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人生礼仪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3550
颗粒名称: 第三章 人生礼仪
分类号: K892.26
页数: 24
页码: 52-75
摘要: 本文记述了长春市人生礼仪的基本内容。其中包含:婚嫁习俗、孕育习俗、祝寿习俗、丧葬习俗。
关键词: 长春市 人生礼仪 婚嫁习俗

内容

第一节 婚嫁习俗
  一、汉族婚嫁的“六礼”模式
  社会的发展一靠物质的生产和再生产;一靠人类自身的繁衍,以男女两性的自然结合而传宗接代。而人的繁衍又是社会财富生产的先决条件,故自古以来把男女的成年(古有成年礼,男子“二十而冠”的冠礼和女子“十六及笄”的笄(jī)礼)和婚礼看作重要的人生历程。特别是把男婚女嫁看作“终身大事”,它标志着两性的结合进入建立个体家庭的重要阶段。在家族组织、人类繁衍和社会生活上,都步入一个新的历史时期,承担着新的社会责任。故自文明时期开始,婚礼便极受重视。在这以前的原始社会(主要是母系社会),经历了漫长的杂婚、同辈血缘婚、排斥同辈与晚辈血缘的伙婚、对偶婚,这时根本不需要举行任何仪式。原始群团生活只有进入原始社会末期的父系社会文明时期开始,才经过对偶婚逐渐步入专偶婚(一夫一妻),开始有了较简朴的嫁娶礼仪和习俗。随着社会的发展,越到后来越是繁缛。中国号称礼仪之邦。在长期封建社会中,一向以“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为男女婚配的原则。《礼记》云:“婚姻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继后世矣,故君重之。”可是此时结婚不以男女个人性爱为前提,而以家族续嗣为目的,讲究门第,重在人伦。故远在两千多年前的周代就制订了“六礼”,将婚礼程序化,分为六个层次。婚字古作“昏”,“古娶妻之礼,以昏为期,因而名焉。”《仪礼•士昏礼》规定之“六礼”程序为:一、纳采,二、问名,三、纳吉,四、纳征,五、请期,六、亲迎。“纳采”即男方向女家初交一点信物(彩礼),表示求亲的诚意。“纳采用雁”,亦名“奠雁”。因雁为候鸟,往来有时有信,且雁失偶不再成双,“奠雁”以示忠贞。“问名”即男方讨问女方姓名庚帖(生年月日时辰)进行合婚。合婚得吉卜,把卜婚结果通知女方,备礼到女家,进一步表示订婚,谓之纳吉。古俗照例用雁作为订婚的信物,“纳吉用雁,如纳采礼。”后来改为送订聘礼(过小礼),给女方戒指、首饰、猪羊等。“纳征”又称纳币,即过大礼(大聘或完聘),男方将更重要的礼物“俪罗”“束帛”衣料、钱币等送至女家,准备迎娶,或女方作适当的回礼,进入结婚准备阶段。“请期”、“亲迎”亦用雁,即男方订好结婚日期,用红纸笺写好婚期通知女方。女方同意后,男子到女家亲自迎娶。
  古时规定的结婚年龄是男子三十,女子二十岁。此时男女在生理上已发育成熟,宜于结婚。班固《白虎通义》:“男子三十,肌骨坚定,托为人父。女子二十,肌肤充满,托为人母。”婚期则冬春为宜,因此时农事已毕,妇功已成。古者“仲春令会男女,奔者不禁。”大约从生理与气候的自然关系来说,也是较为合适的。但这都不能作为婚姻的定式,从皇帝到民间,常在男女十几岁时或男子更小几岁,便已订婚、结婚了。所谓六礼,基本上是买卖婚姻的合法化,而“问名”合婚又有什么“猪猴不到头,白虎怕青牛”的说法,都是封建迷信、宿命思想的表现。遗害许多男女,造成婚姻悲剧。
  近二百年来,汉族婚仪在六礼的模式上有所简化,大体可分订婚、迎娶、闹房三个过程。
  (一)订婚
  过去,长春地区男婚女嫁,基本上是遵循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依照程序的买卖婚姻和传统礼仪完成的。首先是经过议婚而订婚,也叫下茶。清人杨宾著《柳边纪略》载:“婚姻择门第相当者,先求年老为媒。将允,则男之母径至女家,视其女,与之簪珥、布帛。女家无他辞,男之父乃牵其子至女之姻戚家叩头,姻戚家亦无他辞,乃率其子侄群至女家叩头。女家受而不辞,辞则犹未允也。既久之后,然后下茶,请筵席,此男家事也。女家唯赔送耳。”相看满意后,口头上便同意联姻,随之而来的是“媒人跑断腿,两头抹油嘴”,往来穿梭,传递信息,双方通过媒人来谈条件、讲价钱、送聘礼,决定成亲日期。这一切就是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来决定素不相识的男女青年婚姻大事。
  订婚时男方要女方“八字”,用红纸写好,压在灶王爷板上。如八字相合,三天平安无事,就下聘礼。下聘礼有双猪双羊,压婚布、金银手饰之类。过小礼和过大礼,“通信”之后,订好吉日,就等待结婚。
  订婚之后,女家要忙嫁妆,亲戚朋友送礼,称为“添箱”。一般来说,长春风俗,姑娘出嫁并不招待亲友。帮助姑娘做嫁衣裳的人,也仅是以常礼(便饭)招待。因夫家贫富不等,对待女儿出嫁也是两种态度。贫家要靠女儿出嫁索彩礼给儿子结婚,富家则常考虑女儿没有继承权,当父母的都愿意尽可能多陪送一些财物,免得女儿出嫁后困难。民间也教育子女不争家产。所谓“好男不吃分家饭,好女不穿嫁时衣”,有志气的青年男女都主张自力更生,不依靠父母。
  (二)迎娶
  昔日长春一带结婚要大办三天,头一天立鼓乐棚子,搭灶,杀猪,预备酒席,俗称“捞水桌”。第二天“安嫁妆”。第三天迎娶吉日,俗称“正日子”。
  在旧社会,结婚大办,足要三、四天的时间。先是杀猪准备酒席,先招待“知客”(司仪),做各项准备工作。迎娶的前一天安嫁妆,此日由娘家选派两名或四名精明强干的男女(两男两女),率领抬嫁妆的队伍来男家安嫁妆。嫁妆多者上百抬,少者也有几十抬或十几抬,曰“亮嫁妆”,娘家不备鼓乐队,由婆家派鼓乐队接嫁妆,颇显气派。箱柜被褥安放好之后,要由婆家给赏钱,请全部送嫁妆的人赴酒宴。两方都很讲究礼仪和气派,形成比富亮财的架式,稍一失礼或“露怯”,便会形成日后的话柄。如女方财力不及,没什么嫁妆可“安”,便由男家准备,形式亦可简便许多。
