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丧葬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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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3566
颗粒名称: 第四节 丧葬习俗
分类号: K892.21
页数: 9
页码: 67-75
摘要: 本文记述了长春市丧葬习俗的基本情况。其中包含:汉族传统土葬礼仪、满族葬礼、蒙古族葬礼、朝鲜族葬礼、回族葬礼、锡伯族葬礼。
关键词: 长春市 人生礼仪 丧葬习俗

内容

丧葬礼亦简称丧礼或葬礼,是人死后由亲属举办的殓殡祭奠仪式。这个仪礼,既有社会习俗的特点,也是人类特有的处理死者的一种信仰。长春地区过去盛行土葬,葬仪繁缛,甚于婚礼。其中所反映的灵魂观念及各种迷信、禁忌等,解放后多被淘汰,然作为历史陈迹,亦有追述之必要。
  一、汉族传统土葬礼仪
  汉族丧葬仪式大体可分五个程序。
  (一)装裹
  病人将死,家人架木板于堂中,停尸于其上,谓之灵床。长春土话叫排(读pāi)子。排子设置的高低,由死者年龄大小、辈份高低来决定。五、六十岁以上,儿女双全,无老人在世者,排子高度略低于火炕炕沿;有老人在世者,或年龄未满五、六十岁者,略低于前者;无儿无女或年龄较小、辈份较低者,一般只有一尺高左右。死者未咽气前即抬在灵床上,不能死在炕上。死者所穿寿衣宜用素色。不许穿缎子衣服、花衣服或有“卐”字图案的衣服。穿“缎子”怕断子绝孙,穿花衣服怕晚辈出“花子”(乞丐),“万字不断头”,怕死者走不出去。穿衣要单不要双,宜穿七件或九件,棉、夹、单衣俱全,为避免死后变牲畜,不许穿皮衣。所有寿衣都不带领子,怕领了晚人去。男子戴黑便帽,女子不戴帽或额上敷青丝带一条,前缀红石头。枕用一般枕头,讲究人家要用荷叶枕或鸡鸣枕。荷叶枕两头绣有荷花枕顶;鸡鸣枕两头像公鸡似的翘起,是纯三角形的寿枕。寿鞋底上女的绣莲花或牡丹,男的纳成梯形,便于死者上西天。长春一带死者用白被单、黄褥子(红里),取意铺金盖银,黄金入柜。
  死者面敷白布,口含铜钱,称“压口钱”。左手握馒头,右手拿鞭子(女的不拿鞭子,拿烟袋)。灵头设丧盆(烧纸用),再供一碗“倒头饭”(半生小米饭),上插三根秫秸棍,顶上缠有棉花,称打狗棒,边设照尸灯。停灵之后,要烧倒头马(男)或倒头牛(女),到小庙去报庙。要在大门外挂上“椁头纸”(或曰“岁数纸”),作为丧家的标志。长春一带的“椁头纸”是用整张白毛头纸,竖剪等距离的两剪子,剪到中间成半个三条,然后将中间的半条掀起,其余两条折而下垂(后幅是整的),成凸形,条数相当于死者的岁数。下面蓬松一团,可用麻线拢在一起,坠以小石,亦有用黄钱纸折成三角形者。男挂门左,女挂门右。同时要“指冥路”,由长子手扳上门坎,脚踩下门坎,喊着死者的名字(爹或妈),说三声“西南大路,光明大道”或者“往西方大路走”,“往瑶池路上走”。喊时孝子啼泣,焚烧纸钱。然后把纸灰包好,准备放在棺材里死者的黄褥子底下,到冥间用。一切停当后,请僧人诵经。
