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民间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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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3596
颗粒名称: 第五章 民间信仰
分类号: B933
页数: 14
页码: 92-105
摘要: 本文记述了长春市民间信仰的基本情况。其中包含:自然崇拜、祖先崇拜、灶神、财神信仰及其他、巫术、占卜、禁忌及其他。
关键词: 长春市 民间信仰 自然

内容

民间信仰是从祖先那里继承下来的信仰习俗的主要部分。随着历史的发展,它在今人传统意识中虽是存留久远的残迹,但影响颇深。民间信仰有两重性:它曾经是人们追求文明幸福的标记,也是一种具有消极因素的隐性文化遗传因子。
  在原始社会中,人类处于生产力极为低下的蒙昧阶段,对于奇异的大千世界及人类自身的形成,缺乏认识;在强大的自然威力面前,无力抵抗,于是产生了对自然力和自然物的膜拜,把自然人格化,形成神的观念和各种神话。同时由于生、死和梦境的出现,产生灵魂观念。认为人在肉体之外,还有灵魂。灵魂和肉体既可互相依存,亦可分离;肉体死去,而灵魂变为鬼神,可以转生或永生。于是产生了原始思维和“万物有灵”观念,认为人和自然力(神力)之间是可以互相交通和渗透的。通过祭祀和巫术可以改变自然、神鬼等的异已力量,而使之服从于人类的需要。于是出现了原始宗教和自发的信仰与行为。它们通过某种仪式表现出来,为群众所接受,相沿成习,就成为民间信仰。民间信仰是一种十分古老、没有固定模式和完整体系的,群众自发的信仰和崇拜,带有极大的神秘性和个人功利目的。在历史发展中,它不受正统宗教的局限,保存其原始宗教色彩,不分佛、道,根据自己生活与
  生产的需要,随意捏合,发挥想象,各取所需。通常可分为天地崇拜、自然崇拜,祖先崇拜与神灵崇拜,巫术与禁忌等。
  第一节 自然崇拜
  一、天地崇拜
  人类在大自然斗争中,首先产生了对自然的崇拜。自然崇拜,包括对天、地、风、雨、雷、电及动植物等。首先是尊天的观念。天神、上帝是广泛的概念,既含有茫茫宇宙,湛湛青天的意思,同时也含对日月星辰的崇拜。北方气候严寒,对自然的变化非常敏感,对太阳的温暖更万分感激。古代东北各族,秽貊、扶余、高勾丽、契丹、女贞、蒙族等都有祭天活动。扶余于殷正月祭天,国中大会,连日饮食歌舞,名曰“迎鼓”(《三国志》卷三十,魏书,乌丸鲜卑东夷传)。女真族竖索罗杆子祭天(《金史》),蒙古族兴自朔漠,有拜天之礼(《元史》),其仪式都是把猪肉(满)、内脏或牛羊肉(蒙)悬竿上,洒马乳(蒙)谷物等对天祈祷。汉族及各族,都有“宾日于东,饯月于西”,“东向盖房以迎日”之习俗,或有“梦日入怀生贵子”之兆,或“慧星东出有寇、兵、旱”(《占经》)的俗信。直到近代,满族每至年终都竖索罗杆,杀年猪以祭天,后与祭祖同时举行杀牲祭天。祭天(俗称“给外头”,也叫“还愿”)日出时开始,先“吟杆子”,即对索罗杆献祝词,后“摆件子”,就是杀猪后卸成八大块,煮八分熟,按活猪原形摆放在檀木盘里,再焚香叩拜,唱诵祷词。敬天之后,祭肉人食。当天将全猪享完,日落前,祭天活动告终。汉族的“天神”后来和道教的玉皇大帝结合,成为主宰人间福禄的最高神。但后世祭天,既无庙宇,亦无神位,大多随时设置,成为一种礼拜的仪式,以求鉴查、护祐。如结婚时先拜天地,指天发誓以明心迹。日蚀、月蚀以及笤帚星(慧星)的出现,本来是自然现象,但长春偏僻地区的百姓,仍受传统习俗影响,敲锣打鼓以救日,或认为笤帚星出现是灾星临头,不出妖孽也是凶年的信息。在1988年(戊辰)龙年来临之际,长春市还出现了不可思议的事情。这年春节刚过,却在农历二月末的一天晚上(二月被认为是龙月),鞭炮齐鸣,长久不息,有如过年。据传龙年有灾(由于十二年前也是龙年,曾出现过唐山大地震),于是把龙月当龙年,于二月末大放鞭炮,赶快送走这一年,以祈太平无事。这种现象竟发生在可以科学预测天象的现代化城市,不能不说是人们崇拜自然,迷信老天观念的遗留,是愚昧落后的表现,同时也说明人们追求吉祥如意的强烈愿望。