  第三天正式迎娶。此日天刚亮时(看好吉时)就备花轿或喜车,新郎亲迎到女家(路远者前一天去)。新郎要穿长袍马褂,十字披红,双插花,由大纱灯前导,鸣锣开道,鼓乐喧天,鞭炮齐鸣。新郎骑在马上(也有的坐在轿里)前去迎娶,同时有娶亲人伴郎骑两付对子马或四付对子马陪伴。娶亲花轿中坐一小男孩(由娶亲婆带着)压轿,谓可避免妖魔鬼怪乘虚而入。后面马车中坐着媒人和男家亲友。马车的数量也要成双配对。有的人家用四个顶马在花轿之前,由新郎骑马前导,以壮声势。这种娶亲排场也叫“小登科”。(因其仪式与状元登科基本相同,故得此名。)待花轿到了女家门前,媒人和接亲的人先下车,送上门包,才叫媒人和接亲人进去,再把大门关起来,叫新姑爷先尝尝闭门羹的滋味,谓之“憋性”,是借以刹刹姑爷傲气的一种遗俗。“憋性”时间并不长,然后开门,再把轿子迎进院内,小舅子出来请姑爷进屋拜见岳父母,茶点招待。等候新娘打扮完毕,穿好嫁衣,拜辞父母后蒙上盖头,在唢呐声中踩红毡,由伴娘搀扶上轿,新郎上马护行。在归途中,压轿的男孩由娶亲婆带领坐另轿或同坐马车,成双配对的送亲人自然坐在马车上紧跟着花轿随行。一路上锣鼓喧天,大曲大绕,绕道时向里拐弯(由右向左)。农村用喜车娶亲,还要故意走横垄沟,大约意在考验新娘。到了男家时,新郎和接亲的轿马先进院里,把媒人和新娘的轿以及送亲的人暂留在外边,这就是对新娘的“憋性”。同时大放鞭炮。片刻,重开大门把花轿抬到二门处,席棚里早已摆好天地桌,点好香烛,用红毡铺地,等新娘下轿拜天地。下轿时由娶亲婆给新娘两肩搭上两串铜钱,递上宝瓶壶(壶内装上五谷杂粮及戒指之类),然后由伴娘搀扶下轿。新郎前导,新娘在后,由伴娘搀扶,脚踏红毡缓缓前进。红毡一直倒换到天地桌前变成地毯和拜垫。新郎、新娘先面向天地桌,由司仪人高唱着跪、拜,或鞠躬礼称为“拜天地”。然后再拜高堂父母,新人对拜。入洞房时,由新郎揭下新娘的红盖头。要跨过门槛上的马鞍(跨马鞍取意“平安”),蹬高粱口袋上炕坐福(意在步步登高)。由小辈人或弟弟妹妹送来合卺酒进行象征性的“交杯”。新娘在炕上坐过一个时辰之后,装饰、梳头、开脸、改妇人髻,再用红色鸡蛋在脸上滚过,曰滚运。此时,新郎、新娘吃由娘家带来的子孙饺子。然后“管饭”,招待娘家客人及广大宾客。换席敬酒,只有新郎出面,新娘不动。待娘家人辞去之后,新娘下地。由小叔子拉一下,踏着高粱口袋下地,同时念道:“小叔拉一把,又有骡子又有马”以取吉利。新娘下地要换长袍新装,由婆婆指点,给长辈装烟,和内眷七姑八姨姊妹们见面。事前双方都有准备,接受献烟的长辈要给装烟钱;新娘也准备好自己亲手做的鞋子作还礼(媒婆早已送去的尺码)。送鞋是很尊重人的,有晚辈“请您踩在脚下”的含义。这些内眷们也根据亲疏和财力送给新娘一些金银饰物或钱钞作为见面礼。
  以前办喜事,都是十个人一桌的四四海参席,或是八顶八(即八个碟子八个碗),最次也是六顶六(即六个碟子六个碗)。酒是白酒,客人就坐后,主人要到各席前(包括席棚内)敬酒,称之为安席,表示谢意。
  (三)闹房
  闹洞房是在新婚之夜,华灯高照时。此夜就是有电灯,也得把大红喜蜡双双点起来,所谓“洞房花烛夜”。先请“全福”妇女(夫及子女皆全的妇女)为新婚夫妇铺好被褥,还在炕周围撒上红枣、栗子、莲子、花生一类干果,寓意早生子、早立子、连生贵子、儿女双全、子孙繁衍等吉庆事。新婚之夜要吃宽心面、长寿面或子孙饺子。面和饺子大都是小姑子、嫂子给做,内包枣、果子、红糖,煮得半生不熟,吃时问“生不生”,要等新娘说了“生”(寓生子)才罢休。长辈妇女也到洞房看看,抽点烟、喝点茶就走。同辈人如哥哥、姐姐、弟妹,不参加闹新房。剩下来的亲戚,闹得最欢的是姐夫、小姑子、小叔子。都是找新娘说说笑笑、开心取乐,适可而止。三天分大小,或同日拜祖。
  婚后三至七天内,回娘家探亲,俗称“回门”。新郎倌随同娘子一同来到岳父家中。小夫妻回门,岳父家留住一宿。这一宿有吃夜饭的习俗。此外,结婚不过月,新娘子不住娘家。
  附:寡妇再嫁习俗
  在旧社会里,长春一带和其他地区一样,受封建礼教影响,歧视寡妇再嫁。反映在习俗上也给妇女带来莫大污辱。寡妇再嫁,不许系原夫家的裤带,不让走门。新娘要用双手拎着裤腰,从窗户跳出去,再由娶她的人家给条裤带系上接走。在入新夫家门时要抱过一棵树,把晦气传给这棵树。之后,还要端一盆火进洞房,也是让火焚去邪祟。这些损伤人格的陋习,解放后已经取缔。
  二、满族婚礼
  现在满族婚礼已与汉族同化,上节所写汉族婚礼亦有许多是满族习俗,就今日之婚礼,已难分满汉。但回溯历史,满族特殊婚礼有几点值得一记的。
  首先满族先民是狩猎民族,自古崇拜灵禽,反映在男女爱情及婚礼上也常以鸟羽做为定情的信物和婚礼上的饰物。史籍所谓“男以毛羽插女头,女和则持归,然后改礼聘之。”后演变为以雉鸡翎织成漂亮的披肩作为新娘婚服,象征吉祥。
  满族婚姻主要是个体家庭的一夫一妻制,严禁同姓通婚。但旧俗通婚不甚讲求行辈,甚至以嫁长辈名门为荣。姑舅亲,只允许姑作婆,不许舅作翁。否则谓之骨血倒流,亦在禁例。一般禁早婚重婚;订婚看门户,轻聘礼。清代以后,由于满汉文化交融,婚仪受“六礼”的影响颇深,大致可分遣媒、小定、拜女家、下茶、开剪、迎娶、坐帐、合卺、分大小、回门、住对月等程序。
  通媒说亲时,媒人要去女家拜访三次,说明来意。每次携带一瓶酒为礼物,三次交往大体已知双方诚意如何,故俗谚有云:“成不成,三瓶酒。”
  女方答应议婚之后,男方的母亲及姑姨等去女家“问名”,相看年貌,姑娘行“装烟礼”(装烟敬长者)。如相看满意则赠送如意、钗钏等,以为定礼,是谓“小定”。或亲自给姑娘戴上簪环,因亦称“插戴礼”。
  小定后是大定,即未婚新婿同族人亲自拜访女家,请岳父岳母相看,曰“验姑爷”。届时男方备礼,重申愿结秦晋之好,女方答谢。正式订婚,俗称大定。礼毕,未婚夫入拜女家神位,再拜谢女家父母及诸亲。之后女家进茶,宾主易位,再设酒宴祝贺。是谓“拜女家”礼。这之后的正式行聘,则称为“下茶”。男家视经济地位条件有各种不同的聘礼。一般百姓多以猪、羊、酒、币、帛、首饰为聘礼。聘礼放在铺有红毡的高桌上,抬送女家,陈列于祖宗案前。两亲家翁并跪斟酒互递祝祭,俗称“换盅”。后此俗简化,无祭祖一项,只女家设宴款待,双方换盅而饮。之后,男方通知女家吉期,女家“开剪”忙嫁妆。
  满族娶亲,一般婚礼进行三天或两天。头一天,女家送嫁妆于男家,男家由全福人布置好洞房,被子四周放枣子、花生、桂元、栗子,中间放一如意,意味着“早生贵子,万事如意”。彻夜奏乐吹笙,驱鬼赶魔,谓之“响房”。也有的人家在此日搭灶、劈柴,做炊宴准备,同样动鼓乐,则称之为“响棚”。远处女家则于此日先宿“下处”,等待出嫁。
  在长春地区流行娶亲时,男方给女家送“离娘肉”的风俗,实是满族习俗,已被汉族接受,被称之为“献肉礼”。有同时送葱、粉丝、酒者,取聪明长寿久远之意。“离娘肉”一定要有两根以上双数肋骨,一刀砍下,送给新娘母亲,安慰她女儿离去的痛苦。(须由男方长辈或执事人献上),女家得肉后从中割开,留下一半肋骨,另一半由男家带回,作为回礼。新郎到女家给岳父母及长辈行叩头礼。
