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蒙古族居住习俗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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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3513
颗粒名称: 三、蒙古族居住习俗
分类号: K892.25
页数: 2
页码: 12-13
摘要: 本文记述了长春市蒙古族居住习俗的基本情况。满语称“家”为“博”,蒙古“包”即蒙古“博”的一音之转,意即蒙古人之家。同时,其外形又恰好呈现包状,于是“蒙古包”之专名遂约定俗成。古书所谓穹庐、庐帐、毡帐即指此而言。
关键词: 长春市 生活习俗 蒙古族

内容

蒙古包是在草原上从事游牧生活的蒙古人的住房。顾名思义,它是一种类似帐蓬的装置,蒙古语称“格勒”。其中,移动的叫作“乌尔古格勒”,固定的叫作“托尔古格勒”。它之所以被称为“蒙古包”,大约清代受满语的影响:满语称“家”为“博”,蒙古“包”即蒙古“博”的一音之转,意即蒙古人之家。同时,其外形又恰好呈现包状,于是“蒙古包”之专名遂约定俗成。古书所谓穹庐、庐帐、毡帐即指此而言。
  蒙古包的骨架,是由直径一寸左右的柳条所构成。包顶是用七尺多长的柳条顺列编成扇形,中间留有四根横撑子所构成的园形天窗,柳条结合处用皮条扎紧,整体呈现伞架的形状。包的周围,由柳条交叉编成五尺高、七尺的内壁,蒙古语叫作“哈那”。普通小包只用四扇“哈那”,阔气的大包多达十二扇“哈那”。包顶和包壁都覆以羊毛毡,故有毡帐之称。
  蒙古包的门,偏向东南。包内地上,铺以双层三角形的羊毛毡。包内中央,设有火炉,用以做饭和取暖,烟筒从包顶中央的天窗出去。同时,炉旁与门口则铺以牛皮,取其耐热耐磨,并可在上面擦鞋。
  居住情况是,一个蒙古包只供夫妇俩人及其子女居住,兄弟子侄等亲属则另住他包。新婚夫妇的包,或由男方自建,或由女方陪送。富裕户或眷属多的人家,可拥有几个包。过去时代妻妾众多的大户,每个女人住一个包。蒙古人重视方位的差异,以西方为上位,所以包内的右侧为长辈及主要成员的座位和卧席,左侧则为晚辈及次要成员的座位和卧席。妻妾亦如此。正妻居最西方,其他按身分依次排列。信奉喇嘛教的蒙古人,也在包内的西侧,设置佛龛供奉佛像。大户人家还在大包后面设有小包,供奴仆居住。
  另外,固定的蒙古包外面也多用树桩围成篱笆,造成庭院,院外设畜圈,院内设仓库。仓库多由旧包或盖毡的篷车充当。
  近代的蒙古包随着生活生产的提高,也有采用钢架的,并前后开窗,内设床或炕,比过去大有改观。
  长春地区的蒙古族,随着农耕发展的需要,城镇居民已改成定居生活方式,故皆建成定居型房屋,和其他民族一样是土木砖瓦结构,一般三楹五楹不等,视经济情况而定。南窗之外,并沿古制多开西窗,“西向为上,谓西天迎佛也。”室内筑火炕,近代亦置床,居习亦渐与汉、满同化。
  蒙古人过游牧生活时,多用骆驼和马载重致远,同时有一种特制的大轮木架的勒勒车。适于草原运输。定居后,交通运输也与当地其他民族一样,改变了草原生活居习特点。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长春市志》

出版者:吉林文史出版社

编修地方志是我国民族文化的优良传统,也是毛泽东、周恩来等老一辈革命家生前所倡导的一项重要的文化建设事业。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地方志的编纂工作又重新提到日程,市委、市政府对此十分重视,加强领导,并给予多方面的支持。《长春市志》是一部社会主义新方志。在编纂过程中,我们力求思想性、科学性与资料性的完整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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