  与崇天观念、天命观念相联系的是对大地的崇拜,这在民俗心理上,源于土地生育万物。人们把大地比作母亲,称为地母。古代的祭社稷之神,后世的祭土谷祠,即崇地思想的表现。东北自古“尊天而亲地”,以天为阳,比为男人、父亲;以地为阴,比为女人、母亲。因为山川大地给人类以渔猎之源,特别是在农业兴起之后,作物的孕育更有赖于肥沃的土地。所以自古山社祭就非常隆重。“社,所以神地之道也。地载万物,天垂象,取材于地,取法于天,是所以尊天而亲地也。”(《礼记•郊特祀》)少数民族甚至以人血、牲血祭土地,进而演变为向土地祈年。古时的腊祭和以后的过年,都是丰收之后向地母报谢的节日。《吉林通志•经制志•仪礼》载:“社稷,皆社右,稷左,异位同坛,岁以春秋仲月上戊日致祭。”“在城文武官咸与祭。”祭先农之神曰:“惟神肇兴稼穑,立我烝民,颂思文之德,克配彼天。念率育之功,陈常时夏,兹当东作,咸服先畴,洪雅九五之尊,岁举三推之典。恭膺守土,敢志劳民。谨奉彝章,聿修祀事。惟愿五风十雨,嘉祥恒沐神庥,庶几九穗双歧,上瑞频书大有。尚飨。”祭毕,率属官行耕耤礼。府州县岁祭先农……并同社稷。
  解放前,长春及各县大小村镇皆有土地庙,供奉土地爷和土地奶奶。土地庙是收容羁押死者鬼魂的地方冥司。人死报庙即是向土地神报到。汉族的卜阴阳宅、看风水择地而葬,回族葬礼中不垒墓底,使死者亲土,都应理解为大地崇拜的一种形式。
  二、山川之祭
  长白山是满族发祥地,金代又封它为长白山神,年年拜祭。因路远难行,在吉林市设小白山遥祭。故山川之祭,向为长春官民所重视。《吉林通志•经制志》载:(清康熙间)长白山之礼,前期省牲、视牲,文武各官俱穿常服挂殊。祭日,承祭、执事各官均穿朝服,……致祭。行三跪九叩礼、献帛、读祝文。长春地区民间山祭虽不及官祭隆重,亦皆默拜,或简单供俸。
  祭松花江神之礼仪与祭长白山同。乾隆四十三年祝文曰:“皇帝遣某官致祭于松花江之神曰:惟神祥浚北流,绩宏东注,导白山而迤演,灵长巩亿万斯年,会黑水以朝宗,惠泽溥三千余里。”民间亦有春秋两祭,在江边烧香、供酒食,致奠江神河伯。
  三、祠龙求雨
  民间自古怕水火为害,自发的信仰水神(龙王)和火神。长春地区明清之际普遍设有火神庙和龙王庙。火神庙不外祠祝融和回禄,后皆失其名,祠亦渐废。而龙王因有行云布雨的本领,常为遭旱灾的农民奉祀不衰。
  龙为古华夏民族的图腾,为四灵(麟、凤、龙、龟)之一。被赋予神变莫测,行云布雨的本领。它本应是动物神,但在长期历史嬗变中它代替了河神、海神,而成为掌握自然规律的总裁了。自汉以来向龙祈求雨水,随着佛教的传入,龙王的名子也佛教化了。《华严经》载有十大龙王的名字,主要有毗楼博义龙王、婆谒罗龙王,都有“勤力兴云布雨,令诸众生热忱消灾”的本领,后世求雨祈龙王,就是从《华严经》学来的(《破除迷信全书》卷九)。《西游记》、《封神演义》中描写的龙王,名敖广或敖光,其子敖丙,也是能兴云布雨的。旧皇历的首页常载几龙治水,大约就是指这两个系统的龙王,但民间并不重视龙王到底是谁,甚至有以关公(关羽)代之者,只信仰其雨师的职能。
  长春两汉年间为夫余属地,夫余族以农立国,因此时生产力水平低下,长期以来只能靠天吃饭,所以求雨的仪式颇为隆重。长春民谚:“大旱不过五月十三”。过了五月十三,再不下雨,就抬龙王像或关公像游巡。仪仗严肃,场面虔诚热烈。领祭者自谓受神启示,占时祈雨,先升黄表,作祈雨辞,锣鼓喧天,有如赛会一般。求雨队伍必须头戴柳条,卷起裤腿,赤着双脚,做雨中巡行状,举着“勃然兴云”、“沛然下雨”、“大雨如注”、“天降甘霖”的招牌,沿街洒水,用巫术感应的办法,以招来雨水。碰巧大旱之后,真下了雨,人们就归功于龙王;不下雨亦有晒龙王者,大约是请让龙王也体验一下干旱的滋味,“逼”他下雨。