  正日娶亲程序与汉族相似。喜车到门,也有“憋性”不纳的习俗,既纳之,于鼓乐齐鸣、鞭炮连天中,新郎先向喜车(轿)虚射三箭,谓之驱煞神。喜车卸去辕马后,新娘踩高粮口袋下车(轿),头蒙红巾,前后心悬铜镜,怀抱宝瓶。踩红毡到天地桌前与新郎拜天地,满族叫拜北斗。到院中或洞房(或帐篷)前,新郎用秤杆或马鞭将红巾挑下置帐顶,每过一门,都将高梁口袋放在门坎上,上放马鞍,使新娘跨过,谓之“步步登高”、“步步平安(鞍)”。坐帐时亦登高梁口袋上炕。坐帐亦曰坐福(斧),夫妻南向并坐,席下置斧,斧谐福音,故亦俗云“坐福”。之后是开脸,祝吉。祝吉,昔时由萨满致词,唱“合婚歌”(后改为族长致词),一对新人跪神桌前接受祝福,也有只新郎一人受吉,新娘一直坐福(席下坐一斧以谐福音)到日落之前,小姑或小叔拉一把才下地,曰“看日红”。此时所念吉利语是:“小叔子(或小姑子)拉一把,又有骡子又有马。”
  入夜行合卺礼,吃子孙饽饽(饺子)。行礼时由全福人斟满两杯酒新婚夫妇各呷一口,互换酒杯,再饮一口,即为“合卺礼”。接着吃子孙饽饽和长寿面,然后两人争坐被上,居先者为吉。宿帐者还有新郎“绕帐求宿”仪式,今皆免之。满洲传统礼俗闹洞房并无其他民族过份行径。
  又古时满族新娘有穿婆婆鞋溯河而上,以求慎终追远之意,今长春之娶亲者新娘下车有穿婆婆鞋入新房者,想是古俗之变形遗留。有人解释为媳妇进家把婆婆踩在脚下之意,是极大的无知和歪曲。
  婚后第三天新郎新妇早起拜祖神,后拜公婆及族中尊长,是谓“三天分大小”。婚后七日回门,满月后回娘家“住对月”(也住一个月),回婆家时,给公婆及姊妹带回些“针线活”(鞋袜之类)作为馈赠。
  三、蒙古族婚礼
  蒙古族在漫长的游牧时期,曾经历过抢婚阶段,近世又常以马牛羊为聘(清代一般以马2匹、牛2头、羊30只为最普遍),定居后改为钱币衣物,带有浓厚的草原游牧民族特色。如许婚宴(订婚礼)在女家举行,称作女方的“不兀勒札儿”(蒙语‘颈喉’此专指羊的颈喉)宴。宴上请姑爷吃“不兀勒札儿”,以寓“好马一鞭,好汉一言”,今生今世不得反悔。后来不在许婚宴上设此仪式,而与结婚宴同时举行。新娘的嫂子和弟弟们常故意将此物煮得硬硬的,使新郎掰不断骨节,因而罚酒取笑。
  蒙族婚礼重亲迎。婚前一日,新郎带上弓箭和佩刀,穿上新娘亲手做的袍靴,由一群男宾相陪,前去亲迎,至女家先拜过岳父母,向佛前献哈达,岳父赠以荷包等物。此日作彻夜欢,席上对歌,有“求名歌”、“迎亲歌”、“劝嫁歌”、“宴歌”、“送亲歌”等,歌唱的双方有男方请来的歌手和宾客,女方则多是姑娘的嫂子和女友。晚间女家举行离别宴,姑娘们和新郎争夺“沙恩”(俗称“嘎拉哈”),因它肉骨相连,活转自如,象征儿女联姻,应为新婿带走。姑娘们则千方百计阻之,以拖延时间,不让女友(新娘)离去。直到时辰到了,才不得不让新娘上车。新郎骑马绕车三圈,喜车起行,送亲人随行。娶亲途中双方策马疾行,互相追逐,或以女方抢新郎帽子为戏,阻车前行,保存草原婚俗特色。娶亲至男家,新郎解下弓箭和佩刀,供于佛前,或放在马窗西侧(以西为大),以为镇邪之物,三日之后,新娘收起,作为吉祥物,终身收藏。
  新娘到男家后,由送亲的“分头妈”(相当于新娘的干妈)为梳媳妇头,之后夫妇行拜天礼和拜火礼。同时请喇嘛念经祝福,新人拜见公婆和亲属,礼毕,举行婚宴。三天后嫂子带食品来看新娘,七日回门。蒙族自古有男到女家入赘的习俗,赘女家,因贫不具礼,常谓之“小娶”。小娶则女不结发,但与同居,或已生子女,始携回补行大娶礼。解放后蒙族婚礼悲远嫁的气氛明显减少,仪式上也大为简化,但歌饮欢宴的时代气息,转而浓郁。
  四、朝鲜族婚礼
  朝鲜族旧时婚礼基本按中国古时“六礼”程序进行。但又具有朝鲜族的独特风情。先是男家通过媒人向女方提亲时送点礼物,叫“纳彩”。次是问清姑娘的年庚姓名,用以卜婚,是问名礼。如双方同意,则定亲。男方向女方通知吉期(纳吉),接着送去订婚礼(通常是青缎和红缎,现在则改做四季衣服)是谓“纳币”。然后男家再把选定的婚期以书面的形式送至女家征求意见。女家同意后则择期而娶,此即“请期”。最后是“亲迎”成婚。表现出朝鲜族独特风情的是,婚礼仪式分两次进行,有新郎婚礼和新娘婚礼之分。新郎骑马迎亲时,先在新娘家举行婚礼,叫新郎婚礼;三日或一日后,新娘乘喜车与新郎同归夫家,叫新娘婚礼。新郎婚礼按奠雁礼、雁礼、交拜礼、房合礼、席宴礼等顺序进行。奠雁礼也是承袭“六礼”中奠雁的遗风,取雁不再偶,忠贞不渝,双雁高飞的意思,以喻夫妻百年合好。其式是新郎迎亲时,带去一只木制的彩雁模型,放在新娘家客房(醮礼厅)的醮礼桌上,然后往前推三次,之后,行跪拜礼,是谓奠雁礼。之后,新郎新娘相互跪拜,然后交换酒杯,彼此敬酒。交拜礼后行房合礼。入岳家为婿所备的专房,新夫妻互致安好,然后新郎接受婚宴,宾相邻里青年作陪进餐。席宴结束时,新娘给新郎上饭,饭碗里埋有三个去皮的鸡蛋。新郎用餐时要留下一、二个鸡蛋给新娘吃,以示情谊。此夜婿宿新妇家。昔时可在女家滞留三天,与女方亲友盘还交往,新郎受到同辈青年的捉弄、考验,此是古俗东床礼的遗风,或更早受从妻居、服役婚影响。今奠雁礼久废,通常以“送函”(红色木匣,内装礼物婚契)代替。
  新郎回家后,选吉日来迎接新娘,或在新郎回家时,同时娶回新娘,在婆家举行的婚礼叫新娘婚礼。同样备有宴席迎接新娘。新娘在婚席上要正襟危坐,端庄有礼。新娘婚席一般比新郎婚席丰盛,桌上一定要摆上一只烧熟的“昂首挺胸”的公鸡,鸡嘴里叨着一个大红辣椒。雄鸡和辣椒都是男性的象征,且辣椒多籽,象征多子多孙。婚席后,举行娱乐晚会,载歌载舞,直到深夜。闹完洞房,新婚夫妇就寝前,新郎要为新娘解开袄带。因此朝鲜族妇女惯用“解袄带人”指称白头偕老的丈夫。次日行舅姑礼。三日下厨,由婆母指导做第一顿饭。之后回娘家,三日回行称“初行”。
  此外朝鲜族有举行“回婚礼”(亦称归婚礼)的习俗。结婚满六十年,夫妻健在,所生子女无一伤亡。且有孙辈晚人,才可举行此礼。获有这种机会的老夫妻为数极少,故回婚礼特别隆重,全家参加,老幼聚庆,一派兴旺景象。1987年12月24日九台县九郊乡新立村八旬老人金贤凤、崔贞实夫妇举行了这种别开生面的“回婚礼”。上午十一时,一对老夫妇,穿着昔日结婚时新郎新娘的礼服,胸佩红花,来到华丽的结婚礼堂,再举行一次隆重的婚礼。夫妻互拜入席,接受大家的祝贺。这对老夫妻共有七个子女,二十一个孙子孙女,十二个重孙,是“四世同堂”。吉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金荣俊、长春市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马鸿超等领导同志,分别带领部分同志,特意从长春市前来参加这种罕见的“金刚石仪式”婚仪,并在会上讲话祝贺,说明今天的幸福来之不易,是党的民族政策给少数民族带来了欢乐和幸福,说明社会主义的优越性。然后按朝鲜礼俗,子孙们依次向举行回婚礼的老夫妇磕头敬酒,表示祝贺和谢恩。这是一种对维护夫妻忠贞爱情和睦家庭的崇高风尚的赞美,同时也是对年轻人进行尊老敬老的教育。