  (二)入殓
  民间根据丧家经济条件不同,葬期长短不等。一般是死后次日入殓,三天出殡。富有人家亦有入殓之后停柩于庭,大办丧事者。一七、三七、五七、七七或一年不等。停放期间过长者,都到庙上浮厝起来,发引(出殡)时再起柩。但入殓一般不过三天即殡葬,否则尸体会腐烂。
  入殓前先将棺材准备好。好材以香柏、红松为佳。讲究人家是花头棺材(如棺头绘鹤,棺壁绘上二十四孝图)。入殓前,用黄腊或血泡制成泥子,把棺缝泥好,挂上里子;棺材底上铺秫秸,放上铜钱、纸钱、纸钱灰。停当之后正式入殓。
  入殓(也叫“撒扣”)时由孝子抱头。无儿无女的由配偶抱头,其他子女或亲友托腰拽脚,抬入棺材。同时要用被单之类遮住阳光,死者不能见光。“撒扣”之后,要“开光”,开光时把压在胸口的碟子取下放上水,再由长子取出压口钱,用打狗棒上的棉花团沾水,擦死者的眼睛、耳朵、鼻子、嘴。同时叨念道:
  开眼光,瞅八方。
  开耳光,听八方。
  开鼻光,闻麝香。
  开嘴光,吃牛羊。
  开心光,亮堂堂。
  开手光,抓钱粮。
  开脚光,上天堂。
  也有的记不全,说两三句就止住。
  入殓时,死者亲人都必须在侧,如死者为女人,要等娘家人赶到。但不许哭,怕眼泪落入棺中不祥,也怕死者留恋。“撒扣”钉棺时,孝子要在棺前跪着,亲属在棺材两侧跪着,木匠高喊:“躲钉”。然后把寿钉一锤钉下。钉左面,大家喊往右躲;钉右面,大家喊往左躲。寿钉是四个,随棺一起带来,钉时也是男左女右(男的先钉左侧,女的先钉右侧),一斧钉完。然后在棺材头中间的位置上将取出的压口钱拴在一个寿钉上,一斧钉上,于是入殓仪式完成。
  (三)开吊
  开吊即吊唁仪式,亦称上祭或吊丧。
  人死后,家人按三餐时间送浆水,给死者上饭。由一老者手提水壶或持瓢放点饭和水,孝子跟后(或直接由孝子持壶),送酒到小庙上,回来时在灵前烧纸祭奠。
  此时正式招待亲友公开致祭。由司仪(知客)主持,午晚各一次。午祭叫外祭,即以外来亲友凭吊为主,来宾举哀烧纸,孝家陪灵跪泣,哀乐齐鸣,香烟缭绕,哭声震天。由知客(司仪)致祭词。有的摆阔气要摆成几重祭桌,拜出花样来,又必须不背祭桌,相当繁缛。家祭比外祭稍简,晚上举行。祭祀时请和尚、道士诵经,为死者消灾,超渡亡魂。
  (四)送行
  “送行”为最隆的葬仪程序之一。也称“送盘缠”,即送死者之灵辞家远行。一般在死后第三天举行,故亦云“送三”。
  送行时先从门外将“椁头纸”取下,系在一棵长笤帚(高的野蒿)上,上搭死者魂衣(旧衣),由孝子躬身贴地皮拉着退行,两人搀扶,送到庙上。亲属跟随在后,有的持香,有的持打路鬼、摇钱树、牛、马等纸扎随行,奏哀乐,形成浩荡队伍,到庙上左转三圈,右转三圈,摆三张桌子,上设供品馒头、菜肴、纸制钱搭子之类,给死者自享或送给小鬼、土地。祭时老少亲友叩头,知客口诉什么东西是谁送的。祭品除了纸扎用品,大多是面制食品,应有尽有。如亡者是老太太,有女儿的,一定要扎纸牛,是替母亲喝脏水。祭奠过后,将各种纸扎冥器都在庙前烧掉,以为如此便为死者所有。出殡前夕要“辞灵”,辞灵是最后向亡灵告别,是夕由执事依次呼亲友到灵前致祭,烧纸跪拜,一家人稽首陪祭,围棺作彻夜哭,凄惨万状,从此永别。