  民间也有不信龙王爷的。长春德惠一带还有供龙王“只烧香不供饭”的习俗。于是又有个“龙王爷为何不享供品”的传说:有个叫张三的人,他见人们杀猪宰羊求龙王保祐风调雨顺,可是还是旱涝成灾。于是他就与亲兄弟商议,想办法惩治龙王爷。老大来到龙王庙,求龙王说:“我明日晾种子,可千万别下雨!”龙王说“行!”老二来求龙王:“地里庄稼要旱死了,给下点雨吧!”龙王也答应了。张三来了说:“明天你给刮点风,我要下河使船;我老婆还要晒棉花,风可别把棉花刮走了!”龙王急了说,三个人有四个要求,互相矛盾,他办不到。张三说:“这点事你都办不到,还要年年享供奉?我把这几件事办了,你就光享受点香火得了。”龙王说:“你能办,就依你说的做。”张三说:“龙王你听着,要想办好这几件事‘黑夜下雨白天晴,你让风在河边行,莫让风雨村中过,行船晾种不误工。’”龙王目瞪口呆,自愧弗如,从此不受供品了。这则传说,反映人对神鬼观念的动摇,弃神而求助于人们自身的智慧。
  此外,亦有云雨风雷之神诸祭。
  蒙古族的祭敖包是最隆重的祭祖山活动,也是祭祖活动,在民间影响最大。“敖包”也写作“鄂博”是“神灵所在之地”,用木石堆标志。《蒙古秘史》载:成吉思汗早期被蔑儿乞惕人追捕时,隐于孛儿罕山中,幸得脱难。从此“垒石成山”,视之为神,留下祭敖包神的活动。古代敖包由萨满选定地址,敖包中放五谷或插上松枝。一般只一个敖包,最多十三个堆子,称十三太保。后来祭敖包扩展为祭山神、路神及历史人物、有功动物,这是以敖包为崇拜物的公众聚会祭祀活动,仪式在每年水草丰盛时(多在夏、秋)举行。明清时期长春地区有敖包祭,近代在前郭尔罗斯王府屯的西山有个“黑马敖包”,是祭祀有功于王爷的一匹黑马的。
  祭“尚西”(独木神树)也是蒙古族的祭祀之一。祭敖包和尚西,象征蒙古族来自(额尔古纳的)山林,也是对自己氏族祖先的敬礼。
  此外,蒙古族也祭祀牧神朱勒加什。祭时主人请来全村未婚的成年姑娘绣神象(在三尺见方的白布右上角绣一老翁,左上角绣九个小儿,下两个角系小札,装奶豆皮,马鬃,挂牛肋骨哈拉巴等)挂于西窗北侧,每年重做一次。悬挂仪式有萨满参加。此外亦有用铜质佛象做护身符挂于颈上者。
  解放后,长春地区的蒙族已不举行上述祭祀仪式,敖包会也去掉了祭祀的内容,成了人们喜爱的那达慕大会,会上有摔跤、赛马等游艺活动。
  第二节 祖先崇拜
  一、祭祖仪式
  慎终追远,祖先崇拜,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及最早最普遍的遗俗。东北各地皆极重视对祖先的献祭。
  《长春县志》载“邑民祀典多从旧俗,祀祖祢率于寝室之北,设神龛或木主。每逢望朔,子孙拈香跪拜如仪,岁除设酒醴庶羞,以明禋祀,过上元后始撤享焉。遇清明及七月望日,十月朔日均祭先茔,亦慎终追远之意也。”
  旧《德惠县乡士志》载:
  每岁自除夕至初五,祭(祖)于堂上,上元、中元、下元、清明等节日则祭于墓,献香纸酒箔,叩首跪拜。
  汉族初一、十五祭祖,若家有吉事,主人盥洗,启宝(炉)燃烛焚香,以其事告,行礼如望朔。
  民间祭祖之礼《吉林通志•经制志•礼仪上》亦有记载:“庶人家祭之礼,于正寝之北为龛,奉高曾祖祢神位。岁逢节序,荐果蔬新物,每案不过皿器羹饭具。其日夙兴,主奴治馔。主人率子弟设案燃灯,启室奉神主于案上,以昭穆序。主人立于香案前,家奴序立于主人下,以行辈为先后,主人上香,一跪三叩,兴。主妇陈匕箸醯酱,荐羹饭果羞,跪叩如仪。主人酌酒进于各位前,凡三次,皆跪一叩,兴。毕,主人率众一跪三叩,兴。纳主于室,彻,退。日中馂神食。岁一举,论行辈先后,同行序齿列坐,酒行饭已,肃揖以退,月朔望日,供茶燃香灯,行礼告事亦如之,均与庶士仪同。”