  五、回族婚礼
  农安、长春一带回族婚礼与汉族通行婚姻仪式不同,颇似近代文明结婚。凡男家欲求婚于女家者,必先遣媒妁到女家求婚。父兄私自征求女方意见,如女“掩面而泣”,其父兄即不相强。倘女“不之理”,即系默许。其父兄即代允婚,并代允男家选择主麻日(星期五,吉日。回族凡举行祭祀礼拜,均于是日行之),备礼品(果子、茶叶)同媒妁及教长(阿訇)赴女家行拿手礼(两人双手交错合掌,与对方互捧握),其意永不背约。行礼时教长以手与父兄之手互相捧合,口诵经文。双方订亲后,男方给女方送去少量衣料,谓之“小礼”;婚期临近,再送较多衣饰物品,谓之“大礼”。女家以此衣物祭祖,告之曰:“女儿某某已许人。”及婚期前一日,男方请阿訇念喜经。到清真寺或坟地游坟、祭祀,纪念已故先人。及期,男家治酌邀亲友举行亲迎礼。其仪式先招待证婚人(即教长),主婚人、介绍人等来宾次第入席。男主婚人面向内与众行礼,互道安宁(此时教长以下宾客依次入座)。新郎入席,跪于证婚人前,证婚人为立婚书(阿拉伯文曰“依札布”,意为“确定”),其内容是:婚姻主定,父母通过,夫妻情愿,言明聘礼,介绍人见证,来宾祝贺。再写上新婚男女经名(初生时起的阿拉伯语名),然后由新娘念“塔丹”(波斯语,我给了),再由新郎念“改伯拉图”(阿拉伯语,我承领了)。写完“依札布”,阿訇念祝词,即《古兰经》第24章32节和《圣训》中有关章节及公议。教长以枣向新人投之,以表贺忱,祈真主护祐。之后设宴招待新亲和来宾。
  新婚之夜新人食长寿面,闹洞房,整夜明灯不熄,谓之长明灯。
  翌日新人拜见亲戚尊长,并祭祀祖先。请教长为诵经文。四日回门。回族婚礼既不用鼓乐、鞭炮,亦不拜天地。受宗教影响,颇讲信义,既经女方父兄口允,即永无更易。解放后特别是1958年宗教制度民主改革以后,大多数婚礼只在政府登记,不再履行“依札布”仪式,并吸取了汉族放鞭炮、贴喜字习俗;婚姻多自主,与其他民族通婚现象亦有所开放。
  六、锡伯族婚礼
  锡伯族的婚姻一般是一夫一妻制,同姓不婚。过去严禁女子外嫁他族,但男子可以娶其他民族女子为妻。婚姻多父母包办,讲究门当户对。表亲间可以通婚(但只限于舅父女儿嫁姑表兄弟,不许骨血倒流)。无子者有招女婿入赘养老送终的习惯,婿无钱备彩礼,可在岳家服役三年或更长时间,有服役婚遗迹。
  锡伯族的婚姻,一般通过四个阶段完成。即说亲、定亲、认亲、迎亲——举行婚礼。通过媒妁之言从定亲到举行婚礼,和汉族颇相似。只是在定亲程序上,分两部进行。即通过说亲,在男方得到女方的许诺之后,和女方父母商定,择日分别举行“虚叩头礼”和“实叩头礼”而定亲。所谓“虚叩头礼”就是男女双方家长择定吉日,由男方准备烟酒之类,由媒人和男方的父母、叔伯、姑舅等,领着儿子前来女家听取结秦晋之好的诺言,而女方也请来姑娘的外祖父母、姑舅等亲属出席。候有关人员到齐,由男方请来的媒人向姑娘的外祖父母敬酒,并述求亲之意。此时男方的父母和儿子都向姑娘的外祖父母跪听好言。若外祖父母已过世则向姑娘的父母敬酒致意。此日由女方准备“长寿面”款待双方的亲友,表示定亲圆满成功,两家长期和好。
  “实叩头礼”,是指在“虚叩头礼”之后,男方准备些彩礼,择日到女家举行宴席。宴请姑娘的所有直系亲属,向有关亲长敬献衣料、茶叶、白糖之类,感谢他们养育姑娘长大成人,并承认自己为女婿的恩情。
  经过虚实两叩头礼之后,算是正式定亲,两家家长互称“sadun”(亲家)。这之后,再由男方在自己家里备酒席请姑娘的父母、姑舅、兄嫂等来赴宴,看婿家门庭,是谓认亲。
  再之后是迎亲,即举行婚礼。锡伯族青年在偶数年龄(如十八、二十)时禁婚,起码有一方在奇数年龄,才能结婚。其旧式婚礼仪式繁琐,男女两家都大摆宴席,女家两天男家三天。其迎亲拜天地、入洞房等程序和汉族相似,兹不赘述。其特殊习俗是在拜天地之后,进入新房时,有一种“白头之誓”的仪式:新郎一人先进门内,新娘站在门外,以门槛为界,夫妻相对而跪(男跪一腿)。新郎用手中马鞭将新娘蒙头布(红巾)挑下,然后新娘亦进门,和新郎一同先到堂屋,在灶前对跪,用“哈达”将切成片的羊尾巴油投入灶火之中,以作“白头之誓”。(请喇嘛念经的人家,新夫妻还要向新房中的喇嘛叩头,喇嘛摸顶祝福。)之后向父母跪拜。这一切完毕之后,新娘入洞房上炕坐帐。按习惯要由早直坐到晚上,喝“合欢酒”之前,不得下炕走动,故新娘在几天之前就少喝水、吃鸡蛋之类充饥,防止解便。晚上喝合欢酒时,夫妻对坐,由舅母主持交杯几次。客人围在炕沿边贺彩,同时双方青年争抢桌上摆的羊骨肉,哪一方抢上骨头,表示日后哪一方(男方或女方)就占上风。晚上闹房时邻居青年都到洞房唱歌、调笑,入睡前有时还要把新婚夫妇的扣子解开,然后离去。婚后三天祭祖坟,九天回门。满月之后,新娘回娘家“住对月”。
  第二节 孕育习俗
  一、胎教与禁忌
  一般认为,人出生后才接受礼俗,其实早在婴儿降生之前的胎儿时期就开始了。因此,在母孕中即有许多习俗和禁忌。其积极方面与胎教有关,消极方面大多为宗法观念陋习。母亲怀胎——俗称“有喜”,预示着一个新的生命即将诞生。受孕后,并不举行仪式,但由于汉民族重男轻女等宗法思想及传统意识的影响,旧时代给孕妇制造了许多禁忌和约束。
  母亲受孕后,首先引起自身和亲属们关切的不是她的健康,而是生男生女问题。一般心理上,都盼生男孩。那时没有科学方法预测,于是根据传统的“男左女右”观念或“经验之谈”预卜:孕妇走路先迈左脚生男孩,先迈右脚生女孩;喜食酸食生儿子,喜食辣食生女儿。故有“男左女右”、“酸儿辣女”的说法。
  另外,孕妇禁食兔肉(怕生儿豁嘴),不许看别人家酱缸(怕臭了人家大酱),不许在娘家生产(所谓:“流(在)娘家血,穷半趟街”)的禁忌,更不能祭神、祭祖(这条也适用于月经期的女子)。这些陋俗,今已得到纠正。
  二、踩生及洗三
  妇女生儿曰“坐褥”,俗云“坐月子”。长春地区农村有些地方,还相当普遍地保留着旧产俗。
  生子时,没有消毒设备,把炕席掀开,就土炕上铺上谷草,并敷以小灰,便于吸血,也多少起到灭菌作用。小孩生下来落于谷草上,因谓之“落草”。有些昔日农村产婆,用破开的秫秸割断脐带,很不卫生。生产前后,婴儿父亲严禁进入产房。当产婆(接生婆)出来报告母子平安时,父亲要赶紧送上准备好的“接生钱”。生子曰“弄璋之喜”,生女为“弄瓦之喜”。
  满族和蒙族若生男孩则在门左悬挂小型(榆柳制的)弓箭,以喻男孩之勇,生女则挂红布条,以示女儿之巧。亲邻都前来祝贺。
  生子后,第一个不速之客进入月房见到婴儿曰“踩生”。主人家都愿意来者是德高望重的人,或是高寿者,或为学业有成就、性格豪爽的人。认为婴儿将来的一切都像这个人,是一种吉兆。知趣者则借势道喜、祝愿。长春地区一般人却不愿进月房,认为月房是血污之地,入之不吉。