  (五)出殡
  出殡即出灵,讣告中常说的文言辞“发引”。民间也叫出大殡,出大丧。出灵多在死后四日或停放一七之后,个别亦有三七、七七之后出殡者。出灵多在早晨。灵柩用人抬,叫抬杠。根据棺材的大小和经济条件,有24杠、48杠、64杠不等。棺材要先用棺材罩罩上,棺材罩通常是用红布,饰有花边,绣有宗教意味的图案,显得庄严、气派。出灵时由孝子用扁担起棺,然后由杠头指挥杠夫齐力抬起棺材。中间不能停棺,可以换肩、换杠夫。路远时中间可用灵车,而起落处则必用人抬杠。棺前由长子持灵幡导引。灵幡用白纸做成,上书“金童前引路,玉女送西方”。用缠白鹤头弯的秫秸挑起,展示哀思。灵柩前行时,由执事一路撒纸钱为死者买路。送葬有哀乐及“开路神”等纸扎仪仗,后随送葬亲眷。及圹(墓穴),次子在棺前拉着杠头,将棺材放下,抽出杠子,准备下葬。墓穴早为风水先生选定,派人挖好。挖圹人不能空口,一般饮两口白酒。亦不能在圹中留下脚印,出穴时用土平好,并撒五谷驱鬼。下葬后拨好向口,把“压口钱”从棺材寿钉上取下,待三天后圆坟时系在“梁”上。孝子首先捧土撒棺上,然后大家开始填土。埋坟时不许哭泣。只焚烧纸钱。祭后孝子向亲友帮忙者磕头致谢,将孝服脱下,在火上“过”一下,然后归去。
  送灵回来的人不能空口,到家喝口酒(可能起消毒作用),洗洗手,然后用饭,是谓“回灵酒”。
  出殡归后,家中要清扫,昔时要请风水先生在室内贴符“净宅”,然后用五谷粮往死人住处、停灵处抛打,意在驱鬼。近年皆采用消毒手段净宅。亲人持死者枕头到路口烧掉。
  俗谓死后七天上望乡台,死者灵魂归来。或曰“一七上望”。长春一带习俗“一七”扎纸梯子立在烟囱旁,等灵魂归来。有的念经超渡亡魂。但不许哭,怕死者恋家。以后三七、五七、七七、百日、周年、三周年按时祭祀。
  今此葬俗之繁琐礼仪已绝大部分简化或淘汰,详见“葬俗改革”一节。
  二、满族葬礼
  满族历史上曾有过野葬、火葬、土葬等多种形式,近代以土葬为主。土葬也分先火葬后土葬及入棺直接土葬两种形式。先火葬,将骨殖装入瓦罐后再土葬,这多用于远征时阵亡在外的将士。习俗上是将死者的发辫割下,和骨灰放在一起,入罐埋葬。满族先民认为发辫是灵魂寄栖的地方,故珍重保存。另一种尸体殓棺直接土葬则是最普遍的形式。其仪式与汉族相同,难说是满俗汉化,或汉族满化,交融之处甚多,多大同小异,不作赘述。兹只记其某些独特之处。
  首先是老人临终前,子女守在身边,尤其是长子必亲视含殓送终。咽气之前将寿衣穿好,咽气之后立即将祖宗板子和镜子用红布蒙上。传说死者的灵魂看见镜子以为是河,不敢离家,故镜须蒙上,遮祖宗板,是为不使祖宗看见不幸的伤心事。
  人死后停放西间,头西脚东,口内放一枚铜钱。因此西为上,并不空口,死后钱粮丰足。
  满族孝服前后开衩,马蹄袖,白粗布长衫,腰扎白布孝带,不披麻戴孝,不戴孝帽,只帽上围以白色孝带,妇女围孝包头,发髻放下,编成发辫。不论男女,皆白布蒙鞋,尚有父母一人在者,不蒙全,后跟处,留有鞋面本色。孙辈孝服加红布条。