  满族祭祖拜天,有杀猪还愿、续谱、跳神、烧太平香等仪式。杀年猪主要为祭祖。杀祭猪时往猪耳中灌白酒,如猪耳抖动,是祖宗领受,谓之“领牲”。因满族信萨满教,届时请萨满跳神,烧太平香,请祖先降临赐福。还有祭佛托妈妈(女始祖),系“子孙绳”等习俗。满族祭祖比汉族之祭于北堂还要隆重。平时供祖宗匣子(其中有祖宗画象、家谱、子孙绳等遗物)于西壁,以西为尊。据云这可能与满族事业向西扩展有关。满族先民女真人发源于长白山下,十二世纪以后从松花江流域西征,再南向到华北、中原。将其祖宗匣子供在西边,为其事业发展开路。祭祀时靠西墙摆上供桌,点烛烧香。满族烧香与汉族立插在香炉碗中不同,用的是香末,香炉是长方形的木制香槽。在香炉的底灰上把香末撮成回纹的云字香,从一头燃起,香味和线香相同。满族人家在院里东墙内竖索罗杆(祖宗杆子),在杆的尖端设有锡碗,将杀猪时的部分内脏、碎肉作为祭品放置锡碗中。传说乌鸦救驾,清太祖努尔哈赤设杆以饲鸦,因留下此祭仪。实际此俗远在清之前即有。祭祖杀猪后,晚饭吃白肉血肠,晚饭后跳神祭祖。跳神毕要吃小肉饭(肉粥)。吃小肉饭也有规矩:屋里做的饭只准在屋里吃,屋外临时锅灶做的饭只能在屋外吃。
  据油印本旧《农安县志》载:“农安(满族)祭祖有最奇异的一种风俗。每年禾稼登场后,烧太平香,曰‘挞祖宗’(引者按:“挞”为误字,当为“答祖宗”)。先时有持单鼓者,沿门敲之,其声‘咚咚’。名曰‘揽香’。……至期杀牲列宴接亲友。被接者以香或钱报之。及期先悬土地像于祖堂供案底,复悬旋风九郎神画像于两旁,乃焚香致词曰请由头辈祖宗、次及二辈、三辈以至最近并姑舅两姨之在夭者,均来家吃宴席……祭毕送神时,掌坛者冠神冠、系神裙,腰系铜铃。左右摆其声,苏苏(肃肃)然,读送神歌请保祐太平时,坐客屏息以听,无敢哗。约一小时许,鼓噪如雷,以竹爆爆之,谓之祖宗去矣,故云挞(答)祖宗。”这条记载实际写烧香、跳神的祭祖活动。
  蒙古族在草原上牛群流行口蹄疫传染病时,人们虔诚地举行祭祀祖先仪式,并特意请来年迈的马头琴艺人,说唱蒙古族古代征服恶魔的英雄史诗,赖以乞求吉祥的降临。
  锡伯族供奉的祖先神是喜利妈妈和狩猎生产的保护神——海尔堪。特别是喜利妈妈作为锡伯族崇拜的女神,既是民族的女始祖,也是传宗接代的生命线。祭祀方法也很特别。
  每到新年,在锡伯族家庭中,室内从西北角往东南角斜对着拉一条线(九股丝线),叫作喜利妈妈。“喜利”,是延续、代代相传的意思,“妈妈”是娘娘神。第一个婴儿出生,就在线上挂一个摇篮模型,以标婴儿的问世。生的是男孩,就再挂一副红丝绳扎成的小弓箭,表示希望儿子成为善于骑射的勇士。如果生的是女孩,就挂一条红头绳,希望她成为美丽而贤慧的姑娘。后世又增添箭筒、扳指、靴帽、铜线等象征男孩作官发财;生女挂红绿布条,出嫁时摘掉。逢到兄弟分家,就再拉一条线,作为分支。每娶一个媳妇就挂一个摇篮,希望她多生孩子。而在代与代之间,则在线上挂一个羊后腿上的大关节——羊嘎拉哈,借用嘎拉哈的“背”为“辈”,作为分代的标志。年年如此,代代相传。此线可视为锡伯族没有文字时代的家谱,结绳记事的遗意。有了文字之后,家谱代替了“喜利妈妈”的作用,而“喜利妈妈”则被锡伯族人视为保佑子孙后代的祖母神供奉。平时拢在一起,用毛头纸包好挂在室内西北角供位上,即用一块供板悬壁上,上供香、烛、供品,供板上贴挂签纸。年三十由男主人将喜利妈妈请下,由西北角拉到东北角,两端挂在房檐上,供上香烛供品,按时叩头礼拜,到二月二日再将喜利妈妈收拢,供奉原处,同时吃荞面片拌红糖,锡语谓吃“荞麦面特赫勒”。
  “海尔堪”是锡伯族供奉的牧畜保护神和男性祖宗,全称“海尔堪玛法”。传说海尔堪是保佑六畜兴旺之神,因之也称为马神。在屋外西南墙(房檐下)掏洞供神位设祭。
  二、续家谱
  续家谱是儒家遗风,是封建大家庭的一桩大事。汉族的续家谱是从孔子、颜渊、孟子、曾子相传下来的,都有谱书。自从汉代独尊儒术以来,受历代皇帝加封加典,改朝换代也不受影响,这是维持族权和宗法制度的突出例子。
  续家谱是把本家已死亡的男女按辈份长幼,依次填写在家谱上,享受祭典。生者另造册登记,嫁者谓适某氏,未嫁而死者注销,男子单传而有家产,可继子承业。除了一定的续谱仪式,谱书家乘之外,主要还表现在起名排字上。唐宋之前人名多为单字,明清以来多用双字,便于按字排辈。孔孟颜曾四家按统一辈份续家谱,一目了然,各大家族争相仿效。