  生子三天,叫“洗三”或“喜三”。要给婴儿沐浴。洗时可用艾叶、花椒等草药热汤,以避瘟疫。一般多用清水。生女孩还要在三天扎耳朵眼。洗三这天,全家要请客(主要是接生婆)吃喜面。所谓“三天吃个刀切面”。
  生子第五天,姥娘家用五尺红布做一条“里面红”的小被,用五条线行(hang)五道,午时送来,“捂”上小孩,就好养活。
  产妇生产后,身体虚弱,既要吃有营养的食物,又不许油腥太大,故长春地区多给产妇吃小米粥、煮鸡蛋。到十二天可以吃含脂肪类的面汤、鸡汤。民间多于此时给产妇送来小鸡、肘子、鸡蛋、挂面、红糖、大枣等营养品,谓之“下奶”。主人则用“压饸铬”招待客人。所谓“十二天吃个压饸铬”。“饸铬”是用简易木制炊具压的大锅面。朝鲜族妇女“坐月子”吃海带,认为海带可下污血,补充奶汁。
  整个“月子”期间,居室外面挂有红布条,一则标志喜庆,一则表示禁忌,暗示外人不得进入“月房”。还有双身板(怀孕者)妇女和带钥匙的人都不许进月房,怕带去奶水。如奶水恰巧不足,有嫌疑者要做汤面给产妇吃,名曰“送奶”。这种习俗反映出人们的唯心观念和心理作用,但也说明,婴儿奶水是否充足,在旧社会牛奶供应不普遍时,实为大事。
  三、睡扁头与挂摇车
  东北满族古俗有婴儿睡扁头、拉平肩、正体型的习俗。此俗有一定合理性。自清代以来,已普遍为汉族所吸取。婴儿出生后不久,就让他枕着装好细粒谷物(如小米)的枕头。同时整个身子睡在糠(麸皮)口袋上,避免炕热又便于沥尿。为了长大拉弓有力,将其两臂端平,裹以尿布,用三寸左右宽带缚在两臂肘处,再用一寸宽带缚膝及小腿,以矫正体型。此俗甚古,《后汉书•三韩传》中记载:“辰韩人(满族先民之一)儿生欲令头扁,押之以石。”《满洲源流考》批驳此说不合情理:“夫儿初堕地,岂堪以石押头,其说甚悖于理。国朝旧俗,儿生数月,置卧具,令儿仰寝其中,久而脑骨自平,头形似匾,斯乃习而自然,无足为异。”使婴儿仰卧,可使其后脑勺扁平美观,背部平板。加上及时调整,两肩使平,两腿使直,利于拉弓射箭,裹缚适度有利于婴儿体型健美。适度的睡扁头,不至形成窄鬓角、南北头,可使幼儿外型美观、周正。这一习俗很快被汉族吸收,成为东北普遍的育儿习俗。但此法运用不当,则成为真正的“扁头”,也影响孩子头骨及脑髓的发展,所以要科学地运用。除仰卧外,也要适当让孩子(左右)侧身睡觉。同时不睡高枕(一寸高即可),以防颈部脊柱前倾。还要适应光线,经常调换位置,以防斜视,方能保持健美。
  在旧社会多是老法接生,成活率低。“七天风,八天扔”,婴儿死亡率很高。妇婴平安渡过一个月很不容易,所以在“满月”时要隆重庆祝,俗谓办“满月”。一般生男孩办满月,生女孩不办。
  生男孩办“满月”时,主要是姥姥家要送一挂摇车(亦曰悠车),车头上写上长命百岁,由舅舅挂在梁上。摇车是用筛板圈或用胶合板做围圈,下垫长于小儿的薄板,内外彩绘,以长皮条兜底悬于梁上,离地三、四尺。用带缚定小儿,使不得动,哭则摇晃之,或悬响铃、彩纸吸引之。此为满蒙习俗,已普遍为东北汉族所接受,长春地区亦不例外,并发展为俗信和禁忌。车头要写上“长命百岁”等字样,枕头用小粒粮食装,既不硬又有“枕粮仓”的吉利寓意。孩子长大,别的孩子借车用时,悬车的带子不能借,怕“带子”去,孩子不好养活。蒙族还常在摇车上挂绵羊腿骨或山羊蹄子,以示吉利。这是由古时游猎民族把摇篮挂在树杈上,悬兽骨以避灾,防备雀鹰叨啄小儿发展而来的。
  长春一带,婴儿满月,只有大户人家设宴招待宾客。一般小户人家只招待两家姻亲。姥姥家要送一百个豆包,正好装一斗,这叫“满月吃个斗饽饽”。有的还给一套衣服、一个长命锁。婴儿的姑妈也要给烙百个烧饼送来,下车扔给狗一个。这叫“姑给争个斗,活到九十九。”一般亲友的贺仪都是送给小孩长命百岁锁、麒麟送子锁、小手镯、小脚镯、小孩衣服等礼物,含有锁住、拴住之意,祝贺孩子健康成长。满月起名也常起贱名如狗剩、石头、锁柱之类,以求好养。在蒙古族中,如以前生孩子占不住,临产时,就请本屯中多子女的妇女,守在产房,待孩子生下来请这个女人,从孩子身上迈过去(象征孩子是她生的),让孩子把她叫额莫(妈),叫生母为婶,这样的孩子多起名叫“留住”、“锁住”一类的名字。蒙族生男孩扎一个耳朵眼,认为好养;女孩左右各扎三个耳眼,长大带耳环。
  四、百岁(日)与抓周
  婴儿生后百天叫“百岁”(或“百晬”)。婴儿长到一百天,熬过了两大关,无灾无病,此时看长了。俗云:“三日看相,百岁看长”。有的给小儿口里抹点油,使之尝尝味,意思是“过了百日关,有吃又有穿”。俗信此时要躲出去住几天(称“躲百岁”也叫“离臊窝”),或筵宾客。长春地区亦有躲百岁之说。主要是防鬼抓,好养活。躲百岁时,不许到姥娘家,到姑家、姨家都可以。接婴儿过百岁的亲戚家要用一挂线,串成一串铜线锁,给婴儿套在脖子上,叫“长命锁”。姥姥家要蒸一百个包子(豆馅)送去,以示“蒸蒸日上,长命百岁”。这天要剃胎发,有的给小男孩后脑勺上留一绺胎发,俗称“鬼见愁(头)”。这绺胎发要一直留到七岁才能剃去,这样的男孩一般都有“毛子”或“毛头”这样一个乳名。
  “抓周”。孩子长到一周岁时,父母在他(她)面前摆放书、笔、布包、钱、胭脂、玩具之类的小物件,看孩子抓什么,以此预卜孩子的前程,谓之“抓周”或“周晬”,此俗来源颇早。宋时文人笔记中多有记载。吴自牧(宋)《梦梁录•育子》载:“其家罗列锦席于中堂,烧香炳烛,顿果儿饮食及父祖敕,金银七宝玩具、文房书籍、道释经卷、秤尺、刀剪、升斗等子、彩缎花朵、官楮钱陌、女工针线、应用物件、并(瓶)儿戏物。却置小儿于中座,观其先拈者何物,以为佳讦,谓之拈周试晬。”若取笔则是文人,取算盘是商人。《红楼梦》(第二回)的贾宝玉,抓了胭脂和钗环,贾政不喜。今人生子仍有抓周习俗。
  朝鲜族和蒙古族亦有抓周习俗。朝鲜族婴儿抓到线则表示长寿,抓到弓箭表示勇敢,抓到剪刀象征手巧,抓到铜钱象征富贵,抓到打糕则孩子长大老实。
  蒙古族于周岁时要给婴儿挂彩线,祝他(她)福寿绵长。
  第三节 祝寿习俗
  一、寿辰与禁忌
  长春旧俗,五十岁以前过生日很简单,一般只吃鸡蛋“滚运”,或伙食略有改善;也不称“祝寿”,只称“过生日”,以防折寿。过生日常先敬母,谓之“孩生日,娘苦日”,不忘养育之恩。每过十二年过本命年时,扎一条红裤腰带或穿一条红裤衩避灾。如今孩子自生时起,年年过生日,吃蛋糕,有的招待同学好友聚会游乐,颇受外国影响。
  过去只有过五十岁生日时,才称祝寿。儿女给寿翁、寿婆蒸寿桃作贺,一般一百个,小豆馅的寿桃上抹红嘴,象征吉祥。有的送寿面,寿面是两斤或四斤长面条,象征长寿。或送蛋糕。
  到六十岁整整活过一个甲子时,一般要大摆酒席。亲友除送来寿桃、寿面、寿肉、寿酒外,亦有送蛋糕者,以取“诞高”、“寿高”之义。
