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朝鲜族葬礼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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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3570
颗粒名称: 四、朝鲜族葬礼
分类号: K892.21
页数: 2
页码: 73-74
摘要: 本文记述了长春市朝鲜族葬礼的基本情况。朝鲜族在服丧期间禁食狗肉,孕中媳妇不许看死者面相。无子者可由族中近支主持丧事,女婿不得成为岳家丧主(汉族亦如此),“老总角”(男姓老而未婚者)不能举行隆重葬礼。
关键词: 长春市 丧葬习俗 朝鲜族葬礼

内容

朝鲜族的葬礼仪式亦与汉族古丧礼土葬仪程相似。有初终、招魂、小殓、大殓、吊丧、迁柩、发引等葬仪。病人垂危,移于正寝,以待其绝。既绝,则覆以衾被、举丧哀哭。继之行招魂礼。主丧人(长子或长孙)披麻带孝,持死者之上衣,登屋顶,持领振衣三次,三呼死者之名,并于房外置食桌祭之。然后为死者沐浴,换上寿衣,男子用新制衣,女子用嫁时衣。死后二日行小殓礼,以绸布等衾包尸体,再用白布缠束。移尸七星板上(有七孔之松木板),然后行饭含礼。喂饭三匙,边喂边喊:百石、千石、万石;再含硬币三枚,喊:百两、千两、万两,表示给死者取用不尽的钱粮。供以酒果等物,举行祭奠。死后三日,举行大殓礼,入棺、盖棺、煞钉,家人举哀。之后举行吊丧礼,吊唁者前来致祭,送挽幛、挽词、酒馔、香烛之类。一般是三日葬或七日葬。临葬发引(出殡)前先将棺木抬至丧舆(灵车)上,谓之迁柩。出殡之前读发引祭,丧主行跪拜礼。由扛夫(担军)抬灵柩至墓地,设灵圹祭,然后下葬。葬时先以铭旌蒙棺,丧主送五方之土,再由助葬去同埋之,树碑石为志。葬后连续祭祀三天,以后每逢死者生日、忌日、清明都要祭祀。其中特重三周年祭。
  朝鲜族在服丧期间禁食狗肉,孕中媳妇不许看死者面相。无子者可由族中近支主持丧事,女婿不得成为岳家丧主(汉族亦如此),“老总角”(男姓老而未婚者)不能举行隆重葬礼。如今葬仪从简,一些禁忌已免,但某些传统仪式尚有保留。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长春市志》

出版者:吉林文史出版社

编修地方志是我国民族文化的优良传统,也是毛泽东、周恩来等老一辈革命家生前所倡导的一项重要的文化建设事业。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地方志的编纂工作又重新提到日程,市委、市政府对此十分重视,加强领导,并给予多方面的支持。《长春市志》是一部社会主义新方志。在编纂过程中,我们力求思想性、科学性与资料性的完整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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