  续谱时要上坟、烧纸、杀猪治席,全族团聚。有的还宴请近亲好友,作为家教盛事来做。续家谱多十年、二十年举行一次,所需费用都由族中公共财产支出。汉族非大族不办谱,随着封建家族的逐渐解体,民国以来此项活动已废。清代以来,满族续家谱活动持续时间较长,也更为隆重。
  续谱也是进行家史和民族教育的一种手段,有自己民族、家族的特点。解放后中断一个时期。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满族个别家族有办谱者。以九台县为例,就有胡家乡小韩屯石科特立哈拉(石姓),西哈玛村瓜尔佳哈拉r关姓),蟒卡乡尼玛察哈拉(杨家),下窪子伊尔根哈拉(赵家)都先后办过谱。办谱一般选龙虎年或鼠年,适应新陈代谢的规律,大约生一辈,谢一辈,需隔二三十年左右。续家谱的仪式大体可分三个步骤。
  首先是晾谱。由族长(穆昆达)召集族人聚会,将祖宗匣捧下,取出家谱及祖宗像悬挂在神案上,摆供烧香致祭,全族人前来叩头拜祖宗。由年高有德的穆昆达(族长)讲族史、家史,进行慎终追远、发扬民族优良传统教育。然后聚餐饮酒。第二步是写谱。这是关键的时刻,由掌握族内情况最多的知识分子执笔。一般也是穆昆达,或穆昆达选定的人。根据全族实际情况,将家谱上已故的族人名字用墨笔描盖,使原来谱上朱笔名字变成墨笔名字。说明此人已故。再将新生儿未入谱者,用朱笔写在父辈以下他应排到的位置。在全族中复查一遍口户,并书写在谱书上,也有生者和死者分写在两本上者。此举大约需数日时间,是谓续谱。续谱完毕,进行第三个程序是收谱。收谱时全族人再前来拜祭祖宗,然后收回祖匣,供奉原处,全族再一次聚餐,由族长说明族规,再一次进行民族教育或爱国主义教育,至此仪式完毕。
  如今各族人民一般都不再供奉祖宗牌位,亦皆取消繁缛的祭祖礼仪。然缅怀祖先的观念和请求祖宗护祐的思想还相当浓,烧香烧纸祭祖者仍不乏人。
  据近年在长春市调查,每当旧历腊月二十三到除夕期间,夜深人静时,在十字路口多有烧纸钱追荐祖先或亲人者。一个中等以下的十字路口平均有三十处左右烧纸痕迹(其地有一二尺直径冰雪融化,残存黑色纸灰)。可见崇拜祖先,怀念已逝亲人的感情和灵魂观念,在人们心目中是根深蒂固的。至于力求上进,光宗耀祖的思想,却不减当年,只不过是表现形式不同而已。
  第三节 灶神、财神信仰及其他
  一、灶神
  民间年终祭祀很重要的一项是,腊月二十三的送灶及除夕的迎灶。祭灶在中国祭祀传统上,仅晚于祭祖神,至少有二千余年的历史。它属于最普遍的家宅神范围,家家供奉,被尊为一家之主,专门保护人口平安,属五祀之一。
  五祀说法不一,家宅五祀一般指门神、行神、户神、灶神、中霤。或以司命(灶神)、中霤、门神、行神、厉神为五祀,亦有以门、井、户、灶、中霤为五祀者。
  汉以前对灶神的来历有两种说法,一是将灶神与火神混为一谈。如《周礼》说“颛顼氏有子曰黎,为祝融,祀以为灶神。”《淮南子•汜论篇》:“炎帝作火,死而为灶。”炎帝为火德之弟,祝融为火官之神,故同有灶神之说。另一种如《礼记》及汉代的部分经师,认为所有五祀者,为其有居处出入饮食之用,祭之所以报德也。故认为灶即先炊,祭老妇人。灶、炊皆始于用火熟食,又始于妇女,故两说皆可取,而前说更早。
  关于灶王爷的姓名、传说有多种,最普遍的说他“姓张名单(或作禅),字子郭。夫人字卿忌,有六女皆名察(一作祭)治。常以晦日上天白人罪状。大者夺纪,纪三百日;小者夺算。故为天帝督使,下为地精。已丑日,日出卯时上天,禺中下行署,此日祭得福。”也有的说灶神“名隗,状如美女。”(《酉阳杂俎•前集》卷14)或谓“灶神名苏吉利,妇名王博颊”(《五经异义》),或曰名“壤子”。
  长春民谣曰:“灶王爷,本性张。骑着马,挎着枪。上西天,见玉皇。好话多说,不好话少讲。”看来长春和东北各地,皆取灶王爷姓张名单说。和玉皇大帝(张姓)联了宗,上天“白人罪”就更有权威。
