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巫术、占卜、禁忌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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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3608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巫术、占卜、禁忌及其他
分类号: B933
页数: 4
页码: 102-105
摘要: 本文记述了长春市巫术、占卜、禁忌及其他的基本情况。民间各种信仰习俗,都是历史上长期形成的一种习惯迷信心理,大都渊远流长,且有一定的生活经验和心理依据,但多无科学根据。随着时代的前进,大都(特别是其中陋俗)已成为历史陈迹,早被人们遗忘和淘汰。
关键词: 长春市 巫术 占卜

内容

一、巫术
  巫术原为远古先民在万物有灵的观念支配下,企图征服自然或驱使神灵的一种特殊形式。它属于原始宗教范畴,在北方以满族为主,多以萨满教形式出现,遍及各族。一般使用咒语、神词,并伴以跳神舞蹈。民间除满族的祭祖跳神之外,多以萨满治病(即巫婆、神汉采用巫术治病)形式出现。俗云“跳大神”。跳神时请一助手(称为二神)配合大神祭祀活动。跳神时供奉萨满神,萨满(巫师)穿上神衣,戴上神帽,口中念念有词,请神附体,有的能过阴追魂(神来之时,周身发抖,或显异术,类似神经病患者——实是一种催眠术)。然后说出病因,如克犯了某种神鬼,再用咒语或神词驱鬼。过后送神归去,萨满恢复了原状。婴儿啼哭,在电线杆上贴“天皇皇地皇皇,我家有个夜哭郎,过路君子念三遍,一觉睡到大天亮。”或小儿惊吓,用饭勺扣梁或持衣叫魂,均属咒语、巫术。今个别偏僻山村或不具备近代医疗条件的地区仍存在这种迷信。
  二、占卜
  占卜也是迷信活动的一种形式,常常通过算八字、摇课、相面等形式进行。封建社会里宣扬天命观、鬼神论,常常根据每个人的生辰八字,流年干支来定吉凶。“八字”就是一个人出生的年、月、日、时,各配上干支,凑成八字,如甲子、乙丑、丙寅、丁卯等。流年即问卜时的年分、干支(如甲辰年、丙午年)。八字与五行相配,产生了相生相克的命相。还有摇卦、抽贴、相面、看手相等。
  旧社会算命占卜者多为盲人,他们用拇指在其他四指关节处掐算着,口中念念有词,按八字排列相生相克的道理为人算命。虽有一定程式,但无科学根据。所谓“瞎子口,无量斗。”他们顺口开河,吉凶掺半;揣度人们心理,既使人满意,又令人心忧。破解之后,皆大欢喜。
  算卦占卜之法,用三枚或六枚制钱放在卦筒里,震摇之后,根据字和背的数目和次序来确定卦象,连摇六次即成六爻。然后再因卦起源,附会人事,以断吉凶。算卦先生多明眼人,可以通过问讯和察颜观色,根据卜者心理,结合卜象诠释,加以想象发挥,推断事理。
  求签、抽贴是简单的占卜形式。过去多在老君庙、关帝庙求签,以为此处求签灵应。签是竹制的,有上上、上、中、下、下下五种。将抽出的签按号码找出释词,即辨吉凶。有的模棱两可,带有神秘性,可从多方面理解。抽贴的贴是纸做的,呈长方形,上写固定内容(不外求官、求财、求学、求婚、求子等)和词句,用以解释吉凶。也有的用黄雀抽贴,将命运委诸受过训练的灵雀,以期趋吉避凶。
  相面是占相的一种形式,主要依面部器官,相人福祸。一般以天庭饱满、地阁方圆、耳大臂长为福相。眉里藏珠主贵;眼下滴泪(长黑痣)主丧父母,要及早消去。还有“黑癍搬土,红癍搬福”的俗言。长春有老罕王清太祖努尔哈赤脚心有七颗痦子,贵为皇帝的传说。过去看相者不但手指口述吉凶福祸,还在一幅大布上绘人面相,上标黑红痣生长的位置并标上其命象吉凶。
  看手相也是占相法的一种。东北民间旧时把指纹分“簸箕”、“斗”(指纹敞口如簸箕者曰簸箕;指纹圈套圈者曰斗)。就十指“斗”的数目,区别命运。各地说法不同,长春地区大体为:“一斗穷,二斗富,三斗、四斗开当铺,五斗、六斗背花蒌,七斗、八斗遥街走,九斗一簸,到老稳坐。”
  现代看手相常将掌中三条主线分成事业线、婚姻线、寿命线,以其长短以及细纹的条理来断吉凶。甚至有用科学仪器解释命运者。如将生辰八字输入电子计算机,输出信息,说人命运,这属新的迷信,亦带有一定游戏性质。