  长春一带有句俗语:“六十六,不死掉块肉”。为避免这个危险,作女儿的,总要买“一刀肉”(一刀砍下的,可多可少,一般三根肋骨大的一块肉),用这“一刀肉”做六十六个饺子;或买六两肉、六两面做六十六个饺子。没女儿的,媳妇也可以。据说这一刀肉的饺子做好后,要趁其不备时,由窗户扔到父或母的怀里。也有的女儿给寿者做件布衫,进门不语,给父母披在身上,并扯块肉给他(她)塞在嘴里,这也是祈寿的一种方式。
  六十六岁以后,有“七十三、八十四,阎王不叫自己去”的说法。据云,此说来自山东,孔子七十三岁而终,孟子活到八十四岁。圣人也只活到这个岁数,故常人到此年龄,谓之“大坎儿”。至期,老人往往忌讳此数,多说一岁,或少说一岁以祛灾。至百岁,更是如此。遇有百岁老人,问他“高寿”,他总是说“还小呢,九十×岁!”回避“百”字。因为俗信“人生七十古来稀”,“百年为期”。说出“百”字,似乎该“寿终正寝”了。因此做儿女的,在六十六岁以后就年年给老人办寿。或十年一大办,叫“饮上十酒”。
  二、寿礼与寿宴
  为老人做寿礼,往往同时举办寿宴,仪式有繁有简,视经济条件及寿星身份而定。一般人家均邀请亲友来贺。祝寿礼品有寿桃、寿面、寿酒、寿幛、寿画、寿联、寿诗、寿屏等。子女亦有为寿星做新装者。仪式隆重的往往要设寿堂。正中悬一大幅中堂,上书“寿”字。前设寿桌,上陈寿桃、寿面、寿酒等,亦有送“百寿图”字画者。寿星着新衣端坐正中,接受子女及来宾献酒、礼拜。长春地区,一般是子侄、晚辈行叩头礼或三拜,平辈一揖或行深鞠躬礼。朝鲜族、满族有子女献舞习俗。有功名有地位的寿星,在寿礼中要宣扬他在事业上的成就,如诗友常在寿屏、寿幛、寿联、寿画中通过诗词绘画加以颂扬,肯定其一生业绩。对一般寿星,通常有“福如东海长流水,寿比南山不老松”之类的寿联悬挂于中堂的两侧,或贴有福禄寿三星高照的画像,象征多福多寿。祝寿多在六十、七十、八十、九十等整寿年龄举办,一般六十称“花甲宴”(朝鲜族称“还甲宴”),七十称“古稀宴”,八十称“大寿”,故曰“庆八十”,或“庆大寿”。至庆九十或百年大寿则更为隆重,在社会上更受重视,被视为“年高有德”的象征,是极其光荣的。
  第四节 丧葬习俗
  丧葬礼亦简称丧礼或葬礼,是人死后由亲属举办的殓殡祭奠仪式。这个仪礼,既有社会习俗的特点,也是人类特有的处理死者的一种信仰。长春地区过去盛行土葬,葬仪繁缛,甚于婚礼。其中所反映的灵魂观念及各种迷信、禁忌等,解放后多被淘汰,然作为历史陈迹,亦有追述之必要。
  一、汉族传统土葬礼仪
  汉族丧葬仪式大体可分五个程序。
  (一)装裹
  病人将死,家人架木板于堂中,停尸于其上,谓之灵床。长春土话叫排(读pāi)子。排子设置的高低,由死者年龄大小、辈份高低来决定。五、六十岁以上,儿女双全,无老人在世者,排子高度略低于火炕炕沿;有老人在世者,或年龄未满五、六十岁者,略低于前者;无儿无女或年龄较小、辈份较低者,一般只有一尺高左右。死者未咽气前即抬在灵床上,不能死在炕上。死者所穿寿衣宜用素色。不许穿缎子衣服、花衣服或有“卐”字图案的衣服。穿“缎子”怕断子绝孙,穿花衣服怕晚辈出“花子”(乞丐),“万字不断头”,怕死者走不出去。穿衣要单不要双,宜穿七件或九件,棉、夹、单衣俱全,为避免死后变牲畜,不许穿皮衣。所有寿衣都不带领子,怕领了晚人去。男子戴黑便帽,女子不戴帽或额上敷青丝带一条,前缀红石头。枕用一般枕头,讲究人家要用荷叶枕或鸡鸣枕。荷叶枕两头绣有荷花枕顶;鸡鸣枕两头像公鸡似的翘起,是纯三角形的寿枕。寿鞋底上女的绣莲花或牡丹,男的纳成梯形,便于死者上西天。长春一带死者用白被单、黄褥子(红里),取意铺金盖银,黄金入柜。
  死者面敷白布,口含铜钱,称“压口钱”。左手握馒头,右手拿鞭子(女的不拿鞭子,拿烟袋)。灵头设丧盆(烧纸用),再供一碗“倒头饭”(半生小米饭),上插三根秫秸棍,顶上缠有棉花,称打狗棒,边设照尸灯。停灵之后,要烧倒头马(男)或倒头牛(女),到小庙去报庙。要在大门外挂上“椁头纸”(或曰“岁数纸”),作为丧家的标志。长春一带的“椁头纸”是用整张白毛头纸,竖剪等距离的两剪子,剪到中间成半个三条,然后将中间的半条掀起,其余两条折而下垂(后幅是整的),成凸形,条数相当于死者的岁数。下面蓬松一团,可用麻线拢在一起,坠以小石,亦有用黄钱纸折成三角形者。男挂门左,女挂门右。同时要“指冥路”,由长子手扳上门坎,脚踩下门坎,喊着死者的名字(爹或妈),说三声“西南大路,光明大道”或者“往西方大路走”,“往瑶池路上走”。喊时孝子啼泣,焚烧纸钱。然后把纸灰包好,准备放在棺材里死者的黄褥子底下,到冥间用。一切停当后,请僧人诵经。
  (二)入殓
  民间根据丧家经济条件不同,葬期长短不等。一般是死后次日入殓,三天出殡。富有人家亦有入殓之后停柩于庭,大办丧事者。一七、三七、五七、七七或一年不等。停放期间过长者,都到庙上浮厝起来,发引(出殡)时再起柩。但入殓一般不过三天即殡葬,否则尸体会腐烂。
  入殓前先将棺材准备好。好材以香柏、红松为佳。讲究人家是花头棺材(如棺头绘鹤,棺壁绘上二十四孝图)。入殓前,用黄腊或血泡制成泥子,把棺缝泥好,挂上里子;棺材底上铺秫秸,放上铜钱、纸钱、纸钱灰。停当之后正式入殓。
  入殓(也叫“撒扣”)时由孝子抱头。无儿无女的由配偶抱头,其他子女或亲友托腰拽脚,抬入棺材。同时要用被单之类遮住阳光,死者不能见光。“撒扣”之后,要“开光”,开光时把压在胸口的碟子取下放上水,再由长子取出压口钱,用打狗棒上的棉花团沾水,擦死者的眼睛、耳朵、鼻子、嘴。同时叨念道:
  开眼光,瞅八方。
  开耳光,听八方。
  开鼻光,闻麝香。
  开嘴光,吃牛羊。
  开心光,亮堂堂。
  开手光,抓钱粮。
  开脚光,上天堂。
  也有的记不全,说两三句就止住。
  入殓时,死者亲人都必须在侧,如死者为女人,要等娘家人赶到。但不许哭,怕眼泪落入棺中不祥,也怕死者留恋。“撒扣”钉棺时,孝子要在棺前跪着,亲属在棺材两侧跪着,木匠高喊:“躲钉”。然后把寿钉一锤钉下。钉左面,大家喊往右躲;钉右面,大家喊往左躲。寿钉是四个,随棺一起带来,钉时也是男左女右(男的先钉左侧,女的先钉右侧),一斧钉完。然后在棺材头中间的位置上将取出的压口钱拴在一个寿钉上,一斧钉上,于是入殓仪式完成。
  (三)开吊
  开吊即吊唁仪式,亦称上祭或吊丧。
  人死后,家人按三餐时间送浆水,给死者上饭。由一老者手提水壶或持瓢放点饭和水,孝子跟后(或直接由孝子持壶),送酒到小庙上,回来时在灵前烧纸祭奠。
  此时正式招待亲友公开致祭。由司仪(知客)主持,午晚各一次。午祭叫外祭,即以外来亲友凭吊为主,来宾举哀烧纸,孝家陪灵跪泣,哀乐齐鸣,香烟缭绕,哭声震天。由知客(司仪)致祭词。有的摆阔气要摆成几重祭桌,拜出花样来,又必须不背祭桌,相当繁缛。家祭比外祭稍简,晚上举行。祭祀时请和尚、道士诵经,为死者消灾,超渡亡魂。