  满族丧仪不像汉族挂白色“岁数纸”于门外,而是在大门前或院中挂红幡,俗名“倒头幡”,即丹旐。幡用木座高杆悬挂,出殡时随棺送至墓地。死者埋葬后,如夫妻先死一人,在坟地将红幡去掉黑头、黑裱,拿回收藏,待后死者出殡时再用。当后死者埋葬后,在坟地上将幡抢回给小儿做兜肚,可以避邪、免灾,使孩子平安长大。红幡质地不同,标志着地位等级的差别。官宦皆绸缎,平民百姓多用红布制做(长春地区昔时多用红布),幡长一丈二尺许,将整幅红布分为四条,边条略短,头和尾用黑布装饰。用三角形黑布作幡头,底部镶以锯齿状黑穗,满族古时以红色(血色)为凶色,故用于丧事。
  满族入殓,用席蔽遮,不许见日光。不走门,从窗抬灵,男走左窗,女走右窗。开光、躲钉等与汉族同。
  死后三日,在关帝庙前举行“送三”仪式,满语称“拉搭链”仪式(即送盘缠)。焚香祭祀,献供品,烧纸活、烧金银箔、烧包袱(写明收者、献者)。七日为出魂日,有死者上望乡台探家之说。是日家人在死者的卧房,铺上原来用过的被褥,摆上酒菜果品,等死者魂归享用,家人则绝对保持安静,以防惊动幽魂,直到次晨头遍鸡叫,到西烟筒处烧纸哭祭。
  满族棺材称“旗材”与汉族棺材“民材”不同。民材是上宽下窄的木槽式,上盖棺盖。旗材棺盖是起脊的,横断面为〓型,是从火葬上尖下方的棺材演变过来的。棺材头钉一块象征火焰的风火翅,或曰(木质)五指状寿头。北京一带,此木作葫芦状,因曰葫芦材。总之旗材“体瘦而高,式如箱柜,自下而上,越上越畸。”孝子站在棺两侧,只见头顶不见面目,汉材则在人胸肩处,且旗材盖高,叩棺如两槽之相合,吻合甚好。旗棺棺头及棺内亦多讲究,常绘楼阁及日月星辰,给死者制造安适理想的境界。未婚死者用“无底棺”。所谓无底棺,即在棺底钻七个孔,是亦给死者灵魂以出入(觅侣)自由。旗材自清末大体不用,皆用汉材。
  死者入殓后,棺下置引魂鸡。出殡时此鸡至墓地放生或用以酬风水先生。下葬时满族异于他族者,抬棺绕墓穴三转(男向左,女向右)而后葬,意在使亡魂迷惑,不知来路,以免回家作祟。
  葬后讲“烧饭”,即烧掉死者供品、枕头、衣物,百日内不除服、不剃头。三年内不贴年画,不写对联,停止嫁娶。除一般忌日、年节祭祀外,清明祭祀比较特殊:坟上插佛托,——用苞米瓤子贴上五色纸,或用秫秸头糊金银箔,象征佛托妈妈裸体上着五彩衣饰,以为祭祀。今满族大皆用火葬,繁缛的土葬仪式已成过去。
  三、蒙古族葬礼
  蒙古族葬礼经过风葬、树葬、天葬的阶段,亦有土葬和火葬,但其形式与汉族有异。古时(如元代)适应牧区生活特点,蒙古人死后穿上新衣、新靴,用白布缠身,把尸体放在勒勒车或骆驼背上,扬鞭赶走车驼,再无人管。任其随意奔驰,尸体掉在哪里,葬在哪里,是谓“天葬”或“求天卜地”。三天之后,丧家顺车迹寻找,如被禽兽吃掉就是上了天堂;如未吃,要请喇嘛念经超度。皇室土葬是有墓无冢——有墓地,不留坟包。葬后以马践踏,使如平地。
