记即以夫妻关系同居的人数竟达十四万四千多对,有的地方高达同年结婚人数的30%,其中一部分人仍受传统的早结婚早生子的观念影响,不到法定婚龄就同居,严重危害青年人健康和人口素质的提高。由于轻率结婚和传统的宗法观念(重生男轻生女等)以及物质生活的引诱,造成婚姻悲剧者,不在少数。据统计,1988年长春市中级法院处理离婚案件6510起,是建国以来最多的一年。1989年仅一月到五月就受理离婚案件3923起,比1988年同期上升51.8%。离婚率以每年35%的比例上升。
  不良的社会风气引起了国家和社会的关注,有关部门深入开展了大力宣传婚姻法,加强青年的法制观念等教育活动,并采取了一些婚姻改革和移风易俗的积极措施,近期取得不少成效。1984年市妇联、团市委、民政局、青少年教育办公室联合组织集体婚礼,各街道及各县、乡群众也自发地组织起多处红白理事会。在组织婚事新办的同时,也起到破旧俗立新风的作用。报纸上也大力宣传了喜事新办、移风易俗的光荣历史,宣传了婚姻法。近年由红白理事会组织经济俭朴的多种新式结婚形式,受到群众欢迎。
  1986年“五四”青年节团市委为一批青年举行集体婚礼。这些勤俭办喜事的事迹报纸上都曾予以宣传。同时,也宣传晚婚晚育的先进事例。1978年朝阳区九个公社婚龄者7500人,晚婚者7286人,晚婚率占97%。党的十二届六中全会《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下达后,喜事新办,丧事从简已成风气,仅宽城西广场街道办事处,就在各居民委员会和街办企业先后组成街委婚丧事务管理所下属24个红白理事会。这些理事会负责调查红白喜事,如开婚姻座谈会,帮助主家精打细算办婚事,绝大多数都乐于喜事新办。有的新娘放弃丰厚的彩礼,将结婚费用于生产;有的新娘不用轿车,自己骑自行车去婆家;有的家长放弃了大摆喜宴的计划……,38对结婚青年,就有34对是简办的。1987年三个月内有57件婚事,节省了144800元。
  此后南关区、朝阳区、二道河子区等都相继举行数起集体结婚典礼,给结婚青年提供了喜事新办条件,有力地抵制了大办喜事的奢靡风气。与此同时,大力提倡婚姻的法制观念,使广大青年树立了正确的恋爱观、婚姻观。
  省民政厅1986年3月15日发布有关婚姻登记法,坚决实行一夫一妻和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各级领导深入宣传,支持婚姻自主和与传统婚姻观念决裂,使城乡青年转变了某些传统观念,树立了正确的恋爱观和婚姻观。近年青年择偶有以下变化:
  ①坚持婚姻自主。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决定成婚者,现已不存在,即使最初有人介绍,也要经过彼此了解,直到两人情投意和为止,不再轻信盲从。父母再也不去包办,而尊重儿女自己的选择。青年绝大多数敢于大胆追求美好幸福的生活,一些青年也开始登征婚启事,或通过电视选择配偶。城市男女也有应征到乡下结婚落户的。
  ②择偶注重对方文化程度和致富本领。过去农村找对象往往没有文化水平要求,只看品貌和劳动本领。现在则看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特别是致富的本领。过去农村姑娘往往欲嫁城里人,农村男青年找对象很难。如今农村青年是“不愁没对象,就怕没本事。”
  ③女青年以讨彩礼为耻,注重自力更生。女孩们已开始认识到把自己置于商品地位,成为高价姑娘,是最不值钱、最可怜的,根本达不到自尊和男女平等的目的。所以绝大部分女孩都考虑经济独立,自己练本事。只有经济上独立,才能真正达到男女平等。她们在生产工作上都能自尊、自爱、自强、自信,与丈夫并肩奋斗,自力更生,建设新家庭。
  ④要求对方孝敬、赡养双方父母,夫妻共理家务。长期封建社会形成的陋俗之一,即已婚青年只赡养男方父母,不赡养女方父母。这也是造成重男轻女现象的原因之一。解放后经多年教育,这种现象已基本消除。女儿出嫁后,也一样赡养父母;只有妇女负担家务劳动的现象如今也有所改变,共同负担家务劳动的现象已较普遍。目前虽然不拒绝负担父母的生活费,但大多数青年婚后多不愿与父母同住。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和青、老年实际状况,国家也鼓励丧偶老年男女再婚。敬老院里常有老年男女相处,发生爱情而结婚者。长春市设有多处老年婚姻介绍所。如朝阳区永昌老年婚姻介绍所工作人员,针对老年人对再婚的各种顾虑(特别是妇女,怕舆论不好,怕儿女干涉等)做思想工作,在一定时期内为之保密,登记者百多人。1987年初,宽城区有230对丧偶老人经“黄昏之恋”后结成伴侣。还有的街道为老年人举行再婚集体婚礼,对过去“老不正经”、“老风流”、“好马不备双鞍,好女不嫁二男”的封建礼教是很大冲击。报上赞美这些新人新事:“断藤发新芽,老树开新花”。
  在各级政府和群众团体的组织下,青年男女(特别是知识分子)更喜欢举行旅游结婚、舞会结婚。这些新式婚礼生动活泼、节省开支、不扰亲友,对贬低人格、污染社会、庸俗不堪的变相买卖婚姻和各种传统陋俗是一种有力的批判,为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做出了榜样。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长春市志》

出版者:吉林文史出版社

编修地方志是我国民族文化的优良传统,也是毛泽东、周恩来等老一辈革命家生前所倡导的一项重要的文化建设事业。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地方志的编纂工作又重新提到日程,市委、市政府对此十分重视,加强领导,并给予多方面的支持。《长春市志》是一部社会主义新方志。在编纂过程中,我们力求思想性、科学性与资料性的完整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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