  灶王以彩色粗糙的雕板年画形式被尊为“东厨司命”,供在东壁灶上。其象“头戴礼冠,身着朝服。”其右并坐者为灶王奶奶,亦盛饰如仪,“其职司为管理家中之妇女”。每年腊月二十三送他们上天。《燕京岁时记》记载:内廷祭皂古用黄羊,“民间祭皂惟用南糖、关东糖、糖饼、及清水草豆而已。糖者所以祀神也,清水草豆,所以祀神马也。祭毕之后,将神象揭下,与千张元宝等,一并焚之,至除夕接神时再行供奉。”长春地区与此略同,除供灶糖之外,也供馒头、粘饽饽之类。并常用秫秸(高梁杆)做好犬、马、鸡插在高梁、草料碗上,一起供奉之后,送灶王上天。除夕迎归时在新灶王像两旁贴上“上天言好事,下界保安平。”横批“一家之主”或“东厨司命”的红纸对联(服孝人家用蓝纸)。民间有“男不拜月,女不祭灶”之说,祭灶之事多由男子主持。解放后破除迷信,再无供灶者。
  二、财神
  财神,或增福财神,也是东北民间过去普遍供奉的神祗。自人类社会进入私有制以来,财富就成为支配人类生活最重要的异已力量。于是产生了金钱拜物教,适时出现对财神的祭祀。各地供财神不尽相同,在南方所供的财神为赵公明。传说此神姓赵名朗,字公明,终南山人,自秦时避世山中,精修至道,功成,钦奉玉帝旨,召为神霄副帅(《三教源流搜神大全》卷三“赵元帅”条)。明代或曰公明乃三国时赵子龙之从兄弟(《铸余闻》卷4)。财神之说,始见于晋干宝《搜神记》,谓上帝差三将军督鬼,下取人命,赵公明即其中之一。元、明以来道书每称张天师(道陵)初于龙虎山炼丹,天帝遣赵公明守护丹炉有功,封正一兴坛元帅,能驱雷役电,呼风唤雨,除瘟攘灾,买卖求财,使之宜利。《封神演义》称其为峨眉山仙人,以助纣抗周而亡身,后封为正一龙虎玄坛真君,下辖招宝天尊、纳珍天尊、招财使者、利市仙官。近代奉赵公元帅为财神,实出此。东北(特别是长春地区)所奉之财神,则为殷代忠臣比干,此为文财神。又增祀武财神关帝(关羽),合称文武财神。比干因忠谏纣王被挖心,故可秉公从事,保祐大家发财致富;武财神关羽,因他“忠义千秋”,也可以保祐人民发财。财神一般用纸折成纸码如〓状,与祖宗牌同祀,亦有供财神像者(类似灶王),神像左右还各有一招财进宝(福)两童子。各地还建财神庙专祀之。清代长春有财神庙,在今长春市西四道街,其地今为两家照像馆。近年从财神庙遗址挖掘出一块石碑。记载长春人民为争夺自身利益和清政府斗争的历史。道光六年(1826)政府与人民相约共刻一“永不加租”的石碑立于财神庙。可是不久清政府改用其他方法变相加租,引起粮荒。农民的抗荒租斗争,遭到清政府的残酷镇压,当场有756人死亡。《长春县志》(1940年版)载其事,直到本世纪四十年代“尚见白骨磷磷,杂于沙碛。”可见财神爷保祐不了百姓应得的财富,要发财只能靠人民自己奋力生产、经营,不断增加财富,并不断与不合理的制度进行斗争,才能保卫财权。改革开放后,由于市场经济的提出,人们发财心切,又供奉起财神来。
  三、门神
  民间在贴春联时,常同时在大门上贴上门神,以防恶鬼入侵,保卫家宅平安。门神是谁?有的传说他们是神荼、郁垒者(《风俗通义》、《荆楚岁时记》);有传说是钟馗者(《月令广义》引《神隐》);有传说是唐人秦叔宝、尉迟敬德者。顾禄《清嘉录》云:“门神,俗画秦叔宝,尉迟敬德之象,彩印于纸,小户贴之。”这源于唐太宗寝疾,令尉迟恭(敬德)、秦琼(叔宝)甲胄守门,疾遂愈的传说。较晚的民间门神绘像,当指此二人。早期门神则是神荼、郁垒兄弟。性能执鬼于桃树下,后绘其像于桃符(春联之前的桃木板)。钟馗亦为唐传说中的驱鬼武士,独扇门的门神,当即钟馗。皆供之以驱鬼迎祥。
  其他,民间也信奉福神、喜神、子孙娘娘、张仙,以保佑自己福禄双全,早生贵子。还有的供奉胡(狐狸)、黄(黄鼠狼)、灰(豆鼠)、白(刺猬)、柳(长虫——蛇),认为这些动物有灵气,它们到谁家,谁家就发财致富;反之从谁家搬出去,谁家就遭殃,故立牌祀之,多属愚昧迷信。解放后已基本绝迹。
  第四节 巫术、占卜、禁忌及其他
  一、巫术