  (四)送行
  “送行”为最隆的葬仪程序之一。也称“送盘缠”,即送死者之灵辞家远行。一般在死后第三天举行,故亦云“送三”。
  送行时先从门外将“椁头纸”取下,系在一棵长笤帚(高的野蒿)上,上搭死者魂衣(旧衣),由孝子躬身贴地皮拉着退行,两人搀扶,送到庙上。亲属跟随在后,有的持香,有的持打路鬼、摇钱树、牛、马等纸扎随行,奏哀乐,形成浩荡队伍,到庙上左转三圈,右转三圈,摆三张桌子,上设供品馒头、菜肴、纸制钱搭子之类,给死者自享或送给小鬼、土地。祭时老少亲友叩头,知客口诉什么东西是谁送的。祭品除了纸扎用品,大多是面制食品,应有尽有。如亡者是老太太,有女儿的,一定要扎纸牛,是替母亲喝脏水。祭奠过后,将各种纸扎冥器都在庙前烧掉,以为如此便为死者所有。出殡前夕要“辞灵”,辞灵是最后向亡灵告别,是夕由执事依次呼亲友到灵前致祭,烧纸跪拜,一家人稽首陪祭,围棺作彻夜哭,凄惨万状,从此永别。
  (五)出殡
  出殡即出灵,讣告中常说的文言辞“发引”。民间也叫出大殡,出大丧。出灵多在死后四日或停放一七之后,个别亦有三七、七七之后出殡者。出灵多在早晨。灵柩用人抬,叫抬杠。根据棺材的大小和经济条件,有24杠、48杠、64杠不等。棺材要先用棺材罩罩上,棺材罩通常是用红布,饰有花边,绣有宗教意味的图案,显得庄严、气派。出灵时由孝子用扁担起棺,然后由杠头指挥杠夫齐力抬起棺材。中间不能停棺,可以换肩、换杠夫。路远时中间可用灵车,而起落处则必用人抬杠。棺前由长子持灵幡导引。灵幡用白纸做成,上书“金童前引路,玉女送西方”。用缠白鹤头弯的秫秸挑起,展示哀思。灵柩前行时,由执事一路撒纸钱为死者买路。送葬有哀乐及“开路神”等纸扎仪仗,后随送葬亲眷。及圹(墓穴),次子在棺前拉着杠头,将棺材放下,抽出杠子,准备下葬。墓穴早为风水先生选定,派人挖好。挖圹人不能空口,一般饮两口白酒。亦不能在圹中留下脚印,出穴时用土平好,并撒五谷驱鬼。下葬后拨好向口,把“压口钱”从棺材寿钉上取下,待三天后圆坟时系在“梁”上。孝子首先捧土撒棺上,然后大家开始填土。埋坟时不许哭泣。只焚烧纸钱。祭后孝子向亲友帮忙者磕头致谢,将孝服脱下,在火上“过”一下,然后归去。
  送灵回来的人不能空口,到家喝口酒(可能起消毒作用),洗洗手,然后用饭,是谓“回灵酒”。
  出殡归后,家中要清扫,昔时要请风水先生在室内贴符“净宅”,然后用五谷粮往死人住处、停灵处抛打,意在驱鬼。近年皆采用消毒手段净宅。亲人持死者枕头到路口烧掉。
  俗谓死后七天上望乡台,死者灵魂归来。或曰“一七上望”。长春一带习俗“一七”扎纸梯子立在烟囱旁,等灵魂归来。有的念经超渡亡魂。但不许哭,怕死者恋家。以后三七、五七、七七、百日、周年、三周年按时祭祀。
  今此葬俗之繁琐礼仪已绝大部分简化或淘汰,详见“葬俗改革”一节。
  二、满族葬礼
  满族历史上曾有过野葬、火葬、土葬等多种形式,近代以土葬为主。土葬也分先火葬后土葬及入棺直接土葬两种形式。先火葬,将骨殖装入瓦罐后再土葬,这多用于远征时阵亡在外的将士。习俗上是将死者的发辫割下,和骨灰放在一起,入罐埋葬。满族先民认为发辫是灵魂寄栖的地方,故珍重保存。另一种尸体殓棺直接土葬则是最普遍的形式。其仪式与汉族相同,难说是满俗汉化,或汉族满化,交融之处甚多,多大同小异,不作赘述。兹只记其某些独特之处。
  首先是老人临终前,子女守在身边,尤其是长子必亲视含殓送终。咽气之前将寿衣穿好,咽气之后立即将祖宗板子和镜子用红布蒙上。传说死者的灵魂看见镜子以为是河,不敢离家,故镜须蒙上,遮祖宗板,是为不使祖宗看见不幸的伤心事。
  人死后停放西间,头西脚东,口内放一枚铜钱。因此西为上,并不空口,死后钱粮丰足。
  满族孝服前后开衩,马蹄袖,白粗布长衫,腰扎白布孝带,不披麻戴孝,不戴孝帽,只帽上围以白色孝带,妇女围孝包头,发髻放下,编成发辫。不论男女,皆白布蒙鞋,尚有父母一人在者,不蒙全,后跟处,留有鞋面本色。孙辈孝服加红布条。
  满族丧仪不像汉族挂白色“岁数纸”于门外,而是在大门前或院中挂红幡,俗名“倒头幡”,即丹旐。幡用木座高杆悬挂,出殡时随棺送至墓地。死者埋葬后,如夫妻先死一人,在坟地将红幡去掉黑头、黑裱,拿回收藏,待后死者出殡时再用。当后死者埋葬后,在坟地上将幡抢回给小儿做兜肚,可以避邪、免灾,使孩子平安长大。红幡质地不同,标志着地位等级的差别。官宦皆绸缎,平民百姓多用红布制做(长春地区昔时多用红布),幡长一丈二尺许,将整幅红布分为四条,边条略短,头和尾用黑布装饰。用三角形黑布作幡头,底部镶以锯齿状黑穗,满族古时以红色(血色)为凶色,故用于丧事。
  满族入殓,用席蔽遮,不许见日光。不走门,从窗抬灵,男走左窗,女走右窗。开光、躲钉等与汉族同。
  死后三日,在关帝庙前举行“送三”仪式,满语称“拉搭链”仪式(即送盘缠)。焚香祭祀,献供品,烧纸活、烧金银箔、烧包袱(写明收者、献者)。七日为出魂日,有死者上望乡台探家之说。是日家人在死者的卧房,铺上原来用过的被褥,摆上酒菜果品,等死者魂归享用,家人则绝对保持安静,以防惊动幽魂,直到次晨头遍鸡叫,到西烟筒处烧纸哭祭。
  满族棺材称“旗材”与汉族棺材“民材”不同。民材是上宽下窄的木槽式,上盖棺盖。旗材棺盖是起脊的,横断面为〓型,是从火葬上尖下方的棺材演变过来的。棺材头钉一块象征火焰的风火翅,或曰(木质)五指状寿头。北京一带,此木作葫芦状,因曰葫芦材。总之旗材“体瘦而高,式如箱柜,自下而上,越上越畸。”孝子站在棺两侧,只见头顶不见面目,汉材则在人胸肩处,且旗材盖高,叩棺如两槽之相合,吻合甚好。旗棺棺头及棺内亦多讲究,常绘楼阁及日月星辰,给死者制造安适理想的境界。未婚死者用“无底棺”。所谓无底棺,即在棺底钻七个孔,是亦给死者灵魂以出入(觅侣)自由。旗材自清末大体不用,皆用汉材。
  死者入殓后,棺下置引魂鸡。出殡时此鸡至墓地放生或用以酬风水先生。下葬时满族异于他族者,抬棺绕墓穴三转(男向左,女向右)而后葬,意在使亡魂迷惑,不知来路,以免回家作祟。
  葬后讲“烧饭”,即烧掉死者供品、枕头、衣物,百日内不除服、不剃头。三年内不贴年画,不写对联,停止嫁娶。除一般忌日、年节祭祀外,清明祭祀比较特殊:坟上插佛托,——用苞米瓤子贴上五色纸,或用秫秸头糊金银箔,象征佛托妈妈裸体上着五彩衣饰,以为祭祀。今满族大皆用火葬,繁缛的土葬仪式已成过去。
  三、蒙古族葬礼
  蒙古族葬礼经过风葬、树葬、天葬的阶段,亦有土葬和火葬,但其形式与汉族有异。古时(如元代)适应牧区生活特点,蒙古人死后穿上新衣、新靴,用白布缠身,把尸体放在勒勒车或骆驼背上,扬鞭赶走车驼,再无人管。任其随意奔驰,尸体掉在哪里,葬在哪里,是谓“天葬”或“求天卜地”。三天之后,丧家顺车迹寻找,如被禽兽吃掉就是上了天堂;如未吃,要请喇嘛念经超度。皇室土葬是有墓无冢——有墓地,不留坟包。葬后以马践踏,使如平地。