  《杂制篇》载:蒙古汗王薨,“送至……寝地深埋之,国制不起垄,葬毕,以万马蹂之使平,杀骆驼子其上,千骑守之,来岁春草即生,则移散去,弥望平衍,人莫知也。欲奠时,则以所杀骆驼之母为导,视其踯踢悲鸣之处,则知葬所矣。”所以从成吉思汗开始到元世祖忽必烈,直至元末的脱欢帖木儿,至今未发现他们的墓迹。这和成吉思汗的英雄思想分不开,他认为:“英明在世,不留其骨。”颇具唯物主义思想。清代蒙古王爷受汉族影响皆有墓地,如郭尔罗斯王爷.协理皆称墓地为衙门,奴隶、牧民误入“衙门”要受惩处。人死后,请喇嘛念经指路,让死者到“德博古”(藏语:无灰尘享福的地方)去。死者一般都穿蓝裤、白布衫,儿女不许伸手为死者穿衣,请他人穿衣,死者衣物皆予之。
  蒙族停灵时间不超过一个时辰(两小时)。无钟表时,人死后点燃一柱香,燃尽再点一支,再燃尽即出殡。入殓时死者不走门,用三支秫秸拼成门形,尸体从窗户抬出(平时小儿玩时,也忌跳窗,如跳出再跳回,然后从门走出)。有夫妻合葬之俗,但不同于汉族,是男在右,女在左。对死者,以杀牲、烧食为祭。用烧食后的畜骨为死者祝福,后亦烧纸,是受汉族影响。祭祀、烧七、祭百日、周年等,亦受汉族影响。未婚男女孤身无子者、月子病、恶疾及横死者,火化后再土葬。火化时,集百家柴木做燃料。
  四、朝鲜族葬礼
  朝鲜族的葬礼仪式亦与汉族古丧礼土葬仪程相似。有初终、招魂、小殓、大殓、吊丧、迁柩、发引等葬仪。病人垂危,移于正寝,以待其绝。既绝,则覆以衾被、举丧哀哭。继之行招魂礼。主丧人(长子或长孙)披麻带孝,持死者之上衣,登屋顶,持领振衣三次,三呼死者之名,并于房外置食桌祭之。然后为死者沐浴,换上寿衣,男子用新制衣,女子用嫁时衣。死后二日行小殓礼,以绸布等衾包尸体,再用白布缠束。移尸七星板上(有七孔之松木板),然后行饭含礼。喂饭三匙,边喂边喊:百石、千石、万石;再含硬币三枚,喊:百两、千两、万两,表示给死者取用不尽的钱粮。供以酒果等物,举行祭奠。死后三日,举行大殓礼,入棺、盖棺、煞钉,家人举哀。之后举行吊丧礼,吊唁者前来致祭,送挽幛、挽词、酒馔、香烛之类。一般是三日葬或七日葬。临葬发引(出殡)前先将棺木抬至丧舆(灵车)上,谓之迁柩。出殡之前读发引祭,丧主行跪拜礼。由扛夫(担军)抬灵柩至墓地,设灵圹祭,然后下葬。葬时先以铭旌蒙棺,丧主送五方之土,再由助葬去同埋之,树碑石为志。葬后连续祭祀三天,以后每逢死者生日、忌日、清明都要祭祀。其中特重三周年祭。
  朝鲜族在服丧期间禁食狗肉,孕中媳妇不许看死者面相。无子者可由族中近支主持丧事,女婿不得成为岳家丧主(汉族亦如此),“老总角”(男姓老而未婚者)不能举行隆重葬礼。如今葬仪从简,一些禁忌已免,但某些传统仪式尚有保留。
  五、回族葬礼
  回族葬礼亦遵伊斯兰教义,具有独特习俗,实行土葬,但不用棺。无论等级贫富,葬礼简薄迅速,停尸不逾三日,就近回茔埋葬,不运尸还乡,不宴宾客。
  病人咽气后,立即赴请真寺报孝,请用“经匣”(长方形绿色木匣,运尸的公用棺,平时放在清真寺),并请阿訇(教长)诵《古兰经》,为亡人祈祷。(回族忌言死者、尸体,皆曰“亡人”)
  孝眷首先是“洗亡人”,即用温水为亡人洗浴。然后是穿“开番”(亦译作“开凡”),用白布将尸体包裹(相当于穿寿衣),用白布36尺(男人分为3块,女人分为5块)分三层,作为大小殓服,将亡人包裹。
  第三项是行站礼。把亡人放入“经匣”内,由教长诵经,行殡礼,谓之行站礼。