  巫术原为远古先民在万物有灵的观念支配下,企图征服自然或驱使神灵的一种特殊形式。它属于原始宗教范畴,在北方以满族为主,多以萨满教形式出现,遍及各族。一般使用咒语、神词,并伴以跳神舞蹈。民间除满族的祭祖跳神之外,多以萨满治病(即巫婆、神汉采用巫术治病)形式出现。俗云“跳大神”。跳神时请一助手(称为二神)配合大神祭祀活动。跳神时供奉萨满神,萨满(巫师)穿上神衣,戴上神帽,口中念念有词,请神附体,有的能过阴追魂(神来之时,周身发抖,或显异术,类似神经病患者——实是一种催眠术)。然后说出病因,如克犯了某种神鬼,再用咒语或神词驱鬼。过后送神归去,萨满恢复了原状。婴儿啼哭,在电线杆上贴“天皇皇地皇皇,我家有个夜哭郎,过路君子念三遍,一觉睡到大天亮。”或小儿惊吓,用饭勺扣梁或持衣叫魂,均属咒语、巫术。今个别偏僻山村或不具备近代医疗条件的地区仍存在这种迷信。
  二、占卜
  占卜也是迷信活动的一种形式,常常通过算八字、摇课、相面等形式进行。封建社会里宣扬天命观、鬼神论,常常根据每个人的生辰八字,流年干支来定吉凶。“八字”就是一个人出生的年、月、日、时,各配上干支,凑成八字,如甲子、乙丑、丙寅、丁卯等。流年即问卜时的年分、干支(如甲辰年、丙午年)。八字与五行相配,产生了相生相克的命相。还有摇卦、抽贴、相面、看手相等。
  旧社会算命占卜者多为盲人,他们用拇指在其他四指关节处掐算着,口中念念有词,按八字排列相生相克的道理为人算命。虽有一定程式,但无科学根据。所谓“瞎子口,无量斗。”他们顺口开河,吉凶掺半;揣度人们心理,既使人满意,又令人心忧。破解之后,皆大欢喜。
  算卦占卜之法,用三枚或六枚制钱放在卦筒里,震摇之后,根据字和背的数目和次序来确定卦象,连摇六次即成六爻。然后再因卦起源,附会人事,以断吉凶。算卦先生多明眼人,可以通过问讯和察颜观色,根据卜者心理,结合卜象诠释,加以想象发挥,推断事理。
  求签、抽贴是简单的占卜形式。过去多在老君庙、关帝庙求签,以为此处求签灵应。签是竹制的,有上上、上、中、下、下下五种。将抽出的签按号码找出释词,即辨吉凶。有的模棱两可,带有神秘性,可从多方面理解。抽贴的贴是纸做的,呈长方形,上写固定内容(不外求官、求财、求学、求婚、求子等)和词句,用以解释吉凶。也有的用黄雀抽贴,将命运委诸受过训练的灵雀,以期趋吉避凶。
  相面是占相的一种形式,主要依面部器官,相人福祸。一般以天庭饱满、地阁方圆、耳大臂长为福相。眉里藏珠主贵;眼下滴泪(长黑痣)主丧父母,要及早消去。还有“黑癍搬土,红癍搬福”的俗言。长春有老罕王清太祖努尔哈赤脚心有七颗痦子,贵为皇帝的传说。过去看相者不但手指口述吉凶福祸,还在一幅大布上绘人面相,上标黑红痣生长的位置并标上其命象吉凶。
  看手相也是占相法的一种。东北民间旧时把指纹分“簸箕”、“斗”(指纹敞口如簸箕者曰簸箕;指纹圈套圈者曰斗)。就十指“斗”的数目,区别命运。各地说法不同,长春地区大体为:“一斗穷,二斗富,三斗、四斗开当铺,五斗、六斗背花蒌,七斗、八斗遥街走,九斗一簸,到老稳坐。”
  现代看手相常将掌中三条主线分成事业线、婚姻线、寿命线,以其长短以及细纹的条理来断吉凶。甚至有用科学仪器解释命运者。如将生辰八字输入电子计算机,输出信息,说人命运,这属新的迷信,亦带有一定游戏性质。
  看风水、卜阴阳宅也是旧社会占卜迷信活动的一种。旧俗把选坟地看房宅看作与家运兴衰、子孙荣辱、生活否泰有关的大事。一般认为背阴向阳依山傍水的地方风水好,山势起伏的“龙脉”宜卜葬,必发后人。迷信风水在民间影响很深,至今老人常说:谁家儿子有出息,是祖坟点在正穴上了,风水好;遇上幸运的事,是因为房宅风水好。传说五、六十年前,长春南湖是一片耕地,湖中小岛北边有一条小河,东大门老生家就住在那儿。一晚暴雨倾盆,地泉汹涌,大水咆哮而来。眼看就吞没那几间小房,可是大水冲到老生家,却绕道而过,把老生家“让”出来了,房宅安然无恙。人们传说“老生家洪福齐天,这宅子风水好。”生家为报谢神灵,还在那儿修座桥。后来,水势扩展成为今天的南湖。