  《杂制篇》载:蒙古汗王薨,“送至……寝地深埋之,国制不起垄,葬毕,以万马蹂之使平,杀骆驼子其上,千骑守之,来岁春草即生,则移散去,弥望平衍,人莫知也。欲奠时,则以所杀骆驼之母为导,视其踯踢悲鸣之处,则知葬所矣。”所以从成吉思汗开始到元世祖忽必烈,直至元末的脱欢帖木儿,至今未发现他们的墓迹。这和成吉思汗的英雄思想分不开,他认为:“英明在世,不留其骨。”颇具唯物主义思想。清代蒙古王爷受汉族影响皆有墓地,如郭尔罗斯王爷.协理皆称墓地为衙门,奴隶、牧民误入“衙门”要受惩处。人死后,请喇嘛念经指路,让死者到“德博古”(藏语:无灰尘享福的地方)去。死者一般都穿蓝裤、白布衫,儿女不许伸手为死者穿衣,请他人穿衣,死者衣物皆予之。
  蒙族停灵时间不超过一个时辰(两小时)。无钟表时,人死后点燃一柱香,燃尽再点一支,再燃尽即出殡。入殓时死者不走门,用三支秫秸拼成门形,尸体从窗户抬出(平时小儿玩时,也忌跳窗,如跳出再跳回,然后从门走出)。有夫妻合葬之俗,但不同于汉族,是男在右,女在左。对死者,以杀牲、烧食为祭。用烧食后的畜骨为死者祝福,后亦烧纸,是受汉族影响。祭祀、烧七、祭百日、周年等,亦受汉族影响。未婚男女孤身无子者、月子病、恶疾及横死者,火化后再土葬。火化时,集百家柴木做燃料。
  四、朝鲜族葬礼
  朝鲜族的葬礼仪式亦与汉族古丧礼土葬仪程相似。有初终、招魂、小殓、大殓、吊丧、迁柩、发引等葬仪。病人垂危,移于正寝,以待其绝。既绝,则覆以衾被、举丧哀哭。继之行招魂礼。主丧人(长子或长孙)披麻带孝,持死者之上衣,登屋顶,持领振衣三次,三呼死者之名,并于房外置食桌祭之。然后为死者沐浴,换上寿衣,男子用新制衣,女子用嫁时衣。死后二日行小殓礼,以绸布等衾包尸体,再用白布缠束。移尸七星板上(有七孔之松木板),然后行饭含礼。喂饭三匙,边喂边喊:百石、千石、万石;再含硬币三枚,喊:百两、千两、万两,表示给死者取用不尽的钱粮。供以酒果等物,举行祭奠。死后三日,举行大殓礼,入棺、盖棺、煞钉,家人举哀。之后举行吊丧礼,吊唁者前来致祭,送挽幛、挽词、酒馔、香烛之类。一般是三日葬或七日葬。临葬发引(出殡)前先将棺木抬至丧舆(灵车)上,谓之迁柩。出殡之前读发引祭,丧主行跪拜礼。由扛夫(担军)抬灵柩至墓地,设灵圹祭,然后下葬。葬时先以铭旌蒙棺,丧主送五方之土,再由助葬去同埋之,树碑石为志。葬后连续祭祀三天,以后每逢死者生日、忌日、清明都要祭祀。其中特重三周年祭。
  朝鲜族在服丧期间禁食狗肉,孕中媳妇不许看死者面相。无子者可由族中近支主持丧事,女婿不得成为岳家丧主(汉族亦如此),“老总角”(男姓老而未婚者)不能举行隆重葬礼。如今葬仪从简,一些禁忌已免,但某些传统仪式尚有保留。
  五、回族葬礼
  回族葬礼亦遵伊斯兰教义,具有独特习俗,实行土葬,但不用棺。无论等级贫富,葬礼简薄迅速,停尸不逾三日,就近回茔埋葬,不运尸还乡,不宴宾客。
  病人咽气后,立即赴请真寺报孝,请用“经匣”(长方形绿色木匣,运尸的公用棺,平时放在清真寺),并请阿訇(教长)诵《古兰经》,为亡人祈祷。(回族忌言死者、尸体,皆曰“亡人”)
  孝眷首先是“洗亡人”,即用温水为亡人洗浴。然后是穿“开番”(亦译作“开凡”),用白布将尸体包裹(相当于穿寿衣),用白布36尺(男人分为3块,女人分为5块)分三层,作为大小殓服,将亡人包裹。
  第三项是行站礼。把亡人放入“经匣”内,由教长诵经,行殡礼,谓之行站礼。
  最后是出殡。将经匣运至墓地(车载或人抬),打开匣盖,将亡人放入墓穴,头北脚南,面西而卧,表示朝向圣地麦加。墓穴南北向,一般先挖直坑,在直坑西侧掏洞,放置亡人。土质疏松地区,则采用上下直坑,在长方形墓穴周围砌砖,上加木盖或水泥板。但不管哪种形式,墓底不垫,使亡人必须直接卧在土地上,是乃“土葬”的真正含义。回族的土葬具有深义,人回自然,肥沃土壤,不事浪费,不搞迷信(不用棺,不烧纸,不送花圈,不用冥器,不看风水,不用鼓乐),故当今葬俗改革皆用火葬,国家民族政策独存回族土葬风俗,拨有公用坟地,埋葬亡人。回族纪念亡人有小七日、大七日、百日、周年、冥忌(亡人生日)祭奠,届时请阿旬诵经,为亡人祈真主宽佑,为孝眷寄托哀思,谓之“走坟”或“游坟”。届时备饮食或油香谢亲邻。
  六、锡伯族葬礼
  锡伯族葬礼,注重孝道。病人断气后,全家族都来吊孝,妇女不能上炕,只能坐在草地上(或室内地下),直到埋葬完毕,方各自回家。锡伯族与蒙古族在葬礼上不同的是锡伯族穿重孝,全身穿白;蒙古族穿半孝,男人系一条白腰带,女人顶一顶白帽。棺材抬出时,脚向前,表示脚在前面走路。路过各家门口、井台时,必须先用脸盆装水,放在门口或井台上,否则不能通过。锡伯人通行土葬,在特殊情况下,进行火葬或天葬。如因难产而死的产妇,因寻短见或横死在外的人,或因恶性疾病暴卒的人,都要火化,然后才能入坟园埋葬。天葬只限于两个月以内的婴儿,满三月以上的婴儿就不能天葬了。锡伯族的天葬是把婴儿尸体放在芦席片或布片上,送到野外无人处或芨芨草旁,让飞禽走兽吃掉,谓如此可尽快轮回。
  土葬葬礼细节从初丧到发引和汉族基本一样,所不同的,入殓后不即钉死棺盖。出丧后把棺木放入墓穴中,由死者的妻子或近亲下到墓坑里,揭开棺盖,整理死者的头部,揭掉蒙脸的白布,作最后告别,然后盖棺钉板,之后由死者的长子先填第一锹土,随后大家动手填坟,垒上坟头,把迎魂幡插入坟头中间。埋葬之后再在坟头设供祭祀,并将死者生前喜欢的衣物烧掉,焚化大量纸钱。父母之丧服重孝百日,服丧期间男子不理发、刮须,不入娱乐场所,不唱歌不诉讼;妇女不许装饰,不许戴耳环、头簪、指环、手镯等,家中不挂画,不贴红对联,家人不外出拜年。妻子为丈夫守丧三年,寡妇在守丧期间不能改嫁。解放后葬礼简化,一般皆用火葬。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长春市志》

出版者:吉林文史出版社

编修地方志是我国民族文化的优良传统,也是毛泽东、周恩来等老一辈革命家生前所倡导的一项重要的文化建设事业。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地方志的编纂工作又重新提到日程,市委、市政府对此十分重视,加强领导,并给予多方面的支持。《长春市志》是一部社会主义新方志。在编纂过程中,我们力求思想性、科学性与资料性的完整统一。

阅读

相关地名

长春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