  最后是出殡。将经匣运至墓地(车载或人抬),打开匣盖,将亡人放入墓穴,头北脚南,面西而卧,表示朝向圣地麦加。墓穴南北向,一般先挖直坑,在直坑西侧掏洞,放置亡人。土质疏松地区,则采用上下直坑,在长方形墓穴周围砌砖,上加木盖或水泥板。但不管哪种形式,墓底不垫,使亡人必须直接卧在土地上,是乃“土葬”的真正含义。回族的土葬具有深义,人回自然,肥沃土壤,不事浪费,不搞迷信(不用棺,不烧纸,不送花圈,不用冥器,不看风水,不用鼓乐),故当今葬俗改革皆用火葬,国家民族政策独存回族土葬风俗,拨有公用坟地,埋葬亡人。回族纪念亡人有小七日、大七日、百日、周年、冥忌(亡人生日)祭奠,届时请阿旬诵经,为亡人祈真主宽佑,为孝眷寄托哀思,谓之“走坟”或“游坟”。届时备饮食或油香谢亲邻。
  六、锡伯族葬礼
  锡伯族葬礼,注重孝道。病人断气后,全家族都来吊孝,妇女不能上炕,只能坐在草地上(或室内地下),直到埋葬完毕,方各自回家。锡伯族与蒙古族在葬礼上不同的是锡伯族穿重孝,全身穿白;蒙古族穿半孝,男人系一条白腰带,女人顶一顶白帽。棺材抬出时,脚向前,表示脚在前面走路。路过各家门口、井台时,必须先用脸盆装水,放在门口或井台上,否则不能通过。锡伯人通行土葬,在特殊情况下,进行火葬或天葬。如因难产而死的产妇,因寻短见或横死在外的人,或因恶性疾病暴卒的人,都要火化,然后才能入坟园埋葬。天葬只限于两个月以内的婴儿,满三月以上的婴儿就不能天葬了。锡伯族的天葬是把婴儿尸体放在芦席片或布片上,送到野外无人处或芨芨草旁,让飞禽走兽吃掉,谓如此可尽快轮回。
  土葬葬礼细节从初丧到发引和汉族基本一样,所不同的,入殓后不即钉死棺盖。出丧后把棺木放入墓穴中,由死者的妻子或近亲下到墓坑里,揭开棺盖,整理死者的头部,揭掉蒙脸的白布,作最后告别,然后盖棺钉板,之后由死者的长子先填第一锹土,随后大家动手填坟,垒上坟头,把迎魂幡插入坟头中间。埋葬之后再在坟头设供祭祀,并将死者生前喜欢的衣物烧掉,焚化大量纸钱。父母之丧服重孝百日,服丧期间男子不理发、刮须,不入娱乐场所,不唱歌不诉讼;妇女不许装饰,不许戴耳环、头簪、指环、手镯等,家中不挂画,不贴红对联,家人不外出拜年。妻子为丈夫守丧三年,寡妇在守丧期间不能改嫁。解放后葬礼简化,一般皆用火葬。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长春市志》

出版者:吉林文史出版社

编修地方志是我国民族文化的优良传统,也是毛泽东、周恩来等老一辈革命家生前所倡导的一项重要的文化建设事业。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地方志的编纂工作又重新提到日程,市委、市政府对此十分重视,加强领导,并给予多方面的支持。《长春市志》是一部社会主义新方志。在编纂过程中,我们力求思想性、科学性与资料性的完整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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