  在长春市斯大林大街和丰顺街街口附近,原来有一座孝子坟。有关于孝子坟神树灵异的传说。光绪年间,长春府有个王姓的小署吏,与妻子韩氏相亲相爱。生一子,取名梦惺,梦惺十分可爱,母子情深。因为家境清寒,韩氏常把好菜饭留给丈夫和儿子吃,自己操劳过甚,又吃不到有营养的食物,天常日久,终于死去。父亲带着梦惺返回故乡辽阳谋生。梦惺长大,终日思念母亲,形容枯槁,看破人生无常,后来到千山无量观出家为道士,法名园海。园海一日梦见母亲思念他,他答应把母亲的墓迁到千山脚下。宣统二年(1910)园海来到长春,找到母亲的坟。他和父亲在坟旁栽植的榆树,已长得十分繁茂,拔地而起。起棺时,就见树根紧紧缠绕棺木,砍之流血不止。园海知有神异,想是母亲留恋此地,便决定自己在此守墓,以尽人子之情。于是他在墓旁盖一简易窝棚住下来。身穿白孝袍,打了一根铁链,挂在脖上,以示自责不孝。并且不吃烟火食,为母亲赎罪。人们钦敬他的孝心,过此常投以柴米。圆海守墓三年后,终于在庐中坐化。死时还身穿白孝袍,颈上戴着磨光了的铁链。人们念他对母亲一片孝心,将他葬在母亲墓侧。谓之孝子坟。墓前修了直径五尺,高十五尺的青砖六角形道观。从此神树灵异远近闻名,群众都前来讨药。伪满时期,日本人几次欲拆毁此墓,都未成功。据说挖墓时总是砖石横飞,致伤人命,遭到恶果。1958年因扩建马路,将孝子坟拆迁,由人民政府移至城郊朝阳沟墓地安葬。
  又旧《农安县志》载,亦有拆农安辽塔砖块当神药者,均属迷信无知行为,今已绝迹。
  三、禁忌
  禁忌是人类未开化时,一种避祸心理的体现。如巫术是用积极的方法以达到人类所要求的目的,而禁忌则是广义的巫术,用消极回避的方法实现人类所要达到的目的。巫术是教人怎样做,禁忌则是教人不应该怎样做,其原始思维特点都是一样的。二者都认为冥冥中有一种超自然的神力,通过接触或类似、或想象,可以互相感应。触犯某种神秘的禁忌,必受惩罚。禁戒或避讳可以免灾。属于感情道德方面的禁忌,也有一定程度的约束力。如长春农村庄户人家最忌讳来人双脚踩自家门槛或坐在量米的斗上。人们认为门槛是当家人的脖子;斗是脑袋,是万万踩不得、坐不得的。德惠、长春一带还有山里人禁坐伐木墩的风俗。说这种木墩子是山神爷老把头的宝座,不许入坐。还有许多禁忌,如:孕妇不许吃兔肉,怕生下的孩子豁嘴;吃饭不许敲饭碗,怕没饭吃;把筷子横在饭碗上,说是给死人上供的摆法,生人忌之;出车、出海,忌说“翻”字,吃鱼翻个,要说“划”;到别人家作客吃饭,更忌翻鱼,俗云“客不翻鱼”;钉衣服纽扣喜单忌双,说是四六不成材;出门旅行更忌黑道日,选择黄道日;忌“五”日出门,更忌双日出门,说是“待要走,三六九”。男婚女嫁禁忌更多,如猪猴不到头(有说鸡猴不到头),甲子寡妇年之说。送礼时忌单喜双,忌白喜红,忌送钟(终)、梨(离)。渔民忌说“翻”、“停”、“破”、“漏”。久涝之地忌说“喝汤”。破土动工要避开“丙丁日”,因为在五行中丙丁日属火,怕遭火灾。又如满族的禁杀狗,禁戴狗皮帽子,禁捕喜鹊和乌鸦,都与民族传说,图腾崇拜有关(狗既对狩猎有重要贡献,又有救老罕王努尔哈赤之功;传说乌鸦亦如此),而回族的忌食猪肉,又与宗教信仰有关。以上都是喜吉庆、顺利,而避讳灾祸的心理表现。其中回避某些不祥辞语,也是相信自己语言魔力,为远古文化传承现象的遗留。
  民间各种信仰习俗,都是历史上长期形成的一种习惯迷信心理,大都渊远流长,且有一定的生活经验和心理依据,但多无科学根据。随着时代的前进,大都(特别是其中陋俗)已成为历史陈迹,早被人们遗忘和淘汰。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长春市志》

出版者:吉林文史出版社

编修地方志是我国民族文化的优良传统,也是毛泽东、周恩来等老一辈革命家生前所倡导的一项重要的文化建设事业。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地方志的编纂工作又重新提到日程,市委、市政府对此十分重视,加强领导,并给予多方面的支持。《长春市志》是一部社会主义新方志。在编纂过程中,我们力求思想性、科学性与资料性的完整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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