  看风水、卜阴阳宅也是旧社会占卜迷信活动的一种。旧俗把选坟地看房宅看作与家运兴衰、子孙荣辱、生活否泰有关的大事。一般认为背阴向阳依山傍水的地方风水好,山势起伏的“龙脉”宜卜葬,必发后人。迷信风水在民间影响很深,至今老人常说:谁家儿子有出息,是祖坟点在正穴上了,风水好;遇上幸运的事,是因为房宅风水好。传说五、六十年前,长春南湖是一片耕地,湖中小岛北边有一条小河,东大门老生家就住在那儿。一晚暴雨倾盆,地泉汹涌,大水咆哮而来。眼看就吞没那几间小房,可是大水冲到老生家,却绕道而过,把老生家“让”出来了,房宅安然无恙。人们传说“老生家洪福齐天,这宅子风水好。”生家为报谢神灵,还在那儿修座桥。后来,水势扩展成为今天的南湖。
  在长春市斯大林大街和丰顺街街口附近,原来有一座孝子坟。有关于孝子坟神树灵异的传说。光绪年间,长春府有个王姓的小署吏,与妻子韩氏相亲相爱。生一子,取名梦惺,梦惺十分可爱,母子情深。因为家境清寒,韩氏常把好菜饭留给丈夫和儿子吃,自己操劳过甚,又吃不到有营养的食物,天常日久,终于死去。父亲带着梦惺返回故乡辽阳谋生。梦惺长大,终日思念母亲,形容枯槁,看破人生无常,后来到千山无量观出家为道士,法名园海。园海一日梦见母亲思念他,他答应把母亲的墓迁到千山脚下。宣统二年(1910)园海来到长春,找到母亲的坟。他和父亲在坟旁栽植的榆树,已长得十分繁茂,拔地而起。起棺时,就见树根紧紧缠绕棺木,砍之流血不止。园海知有神异,想是母亲留恋此地,便决定自己在此守墓,以尽人子之情。于是他在墓旁盖一简易窝棚住下来。身穿白孝袍,打了一根铁链,挂在脖上,以示自责不孝。并且不吃烟火食,为母亲赎罪。人们钦敬他的孝心,过此常投以柴米。圆海守墓三年后,终于在庐中坐化。死时还身穿白孝袍,颈上戴着磨光了的铁链。人们念他对母亲一片孝心,将他葬在母亲墓侧。谓之孝子坟。墓前修了直径五尺,高十五尺的青砖六角形道观。从此神树灵异远近闻名,群众都前来讨药。伪满时期,日本人几次欲拆毁此墓,都未成功。据说挖墓时总是砖石横飞,致伤人命,遭到恶果。1958年因扩建马路,将孝子坟拆迁,由人民政府移至城郊朝阳沟墓地安葬。
  又旧《农安县志》载,亦有拆农安辽塔砖块当神药者,均属迷信无知行为,今已绝迹。
  三、禁忌
  禁忌是人类未开化时,一种避祸心理的体现。如巫术是用积极的方法以达到人类所要求的目的,而禁忌则是广义的巫术,用消极回避的方法实现人类所要达到的目的。巫术是教人怎样做,禁忌则是教人不应该怎样做,其原始思维特点都是一样的。二者都认为冥冥中有一种超自然的神力,通过接触或类似、或想象,可以互相感应。触犯某种神秘的禁忌,必受惩罚。禁戒或避讳可以免灾。属于感情道德方面的禁忌,也有一定程度的约束力。如长春农村庄户人家最忌讳来人双脚踩自家门槛或坐在量米的斗上。人们认为门槛是当家人的脖子;斗是脑袋,是万万踩不得、坐不得的。德惠、长春一带还有山里人禁坐伐木墩的风俗。说这种木墩子是山神爷老把头的宝座,不许入坐。还有许多禁忌,如:孕妇不许吃兔肉,怕生下的孩子豁嘴;吃饭不许敲饭碗,怕没饭吃;把筷子横在饭碗上,说是给死人上供的摆法,生人忌之;出车、出海,忌说“翻”字,吃鱼翻个,要说“划”;到别人家作客吃饭,更忌翻鱼,俗云“客不翻鱼”;钉衣服纽扣喜单忌双,说是四六不成材;出门旅行更忌黑道日,选择黄道日;忌“五”日出门,更忌双日出门,说是“待要走,三六九”。男婚女嫁禁忌更多,如猪猴不到头(有说鸡猴不到头),甲子寡妇年之说。送礼时忌单喜双,忌白喜红,忌送钟(终)、梨(离)。渔民忌说“翻”、“停”、“破”、“漏”。久涝之地忌说“喝汤”。破土动工要避开“丙丁日”,因为在五行中丙丁日属火,怕遭火灾。又如满族的禁杀狗,禁戴狗皮帽子,禁捕喜鹊和乌鸦,都与民族传说,图腾崇拜有关(狗既对狩猎有重要贡献,又有救老罕王努尔哈赤之功;传说乌鸦亦如此),而回族的忌食猪肉,又与宗教信仰有关。以上都是喜吉庆、顺利,而避讳灾祸的心理表现。其中回避某些不祥辞语,也是相信自己语言魔力,为远古文化传承现象的遗留。
  民间各种信仰习俗,都是历史上长期形成的一种习惯迷信心理,大都渊远流长,且有一定的生活经验和心理依据,但多无科学根据。随着时代的前进,大都(特别是其中陋俗)已成为历史陈迹,早被人们遗忘和淘汰。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长春市志》

出版者:吉林文史出版社

编修地方志是我国民族文化的优良传统,也是毛泽东、周恩来等老一辈革命家生前所倡导的一项重要的文化建设事业。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地方志的编纂工作又重新提到日程,市委、市政府对此十分重视,加强领导,并给予多方面的支持。《长春市志》是一部社会主义新方志。在编纂过程中,我们力求思想性、科学性与资料性的完整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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